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之城乌鲁克,是一个无比神秘的地方。它最早出自人类已知书面记载中,最古老的英雄史诗《吉尔伽美什》。
这篇气势恢宏、意境深远的史诗,发源于无尽岁月之前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在苏美尔人之间口口相传。
最终在古巴比伦王国时期,由祭司汇集成册,用楔形文字记录在泥板上。
现在大部分已经散失,但仅仅是残留的两千多行,就包含了大量上古时代的史前信息。
比如诸神造人、大洪水的传说、半人半神的英雄、偷不死药的蛇等等,后来被各大文明汲取,提炼加工,成为自己的神话。
史诗讲述了一对好基友的故事,其中一个是乌鲁克的城主吉尔伽美什,修为高绝,性情暴虐,有屠神之力。自称为星空与大地之子,万王之王。
另一个英雄,是诸神为了对付他,而集体创造的最强人类恩奇都。
两人不打不相识,成为挚交好友。斩杀神牛,降服九头巨怪洪巴巴,做下无数大事。
诸神畏惧这两个无法无天的家伙,对恩奇都下了诅咒,让他一天天衰弱老去,最后死在好友的怀里。
吉尔伽美什心碎欲绝,抱着尸体哭了七天七夜,为复活好友、得到永生,踏上艰难的征途。
他翻越太阳神山,渡过死亡之海,经过无数磨难,终于得到仙草。但因为太过疲倦而睡着,不死药被蛇乘机偷走。
他又打破生死通道,来到幽冥空间,见到好友的亡魂。但是因为人鬼殊途,无法将他带走。
最后,吉尔伽美什回到乌鲁克城,形单影只地坐在王位上,在孤独和回忆中陷入沉睡。
苏冰焰的父亲,秦汉的老丈人,也就是秦霜月和林羽鸿的外公,名为苏惊邪。
当年在西漠四省是当之无愧的武道第一人,而且长得俊逸潇洒、气度超卓,天才绝艳般的人物。
没想到他竟然为了复活妻子这种飘
渺荒谬的目标,离家出走、不知所踪。好听点的叫情痴,不好听的,就是鬼迷心窍了。
张穹庐介绍完当年的秘闻,又拿出一张乌鲁克的地图。自称当年苏惊邪曾邀他同去,后来因为事情耽搁了。
苏冰焰接过仔细观看,发现上面的字迹果然是父亲所书,心中顿时激荡不已,泪水差点夺眶而出。
她自幼丧母,父亲不知所踪,姐姐因情伤心碎而死,唯一的外甥女远在千里之外。
身为女子之身统领全族,不仅压力山大,而且时常觉得孤单寂寥,无人可以倾诉。
今天骤然得到父亲的消息,即使只有一丝生还的可能,还是让她禁不住激动。
虽然知道是个局,但苏冰焰却执意要去探个究竟。无论谁都劝不住,这趟旅程势在必行。
在林羽鸿看来,这是百分百的遗传,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三代人都是倔脾气。
其实苏冰焰有自己的考虑,此刻她抽身一走,张穹庐必定抽调大批高手紧随其后,伺机下手。
如此一来,西漠的压力就减轻了,十八骑正好可以乘机整顿帮务,铲除异己势力。这就叫将计就计,调狗离家。
至于自身的安危,苏冰焰压根没放在心上。还有刚炼成剑丸的林羽鸿做帮手,应无大碍。
高手出门轻车简从,不用准备什么东西。只身仗剑足矣,爱耍帅的可以加上斗笠、披风。
至于熊孩子慕容澜,派属下乘飞机送到关外,让他回到叶瑶身边。
对于这个便宜徒弟,林羽鸿感觉有点内疚。白叫了这么久的师父,自己除了把他引上撸啊撸的不归路之外,没教什么东西,平常的基础训练都是梅姨在操心。
见此情形,苏冰焰架起DV机,耍了一套杨家枪,又写了心法,交给慕容澜带走。叮嘱他好好学习,下回见面时要考试。
这杨家枪并非是评书里的抗辽杨家所创,而是宋末元
初时的红袄军首领,奇女子杨妙真传下。
普通士卒可以用来强身健体,练到精深处威力强悍,最适合沙场征伐。
后世许多兵家高人,都对杨家枪评价很高。比如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就记载:枪法之传,始于杨氏,谓之暴雨梨花。大成之后变幻莫测,神妙无穷。
何良臣也在《阵纪》中说:各门各派,器械繁多,而天下无敌者,唯杨家梨花枪是也。
慕容澜虽然天资聪颖,但心思活泛,年纪又小,而且生活环境太过优渥,缺少了刻苦奋发的动力。
听这位漂亮阿姨说,要他学习枪法,还要考试,顿时苦起小脸。
别看苏冰焰指导林羽鸿的时候,动不动拳脚相加,暴力教学,但对待小孩子却很有耐心。
俯低身子,摸着慕容澜的脑海,和蔼可亲地说。
“这套枪法最适合女子练习,以后你和晓晓再见面的时候,可以教给她,阿姨担保她会喜欢。”
慕容澜立刻眼睛大亮:“是吗?那我一定好好练。”
将琐事了结完毕,两人准备停当,即刻出发。
四大文明中的古巴比伦,位处两河流域,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大致位置相当于今日的伊拉克。
按照地图上记载,乌鲁克城就位于巴格达城外的荒漠中,被岁月的尘沙掩埋在地底深处。
传说随着地壳变动,每隔二十年古城就会重见天日一次。有缘人如果能够进入,就能获得万王之王吉尔伽美什留下的财富,以及足以屠灭神灵的伟大力量。
当年的苏惊邪肯定不是为了这些,而是想找到不死药的线索,还有通往幽冥空间的方法,救回挚爱。
中东地区如今是一盘乱局,硝烟弥漫、战火纷飞,世界几个大国都将这里当做棋盘,纷纷落子。你来我往,斗智斗勇,打得不亦乐乎。
苏冰焰和林羽鸿先乘专机到迪拜,然后辗转来到巴格达,准备好饮水
食物,租了骆驼,踏入茫茫荒漠。
一路上碰到不少势力,雇佣兵、恐怖分子、军事承包商,还有化妆成民兵的特种部队,各色人等应有尽有。
两人不想多生事端,神识绽放,碰上大部队就提前绕开。如果遇到为非作歹、滥杀无辜的散兵游勇,直接干掉。
数天之后,到达沙漠中心地带,四周变得寂静无声。
虽然人类如今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但在地球上还有很多领域,依然充满神秘和危险。即使拥有无数高科技,也不敢贸然深入。
比如眼前这一片沙漠,因为地底矿脉的缘故,产生强烈磁场,所有电子设备都无法运转。
原始的指南针也变得晕头转向,连最老实巴交的骆驼都罢工了,赖在地上死活不走。
苏冰焰是长辈,又是女子,力气活自然由林羽鸿负责,背起所有行李,充当苦力。
最诡异的是天空,漫天星辰都不在应有的位置,变得既熟悉又陌生,根本无法分辨方位。
据苏冰焰推算,这应该是上古时代的星空,和如今大为不同。
这仿佛是一处独立于世界之外的空间,四周充满着狂暴气息。吸纳之后,经络中如针如刺,疼痛如绞。
林羽鸿感受着异样的气息,觉得有几分熟悉,沉思之后恍然大悟。
“洪荒元气!”
不错,这种就是煤精中所蕴藏的气息,洛秋眉每次布置法阵、施展术法,都需要洪荒元气辅助。
林羽鸿和她混了这么久,耳濡目染之下,自然很熟悉。
苏冰焰修为高绝,对天地法则领悟至深,而且遍阅古籍,知道洪荒元气的奥秘。
边走边介绍道:“相传鸿蒙初开时,神、魔、巫、妖、灵五族混战,将洪荒大地打成块块碎片,化为诸天万界。”
“连番大战后,五族的上位者死伤殆尽,各族底层开始学会共存共处。经过一代代的通婚、融合,产生了一种新的种
族,从此世界进入上古时代。”
“这就是人族的由来,因为人类体内有五族血脉,蕴含天地至理,所以最适合在这片天地中修炼。”
“传说那时处处灵气氤氲,灵脉、灵石遍地。某些秘境还有洪荒元气留存,最浓郁的地方,会凝结成混沌青莲、莲子、仙藕等等奇物。”
“在那个时代,高手如云、英雄辈出。他们能以肉身遨游星河,捉星拿月也不在话下。”
“在一代代圣皇、大帝的引领下,诸天万界架设了传送法阵,即使相隔亿兆光年,来往只是一瞬间,那是人类的黄金时代。”
“只可惜好景不长,为了争抢地盘、掠夺资源,仇怨逐渐累积,最终酿成连绵千年的大战。”
“绝大部分传送法阵被毁,诸天万界再次变成一个个隔绝的小空间。而在我们这片苍穹下,天地气运大变,灵气渐渐枯竭,武道陷入低谷。”
“佛家说这是末法时代,而西方认为是魔法潮汐已过,或者叫做诸神的黄昏。”
“老幼皆知的牛顿,在二十六岁之前完成了全部科学理论。剩余的日子都在研究炼金术,试图让魔法潮汐重临人间,所以被称为最后的炼金术士。”
虽然在沙漠中漫步挺无聊的,但漂亮小姨讲的故事很好听,林羽鸿觉得不枉此行。
夜已深,四周温度骤降。两人燃起篝火,吃过烤肉和奶茶,仰躺在沙地上休息。
这个生平未见的陌生星空,有着异样的美丽,仿佛钻石洒满了黑色幕布。随着大地的转动,各个星座错落有序地运转。
两人敏锐的灵觉中,都感触到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一时间看得呆呆出神。
许久之后,林羽鸿才从深沉的冥思中恍过神来,转头望向苏冰焰。见她绝美的脸庞在篝火的映衬下,出现一抹淡淡的嫣红,平添了几分妩媚。
惊艳之下,脱口而出:“小姨,你今天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