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林军大营。
沈浪站在高台上,他的表情郑重。
而台下,则是三万御林军战士。
这些战士身穿明光铠,杀气腾腾。
“我大燕的战士们,朕这次将带你们奔袭八千里,去灭了那个所谓的送葬佣兵团。”
“并且,这次还会有本多未知的敌人,可以说,这次行动极其危险。”
“这次,我们没有援军,没有补给,甚至就连水喝粮食,我们都只带十天的。”
“你们怕吗?”
听了这话,所有的御林军战士对视一眼,齐齐笑了。
怕吗?
他们御林军战斗力极强,杀人如麻。
经过了这么多次的大战洗礼,他们早就已经不知道怕是什么东西了。
“皇上,俺自从当兵以来,早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了,以前俺们家里一贫如洗,现在俺家里在俺们县城也是富甲一方,这一切都是皇上给的。”
“就是,俺们都不怕死,更何况能够跟皇上并肩作战,是我等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皇上,我们都知道这次很危险,可我们是御林军,是大燕最精锐的军队,还是天子亲军,要是我们都怕了,那大燕也就危险了。”
“……”
众人议论纷纷。
而听了众人的话,沈浪则满意一笑。
他大吼一声:“出发!”
三万御林军浩浩荡荡出发了。
而这次,在大燕京都的两侧都是百姓。
黑压压的根本就看不清有多少人。
有些百姓的手中高举牌匾,上面写着大燕必胜。
有些百姓举着白布,上面写着皇上万岁。
这次百姓们都没有说话,因为他们不想给沈浪
任何的压力。
就这样,在众人一百多万百姓的注视下,三万御林军从大燕的德胜门离开了。
直到看不到军队的身影,百姓们才议论纷纷。
“乡亲们,我是东市场卖鱼的,只要皇上能够安全的回来,我摊位上的鱼,每天白送一百条,我就是个平头百姓,也不敢上战场拼杀,我只能用自己的方式,感谢皇上,感谢大燕。”
“哈哈,既然如此,那我苏家布行也再次郑重宣布,只要皇上能够安全回来,我苏家布行将拿出一万匹绢布,给百姓们做衣服,免费送。”
“都这么狠?那我田家米行也来凑凑热闹,只要皇上能够平安回来,我田家米行每天拿出一千旦大米免费送,连续一个月!”
“……”
百姓们议论纷纷。
事实上,他们只是想让沈浪,这位心系百姓的好皇帝平安的回来而已。
在百姓的心里,沈浪从来不是什么暴君。
他就是个好皇帝。
以前的大燕百姓,可以用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来形容。
再看看现在的大燕百姓,吃饱穿暖已经是最基本的了。
甚至很多百姓的家里都已经攒下了不少的银钱。
这在以前,可从没有过的。
八天后,送葬佣兵团驻地。
沈浪带着御林军的战士们疾驰八天,每天一千里。
看着眼前的巨大城池,好汉城!
看着眼前的巍峨城池,沈浪皱了皱眉。
本来他以为送葬佣兵团,顶多就只有一个营寨而已。
万万没想到,对方竟然修了一座城。
沈浪看着眼前的城墙,高三十米,易守难攻。
“老郭,这个送
葬佣兵团的具体情况调查清楚了吗?”
郭靖立刻点头。
“皇上,这个佣兵团一共有十五万兵马。”
“为首的来打名叫宋疆,是个读书人,也是个出了名的伪君子。”
“在他手下,有三十六天罡,和七十二地煞,都是高手。”
“这些人也算是宋疆手下的核心了,同时这些人的成分很复杂,有些以前是打家劫舍的强盗,有些事窃贼,有些事各国的官府中人,也有打鱼的。
哦?
沈浪双眼微眯,有些意外。
因为这些人,倒是和前世的一本书里面的人物很像啊。
当然,沈浪知道,这仅仅只是巧合而已。
与此同时,好汉城的城墙上。
一个留着山羊胡,五官清瘦的男人同样紧紧皱眉。
他就是送葬佣兵团的首领,宋疆。
而在宋疆的身后则是站着一群将领。
甚至,这群将领中有好几个女人。
宋疆看向了身后一个同样留着山羊胡,羽扇纶巾的中年人。
“吴军师,大燕的军队怎么会来咱们好汉城,我送葬佣兵团什么时候得罪了大燕军队了?”
“而且看城外那些军队的武器装备,看样子应该是大燕的精锐部队啊。”
“我记得,大燕已经和赵国开战了,怎么可能会有军队出现在这里?”
吴军师满脸的苦笑。
“大哥,难道您忘了,前段时间咱们抓了大燕商队的数百人,并且将价值几千万两白银的货物全部扣下了。”
“估计大燕军队这次来,就是为了这个事情吧!”
“大哥,不管因为什么,既然大燕军队出现了,那咱们就必须吃掉
他们,不然一旦传出去,说咱们佣兵团怕了大燕军队,对咱们的名声影响可不小。”
“再说,您看大燕军队身上穿的铠甲,那可都是好东西啊,随便一件价值也在二十两银子以上。”
“而且咱们活捉了这三万人,他们要是愿意加入咱们,那咱们佣兵团的实力将会再次增强。”
“就算不愿意加入咱们,咱们也可以把他们卖给大燕,或者卖给其他的国家,也可以卖一个好价钱,毕竟这可都是精锐,相信各国都会感兴趣的。”
“粗略算一下,城外三万人的武器装备、战马以及他们本身,价值至少在五百万两以上。”
五百万两?
宋疆摸了摸下巴,有些心动,他看向了身后的众人。
“各位兄弟,你们怎么看?”
这……
众人面面相觑。
“大哥,看外面的军队,也就三万人左右,就算是大燕精锐又如何?我们送葬佣兵团怕过谁?”
“就是,大燕既然派军队来了,那就说明已经和咱们撕破脸了,要我说啊,直接当着三万大燕军的面,宰了那些大燕商队的人,给他们一个下马威,他们区区三万人还敢攻城吗?借给他们一百个胆子,他们都不敢。”
“没错,大哥,小弟愿意出城迎战,保证将那些垃圾斩杀,我送葬佣兵团成立十几年,哪个帝国没打过?我们还不都打赢了?”
“……”
众人议论纷纷。
而听了众人的话,原本有些犹豫的宋疆也笑了。
是啊,这里是好汉城,他们佣兵团的地盘。
哪怕来的是凶名赫赫的大燕军队,他们也不怕。
同时
,宋疆也对自己佣兵团的兄弟有绝对的信心。
这些年,不管是帝国还是一些小国,他们都打过,并且还都打赢了。
再加上,他手上的兄弟都是一群要钱不要命的亡命徒,实力也是相当的恐怖。
想到这,宋疆看向了身后一个身材矮小,尖嘴猴腮的年轻人。
“三十九弟,没记错的话,你也是大燕的人吧?”
孙晓明贱笑一声,向前一步。
“大哥没记错,我就是大燕人。”
“原本我是大燕幽州渔阳府的一个校尉,当年在渔阳府我看上的女人,那就是我的。”
“后来事情败露,渔阳知府要杀我。”
“我就跑了,投奔大哥。”
宋疆点点头,脸上带着笑意。
“三十九弟,我想让你去城外,挑死大燕军,几员大将,可有信心?”
“只要你能做到,大哥做主,奖励你白银五万两。”
听到五万两的时候,孙晓明眼前一亮,甚至就连呼吸都凝重了几分。
他重重的点点头。
“请大哥放心,小弟保证完成任务。”
城外。
沈浪骑在战马上。
在他的身后,已经摆上了足足二十架投石车。
投石车上已经放了火药桶。
甚至一万巨人族一只手拿着手榴弹,另外一只手拿着火把。
只要沈浪一声令下。
就可以对好汉城进行一轮轰炸了。
而就在这时,城门忽然打开了。
一名身材矮小,手拿长枪的武将走了出来。
“喂,大燕军队听着,爷爷叫孙晓明。”
“敢来好汉城,你们死定了。”
“你们这群怂包,乌合之众,谁敢与爷爷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