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子民没说话,指了指前面崎岖的小路,意思是快点走。
和他们判断的一样,前面的路曲曲折折的,刚走到头,马上就得大幅度的拐弯。
丁凡从旅行包里掏出了探照灯,发现道路越来越难走,一下子看到他俩跟上来了,不由得转头朝着前面看去,但见一个人影站在那里。
他现在把姜子民当成了对手,自然不会大意了,闪身躲到大树后面,警惕地喊了声:“谁?说,要不我开枪了。”
人影丝毫没动,看起来像是在思考问题,也像是守株待兔地等着他。
这家伙更急了,从地上拽出了一大块木头,在林子里快速走着,到了跟前,忽然闪身出去,朝着人影砸了过去。
那人依旧没动,他一下子打开了探照灯,照得对方清清楚楚的。
这才看清了,是个逼真的雪人,不知道谁给雪人套上了个黑呼呼的破大衣,看起来很是吓人的模样,尤其在这静谧要命的林子里。
他又往大雪人身后方向看了几眼,大步流星地走了出来,大声嘲讽地说:“哪个王八蛋干的?弄这些东西吓唬人。”
说完,他扭头看着身后的姜子民他俩,满是不屑地笑了起来:“跟上啊,野狼都赶走了,野猪群也不在话下,只要叫我放炸瓶子,老虎来了我都收了。听说那玩意值钱,弄一套虎骨,至少能换一台车,要是拿了一只,我给林都当见面礼。”
沈久远看着他狂妄自大的架势,真想劝他小心点,转念一想人家说的有道理,现在上山顶的窝棚,也只有这条路最近,难不成还原路返回的爬悬崖上去?
他还是善意地解释了起来:“等会吧,叫小姜在前面,不管白天晚上他都熟悉点,你没发现一点动静没有吗!”
沈久远明白,这时候的晚上应该是狐狸、野狼出没的时候,往常到处都能听到动物们追逐的动静,今晚人走在路上连夜鸟都没有。
这也太反常了。
不过,是不是刚才弄的动静大了,连枪都开了,惊动了跟前的动物,那也不好说。
丁凡想了想,一下子指了指沈久远后面的路上,自作聪明地说:“别介,我在前面,姓姜的说的地方我不会去的,他要是和独眼狼是朋友,还能召唤来金雕,别寻思叫我吃亏。”
嘴里说着,他脑子里浮现出了那两大金雕雄壮的样子,叼着小猪在低空飞翔,那场景连影视剧里都不敢那么演。
他觉得姜子民是护林员,人诡道,愿意玩心眼,按照逆向思维思考,前面恰恰是最安全的。
他继续往前走,姜子民望着他的背影,实在忍不住了,低声商量说:“闭了探照灯,不是有光亮吗?”
姜子民在这里待的时间长,习惯享受夜间特有的气氛,不是遇到了麻烦,很少用手电筒的。
再说了,他比谁都明白,夜间的深山老林里最忌讳刺眼的光,容易暴露了自己,很容易成为攻击目标。
说完,他正好路过那个大雪人,伸手抓起了黑色的大衣,放在嘴里闻了闻,只可惜风太大了,根本闻不到什么气味。
沈久远也凑在了跟前,把大衣扣放在了眼前,有些诧异地说:“看不清什么商标,我觉得……”
丁凡随口说:“衣扣和衣服材质不是跟前老百姓的,山鬼穿得也没这么讲究,没冻实成,这人应该一小时内来过。”
姜子民在山里待了一年多时间,就养成了观察事物的习惯,有时候他看的天气比天气预报都准。还顺着山羊的气味,大冬天里帮助村民在几里地外找到过羊群。
这些事,他连沈久远都不会告诉,但这回却越来越觉得情况不好。
至于什么情况,恐怕得靠实践来验证。
姜子民竟然这么不客气地叫自己关了灯光,丁凡更来气了,一束明亮的光照在了他脸上,只见这家伙脸色如常,黑里通红,古铜色的皮肤干燥得很,要不是脸庞英俊,看起来就是个脏乎乎的山野村夫。
丁凡似乎一肚子的嘲讽,这回依旧笑道:“着急了是吧?放心吧,今晚必须带宋歌走,因为我已经赢了,至少不像你伤得这么严重,一会走出去了,咱俩看看谁跑得快,谁先到地方,谁带着漂亮姑娘走。”
丁凡明明预感到危险就在什么地方,这家伙竟然以貌取人,姜子民逆着刺眼的光芒看去,一下子看到了什么东西,警惕地说:“前面拐弯的地方,有东西!”
要不是逆光,他应该能看得更清楚,不过就算这样,还是看到了有情况。
丁凡吓出了一头的冷汗,也顾不上责难姜子民了,举着探照灯看了过去,看清了前面拐弯处,长长地叹了口气:“什么都没有,你胡说。”
他们三个走过去时,丁凡手里的探照灯猛地照向了一个地方,只见一个猞猁趴在树干上,正安静地看着这里。
猞猁这种动物看似其貌不扬,着实是个林中高手。
沈久远也不管丁凡愿不愿意听,指着那个个头不算大,目光阴鸷的家伙介绍说:“这里的猞猁和科普的不一样,这种动物轻易不攻击人,但要是动起来,人和狼,还有野猪都不是他的对手,它韧性强,专门攻击要害部位,就是青睐人的头部……”
早年他就见过罕见的一面,自己在悬崖上,看着猞猁攻击个痴呆的汉子,任凭汉子怎么搏击,他在上面怎么喊叫,都不济于事。
猞猁从树上跳到了汉子脑袋上,死死地抓住,活生生抓死了这人。
狐狸之类的家伙遇到了它,很多时候也是死路一条。
不过,老沈也说得明白,现在三个人在这,只要防备着点,还是很安全的:“这家伙愿意吃腐肉,按说看到人经常躲着的,这回怎么还不走呢?”
他说话的光景,丁凡的探照灯四处照着,已经看到了一大堆腐肉,就在拐弯下面不远处:那是一堆几十斤的肉,看不出是什么肉来,快冻硬了,有的地方血肉模糊,应该是树上那家伙撕咬的。
丁凡犹豫着走到跟前,姜子民尾随他到了跟前,从雪地上抓起了几根杂乱的毛毛看了看,拿不准地说:“马肉,或者驴肉,林子里的人不愿吃病死的,林场垃圾场埋着不少,也有扔在雪地的,冬天没人愿意挖冰冻的泥土……”
沈久远嘴里嗯了一声,显然赞成他的分析,倒是丁凡不以为然地冷哼了一声:“老沈刚说没危险,又冒出个肉墩子,神神道道的,猞猁在呢,不会有老虎豹子了。”
眼见他越来越自负,沈久远小声不服气地说:“你以为豹子遇到猞猁,能打赢啊,说不准哪个先死了。”
姜子民再次警觉了起来,直来直去地说:“前面该有东西了,我觉得它就在不远的地方,咱都注意点,有情况我先来!”
说着,他看向了远处。丁凡大步流星地朝前走,坚决不信他的话:
“姓姜的,装神弄鬼吓不着我,老子是名牌大学毕业的,不是吓大的,憋着一股子劲呢,一会把枪给我试试,不管什么玩意,我-干了它。”
这家伙越是到了这时候,心气越高,觉得自己功夫不能白练了,有机会就干一把漂亮的,省得这两家伙没完没了的墨迹。
他们继续往前走,在第四个急拐弯的地方,丁凡一眼看到了一堆血肉模糊的东西。
这倒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个大家伙正呆呆地看着他。
一只三四百斤重的棕熊正专注地吃着腐肉,横着的身子占据了一条路,它似乎不愿意吃这种东西,身上沾了不少血肉,斗大的脑袋懒洋洋地看了过来。
丁凡以前见过很多大型动物,不过这回是在七八米外的地方,这么看起来这家伙赶上一台小越野车大小了,宽大的熊掌有蒲扇大小。
和那群野猪比较,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他悄然吸了口冷气,犹豫地问:“是干它,还是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