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周锋郎走镖没有瞒着奚容, 甚至告诉了奚容自己什么时刻能回家。
奚容说了好几次担心,周锋郎总是说没事,那模样是执意要去。
他是要赚钱的, 赚了钱可以买大房子, 也不必两口子窝在小院子里,而那少东家还是卖猪肉的王宁, 怎么看怎么不放心。
好些好看的衣服也省着不买, 奚容不嫌弃他手艺,也是穿着他做的衣衫。
但他不会绣花,奚容穿得太朴素了,得买两件好的,眼看要过年了。
奚容劝不住, 只能嘱咐他带好干粮和水。
上回什么准备都没有,一天一夜没有吃东西,只喝了一大碗水,这一次算是准备充分。
奚容在家里担心极了。
会不会有事?
阿尔法说会有危险的情节, 该不会就是指的是周锋郎吧?
奚容几乎是坐立不安, 都快担心一上午中午也没吃饭,就数着手指头盘算周锋郎什么时候回来。
突然听见阿尔法的声音。
【没事, 乖乖吃饭】
这才装了一碗饭吃。
阿尔法都说没事了,一定是没事。
而这一次无惊无险,周锋郎到点就回到了家,真是算准了时辰回来的。
一刻也没有晚。
到了家才二更天,奚容看见他回来了才闭上眼睛入了眠。
周锋郎在院子里洗漱, 大约三更天才上了床。
把奚容抱在怀里, 又把五两银子放在奚容手心里摆了一会儿, 再亲了亲奚容的耳垂, 这才闭上了眼睛。
这一次连歹人都没有遇见,不是大件物品,一个包囊盒子便能装起来的物件,周锋郎单枪匹马,把东西捆在身上,骑着马便送了过去。
稳稳当当的送到了主人手中,一点都没有损毁。
连忙吃了兜里的饼干,喝了水,拿了主人的信物便回去交差了。
一更天去镖局拿银子,二更天就到了家,马都快跑死了。
马堂主连忙让马去吃草休息,这下几乎是对周锋郎佩服得五体投地。
若是镖局里有他,不愁不发财。
但是周锋郎不接远的镖,因此也不和马堂主签契,每回拿了银子便走,一干二净的不拖泥带水,反倒是没什么事端。
马堂主拗不过他,但是也得了短路程会接单的承诺。
如此,重要的短路程的镖都会让周锋郎来,平常没有镖的时候,周锋郎就在云水乡做苦力。
那日刚刚给了周锋郎一个短途的大镖,马堂主完全不担心的在茶楼里喝茶,突然看见什么似的走到了窗口。
定睛一瞧,纳闷道:“那不是周兄弟宝贝似的媳妇吗?怎么和曹爷在一块?”
........
周锋郎在外赚钱,这段时间奚容也没有闲着。
他写的杂文小说,全是大白话,一眼看去就不太行。
书铺里的伙计原来都是书生,文采都是可以,本来这样的文章看一眼就不会要。
可是,这么个大美人在家里闷了一个多月写出来的香艳小说,那伙计才翻开第一页就满脸通红。
“您、您先回去,若是能卖出去,我们通知您。”
奚容笑道:“劳烦您多照看。”
年轻的伙计简直要晕过去了,捧着那本书便去了后堂,连夜摘抄了一遍,当晚魂都没了。
那大美人、可真有两把刷子。
如此便印了十来本先放着卖。
没想到一上午全卖光了。
全被赌场的人买了下来。
曹孔见奚容老是往书铺跑,便打听他去做什么。
小弟说:“奚家小公子.....”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曹孔打断了,曹孔冷着脸说:“好好的提他做什么?真是晦气!”
小弟已经不太敢说话。
他们家曹爷似乎以为那奚家小公子是周二郎。
刚开始小弟也误以为是。
但是如今周大郎名声有些响亮,他们便知道这位大美人是他的妻子。
可是每每提起,曹爷都会冷脸,仿佛分外不愿听见“奚容”这个名字。
小弟有苦说不出,这种事他们也不是故意瞒着的,曹爷显然对那周大郎的媳妇上了心,总有一日要捅破这层窗户纸,小弟们没有严格查明,就是犯了大错。
往后可有的是苦吃。
可是曹爷提都不准提,一提便冷眉横眼,狭长的凤眼吓人得很,谁也不敢多嘴。
小弟们私以为曹爷也许隐约知道的,就是不想求证,想把自己给骗进去。
小弟只得说:“小公子去铺子里卖写好的书。”
曹孔那脸变得跟翻书似的,又温和笑了起来,“倒是有些文采,竟然还能写书了,找个人、不,去自己去买些书。”
曹孔鬼鬼祟祟去了书铺子,打听了奚容写的书,他取的笔名也是可爱极了,唤作“小溪流”,那可真是干净又清甜,和人一样。
才印刷了十来本,曹孔一股脑全买了。
把书包好,突然瞧见里后堂一排书,好几本放在角落里,封面显然画着两名男子。
曹孔沉沉的盯了一眼,竟然也买了下来。
伙计不知道他抽了什么风,竟然买这种书,曹爷可是出了名的厌恶男人那些事,也不知道是不是要发火还是什么,面上是不显,钱也付的干净。
听说他的脾气阴晴不定,谁知道他怎么想的?
他们也不敢猜测。
曹孔把书买了回去,直到了幽静的杏花巷的院子里住着,整整一天一夜没有回赌场。
他翻开书简直惊呆了。
他不敢相信这种香艳的故事居然是出自那么干净灵透少年的手里。
曹孔是识字的。
这玩意是逼出来的,要识得账目,必须识字,他发达了之后请了正统的先生教。
他一般是不爱看书的,这一次是第一次看这种话本小说。
那根根如玉般的手指头拿着毛笔,漂亮又可爱的小脑袋冥思苦想,竟然写出了一本极为香艳的三流小说。
情节还跌宕起伏,中途伴随着无数不可描述的情节。
整个故事还挺清晰。
主要讲的是一名药铺的姑娘被富家少爷看上了,从而巧取豪夺,姑娘逃跑十来次被抓回来,最后生了五六个大胖小子的故事。
每次逃跑抓回来都会发生特别不可描述的事。
那位富家少爷总是冷着一张脸说话,说什么“小娘子,别想逃”“娘子点的火,想走?”诸如此类令人脸红心跳的句子。
非常凸显了少爷的霸道和厉害。
曹孔仔仔细细看了好几遍,简直要重新认识那漂亮的少年。
那么可爱的脑袋里,居然想的都是这些事吗?
甚至曹孔还翻开了买的另外一本书。
竟然是一本绘本!
一上来就是视觉冲击。
本来觉得自己眼睛会瞎的,可居然意外的眼睛也没有长针眼。
甚至看完之后满脸通红狼狈的去打了一桶冷水。
而后搂着奚容写的书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两本书居然结合起来了,一闭眼全是奚容笑或者哭的样子。
读书人,会喜欢什么样的人呢?
是否是像话本中药铺的姑娘一样人,还是耳濡目染的像另外一本书里的主角?
读书人涉猎颇多,应该也看过这种东西吧?
曹孔彻夜未眠,直到第二天他的院子的门被敲响了。
有些不耐烦的去开门,以为是哪个不长眼的竟然敢打扰他。
没想到一开门居然看到了奚容。
彻夜未眠的黑眼圈明显,甚至并没有衣冠整齐,也没有梳洗,就在这么出现在了人面前!
奚容说:“文孔大哥,奴家刚好买了桂花糕,便给带了些来。”
奴家......
绘本里页页都会用到。
吃糕点......
好像也有。
曹孔瞬间脸红到了脖子根,像是怕被发现自己看了不该看的东西似的,连忙把桂花糕接过来,道了声谢。
他披头散发衣衫不整,脸色是彻夜未眠的疲容,精气神全是没有,仿佛是一夜之间被妖精吸了阳气,恍恍惚惚沉浸在温柔乡白骨窟里,和奚容说话的时候时候盯着人瞧,仿佛要把人看出个洞,时而眼神闪躲,红着脸不敢直直奚容的眼睛。
往常要多说些话的,今天一句话也没说,匆匆忙忙关上了门,搂着桂花糕上了床。
又几日,小弟来报说那位小公子又卖书了。
这回印了上百本,他上午便去买,没想到竟然快卖光了。
曹孔连忙买了两本,面色不善的问:“小溪流的书怎么会卖得这么快?”
伙计忙说:“是这位先生写得好,我们也是考虑不周,才印了一百多本书。”
不知是谁走漏了风声,好些书生知道了写书的是谁,上一本一开始卖不出去,到了后来简直抢疯了。
这一本早就被人盯着,一上铺面便有人来买。
年轻的书生红着脸,有些还买了好几本。
曹孔骂骂咧咧把书带了回去,心想那些书生脑子可真不干净,怎么老是盯着这些书,都不想考取功名了吗?
曹孔把书放在怀里回去看,看完之后差点把书弄脏了,如此仿佛做了什么亏心事一般,再也不敢面对奚容。
但想见,于是总是在高高的茶楼雅间等着,有时候见人去书店,有时候买些菜,有时候还去铺子里买零嘴。
他像个跟踪狂一般的,等人走了便一间间店找,问伙奚容买了什么,也要买一份。
但又过了好些天,许久没看见他上街,他怕出什么事,便是摸去他家去看。
.........
这段时间奚容卖书竟然赚了二两银子!
开心死了。
拿着钱跟宝贝似的,晚上还和周锋郎炫耀,周锋郎搂住他又亲又抱,一直在夸他。
近来周锋郎走镖,累积起来竟然有四十几两银子。
这简直发财了!
如此,夫妻两便想买个院子。
四十两银子在乡镇里可以买上间好院子,□□空的院子都能买到。
周锋郎看了看,最终定下了河边的一座院子。
外边一棵四季常青的樟树,里面中了玉兰花和辛夷,开起来花来又香又好看。
买了宅子又买了一匹好马,钱也用得差不多了。
眼看便接近过年,手上没有银子心里慌,恰巧马堂主那边有趟活。
“此次路程少说要半个月,周兄弟,马某知道你放不下周夫人,但是这趟活足足有三十两的报酬,这一开张能吃一年了。”
马堂主实在想要周锋郎走这趟镖,这趟镖报酬是四百两银子,若是能成功,那可是赚翻了。
此次路途遥远且艰险,唯有周锋郎能够胜任,其他人他心里没底。
于是便说:“若你你放心不下家里的媳妇,我派人帮你守着,马某家里有名妾室也是男子,也可让他去陪伴,总之你放心便是。”
三十两银子。
太心动了。
而且家里刚刚在乡镇买了房子,手里没有了钱,正好是需要。
周锋郎想了又想,最终决定传信让周石君下山照顾奚容。
亲弟弟总算能放心些的,而且周石君不止是个秀才,早年两兄弟做农活的时候,他也是不赖,身手虽然比不上周锋郎,但也过得去。
不过也需要马堂主帮忙照看。
和奚容磨了两天,万千的叮嘱才是让他去了。
因为他走镖走惯了,心里有底,奚容也算放心他。
又因为要分离十来天,夫妻俩黏黏糊糊,要上马了还是一步三回头念念不舍。
.........
曹孔这天实在怕奚容出什么事,便去他原来住的地方找,没想到人已经搬走了。
一番打听才知道是搬了家,但还在云水乡。
好些时日不见,真是想念得紧,便忍不住找了过去。
那是河边的大宅子,地方隐蔽,但是绿树成荫,一般是人烟稀少的,曹孔从大拱桥走过去,远远的正巧能看到那宅子的大门。
门口有一颗大樟树。
周围都是没有人的。
而他终于是见着了奚容。
不。
还有一个男人,是周锋郎。
曹孔睁大眼睛看着,当时浑身都冷透了。
他竟然看见周锋郎搂住人在亲吻。
那可不是一般的亲吻。
周锋郎高高大大的,皮肤黝黑,一副吃人的狼一般的长相。
美丽的少年郎浑身洁白无暇,如冰清玉洁的月一般,还不到男人的鼻子,仿佛是下巴。
纤细又水嫩,男人一双大手搂着他,急得要命,连少年大狐裘外套都掉在了地上,仿佛要把人剥了一般,那双手对比少年白嫩的皮肤,又粗又黑,光是碰上便能想到少年是如何被玷污的。
将人一把搂了起来,轻而易举的,漂亮的少年逃都逃不掉,被男人的大手捧着后脑勺,深深的亲吻。
好像还不是被迫的。
少年熟练得很。
一双笔直的腿夹着男人的腰,双手搂紧紧着男人的脖子,双眸湿润。
他在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