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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十五年前的真相(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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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寂静。

水长乐的视线穿过气派恢弘的教学楼, 落在校园最远处,只露出小半个檐角的西翼楼。

年久失修的百年老楼,像个卑微等待的女人。世间白驹过隙, 沧海桑田, 她依旧在等待, 或许在等待归来的游子,或许在等待被掩盖的真相。

现场唯一在状况外的吕叔看着拥住水长乐的明叔, 满脸懵:“这……这什么情况啊?不是请笔仙吗?怎么又爸爸了?”

没有人回答他。

芒安石静静地站在一旁观望。

潘琼则从口袋里掏出香烟点上,呼出几个烟圈后, 方感觉紧绷感消退些许。

演戏实在太累了!

还是这么戏剧性的缺德戏码!

原来从一开始,一切都只是一场局。

什么笔仙, 什么被附身,都只为了引蛇出洞。

李睦没有被移交检察院被、更没有被判死刑,这般说辞, 只是为了让真凶问心有愧;

潘琼没有什么算命占卜请神弄鬼的家学渊源,纯属是为合理化之后的请笔仙,并为自己增加权威度;

笔仙也并未真被请来, 操控铅笔行动的,实际上是水长乐;

适时熄灭的蜡烛,也是水长乐事先设置的,他摘除了蜡烛里引燃的棉芯,只留大约能燃烧二十分钟的一小节;

水长乐更没被鬼魂附身, 纯属是在演戏。至于戏里看似真情流露的台词, 是他拆解了沈凤明的《家》后, 提炼出父女最难忘的记忆, 并整合出精华台词;

潘琼所谓驱鬼的法器, 其实是个老式的钥匙扣, 内置小红灯泡。只要按下钥匙扣旁的触碰按钮,“法器”便会发出红光。

过了很久。

明叔才松开水长乐。

抱到水长乐没多久,他便知晓自己被“设局”了。

因为他的女儿,沈凤明,在和他拥抱时,不会一动不动。

她会特别喜欢按压他的肩胛骨。

这个习惯从她还是个小女孩,一直到长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都没变。

明叔没有推开水长乐,哪怕知道一切都是假的,女儿的鬼魂没有回来,他也想静静拥抱水长乐一会,就当是一处港湾,存放这么多年的流离和心殇。

“你……为什么要杀顾惜蕾呢?”水长乐看着面前的男人。

一个爱岗敬业,备受所有师生喜欢的保安。水长乐能理解对方卧薪尝胆的复仇,却无法理解他对无辜的女人下手。

明叔拼命摇头,整张脸紧绷着。

他没有否认,只是道:“我真的是失手,我真的没想伤害顾老师。她当时跑来质问我,问得我很难受,辩解也不听,我一怒之下,只是想捂住她的嘴巴让她不要再发声,可是我没想到她就那样死了……”

明叔双手捂住双眼。

他杀过人,但意外杀死顾惜蕾,却让他连续几夜失眠,梦里老是看到顾老师来到他跟前,问他为什么。

明叔还记得上周日晚上,老吕去找朋友喝酒了,小李说要出去剪个头,请求他帮忙值班。他向来乐于助人,直接答应了。

他一边值班一边看书,忽然听到有脚步声从校园内进到保卫室。

他抬头,发现来人是顾惜蕾。

他和顾惜蕾颇熟,对方漂亮热情又和善,每天要来保卫室拿七八个快递,还经常送他们所谓的助农水果、零食糕点。

“顾老师,加班到这么晚啊?”明叔打招呼。

顾惜蕾却没了往日说话都带撒娇音的小女孩模样,表情很严肃。

“明叔,或者我应该叫你,沈立明。”

明叔愣住,这个他弃用的曾用名,已经很久没人提起了。

顾惜蕾说,她看到了沈凤鸣小时候的照片,和她父亲的合照。

而那张照片,她之前来拿快递时,曾在明叔的手机桌面上看到 。

明叔没有否认。

顾惜蕾质问他,为何在女儿最需要他的时候,却不见踪影?

为何在女孩惨死后,连人都不出现?

都说虎毒不食子,他这个做父亲的妄为人。

明叔很激动,辩解道“不是”,他是有苦衷。

可顾惜蕾情根本不给他辩解的机会,斥责他,说沈凤鸣这辈子最惨的事情,是摊上这样一个父亲。

当时的明叔头疼欲裂,只想让顾惜蕾停下来,捂住了对方的嘴。

可他没捂好位置,也没控制好力道,直到后知后觉人忽然不挣扎时,才发现顾惜蕾已经没了鼻息。

休息室里顾惜蕾的手链,便是在挣扎中遗落的。

明叔很后悔自己的失手,心怀愧疚,夜夜难眠。而当李睦被牵连,被当成嫌疑人,他的良心更是备受煎熬。

明叔放下双手,看着水长乐,长叹口气:“也好,说出来心里舒服多了。”

吕叔站在一旁,后知后觉,满脸恨铁不成钢:“明叔啊,你怎么能那么糊涂啊!”

潘琼抽着烟,吞云吐雾,没被煽情戏码所影响:“那你为何杀刘校长呢?这肯定不是失手吧?”

吕叔忙道:“潘警官,这你可不能冤枉好人。明弟是失手杀了顾老师,但你不能什么脏水都往他身上泼!刘校长死的那天,明弟特意为我准备了告别宴!”

潘琼冷笑:“怕是早已筹谋,让你和小李做不在场证明吧?你不要被卖了还傻傻数钱。”

吕叔生气到结巴:“你……你不要血口……口喷人!明弟平时连一只蚂蚁都舍不得碾,就……就刘校长那死法,明弟恐怕看了都要吓晕过去!”

潘琼耸肩,无话可说。

吕叔还以为对方被他“有理有据”说服了:“警官你还年轻,看人这事就需要长相处,才能明白一个人的品性。”

潘琼没说话,倒是水长乐开口了。“一个人对待不同人,会有不同态度的。他给你办欢送宴,或许五分真心,五分想利用你们吧。”

水长乐顿了下,继续道:“那晚你们把酒言欢,无话不谈,以为酩酊烂醉。只可惜,你们醉了,明叔没有醉。”

“一派胡言!”吕叔气愤。“那天晚上,我们三个人喝了一箱啤酒,五瓶烈性洋酒。明叔啤酒喝得不多,但洋酒一个人喝了三瓶!我酒量好,平时喝啤酒就和喝水一样,但那洋酒是真的烈,我喝了三口就上头,那一瓶喝完整个人飘然欲仙,不分东西。你说明叔喝了三瓶还能去杀人,神仙下凡都没那么有能耐”

水长乐平静道:“因为那晚,你们喝了真酒,但明叔喝的不是酒。”

吕叔气得脸颊通红,认为水长乐纯粹是想找茬:“怎么不是酒?我看着拆封的!况且酒我们先拿,剩下的明叔自己解决,他还能未卜先知?”

水长乐笑了笑:“你和李睦,是不是都不喜欢喝冰的?”

吕叔一怔。

的确,他胃好,但牙不好,喝酒可以,喝冰的牙齿和两腮会发酸。

至于李睦,便是纯粹不爱喝冰,怕寒。

那天明叔拿酒,恰好是两瓶常温三瓶冰,所以他和李睦自然而然地先拿了常温酒。

吕叔不服气:“对,我不喜欢喝冰的,那冰酒都冻成块了,摸一下手都僵,也就明叔铁胃。但那又怎样?我是看着明叔开瓶的。”

水长乐笑笑:“重新包装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你说酒冻成块,但烈酒,是不会结冰的。”

吕叔怔住。

水长乐解释道:“酒精度数越高,冰点就越低。六十度的酒大约要负八十度才会结冰。保安室的小冰柜我看过,最低可调节温度是负二十度。换言之,那晚明叔从冰柜里拿出的,根本不是酒。”

吕叔无话可说,满脸愕然地看向明叔。

水长乐继续道:“按理而言,你们没有看过刘毅成的案发现场,都是听李睦事发后描述的。

但根据李睦在警局的目击证言,在描述死者死状时,说的是校长被细口花瓶插进肛/门。

我当时第一次看到现场图时,也认为那是花瓶。

可明叔刚才却能准确说出那是花露水的瓶子。那个瓶子应该是被校长撕掉标签包装,丢掉瓶口的瓶盖及塑封,只留下透明玻璃瓶身,是在物证鉴定时才确认为花露水瓶的。

案发后能准确描述该物体的,除了使用当事人外,只有一种可能,便是凶手在就地摧残尸体时,闻到了瓶子里残留的花露水味道。”

明叔也不辩解,面带微笑看向吕叔:“抱歉,老吕,借着给你送行的名义利用了你们。但我想祝你往后余生顺遂幸福的心意是真的。”

吕叔颤着唇:“明叔你糊涂啊!”

明叔笑得释然:“我不糊涂,再来一次,我还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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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前,沈凤明考上凤梧女高前,沈立明却破产了。

他识人不淑,被合伙人欺骗,落得个负债累累的下场。

要债的成天威胁恐吓,在家门口泼红漆,画血手印,午夜打电话,一家人不堪其扰。

当年和他称兄道弟的朋友如鸟兽散,当年仰仗他的亲戚闭门不见。

走投无路的沈立明决定到东南亚闯闯,他熟识的几个发小都在那儿发迹。

离家前,他做好了多年难归的准备,提前安排家人。卖掉了房子车子和以前剩下的生产材料,还有当初发达时为兴趣爱好投资的小鱼塘,在隔壁省的三线城市买了一处学区房,让妻儿住进去,并准备了三年的生活费,让其低调过三年,三年后他必将衣锦还乡。

而他的宝贝女儿沈凤明,外界都以为父女关系淡漠,连讨债的也没找上门过,他决定让对方继续住校,安然度过三年高中。

他也清楚,他一走,女儿没人可以倚靠,他的后妻非但指望不上,可能还会惹事。因而在离开前,他便给沈凤明留足了三年的学费和生活费,还有一笔数额可观的存款,以防急需。

沈凤明乖巧懂事,和续弦的儿子完全不同,没有闹着要更多钱,只含着泪希望父亲早日归来。

沈立明一走便是三年,在东南亚因人生地不熟被当做奴隶贩卖过,被当地□□抢得一贫如洗过,好在他勤劳肯干又有市场洞察力,虽没大富大贵,却也攒下相当可观的一笔财富。

他终于衣锦还乡了。

因为怕家人被报复,这三年他都没敢联系家人。回国后他才得知,他的女儿死了。

警方的结论是被一个傻子失手勒死后,又放火烧尸。

他崩溃了。

他根本无法接受如此荒诞的事实,告知他的警察说话轻飘飘的,好像在讲一件奇闻趣事。

悲愤难当的他大闹警局,被关了一个月。

一个月出来后,他去看了他女儿。

警方当时联系不到沈立明,因而联系了后母,后母听说后只追问能给多少赔偿,在听闻凶手是个傻子且一毛不拔后,便让警方不要再来骚扰她。

最后还是学校师生捐钱,给沈凤明处理了后事。钱不多,沈凤明的骨灰就放在一个简陋的大灵堂里,占用着一个信报箱不到位置。

沈立明给女儿买了最豪华的陵墓,做了场最昂贵的法事,可这又有什么用呢?

灰头土脸的他去找妻子,想质问对方为何如此对待他女儿,却发现妻子早按捺不住寂寞出轨了,和一个小白脸。

妻子直接要和他离婚,并要孩子的抚养权。

沈立明看着长得五大三粗,连高中都考不上,满嘴脏话的儿子,心觉做人失败,心灰意冷地同意了。

这回轮到妻子傻了,她逍遥快活,根本不想要这个不成器的孩子,说要抚养权,只是想让沈立明来争取,她可以以此为筹码,趁机敲诈一笔。毕竟她也不清楚对方这几年在东南亚赚了多少钱。

沈立明离婚后杳无音讯,亲戚朋友们都传他离开伤心地,又去东南亚,打算在他乡安家立业。

实际上,沈立明隐名埋姓,改头换面,始终在这座城市蛰伏。

他改了名,从沈立明改为旦求明,只求沈凤明能回来,只求人间有公理道义。

他在等,等杀害他女儿的凶手,傻子高德出院。

他无法接受,一个杀人凶手,凭什么因为被鉴定为精神疾病,就未被判刑,只需要被强制治疗四年。

傻子出院后,他便跟踪其行踪,研究其行动轨迹和生活习惯。

他发现,傻子喜欢每天晚上一个人跑到城南公园的鸳鸯湖,用石块打湖里的天鹅,一般到半夜十一点才会回家。

城南公园晚上人烟稀少,鸳鸯湖又曾因频发溺水事件更是冷清。

一天夜里,沈立明找准鸳鸯湖四下寂静,除了傻子外空无一人的机会,装作也来打天鹅的人和其套近乎。

他问傻子:“你为什么要杀沈凤明,她那么天真无辜,前程璀璨,你不会良心不安吗?”

傻子看着他,只是笑,笑得很欢乐。

沈立明怒从心头来,他原本想,如果对方有悔过之意,他或许会放对方一条生路。

可那刺耳的笑声,震碎了他最后一丝理智。

他将人推进了鸳鸯湖。

夜晚的湖水冰冷刺骨,说话模糊不清的傻子也有了求生的本能,他在湖里拍打着,对着沈立明喊“救我,救我。”

沈立明冷眼旁观,他想,他女儿离开时,是不是也曾无助地呐喊过。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校牌,那是他带女儿上高中报道,也是最后一次见女儿时,偷偷留下的东西。

是他在异国他乡的一个念想,一个动力。

他将校牌丢进了湖里。

傻子以为是什么救命工具,用力抓住校牌,可是无济于事,不会游泳的他,最终慢慢沉入湖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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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琼碾灭了手中残留的烟段,看着明叔。

果然,当年傻子高德的死不是意外,也不是鬼魂作祟。

他看着身前失去女儿的憔悴父亲,也质问不出“为何不用法律途径来解决”。

潘琼问道:“既然你已经杀了高德,替你女儿报仇,为何又来朝凤中学当保安?还杀了人?”

明叔抬头,看着天空,自嘲地笑了一声,苍凉无比。那笑声仿佛被岁月和泪水浸透,变得沉重而粘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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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立明,或者说旦求明,在杀完傻子后,便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

有时在租住的房子里足不出门,一呆便是一个月,外卖盒堆满屋子;

有时会每天去女儿小时候最喜欢的凤凰公园,坐在公园最高处的亭子里,从天亮到天黑;

有时他会去女儿曾经上过的幼儿园外,装作便衣民警指挥车辆礼让行人,看着那一张张灿烂稚嫩的脸,黯然神伤。

这种日子一过就是五年。

直到有一天,他忽然厌倦了,打算彻底离开这座伤心的城市,回到老家。

老家的父母已逝,老宅年久失修,庭院内,风刮来的枯叶和垃圾堆到了小腿。

他收拾庭院,却意外发现了一个来自十年前的包裹。

十年前,正是沈凤明死亡的那一年。

当时老院早已人去楼空,想来是快递员不愿将其原路退回白跑一趟,索性直接丢进庭院了事。

包裹上收寄件信息早已模糊不堪,牛黄纸箱经历风吹日晒雨打,只剩薄薄一层。

他只是稍用力摸了两下,剩下风干的外皮便如同脆薄饼般碎裂,露出纸箱内的东西。

万幸的是,纸箱内的东西包裹着一层密封的塑料袋,外围还有一层防撞泡沫塑料,保存得很完整。

他拆开塑料,发现里面是一打笔记本。

他打开第一本,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帘。

是他的女儿,沈凤明。

这些笔记本,是她十几年来的日记。

沈立明的眼泪掉了下来,他抱着日记本,回到蛛丝遍布的屋内,从天亮看到天黑。

女儿的字迹从稚嫩变得大气。

女儿写了小学第一次拿到三好学生的骄傲;

女儿写了妈妈半夜为她补裙子的不易;

女儿写了爸爸对自己省吃俭用,却给她买最好玩具时复杂的心情;

……

沈立明看得一边笑,一边哭,泪水濡湿了整件上衣。

天黑后,屋子因没人交电费,早就停电,他凑合地找出蜡烛,借着烛光继续看。

一直到后半夜,他看到了女儿高中时的日记。

他的心,比窗外的夜色还要黑。

黑夜里至少还有几颗零散的明星,几盏稀疏的路灯,可他的心底,是浓墨重彩的,不见微光的黑。

==

“那日记里,写了什么?”一晚上一言不发,始终冷眼旁观的芒安石,也忍不住开口问道。

明叔半闭着眼:“你们听说过,朝凤中学的镜灵传说吗?”

水长乐点头,开学时有天夜里,晚自习停电,陈真钦和李密就联手讲了一堆校园恐怖故事,其中最知名的,便是镜灵传说。

在朝凤高中还是凤梧女校时,便有一校园传说,只要诚心向镜灵祈求,你便能得偿所愿,但相应的,你要付出代价。

芒安石:“这有什么关系呢?”

明叔看着两人,目光像是没有涟漪的静水,沉寂得让人害怕。

“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会有传说的产生呢?”

水长乐和芒安石皆是一愣,校园传说,不都是学生们为了搞气氛,胡编乱造后又代代相传的吗?

明叔:“传说很多时候是有事实依据的,只是传说是美化过的,而事实,可能是残酷的。”

==

十七年前,沈凤明进入了凤梧女校,也就是朝凤中学的前身。

父亲远走,她变成孤身一人,无依无靠。

她在父亲面前装成乐观坚强、独立自主的模样,可十五六岁的年纪,正是蜕变期和敏感期,迷茫、焦躁、脆弱的情绪如影相随,无人可以帮忙排解。

初中时她虽然也住校,但父亲每周末都会来陪她,即便有时候周末没空,她也不会难过。因为父亲的存在就像定军山,她知道只要她需要,山便会在那。

可如今,她看不到山了。

沈凤明是个优秀上进的女孩,她将所有精力都投入读书,既能转移注意力,也能实现她一直以来的梦想,考入华国最好的大学。

然而有时候,并不是努力就一定会有好结果。小学到初中都在乡镇学校的沈凤明,在进入全省最好的女子学校,面对如云高手,愈发觉得吃力。

起初,她勤能补拙,每夜都借着浴室未关的灯通宵达旦的背书,也的确让自己的成绩名列前茅。

但一到关键考试,其他平日里讨论文学、艺术却懒得做练习卷的聪明女孩便开始发力,她的名次不停下滑,从班里前两名一直滑落到第十三名。

在凤梧女校,即便是班上第十三名的成绩,也能轻松考入华国最出类拔萃的一批名校。

可自小习惯第一名的沈凤明,很难接受这般落差。

她愈加刻苦,睡觉时间越来越晚,精神状态越来越糟,成绩不见提高,反而继续下滑。

她处在崩溃的边缘。

有一天夜里,她在自习教室熄灯后回宿舍,途经操场时,听到草坪里两个艺术班的女生谈笑风生。

“你专业成绩那么好,担心什么呢?”

“我文化课不行,专业考过了,结果文化课考试不过,不也竹篮打水一场空。”

“不是有保送和加分的名额吗,你可以去争取啊。”

“那才几个人?都削尖了脑袋好吗?”

“你可以去向镜灵许愿啊,我听说,西翼楼的镜灵非常灵验,心想事成呢。”

“你几岁相信那玩意?”

……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沈凤明不知为何,就将这段对话记在心底。

在又一次考试滑铁卢后,她结束晚自习,朝西翼楼走去。

西翼楼是女高里艺术生的地盘,平日其他学生只有一周一节的音乐课才会来这栋校园最边缘的小楼。

夜晚的西翼楼轻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

沈凤明没有手电筒,更没有手机,不敢走得太深,只沿着最左侧的阶梯走到二三楼连接的平台,她看到了第一面镜子。

她对镜子说:“镜灵,你可以让我的成绩提高一些吗?”

无人回应。

她自嘲地笑了一声,觉得自己真是有病乱投医。

可就在她转身的瞬间,镜子亮了。

她震惊地转头,发现镜子里出现了一个男人,长相儒雅,很是眼熟。

她想了一会,小心翼翼道:“刘?刘主任?”

镜中的男人,分明是教导处主任刘毅成。

男人笑笑,镜子,或者说一面玻璃被推开,男人从镜中走出来。

沈凤明这才看到,墙内竟然有一处一平方左右的空间。

男人微笑地看着她:“我知道你,你叫……沈……沈……”

“沈凤明。”

“对,沈凤明,好名字。”男人道。

沈凤明本以为教导处主任会斥责她半夜不回宿舍,对方却对她很是温柔。

“你刚才说,你想要提高成绩。”刘毅成问道。

沈凤明怯怯地点头。

“提高成绩呢,不是什么难事……”刘毅成一边说着,手自然地搭上了沈凤明的肩膀。

沈凤明心底涌起一分不适,却没做什么,只是轻轻地“嗯”了一声。

“其实,提高成绩的方法有很多……”刘毅成一副谆谆善诱的模样说着,声音散落在晚风中,却化成了恶魔的絮语。

那时候的沈凤明不知道,眼前看起来衣冠楚楚的教导处主任,实则是一只禽兽。

刘毅成是个从贫困乡村考出来的凤凰男,他被大城市的纸醉金迷花了眼,可他却无法凭自己的本事在城市立足。

一次在校外的烧烤摊吃夜宵时,他认识了来学校找同学玩的杜月。杜月忘了带钱包,他见对方衣着不俗,便帮她付了钱。

一来二去,两人渐渐相熟。

在得知杜月的父亲是市里教育局局长后,他的心思便活络起来,对她发起猛攻,又是写情诗,又是跨越半个城市给她送早餐。

刘毅成长着一副不错的皮囊,有种奶油小生的气质,很容易得女孩喜欢。再加猛烈攻势的穷追不舍,没多久,他便得到了杜月的芳心。

后来便是毕业,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

杜月的父亲有知人之鉴,一下看穿刘毅成的小心思,也对其出身十分瞧不上,自然不允许这段婚姻。但架不住女儿百般恳求,最终还是同意。

有了岳父坐靠山,刘毅成事业顺遂起来,进了最好的女高当老师,且职位爬得飞快,没几年便当了教导主任。

所谓温饱思□□。

杜月对床/事并不热衷,甚至有些厌恶。而刘毅成,恰是个生理欲/望极为强烈的人。他高中时在农村,便诱骗过没上学的未成年女孩开过荤。只是后来到了大学,发现城市女孩不容易骗上床,三教九流之地的女性,要价或者送礼钱,也不是他微薄的工资能够承受,才克制了自己的欲/望。

然而欲/望压抑久了,必然爆发。

妻子不喜,他没办法,再加上岳父管教颇严,口袋囊中羞涩,他也没钱□□。

最终,他将恶魔之手,伸向了女高里的学生。

刘毅成不傻,女高里富庶的、有权势的家庭的女子,长得再美他也不敢有心思。

他会下手的对象,是那些好拿捏的,美貌家贫,性格又懦弱不敢声张,好蒙骗的女生。

西翼楼镜子后的空间,是他刚进学校第二年发现的。

那时候学校的教学经费不足,老师还要承担很多额外职责,比如校园巡逻之类。

他洞察力强,很快发现,楼道的宽度和教室间的距离不匹配,内里还存在空间。

起初,他只是偶尔呆在隐蔽空间里,看晚上排练结束的艺术班女生,欣赏她们姣好的身段和大汗淋漓后的肌肤。

直到有天,整个楼都空了,一个女生坐在台阶上嚎啕大哭。

那个女生接听了个手机电话,他才知道,原来女生有个外校的男朋友,她怀孕了。他们没要这孩子,女生做了人流。但马上就是校内舞蹈团选拔,只有校舞蹈队的学生,才有机会获得直荐省市舞团的资格,可如今的她连基础舞蹈动作都跳得吃力,不可能通过选拔。

那一刻,一个大胆而邪恶的念头从刘毅成的脑海里滋生。

他打开手电筒。

女生吓了一跳。

刘毅成走出镜子,安慰女生,并且告诉他,自己有办法让她直接进校舞蹈队。

女生如同看救世主一般看着他。

他轻声哄骗道:“但这个世界都是等价交换,需要你付出一点代价。”

女生犹豫着。

“女高学生未婚先孕,学校不容许败坏校风的存在。”

女生害怕,满脸恐惧:“不要开除我……”

“年轻人,你情我愿,也没什么。这种愉悦的事情,本来就可以合理存在……”

女生最终架不住成年男性给她勾画的美好蓝图和双管齐下的威逼利诱,妥协了。

自那之后,尝到甜头的刘毅成愈加肆无忌惮。

沈凤明,已经是他第十二个猎物。

他调查了对方的家世背景——母亲已逝,父亲逃债去海外,后母不管不顾,一个十分好拿捏的对象。

可他没想到,沈凤明比他想象的难掌握。

当他第一次给对方一个校内评优的甜头,打算对其上下其手时,其他女生或许畏惧权威,或许想要更多等价交换,半推半就地便答应了。

沈凤明却直接推开他,并告诉他“刘主任请自重。”

刘毅成却没放弃,这般完全没仰仗又貌美的女生,自带的小清高小自尊,更加激起了他的兴趣。

他有一百种方法让对方跌入谷底,然后装作救世主将对方救起,报酬便是那皎洁的身体。

那天之后,沈凤明的噩梦便开始了。

她会遭遇任课教师莫名其妙的批评,成绩也被无端压低,甚至连之前评上的校奖,公布之后都能被取消,还被发通告,说复核后认为其不符合评奖要求。

学生们对此议论纷纷。

实际上,学校每天能发生千八百件事,学生对一件事的关注力或许只有十分钟。可早已精神脆弱的沈凤明却异常敏感,她总认为同学们在背后议论自己,做每一件事情都战战兢兢,唯恐有一丝出错。

高一最后一次期末考,她的成绩下滑到班里三十名,她彻底崩溃了。

刘毅成在这时出现了,用他惯用的套路,一边施压一边安慰。

这次,刘毅成成功了,他得到了沈凤明。

可他不满足于此,沈凤明是他捕捉时间最长的猎物,也是最甜美的猎物。

刘毅成有许多奇怪的性/癖,他平日都收敛着。

这一次,他看着眼前抽泣的猎物,恶魔的欲/望彻底释放了。

他决定把沈凤明变成他长期的宠物,饲养她,虐待她,发泄自己心底所有的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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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内静悄悄的。

明叔没有再继续说下去。

可在场所有人都清楚,能让明叔这种复仇时还想着对方能悔过便宽恕他一条生命的人,最后却能让一具尸体毫无尊严,那只当时披着教导处主任皮的禽兽,到底对女孩做了多少难以启齿、不堪入目,侮辱人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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