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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Chapter 2 “别出声,好吗?……(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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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琅一直记得那天下午, 她刚满十六岁,才参观完公司的直属学院,整个人郁郁寡欢。

那是她第一次意识到, “阶级”的存在。

对于十六岁的少女来说, “阶级”两个字难免有些空泛。

明琅其实也不懂这一词的具体意思, 只是很讨厌那种无论如何也追赶不上的感觉。

她还年轻,有梦想, 有计划,有野心, 不想那么快就被条框固定住。

今天的参观,却明确地告诉她, 她以后要么会变成给公司员工递枪的人, 要么会变成他们枪口下的人。

明琅很愤怒。

她想跟同学倾诉心中的愤怒, 同学却在兴奋地讨论公司学院里看到的名牌。

明明他们的父母赚一辈子的钱,也买不起那些牌子的一件衣服、一个手提包, 却会为了争论哪个牌子的名气更大、设计更好而争得面红耳赤。

那种模样,让明琅感到陌生又厌恶。

回去的路上, 天还未黑, 霓虹灯已接连亮起。

高楼大厦如同一棵摩天巨树, 上面缠绕着花花绿绿的广告枝叶。

这是一座繁华得几近怪异的城市——高大、宏伟、辉煌的建筑旁边,是黑黢黢的工业区和贫民区。

明琅每次回家,都必须经过贫民区。

可能她身上贫穷的气息太过明显, 贫民区虽然犯罪率极高,她却一次也没有被打劫过。

穷人和穷人, 仿佛一群麻木不仁的野兽,彼此并不熟悉,却可以精准嗅出谁是同类, 谁身上有油膏可刮。

明琅有点讨厌这种感觉。

她想当一个特别的人,生活却总把她推到人堆里去。

现在回想起来,青春期的她真的有太多烦恼。

一点小事,都能让她怄气一整天。

明琅回到家,正要掏门卡开门,却发现自己忘带门卡了。

一时间,所有委屈情绪瞬间涌上心头。

今天是她十六岁的生日,被拽到公司学院羞辱了一顿不说,还没办法进家门了。

她委屈得想哭。

更让她委屈的是,前天她跟爸妈说,生日想要一个公司芯片——很多同学都有,可以用来上网、聊天、导航、面对面视频电话,还可以下载课堂的全息录像,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反复观看。

爸妈却拒绝了她这一请求,理由是小孩子装什么芯片。

如果有芯片的话,她就不必被锁在门外了。

明琅越想越委屈,蹲坐在门口,抱住双膝,红了眼眶。

她发泄似的咬住自己的胳膊,想留下一个带血的牙印,以此表达自己的不满。但太痛了。她咬了一会儿,悻悻地松了口。

这时,走廊尽头传来脚步声和轻微的谈话声。

明琅心里又愤怒又委屈,迫切地想要嚷嚷出来,没看清是谁,就大叫了一声:“——就不能进屋里去说吗?!”

话音落下,谈话声立刻消失了。

明琅却有些尴尬。

不是因为这话不礼貌,而是因为她好像泄露了哭腔。

再也没有比哭着骂人更丢脸的事情了。

让她恨不得挖个洞钻进去的是,脚步声在朝她靠近。

对方在朝她走来。

明琅浑身紧绷,心想对方要干吗,跟她打一架吗?

她虽然打不过公司精英,但撂倒一个小混混还是绰绰有余的。

谁知,出现在她面前的,是一个银发绿眼、气质清峻的男人。

明琅从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几乎愣住了。

她语文不好——现在就没几个语文好的人,基本上每个人的脑子都被短视频和流行语塞满了,没有给文学留下任何余地。

但她还是想出了一个很恰当的比喻。

——看到他,仿佛沉闷的暑热都消散了。

他的身上似有一股拂晓般冷寂的香气。

他银白色的短发,更是美丽至极,洁净得带上了几分攻击性。

与肮脏、污黑的楼道形成鲜明的对比。

明琅忽然有些自惭形秽。

不过,这种感觉只维持了几秒钟,很快她注意到男人的大衣、衬衫和皮鞋都价值不菲。

尤其是手腕上的腕表,虽然她不认识牌子,但长了眼睛,看得见质感。

他手上那块表,一看就很贵很贵。

贵得她心烦意乱,更想大喊大叫了。

明琅恼火极了,心想,怎么哪儿都能碰到有钱人?

有钱人到这儿来干吗?买房吗?现在拆迁又不给钱了。

她猛地一抬头,对男人怒目而视:“看什么看!”

说完,她脚趾头又尴尬地缩了起来——这一回,她好像不止带上了哭腔,还破音了。

她越发讨厌这个有钱的不速之客,瞪着他,喘着粗气,想用兽类般抽泣的声音把他吓跑。

男人却没什么反应,离她更近了一些。

明琅看到他皮带上的枪套,隐约露出银灰色的枪柄,陶瓷涂层,不会折射出一丝一毫的光线——隐蔽、轻便、耐磨。

她浑身僵硬,脑中瞬间闪过数十条逃跑路线,以及课间练的防身操。

但那些东西在真枪面前,都变成了一个笑话。

她跑得再快,也跑不过子-弹。

明琅想,她还是过得太好了,以至于失去了最基本的警惕性。

下一刻,男人却掏出一块手帕,递到她的面前,温和地说道:“你好,我是新来的住户,吓到你了吗?”

明琅没有接,警惕地看着他。

“我姓沈。”男人微笑着说道,“You also call me Dan,that’s what most people call me.”(你也可以叫我Dan,大家都这么叫我。)

明琅警惕如一只随时准备出击的野猫:“我有‘通译宝’。”

Dan微微侧了一下头,似乎没有明白她的意思。

明琅觉得自尊心受损,大声说:“我买得起同声传译设备!你不用专门换成其他语言!”

Dan顿了一下。

明琅咬紧嘴唇,很怕他拿出一个更好的同声传译设备羞辱她。

毕竟她买的“通译宝”,只是一个无线耳机,连芯片都不是。

Dan却微微一笑,像没有看到她的失态般,用中文说道:“很抱歉,我没用过同声传译设备。我不相信任何电子设备。”

很久以后,明琅回想起这一幕,发现Dan轻巧地避开了“是否负担得起同声传译设备”这一话题,把谈话的焦点转向了自己。

即使他们当时是第一次见面,即使她的态度如此恶劣,他还是十分周全地保住了她的颜面。

当时,明琅却不觉得他贴心,只觉得他非常擅长诡辩。

什么叫“我不相信任何电子设备”?

好装的说法……可恶,学到了。下次同学问她,为什么不买最新款的芯片,她也这么回答。

这时,走廊尽头传来压低的声音:

“Dan先生,他们来了!要在这里吗?”

明琅脑子里乱糟糟的。

她不是傻子,大概猜得出Dan要干什么。

他们估计要在这里火并。

可这里是她的家,如果他们在这里火并的话——晚上,她住哪儿?

她还没有写作业。

Dan看了她一眼,用英语回答:“Let’s find another place,there are i civilians here.”(换一个地方,这里有无辜的平民。)

“可是……”

Dan淡淡地说:“这是命令。”

走廊尽头的人不再说话。下一秒钟,只听几声对讲机的沙沙声响,他似乎在传达Dan的命令。

明琅吞咽了好几下,紧紧地抱住自己的双膝,没有说话,也不再露出野猫似的气焰。

她不知是否之前的话,让Dan以为她听不懂英语,于是在她的面前大声密谋。

她不仅能听懂英语,而且听力非常优异……甚至能听见走廊尽头的人在说什么……

他在安排狙击手的位置。

这个Dan究竟是什么身份?

他为什么能调动狙击手?

为什么要用“平民”这个词来指代这里的人?

如果她今天没有被关在门外的话,她家是不是就被Dan夷为平地了?

明琅又害怕又委屈又愤怒,却不敢说一个字,只能无助地抱紧弱小的自己。

Dan下达完命令,看了她片刻,轻轻笑了一声。

明琅听见他的笑声,更加害怕了。如果她是一只猫,估计从脑袋到尾巴的毛都炸开了。

Dan伸出手,似乎想用手帕擦她的眼泪:“你别害怕,我不是坏人。”

明琅猛地往后一仰,睁大眼睛,惊慌失措地瞪着他。

“对不起,”他说,“是我冒昧了。我们马上离开。”

明琅不作声,眼睛仍然睁得很大。

Dan说道:“希望下次见到你,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哭得那么伤心。”

明琅却没能为这句贴心的话感动,脑中警铃大作——难道他们还会见面?

她想报警了。

但很快,她就打消了这一想法。

屿城的警-察又称“公司条子”,Dan把她称作“平民”,说明他的身份很高,保不齐是个公司高管。

她报警,不会把Dan送进去,只会把自己送进去。

明琅眼睁睁看着Dan离开了,直到看不见他高大修长的身影,她才倏地松了一口气,浑身冷汗淋漓。

后来,哪怕她喜欢上了Dan——也就是沈澹月,回想起那一天,仍然觉得异常惊险。

那是她普通的人生中最不普通的一天。

虽然当时的她表现得很糟糕,情绪失控又大喊大叫,但总的来说非常冷静了——看到Dan身上的枪套,和听到“狙击手”一词时,居然没有尖叫出声。

明琅觉得,自己简直是世界上最镇定的高中生。

Dan不是随口说说,过了一个星期,他居然真的在她家对门住了下来。

有段时间,明琅看到他的银发,就头皮发麻。

总觉得他住在对门,是为了监视她有没有乱说话。

当然,除了这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

——他的头发太好看了。

屿城亚裔居多,也有白人。但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移民城市,即使是白人,发色和瞳色也不会浅成这样。

是基因病吗?

明琅偷偷在网上搜了一下,没有搜到答案。

有一天,她起晚了,捞起书包,匆匆出门,正好与他撞上。

他伸手,扶了她一把:“小心。”

也就是那时,明琅发现,他的睫毛居然也是银色。

她心脏重重跳了一下,大力到耳朵都传来刺痛。不敢多看,她拍开他的手,闷头冲了出去。

冲到一半,她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

Dan已经侧过身,头微微垂下,抬起一只手,正在戴黑色皮质手套,手指窄而修长,骨节分明。

明琅这才想起,从他们见面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戴着那副黑色皮手套。

一般来说,手套不离身的人,多少有点洁癖,刚刚他却毫不避讳地扶了她。

也许,他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坏。

那天上课时,她满脑子都是Dan长长的银色睫毛。

窒闷的暑天,到处都是恶臭燃烧的废品堆,整个教室都弥漫着男生发酸的汗臭。

Dan的银发银睫,以及身上那一股拂晓般清冷的香气,似乎有解暑的神奇功效。

她闷得想要尖叫时,想一下他的外貌,莫名就冷静了下去。

体内甚至泛起一阵一阵颤栗,仿佛解暑过了头,发烧似的打起冷战来。

那一个学期,她都心猿意马,总是突然想起Dan的脸庞。

她在这方面比较迟钝,足足一年过去,才惊觉这种感情可能是喜欢。

——她喜欢上了Dan。

这一发现,无异于晴天霹雳。

Dan明显不是一个好人。

他身上有枪,有刀。

明琅搜过他戴的那副手套叫什么,搜索结果显示是一副战术手套。

他可能是佣-兵,可能是荒漠暴徒,可能是公司豢养的杀-手。

不管怎样,他都是为公司效劳,而她非常讨厌公司员工。

Dan也不会喜欢上她这个“平民”。

这是一场不可能的暗恋。

她刚刚意识到对他的感情,就已经失恋。

那一年,明琅快要满十八岁。

在失恋阴云的笼罩下,她变得前所未有的焦虑和暴躁。

她觉得人生糟透了,一切都糟透了。

如果生下来就注定当一颗螺丝钉,注定成为公司的奴隶,究竟为什么要把她生下来?

她好难过,尤其是发现普通人之间亦有阶级时——家境较好的同学,选择比她更好,也比她更多。

她普通的人生也过得一塌糊涂。

明琅这个名字,无论怎么看,都是个好名字。

曙光与美玉。

现实中,她却是一块灰扑扑的朽木。

明琅趴在桌子上,在心里刻薄地把自己贬低了一通,情绪越发阴郁了。

就在这时,她的窗户传来轻微的响动。

嘎吱,嘎吱。

似有老鼠蹿过。

明琅猛地回头,刚好看到一个人影纵身扑了过来。

一只手重重地捂住她的口鼻,拂晓般清冷的香气袭来,一个低沉、磁性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

“别出声,好吗?”

礼貌的口吻,温和的语气,却显现出一种不容置喙的冷硬气势。

明琅毫不怀疑,如果当时她大声尖叫,Dan会毫不犹豫地结束她的性命。

明琅睁大眼睛,快速点了点头。

Dan低声说:“听话的姑娘,我相信你。”他这么说着,却始终没有松开她的口鼻,“家里有皮肤缝合器吗?”

明琅摇头。

“针线呢?”

明琅点头。

“去拿来。”Dan说道,“当个聪明的姑娘,不要出声,好吗?”

话是这么说,明琅却听见了一道清晰的上膛声。

紧接着,滚烫的枪口抵住了她的太阳穴——枪口是烫的,说明开过火。

他在威胁她,礼貌而客气地威胁她。

明琅知道自己应该害怕,心脏却怦怦狂跳起来。

这是她第一次离他这么近,也是第一次离死亡这么近。

暗恋与死亡,两个绝不会相遇的词汇,缓缓交融在了一起,令她太阳穴发麻,手指发麻,全身上下陷入了近乎麻痹的战栗。

连吞咽唾液,她的喉咙都是麻的。

明琅想,如果这时她转头告诉他,她喜欢他,他的枪口还会如此平稳地贴在她的太阳穴上吗?

明琅没有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乖乖地去拿了针线递给他。

Dan接过针线,看了她一眼:“谢谢。”

明琅摇摇头。

昏暗的卧室内,Dan放下手-枪,脱下黑色大衣,露出鲜血淋漓的衬衫。

明琅默默盯着他,心想,他好像一直穿得很多,不热吗?

或许是认为她没有威胁,Dan毫不介意她的注视,平静而自然地解开了染血的衬衫,露出坚实而均匀的肌肉。

明琅睫毛微颤。

学校里的男生,身材都像竹竿似的纤细,她第一次看到这种强壮得几近优雅的男人。

尤其是胸肌,他每呼吸一下,结实而富有弹性的线条都会浅浅起伏,充斥着冷峻而凌厉的力量美感。

在他的锁骨下方,有一个鲜红的枪洞。

红艳的血液潺潺流出,浸染了洁白的肌肉,看上去竟有几分艳丽。

Dan微低头,简单用打火机炙烤了一下小刀,直接把刀刃凿进了枪洞。

血肉被锋利刀刃撕裂的声音响起,令人毛骨悚然。

Dan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干净利落地剜出了子弹。

他用两根手指捏住带血的子弹,瞥一眼上面的标识,随手丢进了垃圾桶。

砰的一声轻响,吓了明琅一跳。

Dan抬眼,似乎有些抱歉:“别怕,等下我会把垃圾带走。”

明琅抿嘴,摇头。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摇头。

Dan拿出一瓶急救喷雾,潦草地在伤口上喷了几下。

接着,他开始穿针引线,面无表情地把针头刺入皮肤。

他的神色是如此平和,动作却多少有些粗暴。

明琅敏锐地察觉到,他似乎有些生气,可是为什么呢?

他身上有太多谜题。

比如,他叫什么,真的叫Dan吗?

他是公司的人吗?如果是的话,为什么要住在她家对门?

那天,他到她家附近,到底是想干什么?

他无时无刻不表现得温和客气,是因为性格如此,还是为了掩饰什么?

还有,他受伤以后,为什么要到她家来,是因为觉得她胆小懦弱不敢报警,还是因为认为……她可以信任?

明琅心绪混乱纷繁,希望他能说点什么,又怕他说出一个惊天大秘密,把他们彻底捆绑在一起。

她喜欢他,但还没有喜欢到这种程度。

还好,Dan始终一语不发,直到缝完伤口,都没有说话。

明琅又不高兴起来,不知是因为Dan的疏离和戒备,还是因为自己隐隐的怯懦——她一直期盼不平凡的生活,真正的不平凡摆在她的面前时,她却选择了缄口不言。

明琅垂头丧气,一边对自己感到深深的失望,一边希望Dan能快点儿滚。

她作为暗恋的一方,对Dan都没有多少关心,Dan就更不必说了。她不希望自己哪里没做对,被自己暗恋的人一枪毙掉。

Dan迅速穿上衣服,把枪插回枪套,递给她一张信用芯片。

明琅一愣,小声问:“这是……”

“钱。”Dan言简意赅,“谢谢你收留我。”

“不用……”

“不用跟我客气,我不缺钱。”Dan把信用芯片放在床上,提起垃圾袋,起身走向窗户。

片刻后,他停下脚步,微侧头:“对了,不要用钱去买芯片。芯片马上要被取代了。”

说完,他打开窗户,单手撑住窗台,纵身一跃,消失在了昏黑的夜色里。

明琅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才走过去,拿起那张芯片。

纯黑卡面,右下角一行深蓝色的字体,对准灯光,可以在字体上看到华贵的鎏金。

——沈澹月。

澹,Dan。

他的中文名字。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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