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侯没有说话,只是将老夫人看了一眼,其实,要是娘娘没有对何妙菱说出这个秘密,这件事很机密的事情就不会变成这样。
姐弟嫌隙,让母亲知道了,她也会心寒,他索性闭上了嘴。
一旁小王氏在婆婆提及枸莺莺的时候,眼神下意识黏在永兴侯的脸上,看到了眼中一闪而逝的痛苦,她的心就跟刀扎了似的。
他是真的对枸莺莺用情了吧,要不然,杀了她,有这么难受吗?
“你劳累许久,也下去歇着吧。”老夫人叹了口气,心疼地说道。
虽然枸莺莺她该死,但是也跟了老大十几年,还养育了一双龙凤胎,要不是她敌国公主的身份,不管怎么样,她也会把她和孩子们接回来,好好的对她。
老大失去了自己喜欢的女人,还有孩子们,身为一个父亲,他一定是很难过的。
老夫人一心替自己的儿子考虑,丝毫没有考虑过儿媳妇小王氏的感受,在她看来,如果不是枸莺莺的身份,小王氏都该自己主动提出把枸莺莺接回来,因为她生了一双儿女,替他们沈家开枝散叶了,这便是功臣不是?
老夫人一贯自私,但是她自己不觉得。
小王氏与永兴侯回了自己的院子,再没了旁人,沈兰若便忍不住掉泪:“爹,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你怎么就没有告诉我?现在,我可怎么办?”
小王氏也忍不住说道:“是啊,老爷,兰若从小在这京城长大,是我们捧在手心里的掌上明珠,若是跟着三皇子到了封地去,那样穷乡僻壤的地方,她要受多少的苦楚。”
在她眼里,女儿是要做皇后的人,现在已经做不了,做王妃也可,可不该是到了封地去,夏国有在封地的王爷,可也有在京城的闲散王爷,为何就不能留在京城呢。
大皇子当被封赐为平王,他就没有到封地去。
小王氏就是这样跟永兴侯说的,永兴侯听了,定定地看着她:“大皇子没有去,你是不是忘记了,因为皇上压根就没有给他封地?”
没有封地,就意味着也不会有封地的产出会变成银子回到平王的手上。
这点小王氏没有考虑,勉强说道:“我也懂得皇上的意思,他,他不是怕三皇子还有那样的心思,怕兄弟砌墙,才被三皇子发配出去的,那,那还不如放在自己眼皮底下看着,不是更好。”
永兴侯心下有点失望,从前他怎么就看不出小王氏在大事儿上就这样糊涂:“留在京城,岂不是更方便三皇子私下结交文武大臣?娘娘犯了大错,我也犯了错,咱们永兴侯府再也经不起风浪了,若不是这次把三皇子发配出去,我早就被夺爵查办了,娘娘也要被打入冷宫。”
小王氏呆住了。
原来,断绝了侯府一切向上的可能,就是换来他们侯府暂时安稳的办法。
沈兰若脸色雪白,听了,久久没有说话。
“我去休息。”永兴侯不想再说,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忽然想起什么,对小王氏和沈兰若说道:“我从前就说过,要对菱儿客气些,你们没有忘记吧?”
“即使是假装的,也得维持一下表面上的融洽,不要叫人看了我们侯府的笑话。”
从前刻薄何妙菱的事,早就在京城传的沸沸扬扬,侯府要是不想丢脸,就得维持好和何妙菱之间的关系。
而且,以后连他,也要仰仗她了。
小王氏心里发冷,面上却苦笑着:“老爷,我们记得了。”
沈兰若想说什么,被小王氏拉住了手腕,小王氏又问:“兰荷的婚期就要到了,老爷有什么想法没有?”
永兴侯没有在意:“你看着办吧,中规中矩的就好,不要显眼也不要太寒酸。”
连寒酸二字都出来了,小王氏眨了眨眼,答应了。
沈兰荷是庶女,庶女的亲事府里头都有先例的,就按照那个办。
何妙菱这里,打算去永兴侯府呢,半路上,忽然一阵骚动马车就被挡在了人群里。
“怎么了?”她奇怪地往外看了一眼。
天子脚下,街头若是出了事儿,县衙的人也会跑的很快。
“小姐,我去看看。”红英飞快地挤进人群,很快就不见了。
周围的人都在议论。
“胡家的三少爷和永兴侯的二少爷在争一个卖唱女呢。”有人议论起来。
永兴侯府的二少爷,那不就是沈承志吗?
沈承志脑子有这么蠢?
何妙菱听了,干脆用纱巾蒙住脸,当下就去了旁边绸缎庄子的二楼,跑去看热闹。
窗户打开,不光他们这栋楼,往对面和隔壁一看,一扇扇的窗户全都打开了,挤满了人,都在往底下看。
只见人群的围观中,一个穿着桃红色裙衫,发髻上只带着一根银簪子的少女,怀里抱着二胡,流着眼泪跪在地上,一个小厮模样的正在拽她的胳膊。
“我们少爷先看中的你,老实点儿,快跟我们走吧,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卖唱女显然知道旁边个头不高,大胖脸,挺着八个月孕肚似的大肚子的胡家三少爷,不是她想要的人,哭哭啼啼地摇着头:“我不要,不要。”
胡贵妃的娘家,在京城的名声非常不好,除了欺男霸女,打老婆,还有就是府里头的下人换的频率很高,尤其是年轻清秀好看的小厮和丫头。
这卖唱女看着胡家三少爷,就像看到了洪水猛兽:“我是要卖身为奴,可,可我又不是人牙子倒卖的,我总可以选择自己去做谁家的奴婢吧,求胡少爷饶了我。春娘命贱,求胡少爷高抬贵手饶了我吧。”
“跟她啰嗦什么,直接带走。”胡三少爷大手一挥,就准备带走。
但是沈承志眼里揉不得沙子,看不得胡家当街强抢民女:“胡志同,她都说了,她不愿意,你听不懂吗?别以为别人不知道,你抢她回去是干什么的,你要是想做个人,就放她一条生路。”
沈承志跟她娘小王氏完全不是一类人,小王氏是万事以利益为先,沈承志则是刚正不阿,完全就是年轻时候的永兴侯。
他和胡志同的恩怨,早在七八岁的时候都有了,都是身份相等的外戚家,一个是贤妃的娘家,一个是胡贵妃的娘家,两家人不合,见面都是阴阳怪气,两家人的孩子,见面更是连假装客气都不会有,经常要打起来。
胡志同是废物点心,越长越胖,越痴肥笨重,根本打不赢玉树临风、武功高强的沈承志,就经常避着了,可这次,也是巧了。
他早就盯上了这个卖唱女了,买通了掌柜的,给卖唱女她爹喝的水里头下了毒,让这卖唱女的亲爹病倒了,因为没钱治病,卖唱女被逼无奈,打算自卖自身,眼看着就要落到了他的圈套里,结果,沈承志竟然从这里路过,直接就扔了十两银子。
抬抬手的事,十两银子而已,就能挽救一个人的性命,沈承志觉得是划算的,可是胡志同恼羞成怒了,觉得沈承志这是在故意羞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