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倾城不想和季锦书掰扯在他们的那个历史里,曾经有一个古罗马军队就是用镜面反射的盾牌参战,将敌军的眼睛晃的根本什么都看不见,以此来获得胜利,人家可以利用镜面反射,她也可以。
最终妥协之道:“要不,换个颜色?”
季锦书现在也算是弄明白了,萧倾城之所以这么抗拒这副盔甲,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不喜欢这个颜色。
可她明明之前分明就是很喜欢粉色,难不成是觉得不好意思在千军万马之中坦露自己的喜好?
季锦书觉得萧倾城可以不用这么委屈自己。
稍微斟酌了一下,便换了一种说法道:“你身为主将,未来又是天子。
无论所作所为是对是错,最终它只能是对的,否则就会颜面尽失失去对其下之人的威慑。
你可以活得更按照自己的心意一些。
更何况……
明早你就要出征了,今天晚上再刷油漆,明天早上干不了,会影响你的行程。”
萧倾城:……其实我冲锋陷阵不穿盔甲也不是不行,真的,什么颜色都比死亡芭比粉强。
一言难尽的道:“你觉得我是个克己奉公的人?”
季锦书:“至少我没见过你这样不骄奢淫逸的君主。”
在他的印象里,哪怕是再泥腿子上位,手里有了一些权力以后就都开始享受。
可萧倾城现在对于衣食住行基本上什么追求都没有,丝毫不需要任何排面。
就连唯一注重的吃,如今也还处于到处蹭饭的阶段。
这要是换作一般的首领,哪怕是为了脸面过得去,手底下这些伺候的人也全都的拉出去砍了。
萧倾城本来就不是长在封建制度下的孩子,自然没有那些别人来伺候她是理所应当的事儿的意识。
听到季锦书这么说,没好气的一把拽住半弯腰在他身旁之人的领子,将人拽到自己身边。
有些挑衅地上下打量了一眼季锦书精致的脸庞,语气阴阳怪气的打趣道:“看来还是我太好伺候了,才会让你产生了这种我十分好养活的错觉。
我是不是应该更作一点,才能让你身为我夫君的人生更有成就感?”
好家伙,别人都是怕自家媳妇儿不好养活,买车,买包,买名牌。
到她这可倒好,小白脸居然嫌她对生活要求不高,没有像其他首领那样铺张浪费。
这是要上天啊!
两人之间的距离也不过一掌远,呼吸吐气之间互相交缠,季锦书心脏猛地跳了一下,干脆欺身向前,极具压迫感的向前压去,将人直接逼退倒在床上。
目光深沉地盯着萧倾城,语气低沉的道:“那夫人就更作一点,为夫定然会竭尽全力,将夫人伺候的满意。”
说着,也不再废话,整个人都向下压去。
没一会儿工夫,屋子里就传出一阵暧昧之声,混合着钢盔部件儿纷纷掉地发出的“叮铃当啷”的声音,混合在接连不断的喘息声之中,显得更加暧昧。
第二天一早,萧倾城醒来之后,一脸嫌弃的看着被季锦书放在床边的死亡芭比粉盔甲,眼中的拒绝几乎喷薄而出。
可最终,她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总归还是将这一身盔甲慢慢穿上。
到底是他的一片心意,辜负了多少有些无情。
毕竟这家伙昨天晚上伺候的还不错,值得嘉奖。
萧倾城穿衣服的时候不觉得什么,可和季锦书吃过早饭之后,一起出门和大军会合时,她就后悔了。
十几万兵将,全都用震惊的目光盯着她。
不是看着她,是盯着她,那视线宛如向日葵勤勤恳恳的追着太阳一般,她往哪儿走他们的脑袋就往哪儿转,就没有从她身上将视线拽下来的时候!
萧倾城:……
估计穿粉铠甲上阵杀敌的,从古至今她是头一个,以后也不会有这么破廉耻的人!
能穿着这一身毫无负担的出来,都要归功她的厚脸皮!
果然美人误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