这天,是同学们最爱的体育课。阳光明媚的下午,高二一班的同学三三两两的结伴走着,白云被风吹跑,天空格外空荡。
操场熙熙攘攘,宽宽松松的校服套在身上,被风吹起,是青春的模样。
梁思思和沈凝在篮球场旁边坐着,看班里的男生打篮球。篮球场鞋与地面的摩擦声此起彼伏,很多条手臂此起彼伏,激烈的打着篮球。
沈凝看不懂,但她对男生的腿格外感兴趣。于是她紧紧的盯着那些有着肌肉线条的细细的小腿,看着小腿奔跑,交叠。
梁思思轻轻拍了沈凝一下,笑弯了眼睛。她把脸凑过去,阴森森的说道,“看谁呢?”
沈凝吓了一跳,忙推开梁思思,“我看打篮球。”
梁思思大惊小怪的叫起来,“哦~”
两人打打闹闹,缠在一起,玩的不亦乐乎。突然,一件校服盖在了沈凝的头上,沈凝不悦道,“干嘛?”她凶巴巴的看着陆安川,两腮隐约鼓了起来。
陆安川朝她飞吻一下,“帮我拿一下外套,太热了。”
于是沈凝抱着那件带着柚子的清新香味的衣服,和梁思思走到操场的角落,聊起了天。
学生时代的聊天无非就是喜欢的人,喜欢的事,谈理想谈未来。
“凝凝,你觉得陆安川怎么样?”
“挺好的,全面发展。”
“噢噢噢~”
“想什么呢,正常一点啦。”沈凝作势打她。
梁思思捂住嘴,做了一个打住的手势。“嘿嘿嘿。”
许是风轻云淡,阳光正好,她垂下眼皮,思索了很久,久到沈凝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时,梁思思忽然说道,
“我有一个秘密。我悄悄告诉你,你不要说出去哦。”
沈凝诧异地看了梁思思一眼,梁思思在那一瞬间很低沉,沈凝一直以为像梁思思这样的人会一直开朗带笑的。
梁思思缓缓说道,“我喜欢一个人,他是我小叔叔。”
沈凝瞪大了眼睛,没说出话来。
“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真的。”梁思思强调了一遍,“我初中的时候见到他就喜欢上他了。”梁思思带上了哭腔,说出了她的故事。
梁博白是梁老爷子收养的孩子,梁老爷子捡到他的时候,他正在与野狗夺食,浑身上下血迹斑斑,都是伤口和泥污。估计是别人抛弃的孩子。
梁老爷子当时正处在壮年的末尾,马上就要跨入中老年的行列。他年轻时雷厉风行,临到老,竟滋生积累了一身善意,像一尊慈眉善目的佛。
佛说,诸法因缘生,我说是因缘。
于是梁老爷子用自己还算是强劲的手臂,将小小的孩子抱起来,那孩子第一次见到这么好的人,手里还抓着从地上捡起来的面包,他吸了吸鼻涕,呆呆的看着梁老爷子。
如果梁思思能穿越时空,看到自己的小叔叔是这幅尊容,估计也不会喜欢上了吧。可惜没有如果,这种事情谁能知道呢。
梁老爷子将梁博白抱回梁家,给他洗的干干净净,穿上了梁思思的爸爸梁博盛的小时候的衣物。
梁老爷子老了,他在老伴去世之后感到越发孤独,他极度渴望有这么一个孩子陪着他。
可是梁博盛不这样想,他年轻气盛,正想在事业上一展身手,他的事情太多,还要筹备与梁思思母亲的婚礼,烦不胜烦。
他看见那个瘦瘦小小的孩子,压力集赞的大脑如同火山爆发,调动了他的全部情绪。
他吼道,“找不到父母就给福利院行了,我们已经仁至义尽了。不要给我找麻烦了。我还要工作,这我还没结婚,带着这个小屁孩儿,我怎么跟盈盈交代!爸,你也知道盈盈的脾气……”
梁老爷子打断他,沉声道,“我养他!用不着你!”
梁博盛窒了一下,半晌,“爸,你身体……”
“我这辈子言出必行,说了就是说了。你不必管。你走吧!”
至此,这件事定下来。
三年后,梁思思出生了。
梁博盛不喜自己这个便宜弟弟,与他见面极少。每次与他见面,必然引起事端。
所以梁博盛带着妻女离开梁家老宅,只有每次过年的时候,梁博盛才会带着妻女回来。
每次梁博白都会主动避让,所以梁思思一直到初二的时候才见到他。
那一眼,梁思思记了好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