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有了孩子, 夫妻之间还是需要独处的二人世界。
余檀很清楚这一点,于是每个月她都会抽出一天或者几天的时间安排好行程,和谢之煜单独出行。
去的地方一般也不会太远, 飞机直达,国内四处游玩。更近一点的地方就在家附近的郊区泡私人温泉, 美其名曰陶冶情操。再近的一点的地方, 则在市区的餐厅或者电影院, 余檀和谢之煜一起简单约个会。
每次出门, 余檀也总会打扮得漂漂亮亮, 完全看不出已经有了个孩子。
在谢之煜看来, 余檀本来也跟个孩子似的。家里带娃的事情是完全不需要余檀插手的,谢之煜也舍不得她劳累。也就余檀母爱泛滥, 抱谢多多一会儿就累得手酸。
上一次两个人去电影院看一部新上映的国产动画电影。
十二月的天已经开始转凉,南方城市到底还是比北方暖和一些。余檀穿一件粉红色的毛衣, 下身穿紧身高腰裤, 脚踩平底鞋。她扎了个丸子头,露出饱满的额头, 脸颊两边有两缕微卷的发。乍眼一看,就跟个大学生似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余檀在保养这一块反倒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她没做什么医美, 护肤品就是最简单的精华和面霜, 水乳都没有。以前还会时不时兴致勃勃敷敷面膜,现在在周馡的影响下就连面膜也很少敷。
就是这样,余檀的皮肤都嫩得能掐出水来似的。
余檀出门会搭配不同类型的包包, 穿偏低龄的一些的衣服时搭配的包包也是粉粉嫩嫩的颜色。可是她拿了包从来不是自己背, 一贯都是扔给谢之煜, 让他帮忙拿。
通常情况下,总能见谢之煜一个外型俊朗的大男人手里拿着一个少女心十足的包。倒也不会违和,因为他的手臂上经常会挂着一个更可爱的女孩。一切变得理所当然起来。
人性本能,无可厚非会喜欢新鲜感。在余檀看来,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久了,难免会少一些心跳炽热的时刻。相处不再如热恋般如胶似漆,各自有各自的空间。
谢之煜倒是一反常态,他仿佛一直都处于热恋期的状态。即便每天都和余檀在一起,他见到她时总不免有极高的兴致。如果余檀有意撩拨,他立马跟个毛躁的小伙子似的,一晚上可以来数次。
不久前余檀一时兴起跪在谢之煜的书桌下面撩他,结果当然是玩火自焚。
一开始谢之煜的确是没打算拿余檀怎么样的,可她实在太过了。一脸单纯的小姑娘仰着头看他,那双清澈的大眼写满无辜,嘴里满满当当,还故意发出哼哼唧唧的动静。
狐狸精是什么样,她就是什么样。
也就几分钟的时间,谢之煜咬着牙没有忍住,被余檀当场无情嘲笑。气得他当晚让她好好见识见识,求饶也不管。从书房到沙发再到卧室,最后是浴室。
余檀第二天直接请假没去上班,躺到下午才起床。
完全不夸张的说,就谢之煜那攒了那么多年用不完的精力,随随便便就让余檀下不来地,关键是他没想过分。这种事情当然不能只是他爽,也得她喜欢才行。
余檀有时候忙于工作,谢之煜忙着照顾谢多多,可他还是会时刻惦记着她,她下班回家迟一些,他心里就燥得不行。一见到她,他就像只见到主人的大狗狗似的,身后那条无形的尾巴晃个不停。
孩子么,对谢之煜来说虽然是计划之中,但完全没有余檀来得重要。
孩子长大后终究会离开他们,而他们这辈子最终是要携手走完一生。所以他们的世界不止有孩子,还有他们自己。
谢之煜很享受和余檀之间的相处变化,他们的关系从朋友到恋人,再从恋人到家人。他们是最好的朋友,是最好的伴侣,也是最好的亲人。
和一个人在一起久了会腻吗?
谢之煜并不会觉得腻,要是腻,他和余檀从五岁认识至今,是否早就应该放下她?可是他做不到。
最多,他喜欢和余檀在一起去没有去过的地方,探索完全不同的风景。
可是谢之煜又是极其恋旧的一个人,他更喜欢和余檀去曾经一起去过的地方。
学生时代那会儿,学校里总会组织一起出去春游或者秋游。等到初高中的时候,每年都会有夏令营或者冬令营。
高一有一年学校组织的夏令营是去南方的一个城市,沿海,以寺庙闻名。
谢之煜还记得那次夏令营的时间是五天,每个班级并非全班同学都去参加,而是选取期末考试前五名成绩的同学。
余檀每次为了夏令营都会拼了命的在期末考努力一把。
班级前五名听着简单,但全班将近五十个人,真到最后出一刻成绩,难免要捏一把汗。
余檀的成绩在班级里还算不错,每次成绩都在四五六七的名次徘徊。谢之煜就不同了,他随随便便考个试都是班级第一。
那会儿余檀心里非常不平衡,明明谢之煜连老师发下来的练习卷都是一片空白,可他却总能够次次名列前茅。她把那些习题都做烂了,每次临考试还是会看着题目下不去笔。
就像两个人一起比赛跑步,谢之煜轻轻松松跑到第一,余檀在后面死命追赶也追不上他。
为什么啊?他脑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啊!
时间久了,余檀认命了,她不和谢之煜这种非人类做比较。
那次夏令营,余檀在班级第四名,谢之煜则是他们班级第一名。
如果不是余檀要去参加夏令营,谢之煜根本不会一同前去。
整个年级段都知道余檀和谢之煜的关系不一般。
他们两个人走得很近,可没人会认为余檀和谢之煜在谈恋爱,因为杨老师说过,谢之煜是余檀的哥。
余檀的妈妈是学校老师,刚好又是谢之煜的班主任。因为自己的妈妈是老师,余檀在年级段多多少少会受到一些关注。
学校统一出发的大巴车,谢之煜身边的位置默认是余檀的。偏偏余檀不乐意和他一起坐,她和同班的女同学形影不离。
那五天的行程,最先去的是海岛。
学生们一看到沙滩就跟疯了似的,又是玩沙,又是捡贝壳,又是打沙滩排球,玩得不亦乐乎。
余檀在学校的人际关系一直都还不错,她和别人在一起玩的时候通常是不会在意谢之煜的。
谢之煜当然也有自己的伙伴,大多都是一起打篮球的那帮人。一帮人中间,就属谢之煜个子最高挑。他那时候两只手臂上干干净净没有一点纹身,皮肤白皙,但并不羸弱。
那个年纪很多男孩子长得像瘦猴似的,谢之煜不是,他经常打篮球跑步,身高也有了一米八几,四肢也很有力量,就算是简单的白短袖穿在身上也衬得很有型。
在海岛玩了几天,最后一个晚上是去另一座全是寺庙的岛屿,当晚就在寺庙附近的民宿住下。
谢之煜一直不是信奉神佛的人,在那个嚣张肆意的年纪,完全不信命。
也不知道带队的老师讲了什么,谢之煜那天买了一把香,挨个寺庙叩拜了个遍。同行那些调皮的男同学打趣煜哥居然会那么虔诚,谢之煜也不嬉皮笑脸了,说在神佛面前不能没大没小,让都正经一点。
这帮人怵着谢之煜,也有样学样的,都拿了一把香,跟着谢之煜挨个寺庙叩拜。
青春年少的一帮男孩子在苒苒的香火面前齐刷刷地举着香,一排排站立,谢之煜站在最前面。不知道每个人心里怀着什么鬼胎,仰头看着金身佛像,脸上被香火的烟笼上一层朦胧,就跟九十年代流行的香港□□片画面似的,热血沸腾。
谢之煜没想许愿。
众所周知,但凡在佛前许了愿望,不管是否实现,来年一定要来还愿的。他没有办法保证自己来年会不会再来。
可到底没有忍住,谢之煜偷偷在佛前许了个愿。
隔天就要启程回去,谢之煜实在不甘心,最后还是单独约余檀出来,找了个借口,问她要不要礼物。
余檀被他一通电话叫过来,也没刻意打扮什么,穿一条背带裤,脚下是一双人字拖。她那双脚不大,皮肤白,爱美的年纪还在脚指甲上涂了粉色的指甲油。
即便过去了十多年,谢之煜依然记得那一晚。余檀气喘吁吁地跑到他的面前,刚洗完头吹干的长发被海风吹起,昏黄的灯光下,她仰着头看他,一直背在身后的双手突然伸出来,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挂坠,笑嘻嘻地说:“谢之煜!我买了个葫芦送给你!”
葫芦谐音 “福禄”,代表着长寿吉祥。
谢之煜有些意外,也很喜欢,即便这份礼物在他十六年的人生里根本不值一提,但他还是当个宝贝似的收着。
余檀就问谢之煜白天在佛前许了什么愿望,居然有那么大的阵仗。
谢之煜闪烁其词说没什么,又转移话题,余檀便没有多问。
其实那个愿望第二年根本没有实现,让谢之煜这个本就不信神佛的人更加不耻,索性也不来还愿。
可是时隔多年,那个少年偷偷许下的愿望得以实现了,并且无比灵验。
谢之煜带着余檀故地重游,要向神佛还愿。
所有的场景如十几年前那般,就连海岛上的风都没有太大变化,一切仿佛不过是昨天。
而今,余檀终于知道了谢之煜当年许下的愿望。
庆幸的是,兜兜转转,老天最终还是让他们两个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