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形课结束,我们这一天就只剩下午的一节魔法史了。
宾斯教授或许是霍格沃茨最特别,也最博学的教授。然而不幸的是宾斯教授和其他的幽灵一样也犯健忘症。
他的课非常枯燥。
我认为魔法史是有很多可讲的,宾斯教授在还不是幽灵的时候讲课应该很好。
但他成为幽灵后――他能出色的把妖精叛乱和狼人伤人事件无缝对接,同时不向任何人提问,也无从加分。里德尔他就这节课不能表现突出。
就这点,我得说,除了课讲的不好,我还是非常喜欢宾斯教授的。
当然啦,里德尔这个乖觉的学生,即便是错漏百出,堪称催眠的魔法史,也可以坐的端正,下笔如有神。
真的,我已经不想在这一点上再评价里德尔什么了。身为一个天才,里德尔还能如此的认真并且善用他的天赋,还有什么能挡住他?
“终于结束了。”我把书堆到里德尔的书上面,“帮我带走它,我一定要在等下去图书馆借一堆课外书,如果霍格沃茨一年的教学程度是这样浅薄的话!”
里德尔把他的笔记本盖在我书上,准确来说是我们两个人的书上面:“霍格沃茨不会在这一年教很难的东西,如果你有预习的话,你就早该像你说的那么去做了。”
“咦――你竟然不告诫我要认真听讲,里德尔?”我惊讶地说。
“我从不认为一个富有才华的人,要把时间浪费在他已经了解并且熟练掌握的东西上。”
里德尔用魔杖飘起书本,语气平淡地说。
“当然,我想,教授们还是比我们了解的知识更多。听他们的讲课可以发觉一些你曾无知略过的点,这对了解魔法本质是十分重要的。”
“这么说,你现在在正在寻找魔法的本质?我从未听过有巫师在寻找这个。”
我非常震惊地看着里德尔:“你要知道,对于巫师们来说,魔法就是梅林的恩赐,我们只要信仰梅林(相信魔法)就足够了。”
“正是没有人去做的事才有意义,不是吗?”
“哦,我想是的。这的确非常有意思。”
我跟上里德尔,仅仅是莱斯兰特奇的一次成功带领,他似乎就洞悉了楼梯的运行规律。
变形课结束后,没有学长来带我们回大厅吃饭,这似乎是对我们的一次考验。
它打了所有人一个措手不及,还没人记得怎么走下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跑动”的楼梯。
最后,是里德尔站出来,一个人先作示范,一年级们才陆续有人跟上,成功达到礼堂。
魔法史教室在二楼,如果不是里德尔,我真的不太敢上五楼去图书馆。尽管邓不利多教授的论文不用些参考书,我憋都难憋出两英尺来。
我真的怕我找不到回来的路。
图书馆管理员是庞斯莱夫人,一个脾气暴躁,不好相与的女性。
在我和里德尔刚刚走到图书馆门口时,就听见庞斯莱夫人的怒骂声:“出去,图书馆可不是小情侣们亲热的地方。”
“抱歉,夫人。”这个男声给我一种耳熟的感觉,“我发誓绝不这么干了。”
“是的,夫人,我保证不会和阿布再在图书馆靠的很近。”一个女声这么说。
“不,我不相信你了阿布拉客萨斯·马尔福――小姐,只要你安静的看书,当然可以留下。出去――马尔福。”
嗯……
马尔福学长?
我惊奇地想往里面看一看是什么情况――
“哦,里德尔,沙菲克,你们也来图书馆啦?”
马尔福学长一走出来,看见疑似偷听墙角的我和里德尔,便笑眯眯的说:“作为学长我该提醒你,里德尔。如果想安静的和沙菲克小姐一起坐着,图书馆可不是好去处。”
里德尔不温不火地回答:“当然,学长。我来是借点书而已。”
我不明所以地看着里德尔,他们两人的话里不知道为什带了一点火药味,里德尔一般对着别人可总是那么一副特别好说话的样子。
“啊,随便啦。”马尔福学长挤挤眼,“我得去看看有没有可怜的小蛇被困在霍格沃茨调皮的楼梯上。”他立了立衣领,暧昧地向着我们两人哂笑,风度翩翩地走了。
“里德尔。”我干笑着,懒得去想为什么里德尔突然不装了,“你不用写变形学作业可真好。”
“你本来也可以不用写的。”里德尔给我一个假笑,“如果你没有在变形课上发呆的话。”说完,他头也不回地率先走进图书馆。
我怨念地看着他的背影。
有什么好生气的?他今天吃麻瓜的炸|药啦?
一年级的课业是十分轻松的,我们在星期一是草药学;星期二是黑魔法防御,晚上有节的天文课;星期三有魔咒,星期四下午暂时没课,在四周后飞行课将占据这个空位;星期五是魔药,变形和魔法史。
我准备在我最擅长的魔咒学上好好表现一番,绝不让里德尔在这上面超过我去。
“你准备站在那儿等晚饭吗?”里德尔在周围布下“悄声悄息”,讥笑着对我说,“我不会叫你的。”
“哪本书的参考价值更大?”我故作不知的,“《物种的转换》还是《初级变形学》?”
“你要写论文就拿第二本。”
里德尔捡下马里奥――炼金学上一位专注基础著作的伟大理论家――的《炼金学――你所不了解的转换关系》,粗粗地翻开,只看了半行不到,就露出一副痴迷的神情。
我忽然想起来当初在画像的教导下学炼金时的事: “马里奥的书比较重基础,但是你有先看他的那一本书吗?不知道霍格沃茨有没有收录,叫《基础炼金》,你直接看这本的话会有点云里雾里的。”
我建议道:“马里奥注重基础,他也确实带出了一批伟大的炼金术士,比如,据说炼出魔法石并因此活到了今天的尼克·勒梅。”
“尼克·勒梅?”里德尔盖上书,随手丢开,十分感兴趣地问我,“他有多少岁了,现在?300多?”
“应该快六百,或者已经六百了。画像们只是在讲炼金学的时候随口提了一下。”
“魔法石是什么?”里德尔表示他更加地关心那个新名词。
“麻瓜们口中的魔法石――”我瞥了里德尔一眼,他微微表现出一点不耐烦的神色。
但我决定继续说下去:“在他们看来魔法石是一块能够点石成金的神奇石头,其中一个和纽特·斯卡曼同名的麻瓜科学家,他就致力于去研究巫师们的炼金术,当然,我们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一个没有魔力的麻瓜怎么能在炼金术上有所建树呢?”
“这是麻瓜们对魔法石的看法。”我说,“在巫师这儿,我们都知道一点,魔法石可以让拥有它的巫师长生不死。”
“长生不死?”里德尔带着点嘶嘶的尾音,重复这个词。
“这可是件可怕的事,里德尔。”我想象到如果我将永远活着的可怕事情,“你可以想象,里德尔,你一个人永远地活着,在你活着的时候,你所有认识的人都老了,死了,你再认识的人也要在你面前变老死去。”
“这个世界,你认识的,熟悉的,与你思想共通的,和你喜欢的人……谁都不能在你身边留着,只有你一个人一直活着,只有你一个人看着太阳升起,只有你一个人看着太阳落下,身边放着的魔杖也要因为时间太长变得不再称手啦!多么地可怕!”
里德尔不为所动地:“死亡不是更可怕吗?”
我惊奇地:“为什么你会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