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沉闷的心情,参加一场朋友间的聚会,大家欢天喜地的闹酒,我却不断地走神。
我生命里的那一座村庄,落满烟尘的记忆里的田野,尤其是爹的皱纹和妈那两只手上皲裂的冻痕,使我的思念生出了羽毛,继而羽毛长出翅膀,恨不得展翅飞回家乡。
可是,我却不愿回去,当年在我跨出小村的那一刻,我就没有了回头的资本。这令我痛苦而又煎熬。
故乡,俨然成了我的殇。
陆曼发现我有心事,问:“秋天,你是不是心情不好?”
钱维胜跟我开玩笑:“不要因为今晚请客而心疼,过两天就是举行音乐沙龙的日子,我请大家出来宵夜,弥补你今天受伤的心灵。”
兰天白则端起一杯酒对我说:“秋哥,天大的心事,没有一杯酒不可以搞定的,来,我俩干杯。”
兰天白是邮局的投递员,每天送我们这个区域的报刊信件,比我小两岁,书吧里订阅的刊物,基本都是由他送过来。他最大的爱好是讲故事,但一只口琴,被他吹得出神入化,所以,他是演讲阅读和音乐两个沙龙的活跃分子。
兰天白除了讲故事和吹口琴,另一个爱好就是喝酒。
平时,他的报纸如果送完得早,就会到我这里,坐在吧台里跟我吹牛,然后就在我这里吃饭。我们或者从旁边饭店叫两个菜,或者他下厨亲自动手烧菜,他的厨艺也很出色。
然后,我们就一边喝酒,一边聊天。
无忧无虑的青葱岁月,我们的生命是那么的意气风发。时间就在我们的高谈阔论中,在我们对美好生活的展望里,一分一秒、或者一天一月过去,使我们在不知不觉间,走向成熟。
当然,这几个朋友,只知道我开了这家寻梅,而不了解我为什么开这家书吧。关于我和筱梅的故事,从来没有跟他们透露过。
而陆曼却知道一些。这是因为通过一段时间的相处,陆曼明显对我产生了爱慕。筱梅把我的心占据得满满的,我不愿她在这一段没有结果的感情中越陷越深,就告诉她我心有所属,开这个书吧,就是为了等待我心里的姑娘。
起先,陆曼不信,以为我是为了拒绝而编出来搪塞她的借口。
后来,我每个星期都出去找寻筱梅,两年时间从未间断,她相信了我的话。同时,她也看过我不少写给筱梅、代表了我思念的情诗。
即使这样,我还是能感觉到,她对我仍然抱有期待。
一次,陆曼问我:“如果你一辈子找不到那个筱梅,难道一辈子也不谈恋爱、结婚了吗?”
我说:“我不知道,至少,现在心里放不下,也没办法接纳别人。”
“我想,时间会冲淡一切,终于会有一天,你能放下那个女孩的。”陆曼对我说,脸上有期待,也有失落。
屋顶的灯,照得满屋雪亮。
酒桌上,大家七嘴八舌,划拳行令,看着他们闹腾,我的心情渐渐开朗起来。
我收拾心情,抬头扫了大伙一眼,仿佛看见了友谊的小树林,正在一片青春的土壤上,拔节抽叶。我端起酒杯,说:“来,喝酒,大家共同干一杯,欢迎苏小雅加入我们。”
钱维胜跟陆曼坐在一起,他的身体和手,都不那么规矩,总是有意无意触碰一下陆曼。这让陆曼不时翻眼睛白他,偶尔,拿起筷子,狠狠地抽在他不老实的手背上。
“陆曼,我俩喝一杯。”钱维胜并没有知难而退,给自己和陆曼倒了满满两杯青岛啤酒,端起来,举在她面前。
这,是不是爱情发芽的力量呢?看着他们打情骂俏,我在心里暗暗地想。
“本姑娘只喝饮料,不喝啤酒。”陆曼身体往我这边靠了靠,嫌弃地说。
“我小伙子也是一表人才,多才多艺,好不好?我知道你喜欢秋天,但你那是剃头担子一头热,人家秋天对你不来电。”钱维胜厚着脸皮调侃她。
引得满桌哄然大笑。
陆曼红着脸,拿起放在自己大腿上的小坤包,劈头盖脸砸向钱维胜,“你有才,本姑娘不稀罕,请你不要胡说八道。”
苏小雅睁着眼睛,怔怔地看着陆曼和钱维胜打闹,随即,脸上露出了难得的微笑。
看到钱维胜和陆曼这一幕,气氛顿时活跃起来。
董启智扶了扶滑下来的近视眼镜,端起一杯啤酒对苏小雅说:“妹子,欢迎你加入秋天的寻梅,加入了秋天的事业,就是加入了我们这个圈子。来,认识一下,我叫董启智,是一个教书匠。”
苏小雅有些手忙脚乱,她端起酒杯,却看着我为难地说:“我……我不会喝酒。”
我不认为她不会喝酒,东北人,不管男女酒量应该都不错。她推辞不喝,是因为第一天在我这里上班,第一次跟大伙聚会,陌生,出于女孩子固有的矜持吧。
“你要是会喝酒,就跟董老师喝一个。从今天起,大家都是朋友了。他们,都很好的。”我对苏小雅说。
“可是,我……真的不会喝。”苏小雅红着脸,难为情地说。
“没关系,我先干为敬,你随意。”董启智说着,仰脖咕咚咕咚把一大杯啤酒喝个精光。
“没关系,你看这些人,除了钱维胜,都是好人。”陆曼坏坏地看了钱维胜一眼,笑着对苏小雅说。
“你是我前世的冤家吗?”钱维胜恨得牙痒痒。
大家又是一阵哄笑。
苏小雅迟疑了片刻,才端起杯子,却咕嘟咕嘟喝光了。
董启智双手热烈地鼓掌,“好,好酒量。妹子,请问你是哪里人?”
“东北的。”说完,苏小雅就低下了头。
“东北好,东北人豪爽,我就喜欢东北人。”董启智兴奋地看着她说。
然后,拿过酒瓶,给自己和苏小雅又各倒了满杯,说:“来,好事成双,我们再喝一杯。”
苏小雅求助地看着我,“老板,我真的不会喝酒。”
我提起面前的酒杯,跟董启智一碰,说:“启智,我俩喝吧,别攀着人家小姑娘,人家今天才第一天上班。”
他顿时有些尴尬,嘴里却说:“我们的秋老板,真的会怜香惜玉,难怪这么讨女孩子喜欢呢。”
他的话,说得大家更是哈哈大笑。
我们这边的热闹、活跃,感染了饭店里其他的喝酒人,纷纷饶有兴致地看着我们斗嘴。
董启智是七宝中学的语文老师,爱好诗歌和朗诵,是我们文学沙龙的骨干。他是有女朋友的,据说那女朋友是区教育局局长的千金,跟他同事。两个人感情很好,但就是她家长不乐意他们在一起。
“秋天,来,我们喝一个。”陆曼倒了满满一杯酒,伸到我面前要跟我喝。
“陆曼,你重色轻友。”钱维胜指着陆曼,“跟我你不喝,跟秋天,你这么主动?”
“你去死,我就不跟你喝,急死你。”陆曼笑着挑衅钱维胜。
“钱维胜,你丢不丢人?追女孩没有你这种套路的。”兰天白端着酒杯对他说,“来,跟我喝一杯,给你找回点小自尊。”
苏小雅噗嗤一声笑了,她赶忙捂住了嘴巴。
陆曼跟我喝过酒,苏小雅也倒了大半杯啤酒,站起来敬我:“老板,谢谢你收留我,我一定会好好干的,我敬你一杯,表示感谢。”
“今晚我们只管喝酒,希望你早日融进我们这个集体。”我对她说。
是啤酒和朋友,驱散了我情感角落里的狼烟,丢弃了暂时的烦恼和诸多的不如意,不负韶华,也不能负了眼前的快乐。
因为我的酒量有限,不多一会儿,就喝多了。
在我还有意识的时候,对陆曼说:“小雅今天刚来,晚上帮忙带她到你家睡一晚,明天我来想办法安排她住宿。”
“没事儿,今晚就让她跟我睡。”陆曼爽快地答应。
散场后,我的脚步有些飘忽,走在老街千年的青石板路上,身影被昏黄的路灯缩短,变形,再拉长,我仿佛又重走了一遍筱梅的那个古镇。悠悠的岁月,如夜空里的浮云,飘散在记忆的远方,一会儿真实,一会儿虚幻。
陆曼和苏小雅搀扶着我,就在黑夜和酒精给我营造的虚幻中,回到书吧,上到后面的二层小阁楼卧室。
陆曼烧水给我洗脚,又给我泡了一杯蜂蜜水解酒。最后,帮我把外套脱掉,扶到床上睡下,才和苏小雅一道离开。
睡在床上,远处蒲汇塘传来的蛙声,打在窗棂上,我的头有些晕,犹如置身于时光隧道。
悠悠的,我仿佛回到了淮西,回到了那一方养育我长大的皇天厚土,我看见了奶奶高高的坟茔,还有坟头长出来的那一丛青草,在黄昏的风里摇曳,摇曳……
那一夜,我睡得很沉,做了许多梦,有一个梦里,我爹高高在上,自作主张地替我指点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