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庶金陵,皇都威严,往日古装视剧的布景于眼前所见截然不同,并非景致不同,而是风情无可比拟。
出了贫民窟,正对的便是三山街市、江东市、上榻坊。叫卖的,买卖的,开店的,过路的,贩夫走卒,来往商贩,行商之繁华,市井之喧闹,远非摩肩接踵四字能叙其繁盛。饶是以方鸿的心境,仍觉耳目一新。
走走停停,不知不觉便是出了城南商业区,走上金陵主干太安街,此街上连御道,下达秦淮两岸,放眼望去,气态恢弘。
太安街两旁行商虽不及城南,却也极为喧闹繁华,因为地段比起城南要高端,街道上大多是些衣服华美堂皇富丽之人,不过如方鸿这般的,倒也没显得多突兀。
“姐姐,你瞧瞧这个如何?”
“浓了些,再去别家找些浅淡的吧~”
经过一家高档脂粉铺,恰逢两位姑娘迎面走来,一人着紫裙面蒙白纱,看不清容貌但是气态不俗,另一位梳着羊角辫儿,十三四的年纪模样还未长开却也相当水灵,似雨后青提。
两人一前一后,如主仆二人却以姐妹相称。
方鸿侧身避过,觉着新奇,古色古香的温婉古代女子与穿上古装的现代女子完全是两种不同的风情,前者显然更富意韵,当然,也可能是方鸿遇着的这两人气质都很好的缘故吧。
噔噔噔~
“让开,让开!”
马蹄声起,一辆双马并驾的马车从御道方向,由远及近奔驰在太安街上。
沿边的行人赶忙让道,敢在皇城街道上疾行车马,又是从御道方向过来,身处皇城根下的老百姓心里头都跟明镜似的,这是个不能招惹的主儿。
方鸿自然也是老老实实让开道来,等那车马过去,在他身旁不远的之前那对女子主仆也是站在一边,静候车马过去。
对方鸿来说,这本是一件极为平常也泛不起什么水花的事儿,但就在车马经过他身旁的一刹,马车的帘子被风吹起掀开一角,方鸿看到了一双惊恐的眼睛!
是一个姑娘被人用棉团塞住嘴巴捆缚在马车内!
惊鸿一瞥,路边方鸿身子骨猛地一震,他像是入了痴障一般,突然拼命奔跑,朝着那辆马车追上去!
“哎呦~”
沿边碰倒了一个姑娘,正是之前那紫裙白纱蒙面的妙人儿。
“对不起姑娘,我不是故意的!”慌乱中方鸿也曾回头将人搀扶起来。 “姐姐,你没事吧?”
“哎,你这人怎么这样!撞到了人说句对不起就完事啦?你知道我们家……”
当那个羊角辫的丫头还想问责的时候,方鸿早已经不见人影。
紫裙的姑娘摆手道:“影儿算了,看那位公子失魂落魄的模样,想来是马车上那位姑娘对他很重要吧!不必计较那么多。”刚才车帘掀开的刹那,他们主仆也看见了。
影儿瘪瘪嘴,仍有些不忿:“重要又怎样,我看见那车马上可是陈王府的标识,就方才那小子的穷酸破落样,追上去还不是找死!”
“也就姐姐你心善才不跟他一般见识,要碰上这事儿的是家里那位方姑娘,这人指不定被她拖着吊起来打呢!”
紫裙姑娘没有说话,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望着车马和方鸿远去的方向,轻轻叹息:“许是个痴情的男儿郎呢。”
但很快她便自又嘲道:“那又如何呢?这世道,最不值一提的便是痴情呢……”
双马并驾的马车沿着太安街一路奔驰,出了金陵城,自朱雀桥过秦淮河,一路向北疾行。
晌午到日暮,除了两次饮马间歇外,中间再没有任何停滞。
而自始至终,马车百米之外千米之内,一个瘦削的身影一直跟在马车后死咬不放。
车停他未停,马跑他还跑,这个人就是方鸿。
近三个时辰,从未间歇,等到日暮时分那辆马车终于停下来的时候,他觉得这副身子骨已经不属于他了。但好歹还算能站的起身子。
如果说这得益于他这半月来每日早起围着金陵城贫民窟跑半个时辰的步,或者说在房中做Burpee自重阻力训练的话,那纯粹是扯淡。
即便是在二十一世纪极度合理的膳食仪器做辅情况下,半个月也练不出一个能跑完全程马拉松的运动员。
更何况就算以马车最慢时速计算脚程,三个时辰,这几乎已经数倍于马拉松全程。在中间没有任何水盐补给的情况下,加上原来方鸿这副本就孱弱的的身子骨,这已经算是一个奇迹。
内环境稳态几乎崩溃,全凭一口气在撑着。要命的是,他连喘口气的功夫都没有。
马车在一间破庙前停了下来,除了赶马的车夫外,马车下来一胖一瘦两个男人,架着的那个姑娘似乎已经昏迷,四人先后进了破庙。
不多时,破庙内便升起了火光,影壁上虚影晃动,传出人声。
方鸿躲在远处看着这一幕,脸色雪白气息萎靡,但是他的眼睛异常明亮,夜幕下,像一只极度饥荒伺机而动的饿狼。
他为什么会这么拼命或者直接说不要命了也要追上这样马车?
太安街头那惊鸿一瞥,他见着的那双眼睛乃是他前世的妻子温如锦!
同枕共席十数载,惊鸿一瞥足以,那时方鸿没时间思考为什么温如锦会出现在这里,他心中只有一个通达的念头:如锦有危险,他必须追上这辆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