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锦书虽然被挤出来了,但到底今天与萧倾城接触的机会要比往日多,足以让两人关系亲近上许多。
至少昨天晚上他在萧倾城的屋子里,萧倾城还在变着法的往外请他走,今天晚上撵他的语气都更温柔了。
思来想去,季锦书觉得这个方法还是有点用,于是便开始过上了每天晚上突击处理公务,只睡两个时辰,白天跟着萧倾城一起出去,时不时给她提出一些意见,尽量沟通感情的日子。
这种日子持续了七八天,连萧倾城都有些看不下去了。
这天晚上,就在季锦书结束今晚夜话,要离开萧倾城房间时,萧倾城突然叫住了他。
“季锦书。”
季锦书回头转身,“嗯?”
那声音有些低沉沙哑,听的人耳朵有些痒痒的,至少萧倾城觉得季锦书发出这种声音绝对是故意的。
她叹了一口气道:“明天早上我想睡个好觉,我们晚一点出去吧。”
季锦书自然能听得出来,萧倾城只是找个蹩脚的理由,想让他多睡一会儿。
心中顿时一暖,微微勾起唇角,神情温柔的道:“没关系,以前我读书那会儿每天睡的也不多,身体一样没出问题。
你不用挂心,做你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好。”
那是他肩负大业,父亲的一众手下将所有的期望都寄托于他身上,他只有无时无刻不在强大自己,才能不对这些人的期望产生愧疚之心。
那时他便睡得很少,此时对待自己喜欢的人,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萧倾城是那种睡觉绝对要睡满八个小时,否则脾气就会格外暴躁的人。
她完全无法理解一个每天只睡四个小时,然后花六个小时处理公务,其余时间全被她逛琼州岛的事业型卷王疯批。
如果让她连续一个星期只睡四个小时,估计现在全琼州岛都得让她暴躁的拆碎一半了。
想了想,道:“倒也不光是想让你多睡一会儿,三娘不是要和史千秋成亲了吗?
我想着最近一段时间准备一些给她的嫁妆,你到时候给我一些意见,咱俩在家好好商量商量。”
前几天的时候,史家人就全都到了琼州岛。
就如萧倾城和史千秋预料的那样,史家人对胡三娘并不满意。
在他们的印象里,哪怕自家子孙再草包,那配的也得是从小受的过精英教育的世家贵女,怎么可能选一个双亲无依的流放犯?
好在史千秋一直站在胡三娘这一边,都不用胡三娘自己上场,他便和自己的亲人大战三百回合。
谁要是敢去堵胡三娘,跟他说一些乱七八糟的话,小胖子就敢去找萧倾城,让他借一帮人给他,把那些胡说八道的人套上麻袋打一顿。
萧倾城当时也挺想看热闹的,于是就真的借了好几百人给史千秋。
大概是史家人以为萧倾城把兵借给史千秋,就是表明了对胡三娘保护的态度。
连着打了好几拨人之后,史家人彻底消停了。
不但消停了,史千秋的祖父还做下决定,既然二人想要成亲,那自然就得光明正大八抬大轿把人家抬回来,不能让人家姑娘受了委屈。
两天前史家人答应之后,史千秋还特意高高兴兴的来答谢萧倾城,说一定要让她这个给三娘撑腰的大媒人去做主宾。
萧倾城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大媒人,但却有设身处地的为自己将来的户部尚书考虑过。
胡三娘是流放犯,早已经在十几年前就爹死娘亡,自然不可能有人给她准备嫁妆。
但怎么说也是她好闺蜜,还不得给她撑撑场子?难不成让她拿着小胖子以前给她的东西当陪驾吗?
到时候史家人指不定怎么说嘴。
季锦书并不意外萧倾城会给胡三娘添置嫁妆。
萧倾城看似是个冷漠的人,可一旦她把某个人列为自己人的范围内之后,就特别护短。
且她身上还有一个很神奇的现象,明明对粮是有一种近乎于病态、莫名其妙的执着,但对于可以买到粮食的金银财宝却没什么太大执念。
既小气,又大方。
“好,东街有个打手是特别好的匠人,明天咱们把他找来,看看让他给胡三娘打一些金饰。”
反正萧倾城别的不多就金子多,那干脆就直接给胡三娘打首饰算了。
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比粮食和金子更能让人安心的。
萧倾城点了点头,反应过来才有些诧异的问道:“你怎么知道人家首饰打的好?”
季锦书一个大男人,难不成还去关心女儿家的首饰不成?
这就有些微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