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偏安之地,只是因为义军的气焰还不能伸入这个都城。
不过,许多人都知道,这种局势只是暂时的。
洛阳,正因为是都城,所以其气氛才会显得更为紧张,因为这里是所有决策的散发之地,不可否认,各路义军都会在城中按下探子,布有眼线,以便时时清楚朝廷的军情,更在暗观朝中反应。
战争就是这样,各出奇谋,什么手段都毫不犹豫地施展出来,只要能够取到胜利,其他的一切都不必太过在意。因此,洛阳城中的气氛也就显得有些紧张了。
最紧张的依然是宫中,最近的坏消息几乎全都是由葛荣所制造。
葛荣的可怕几乎不可抗拒,柏乡举城皆降,内丘被破,就连不可一世的包家庄也被烧成平地。巨鹿军心大震,加之天气日暖,春天将至,攻城绝对不像冬天那般困难,虽然春天容易生病,可对于北方来说,依然寒意凛然,疾病相对来说要减少很多,葛荣的大军已让巨鹿城内的守兵丧胆,兼且葛荣的军风极好,百姓十分拥戴,河北境内的所有百姓几乎都知道葛荣乐善好施,曾大量救济难民,开仓放粮,分施米粥,这对于那些穷苦的百姓来说是一种极大的诱惑。城中百姓思变也使得巨鹿城守更慌,频频向朝中告急,这也是让宫中头大的原因之一。
葛荣挥军直扑邢台,分扑任县,几乎要将巨鹿噬吞,再以孤城战术粉碎他们所有的斗志。
宫中的紧张并不仅止于此,尚有内部的不和,孝明帝元诩与胡太后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大,这是文武百官无法插手的。
元诩年龄并不大,看上去也不过十七八岁,正因为元诩的年龄不大,胡太后才能够全揽朝政,权倾天下,颇有当年文明太后的架势,当然,在世人眼中,胡太后与孝文帝之母文明太后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元诩此刻并未休息,尽管夜已很深了。对于那些奏折他更没心思细看,只是由两个宫女为其捶背搓腰。
元诩的身体并不是很好,特别是近年来,纵情声色,虽然也曾习过武,但身子娇贵,又如何肯用心练武?这么一放纵,又在心情极为颓丧之中度过一年多,身体自然就不会很好,但一双眸子依然虎虎生威,那股王者之气表露无遗。
“传李尚书来见我!”元诩突然大发脾气地推开两名宫女,长身立起,那微显单薄的躯体挺拔如枪,仍然极具气势。
那两名宫女吓得全身发抖,立在一旁的太监也胆寒心惊,小心翼翼地道:“皇上,现在已经是深……”
“狗奴才,若再啰唆,朕先斩了你!”元诩怒叱着打断那老太监的话道。
“是,是,奴才这就去,这就去!”那老太监忙不迭地应道。(注:在南北朝之时,并无太监这种叫法,而是称为宦官,后朝才改称为太监,但太监和宦官同指一义,读者不必仔细深究。)
“你们也全给朕滚出去,朕想一个人好好地静一静!”元诩看也不看两名宫女一眼,愤声道。
那两名宫女如逢大赦,行礼之后,迅速退了出去,似乎生怕元诩改变主意。
元诩听着脚步声远去,竟长长叹了口气,负手缓步踱至窗边,只见宫中灯火点点,如坠落之明星,更不时有望士队的成员小跑而过,或是齐步走过。这些人是在保护着他的安全,可是又何偿不是在限制他的自由呢?
元诩又轻轻叹了口气,夜空极为深远,闪亮的星星一眨一眨的。夜,真的十分静谧,可在静谧的夜空中,又藏有多少杀机呢?
元诩不知道,他的确是不知道,此际他的心中很乱,如果有人愿意用乞丐的身份来与他交换帝位,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答应,此刻他感到十分疲惫,这并不是体能消耗的结果,而是心智太过疲倦,这种深宫的生活几乎让他快要发疯了。
皇帝,高高在上的感觉又有什么好?元诩不知道,似乎他一出生的使命就已经极为明确,只为一个目的而活,那就是做笼子中的鸟雀,一尊只供别人仰视的佛像,这种感觉的确很累。
做了皇帝就不能如别的小孩一般哭闹,自小到大,太后教给他的就是不能哭,更不能如别的同龄人一般放肆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宫中唯一不缺的,就是女人,以及金银和阿谀奉承、美味佳肴,可这个世界毕竟太过虚伪,更不真实。
元诩也想过江湖,因此,他极为欣赏尔朱天光,也十分羡慕尔朱荣,在他的心目中更有一个无敌的形象蔡伤,同时也想亲自去见见那个轰动天下、名震江湖的蔡风。同样是
年轻人,可是蔡风却能逍遥江湖,潇洒人生,而他,注定在深宫内院之中,这对他来说,的确有些痛苦,他甚至做梦都想着蔡风带他一起去闯荡天涯,笑傲人生,哪怕做个孩子也比待在宫中好。可惜,并没有人真正理解他的心思,那些人永远都认为他是那般高不可攀,更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沙沙……”一阵脚步之声传入元诩的耳中。
“朕让你们别来烦我,难道你们都耳聋了吗?”元诩并未转身,怒叱道。
“皇上,是黑奴!”来人并未因元诩的发怒而退缩,反而出言道。
“是你!”元诩一震,转过身来,目光却落在行入殿内那皮肤黝黑之人的手上,脸色变得极为难看。
那是一颗带血的人头。
“是你杀了他?”元诩的目光变得极为锋锐,冷冷地盯在来者的脸上。
来人正是尔朱天光黑白双奴的黑奴,他手中所提的,竟是那个被元诩吩咐传达李崇的太监之首级,难怪元诩会神色大变。
“回禀皇上,是黑奴杀的!”黑奴并不否认。
“你为什么要杀他?”元诩出奇地并未发怒,语气却极为平静地问道。
“因为他违背了皇上的命令,不去尚书府,却向慈宁宫行去,是以黑奴才割下了他的人头!”黑奴语气极为平静地回报道。
元诩的眸子之中爆出一团奇光,顿了半晌才道:“尸体在哪里?”
“在假山洞中,不会有人发现!”黑奴补充道。
“好,干得好,这狗奴才,居然如此不识抬举,立刻去将人头和尸体处理掉,再将李尚书召来,朕有极为重要的事与他商量!”元诩赞赏地道。
“黑奴已让李公公亲自去尚书府了。”黑奴似乎早知元诩要干什么。
元诩长长松了口气,慨然道:“现在朕身边也只有你一个可以信任的人了,唉,大将军何日才能班师回朝呢?”
黑奴知道元诩指的是尔朱天光,尔朱天光前去泰山之时,并未带上黑白双奴,反而将两人留给元诩做护卫,尔朱天光早就看出宫中的局面,才会让黑白双奴听从元诩的使唤。元诩在许多方面的确对尔朱家族极为偏爱,尔朱天光自然不希望元诩出事,如果太后掌权,尔朱家族又岂有好日子过?因此,尔朱家族极力支持元诩。
元诩极为尊重尔朱家族的人,因黑白双奴的武功高强,元诩对他们也十分客气,此刻更是信任有加。
“如果皇上需要的话,黑奴可以飞鸽传书,让族王率大军来京护驾,岂不更好?”黑奴提议道。
元诩眉头微微一皱,有些犹豫地道:“如此一来,岂不是明摆着跟母后对抗吗?何况大督都又没有理由,如果这样一来肯定令满朝文武百官不服,后果实在难以料及。”
黑奴无语,他虽然跟随尔朱天光日久,但是对朝中的一些事宜并不十分清楚,总是以江湖人的口吻和方式行事。
半晌,黑奴唤进一名小太监,元诩立刻明白,指着黑奴以衣物包裹好的脑袋吩咐道:“将这块‘石头’沉入荷池,不准让任何人发现,明白吗?”
“是,奴才明白!”那小太监双手捧过那血腥味极浓的脑袋,双手都在发抖。
望着那小太监退了出去,元诩又移身坐上龙椅,黑奴站在一旁突然道:“哎,对了,皇上可以用城防空虚为名,调集族王回守洛阳,到时候,族王就可明正言顺地回师了。虽然这不是个很好的理由,可是你是皇上,圣旨一下又有谁敢反抗?就是太后也无把柄可抓,只要圣旨送出去后,即使想追也追不回了。”
元诩心中一动,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难得的笑容,喜道:“好,就这么办,朕不想再这样窝囊下去了!”
黑奴迅速磨墨,元诩挥毫而动,写道:“奉天承运,皇帝召曰,四方战乱,兵将难继,都城防守空虚,今特令抚巡大都督班师回京守护城防,并赐封为上将军,回京拜坛,望爱卿好自珍惜,钦此!”
黑奴看罢大为感激,“扑通”一声跪下,感激地道:“谢谢皇上对尔朱家族的错爱,奴才定当粉身以报!”
“起来,尔朱家族乃是我朝中梁柱,抚巡大都督又为国出了大力,对其嘉奖自是应该的,朕还要下一道密旨,你待会儿以飞鸽传书送去!”元诩欣慰地道。
“奴才明白!”黑奴激动地望着元诩在圣旨上盖下玺印,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李尚书到!”殿外传来这声叫唤之时,元诩已经写好了密旨。
黑奴迅速将圣旨和密旨收藏好。
元诩立即起身相迎,在朝中,最支持他的人,就是
李崇,虽然李崇并不是太欣赏尔朱家族,但却是个禀公之人,且因为李家乃是大姓,在汉人之中扎根极深,朝中那些傲慢的鲜卑贵族也不能不给他一些面子,毕竟李崇可不是好惹的,无论是军中还是朝中,其地位都极高,军中支持李崇的大将很多,在文官之中,尚书又是人人巴结的对象,因此,李崇在朝廷局势紧张之时仍能闲暇以对。
李崇未着朝服,只是便装入宫,因为他来不及穿上朝服,李公公催得太急了,而且皇上夜深召他,一定有十分重要的大事,他岂能耽误?是以便匆匆忙忙赶了过来。
李崇未着朝服看上去极为精神。
“臣参见皇上,未知皇上如此深夜召臣有何吩咐?”李崇跪拜道。
“李爱卿平身!”元诩双手微摆。
“谢皇上!”李崇立身而起,向黑奴望了一眼。
黑奴知趣地朝元诩行了一礼,道:“皇上,如果再无吩咐,奴才先行告退了。”
“好,你先退下吧!”元诩挥挥手,淡然道。
泰山谷底,灯火通明,但是却并未找到蔡风的尸体,不过却有零零落落的几块血迹。
游四诸人心头都在发凉,他们自谷顶爬下来,只发现蔡风跃落之处有一株无根的断松,显然是被蔡风的冲击力给撞折了,而在断松不远处几块斑斑血迹让人触目惊心。
谷底并不大,可是却没有蔡风的影子,只有几头猛兽被众人惊得四处逃窜。
谷底经常有猛兽出没,这几乎让人更为心寒。
“蔡风的尸体是不是被野兽给吃掉了呢?就算蔡风能够落入谷底未死,难道以重伤之躯还能够敌过这群猛兽?”众人心中闷想着,当然,没有人会相信蔡风未受重伤,想想也可知道,与区阳那般狂击,连区阳都身受重伤,蔡风在两人交手之后又坠入谷底,又岂有不受重伤之理?
蔡伤并未参加寻找,他只是静静地坐在玉皇顶上,似乎并不想做任何事,只是极力让自己的心思显得更为平和一些。
山下,尔朱天光的大军依然在作着无谓的围困,虽然尔朱天光知道这一切全无作用,但是军令难违,他必须继续完成这无聊的游戏。
一些自玉皇顶下来的江湖人士全都聚集于英雄庄中,他们出不去,尽管他们对那些官兵根本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