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开门声,床上的人似笑非笑的看着她,轻声喊了一句,“原来是妹妹来了,快进来坐。”
她倒吸了一口气,不敢相信的看着床上的人,语气不太确定的喊道,“大哥?”
见崔妙璇一眼就认出了自己,崔北也不意外,将手里的书收了起来,不急不慢的走了下来,到桌子边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看来,我还是不太了解妹妹你啊。”
崔北又伸手给崔妙璇倒了一杯茶,“妹妹坐吧,你的疑惑,大哥都可以解释给你听。”
崔妙璇拧着绣眉,走过去坐了下来,“大哥为什么要这么做,二哥要是醒来,肯定会闹的,京城难道我们就不回去了吗?大哥可是在京城费了那么多心血的,现在说不要就不要,难道萧召真的就那么可怕?”
“对,萧召手里有的东西,可以让崔家万劫不复,我躲开他,崔家还有一线生机,至于你二哥,他是崔家的骄傲,为崔家做的事,崔家的人会牢记在心的。”
“你,你杀了二哥?”
崔北这么说,崔妙璇还有哪里不明白的,崔枫的归宿最后也就只有死了。
崔北颔首,没有否认,安华已经从船舱外面走了进来,“少爷,前方不远处,发现了萧召的暗卫,要拦截吗?”
“他的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崔北心里疑惑,现在和萧召的人对上,不是一个很好的时机。
安华回道,“看他们的方向,和我们的方向相反,不是来追我们的,他们好像是要回京城。”
“回京城,看来萧召真的没打算对皇上客气了,我们走东边,避开他们,我毕竟是避开耳目离开京城的,不宜和他们打照面。”
安华也明白,这时候最好还是不要碰上萧召的人才好,就出去让船夫绕开航线,和萧召的人避让了开来。
在崔北船只行走的另一端,凌夏躺在甲板上的软榻上,吃着葡萄。
江焦正在一旁给她一颗一颗的剥葡萄,林大夫哀怨的看着凌夏,要不是因为凌夏,自己也不至于跟着她走这一趟。
江焦看着满地的葡萄皮,“你说说你,萧召都说让你好好养胎了,你非不听,要赶着回京城,你和你肚子里的孩子要是有个万一,萧召还不得把我给活剥了。”
凌夏咽下一颗葡萄,吃了个七八分饱,才拿起帕子给自己擦了擦手,不在意的说道,“林大夫都说没事,也就只有你听他胡说,只要好处给到位了,你看看,他是不是有办法?”
这个江焦还真的不敢否认,凌夏之前病的吓人,林大夫的确是说了要一个月才可以下床走动,后来凌夏得知了老缙王妃的事情,非要闹着回京城。
她告诉林大夫,她弟弟之前也在青山书院念书,但只念了三个月,青山书院的先生就不让他念了,因为凌致太聪明,所以他们去了京城,找到了教出三任皇帝的王家王城老爷子给凌致当老师。
要是林大夫能够保住她肚子里的孩子,在路上不出意外,她就让萧召给林修改找王城开后门。
那可是王家,林大夫哪里不心动,连夜就让林大娘给林修改收拾东西,跟着凌夏一起上了船,踏上了回京城的路。
江焦也是上了船之后,才知道凌夏用这个办法来说服的林大夫,也不得不承认凌夏说得话,的确是好处没给到位。
林大夫瞪了凌夏一眼,“要不是你身体底子好,萧召又给你送了那么多好的药材来,我哪有胆子点头同意让你回去,萧召要是知道我这么做,非拔了老头子我的胡子不可,你到时候要是没给修改找先生,看我怎么收拾你。”
他翘着胡子,怒瞪着凌夏,当初他就不应该就他们,一个两个的都是个冤家,现在为了林修改的前程,也只能低头给这两个没良心的做牛做马了。
成亲的时候,凌夏的肚子已经三个月了,因为陆灵萱和崔北的算计,出来这一趟,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两个多月了,凌夏的肚子你隆起了不少,虽然赶着回京城,可凌夏还是不敢下地。
走路还是让人抱着,就连马车上都让人垫了好几层的被子,才敢走动,如今在船上,更是从来都没有下过软塌,一直在软榻上躺着,让人伺候着。
虽然麻烦了些,却没有耽误行程,还比平时走的快了不少,在第七日,也就是皇上昏迷的第三日,凌夏一行人悄**的进了缙王府。
萧召听到凌夏回京的消息,又惊又喜,直接冲到了王府门口,正好看见了凌夏从马车上下来,被江焦抱着,身上穿着披风,只露出了张脸,看不出其他来。
见状,萧召三步并做两步走,走到江焦面前,局促的问道,“夏夏,你,你这是怎么了?难道...”
后面的话,萧召没有说出来,江焦看萧召来了,连忙把人往萧召怀里一塞,嫌弃道,“你可算是来了,你的人重死了,你自己抱着吧,我赶了一路,可把我累死了,林大夫,走,我带你们去休息。”
江焦丝毫不客气,将人交给了萧召之后,就拉起了老管家,去给自己安排院子。
老管家看是世子夫人回来了,可高兴坏了,知道江焦是自己人,亲自带着人去给江焦和林大夫安排院子。
萧召抱着凌夏,站在门口一动不动,紧张的问道,“夏夏,你怎么回来了?”
凌夏双手圈住萧召的脖子,头靠在了萧召的胸口,懒洋洋的说道,“萧召,我走了那么多天,都没洗澡,又没吃饱,好累啊。”
萧召一听,这还得了,关心的话都不问了,直接抱着人进了院子,让人去安排洗漱的水,和用的饭菜。
萧召把人放在床上,亲自给凌夏将披风解下来,他这才看清楚凌夏的隆起来的肚子,脸上的紧张终于放松了不少,他半跪在凌夏面前,看着那张自己魂牵梦绕的脸,还有那日思夜想的眼睛,最终还是红了眼眶。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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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避开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