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小爷要让你知道什么叫不能惹。”马少擦了擦嘴角的流出的血:“这些年老子还没有古榆县翻过船,就不信拿你没辙。”
说完走向了捕头。
“何捕头,我的手残了,我的腰废了,好疼啊。”马少道:“都是他打的,快,将他抓进大牢。”
“马三少,按规定你也得一并上堂。”这什么东西啊,真是坑人啊,三天两头的打一架,还要让自己配合。
今天这家店怕是倒霉了。
不过,若是硬气的上了公堂,大人也不会偏袒他吧。
“上什么堂,你带回大牢好好收拾一下,然后关个三五年放出来也就是了。”马少狠狠的盯着余有庆笑道:“本少爷是很和善的,关你个三五年而已。”
“这位差爷,我相信公堂不是摆设,更不会因为某一个人而改变了规章制度和王法”艾香道:“所以,我们公堂上见。”
据爹对这个潘大人的交往,人还算是可以的。
上次他对那个假榜首的询问也看出来不是一个草包。
不是草包就不怕他徇私枉法。
所以,走正常渠道就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办法。
何捕头意外的看了一眼艾
香,小小年纪居然听敢主动提出去公堂,看来一点儿也傻。
“马三少,走吧,既然你是受伤的一方,大家就去公堂上让潘大人裁决。”上公堂也好,省得某些人三五天的闹一场,搞得全古榆县的人都觉得自己是他的帮凶一样。
马三少有点傻眼,不过心里想着姐姐在潘府的地位也是不怕的。
到了县衙,艾香看了一根马少,嘴角冷哼一声,将鼓敲得“咚咚”响。
升堂!
潘大人看着下面跪着的人有点眼熟一样。
“姐夫,您可要为小弟做主啊,小弟的手被他打断了。”马三少故意耷拉着左手一脸惨叫:“姐夫,这个刁民太刁了,将我们一行六人都打得半死。”
“原告何在?”潘大人皱眉,一拍惊堂木:“将事情原原本本从实道来。”
“姐夫,我是原告,姐夫,是这样的,我们去买糕点,结果他们却像抢一样,一斤糕点说要十两银子,我们不给他就来抢,还将我拿银子的手打成这样……”
马三少颠倒黑白,胡乱编扯,将自己说得比窦娥还冤。
“你胡说。”余有庆连忙高声辩解。
“公堂之上,不得喧哗。
”“啪”的一声又是惊堂木响。
“哥哥别慌。”艾香倒是想要知道这位潘大人怎么断这个漏洞百出的案。
原告问完问被告。
“草民洪氏糕点坊的店小二,今天下午,草民和红红在铺子上卖糕点……”潘大人示意余有庆可以讲的时候他也不怕了,挺着腰杆将事情来拢去脉说得清清楚楚的。
“大人,民女艾香目睹了事情的整个经过,可以作证余有庆所言句句属实。”艾香跪在这儿不当原告被告,却是自荐当人证,她就不信潘大人能将黑的说成是白的。
“姐夫,他们乱说的……”马三惊叫唤。
“公堂之上,何来姐夫。”“啪”的一声潘大人拍下惊堂木:“你说糕点坊是抢你的银子可有人证物证?”
一个铺子开在大兴街上,古榆县好些人家都会去买,也没听人说谁家遭抢了,这个马三不去抢人就奇怪,他还敢说人抢他。
马三愣了一下,姐夫不帮他。
“来人,虚假报案,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重打二十大板。”潘大人这次也算是给马姨娘脸面了,打一打让他找点记性:“被告无罪回家去吧。”
“多谢大
人!”余有庆看了一眼艾香,从头大尾,艾香一点儿也不害怕,难道她知道是这样的结局吗?
“没什么可怕的,我相信世间自有说理的地方。”艾香出了公堂朝着余有庆道:“哥哥,你可真厉害。一人能打五六个。”
有他护着老爹去府城赶考真的是什么都不愁了,有人照顾有人护卫还能兼一个书童。
“呵呵,还是得了你的提点,估计着够他们受了。”要么不要,要么就将他们打趴下,你不打趴他就没有第二次机会了,到时候被打的就你自己。
看着余有庆和艾香回来了,洪婶子直念阿弥陀佛。
“看来红红不能在这儿卖糕点了。”人长得好看还真是麻烦,艾香叹口气道:“至少她不能一个人出现这个地方。”
既然入了马三的眼,这样的恶少随时可能会来。
“难道就没有王法了吗?”不是都无事了吗,怎么还怕,洪婶子很是不解。
“不怕明的就怕暗的。”狗改不了吃屎的习性:“这个马三在古榆县是个混混。”
“听说过,第一次招惹上。”洪婶子担心的看了一眼红红:“红红,要不……”
红红好委屈
啊,她是真的想找点事做,结果这么倒霉的遇上了马三,眼眶一下就红了。
艾香看得余心不忍。
要是余有庆在铺子上还好,要不在谁知道会不会有下次呢。
这边还没商量出个头绪,马姨娘却知道弟弟被老爷打了。
“你……”马姨娘气得不行:“不是说了让你收敛一下,你怎么会撞到县衙里去?”
老爷再宠也只宠她啊,娘家的弟弟一个比一个不成器。
大弟懒,二弟赌,三弟混,居然到了强抢民女的程度。
“姐,姐夫居然打我,姐,您一定要为我做主啊。”被人抬着伏在椅子上马三哭道:“姐,你可不能不管弟弟的死活。”
“我看你是活腻了!”要怎么做主,他是老爷他是主,自己得宠也只是床上那功夫,回头还不被那个老妖婆治得死死的,她都是小心的活着,还能怎么做主。想想前些时候怡儿说了那个病秧子一句自己差点被禁足,都是那个叫什么香的死丫头。
“姐,我这次也是遇上那个叫什么香的丫头,是她非要拉着上公堂。”马三道:“此仇不报非君子。”
又是她?
马姨娘记下了这个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