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杰一愣,继而淡然一笑,“从前是搞科研的,项目成功后,就开始享受退休生活了。”
“享受退休生活?”晨佳感觉难以置信,“你这么年轻就退休了?”
远杰笑道:“对啊,有时间干自己想干的事情,有时间吃好吃的东西,这样的生活才叫‘真生活’。”
晨佳本来想问他,是不是在苏州待过。
但是又不想暴露过往,便绕了一个圈儿,道:“大哥哥,享受生活,就应该去苏州啊!那才是个好地方。”
远杰淡淡道:“苏州的确是个好地方,但我是北方人,吃不惯那里的饭菜。我喜欢西安的美食,而且西安离我的老家很近。”
说到这里,远杰停顿了一下,“关键,西安现在还有了你。”
“哦,原来是这样!”听到远杰的回答,晨佳总算暗暗松了一口气儿。
远杰道:“回民街的最正宗,我们去那里吃吧。”
“好啊!”晨佳愉快的点点头。
说实话,这久负盛名的老孙家泡馍,晨佳父母活着的时候,她也经常吃。
父母被杀害后,晨佳这个孤儿,由于生活拮据,便再也没舍得吃过。
今天,既然是心上人想吃,她也就陪着吃一次。
他们出了德福巷,沿着粉巷,往回民街方向走去。
晨佳和远杰仿佛有说不完的话,聊得很投机。
路上,看到卖潼关肉夹馍的店铺,远杰先去买了两个,又买了两瓶可乐。
晨佳也饿了,便接过肉夹馍吃起来。
但是却不喝可乐,说对牙不好,远杰便为她买了矿泉水。
晨佳陶醉地享受着,这种朴实的温暖和感动。
两个人一路上走着,吃着,聊着,边走边玩儿,甜蜜的就像恋人。
远杰只要遇见好吃的,就给晨佳买。
自从离开父母之后,她很久没有享受过类似的关怀了。
特别是在,看到远杰手里拿着糖葫芦,一脸开心的走过来时。
晨佳恍惚之间,从他身上看到了父亲的影子。
那一瞬间,晨佳突然明白,自己为何这么喜欢远杰了
因为他和自己的父亲很像。
晨佳盯着远杰手里的冰糖葫芦:可口的山楂裹上一层甜甜的糖浆,撒上芝麻,酸酸甜甜的超级好吃。
她开心地接过来一串。
“先帮我把糖葫芦咬一口。”晨佳还没来得及吃,远杰却递过来了自己的糖葫芦。
“为什么?”晨佳不解的瞪大迷人星眸。
嗅着糖葫芦的味道,此刻,口水都要流出来。
“因为你咬过之后,冰糖葫芦就变浪漫了呀。”远杰满含期待的望着她,“我没别的要求,一会儿凡是我吃的东西,你都先帮我咬一口,好不好。”
晨佳囧囧一笑,“大哥哥,你的要求可真奇怪。我咬过后,沾了口水就弄脏了,你还怎么吃?”
远杰道:“不脏不脏,你咬过之后更香。”
“猪傻有人杀,人傻没办法。”晨佳心里想着,帮他咬了一口。
嚼着冰糖葫芦还在说,“不过你的要求,可真奇怪。”
远杰马上也咬了一口,享受的闭上眼睛,津津有味儿的嚼着,“果然呢,你咬过之后变得更好吃了。”
“你胡说吧,我嘴巴里又没有调料。”
“不信你再咬一口,尝尝,糖葫芦真的变好吃了?”
“真的吗?”晨佳不敢相信的,看了他一眼,凑上去,对着远杰的冰糖葫芦,又咬了一口。
学着远杰的样子,闭上眼嚼了一会儿,脸上露出幸福笑容,“果然呀,冰糖葫芦好像真的变好吃了!”
远杰马上又咬了一口,感受着冰糖葫芦上,多出来的淡淡清香味道,心道:这肯定就是晨佳的味道。
“啊,大哥哥,让我再吃一口,你的冰糖葫芦,好像比我的冰糖葫芦好吃。”说着,晨佳又拿过远杰的冰糖葫芦,咬了一口。
看着晨佳咬一口,远杰就接过来咬一口,然后晨佳再接过去,吃完自己再咬。
没过几分钟,两个人便把这一串糖葫芦分享完了。
远杰闭上眼,咂咂嘴,道:“为什么呀,你咬过的糖葫芦,吃起来好像多了点儿清香的味道。”
“有吗?你胡说。”晨佳用手挡着嘴,哈了一口气,自己嗅了嗅,“果然呢,我的口气今天好香啊。”
远杰逗她道:“我听说,恋爱中的女孩,口气都会变香啊!你的口气变香,说明你恋爱了。”
晨佳的脸红了,害羞的抬不起头,“你又胡说,我才不会和别人谈恋爱。”
她内心里,对男人们更多的是厌恶,更别说和他们谈恋爱了。
其实,多少年来,她一直想要寻找一个能让自己依靠的温暖臂膀。
可是,由于童年的阴影,她和男孩们谈一次恋爱,就失败一次。
因为,她根本无法接受,他们进一步的要求。
想起来就会吐。
这也是,她做夜总会女郎赚学费时,常被打骂的原因。
“哇,快看,那里有墨西哥卷饼。”远杰发现了新大陆,主动拉着陈佳的手跑过去。
诱人的味道马上将两个人俘虏。
墨西哥卷饼,是墨西哥的特色美食。
在墨西哥,几乎每个餐厅都会有。
粉巷这家墨西哥卷饼店,是地道的墨西哥人在经营,味道非常的正宗。
西安现在成了国际大都市,无数外国人来这儿做生意,大有盛唐之时,万国来朝的气派。
卷饼中的酱料和食材很丰富,看着就让人口水横流,一口咬下去层次感十足。
老规矩,依然是晨佳先吃,远杰再接着吃,“真的好好吃呀,味道太奇妙了!”
远杰每嚼一口,都要幸福的闭上眼享受一会儿。
“你太神奇了,你才是真正的美食烹饪大师呀,只要是你咬过的食物,马上就会好吃十倍。”
只要功夫深,装傻也认真。
晨佳暗笑:“这个人已经疯了,只能自己救自己了。”
这次不像吃冰糖葫芦,晨佳只帮他咬了一口。
然后,便大口的吃自己的卷饼。
看着晨佳吃东西的样子,那好看的嘴唇动来动去,远杰就看的傻了。
晨佳是真的有点儿饿了,特别是先吃了糖葫芦之后。
那糖葫芦是帮助消化的,越吃越饿。
其实,晨佳这段时间,都没有好好吃过饭。
现在远杰在她身边,她觉得好踏实,吃起什么都香。
吃着吃着,眼角不知为何竟有些湿润。
接下来,远杰又为晨佳买了炸鱼薯条、热狗、烤肉、章鱼小丸子、炸鸡。
这些东西吃完,哪儿还能吃得进去泡馍?
看看天色已不早,晨佳便想回家了。
远杰手里拎着大包小包的吃食,一直把她送到家门口。
临走,晨佳心中是一万个不舍,远杰也是不想离开。
但,今天总是要分别的。
这一刻,晨佳发觉自己,对远杰产生了严重心理依恋。
希望投入全部的感情,与远杰建立更亲密的关系。
又担心自己的心理疾病暴露后,远杰不乐意杷关系发展到,如自己期望的那般亲密。
最终,会像其他男人一样甩掉自己。
她很喜欢远杰,与他没有更亲密关系,让她不安。
甚至还担心,远杰不会像她看重他一样,看重自已。
可是,海归家教的童年伤害,对她的心理造成了永久的严重创伤。
这导致她长大成人后,对男人的亲密举动产生了本能恐惧。
这个心理疾病,就像噩梦一样一直缠着她。
连接吻都想吐,更何况其他的亲密举动?
这导致,她的恋爱一次又一次的失败。
对远杰,她已经非常的容忍了。
最令她开心的是,他吻自己的手,自己居然没有呕吐的感觉。
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她也是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共同吃完一串冰糖葫芦。
这在心理上是个巨大的突破。
因为她知道,那冰糖葫芦上沾有他的口水,但她居然没有恶心,还很喜欢那种朦胧的味道。
然而刚才,远杰想吻她的时候,海归家教的“禽兽脸”再次浮现眼前,她差一点呕吐出来。
虽然进步已经很大,但是晨佳仍然无法接受,远杰的吻。
严重的“恐吻症”。
结果似已注定,没有男人喜欢接吻时呕吐的女孩,哪怕她貌若天仙,也不能接受。
可是,她不想失去远杰。
第一次约会,可以拒绝他接吻之类的更亲密举动。
甚至第二次,第三次,也可以拒绝。
但是,她不能永远拒绝下去,那样会伤了远杰的心。
男人都是爱吃腥的猫。
吃不到腥,他就会像先前的那些男人一样,慢慢地疏远她,直至最后另觅新欢。
这样的结局让她害怕。
仅仅是现在,她就已经觉得,没有了远杰,自己将无法活下去。
如果对于远杰的依赖进一步加码,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假如某一天,远杰因为晨佳的心理疾病,甩了她。
她极有可能会选择轻生。
甚至,脑子在一刹那间,已经想到了,用什么办法结束自己的生命……
晨佳打开房门,突然冲进去把门关上,背靠着房门,有种想哭的冲动。
远杰愣了一下,默默地把大包小包的东西放在她的门口。
敲了敲门,说:“东西我放在门口了,明天晚上,我去接你下班。”
说完,转身离开了。
听着远杰下楼梯的脚步声,慢慢消失,晨佳再也控制不住情绪,放声大哭起来……
然而,
单纯的晨佳,哪里知道远杰人傻鬼大。
说什么不敢看晨佳微笑,全是鬼话和套路。都是为亲吻晨佳的手,寻找的借口。
这家伙算个什么人呀!
为了将心上人搞上手,居然装疯卖傻,真不地道。
不过,他自夸泡过一百多个妞,也不是吹牛,装疯卖傻就是他的手段之一。
晨佳被哄的一愣一愣的,竟不知道自己被套路了。
假如她某天被远杰卖了,肯定会帮远杰数钱吧。
和高智商的人谈恋爱,的确是件很危险的事。
好在,远杰是真心喜欢晨佳,还喜欢到了痴狂的地步。
有时,连他自己也分不清,到底是在演戏,还是真被迷成了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