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盛年,每次提及这个,我都会大言不惭地说,我的名字取自陶渊明的“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其实,我知道我家老头才没有那个文化,那个思想,不过是他姓盛,我妈姓年,然后两个一凑就凑出了我这么个三平女。
何谓三平女,我解释下,就是貌平,胸平,荷包平。
与我相对的,就是我姐,三不平,貌不平,胸不平,荷包也不平。
我很是愤懑,为什么我家难得的稀少的优良的基因都留给了那个比我多吃三年饭的盛夏,我嫉妒,嫉妒使我面目全非,于是乎,我偷吃她的零食,偷改她的作业,偷拿她的零花钱,甚至告状她早恋。
这些还是难以平复我的不满。然后我安慰自己,上天是公平的,它给你某些东西,也一定夺走你其他东西。
这一安慰,就是20多年,终于在22岁的时候,上帝听到了我的祷告,我人生的梦魇终将退出我的舞台,去坑另一个倒霉蛋,那个倒霉蛋就是我的姐夫方杰。
方杰,我姐的早恋和初恋,在我的打击报复,推波助澜下顽强存活下来,并于今日扶摇上位。
“死丫头,你在哪呢,你姐今天结婚,你还敢给我迟到,要是耽误你姐的时辰,我扒了你的皮。”
毋庸置疑,如此凶残的就是我母亲,看看这态度,想来我八九不离十就是医院门口垃圾箱里捡来的。
我不敢反驳,也不敢耽误,答辩一结束,就火急火燎地往学校外冲去。
人倒霉真是喝水都塞牙。
我这个小身板挤不上公交,抢不过的士,就连网络约车也排队在第188名。
天气炎热,我比热锅上的蚂蚁还急,可我是万万不敢向母上汇报此情况,只能曲线救国,打给那差点被我棒打鸳鸯的准新郎。
小姨子最大,所以方杰立马派了个骑士给我,为了节省时间,在等骑士的时候,我连忙跑到对面咖啡馆的厕所换装,然后站到和煦的阳光下,张望方杰说的一辆黑色的什么黑马还是悍马的,请允许知识浅,见识短,除了奔驰和宝马,我啥也不认识。只能站在路边等待对方认出我的不凡来。
作为一名资深颜控,我一直标言,这个世界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而我恰好就拥有这么一双宁可错杀千丑,绝不放过一美的眼睛。
自下而上,一双黑色皮鞋,一条浅薄的西装裤,一件白色衬衫,衬衫最上面两颗扣子敞开,微风习习,若隐若现,性感的锁骨。
我不可自耐吞了吞口水,扇了扇自己的脸。可这个男人简直就是尤物,突出的喉结,蠕动的薄唇,高挺的鼻梁,俊朗分明的侧颜,真叫我移开眼。也不知道是我的目光太灼烈,还是他心有感应,总之,他接着电话,看向我,微微一笑,似与我打招呼。
我血液顿时澎湃,如同突然被通知君王要临幸的后宫小妃般惊喜交加。可是,我还不及开口,就看见一个大叔,摇晃着他的小电驴,嘴里不停呼喊着让开,直直地从美男的背后疾驰而来。
为色所迷,绝对地为色所迷,不然我这种如此惜命的人怎么会以身犯险,还是为了个素不相识的人。美男顺利被我拽开,安然无恙。而我因为这双不合脚的高跟鞋,华丽丽地跌倒在地,价值不菲的粉色蕾丝公主裙被地面啃出一个大洞,外加倒霉的还有我的腿,我的手掌。
大叔急急忙忙跑上前,“你没事吧,小姑娘。”
没事?你看我这样子像没事?你怎么骑车的,六米宽的大马路,还能冲到这边来。我正腹诽着,突然感觉到裸露的手臂被微凉的手掌握住,随之而来的是暖意徐徐的询问。
“没事,没事。”我温婉一笑。
谦虚他爸,虚伪大了。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小姑娘,既然你没事,我就先走了,我还赶着接我家孩子呢。”大叔骑驴下坡,顺势跑路。
“我去,你这是光明正大的肇事逃逸,我要告你,你给我回来。”
看着大叔娓娓道去的背影,我气结,想要站起身来,无奈,崴了脚,心有余力不足。
“我送你去医院。”
他再次发声,缓缓将我扶起。
可远观不可亵玩焉说的应该就是美男这种人,有贼心没贼胆说的肯定就是我这种人。
“好,谢谢。”我低头说道。
我没有拒绝,因为我这情况确实该去医院处理。当然我也没抬头,因为心虚,心虚地掩饰我的司马昭之心。
询问知道他叫易承和,听听这名字,完全就是小说男主的标配。
礼尚往来,我报上了自己的大名。意料之中,易承和将我名字归为诗句。当然,我是绝对不会道出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