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关键时刻到了
这时候已经中午了, 易家热情留饭,却也不好推却, 几个人便也接受了邀请, 准备在这里吃饭。
易家伯母过去采野菜,初挽也跟过去,采了野菜, 就在石磨旁边的水井提了水来洗。
那边易岱云喊易家伯母有事, 易家伯母先过去了,初挽便自己打水, 旁边陆守俨过来了。
他站在她身边,颀长的身影几乎将她整个笼罩。
初挽微怔了下, 便招呼道:“七叔。”
陆守俨径自从她手中接过来打水绳子, 毫不费力地把水桶提上来,之后道:“这种费力气的活,不要自己干。”
初挽:“谢谢七叔。”
陆守俨视线缓慢地落在她脸上:“我挑的那块石头, 是不是不合适?我也不太懂这些, 就随便挑的。”
初挽听着, 略想了想,之后便笑了。
她就那么笑看着他, 慢悠悠地道:“怎么会不合适呢?既然九爷说了让你随便挑,那你怎么挑都可以。”
她明明在笑,陆守俨却觉得她说话别有意味。
陆守俨神情微敛:“挽挽,你应该知道我的意思,如果这个比较贵重, 那我也不好直接白拿人家的东西, 我们来得仓促, 也没有给人家备什么回礼。”
初挽也就收了笑, 认真地道:“七叔,那个应该不是什么值钱的,你见谁家值钱的物件就那么随意放着,还蒙了一层灰,油腻腻的不知道被熏了多久?我估摸着,这个拿到市场上去卖,也就几块钱,就算遇上好这一口的,顶天了也不超过十五块钱?”
陆守俨:“这是做什么用的?”
他这么一问,她倒是顿住了,难得蹙眉想了一番,才道:“我看着,应该是早些年的,目测应该是史前母系社会后期的,或者是摆件,或者是一种图腾信仰?这个具体做什么用的,还是得细看,我刚才也是大致扫了一眼。”
陆守俨自然知道她是这方面行家,她现在都拿不准,想来比较麻烦,也就不问了,其实他只要知道这个不是什么贵重物件就是了。
当下也就道:“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拿了人家的,我也不好再退回去。”
初挽颔首:“七叔,这就对了,九爷要谢谢你,你一味推脱,反而拂了人家好意。”
陆守俨微微抿唇,再次看了初挽一眼。
他还是觉得她说话有些古怪,不过也知道自己问不出来什么,只好罢了。
要开饭的时候,易铁生背着竹筐回来了,现在初春,他出去修剪苹果树枝去了,他看到初挽,便走过来:“挽挽,修好了?”
初挽见到是他,便招呼他过来,笑道:“是,差不多了,你今天去修苹果树枝?现在苹果树都长这么大了?”
羊儿岭的苹果有名,彩苹果,明清时候还是皇家供品,易家承包了一些山林来种苹果树。
陆建时一看初挽对易铁生笑,那脸色顿时不太好了,这小伙子虽然看着土,但明显和初挽关系好,这让他很不舒服。
当然这种不舒服也是因为自己的计划落空,本来想着深山老林孤男寡女,结果全都泡汤了!
易铁生见家里除了初挽,还有别的客人,便忙打了招呼,之后大家分宾主坐下,准备开饭。
易铁生:“今天我才去别村采的香椿,新鲜着,挽挽你尝尝。”
初挽笑道:“好,我赶上这桩巧宗了。”
旁边易岱云笑道:“你们开着车来的,正好,回头提一桶葡萄酒回去吧。”
怀来这边特产多,除了彩苹果八棱海棠,还有香椿和葡萄酒,那葡萄酒和苹果一样,以前每年都要专供到宫里去。
陆建时见他们说得热络,自然是满心警惕,便和初挽搭话,又说起下午回城的事,矢志要把这话题抢过来。
那易铁生见此,也就不说了,反而多看了旁边的陆守俨几眼。
陆守俨感觉到了,对易铁生微微颔首,之后又叮嘱自己侄子:“吃饭。”
他对这个侄子的性子也是心知肚明,藏不住事,什么情绪都写在脸上,到底年轻。
初挽对于这饭桌上的种种,根本没搭理,埋头吃饭。
吃过饭后,初挽一行人便要离开了,易家好客,不但准备了一桶葡萄酒,还有各样果干以及黑木耳,陆守俨婉拒,不过架不住易岱云一直往车上拾掇。
吉普车开出羊儿岭,一路往城里过去,其实这里距离德胜门大概也就五十多公里,不过路并不好走,况且昨天才下过暴雨。
初挽便有些昏昏欲睡,靠在座椅上打瞌睡,谁知道陆建时突然叫起来:“快看快看。”
初挽蹙眉,陆建时下一句却是:“那不是你表姐吗!”
初挽一听这个,眨着迷蒙的眼睛看过去,果然,前面一辆驴车正艰难地走在路上。
这一块有周围山上被雨水冲刷下来的碎石和泥土,驴车走得艰难,她表姐陈蕾也溅了满裤腿泥巴。
她打了一个哈欠,之后继续靠在座椅上装睡。
陆建时却已经和陈蕾打招呼了:“表姐?”
初挽听着,一时也是诧异。
这男人怎么这么事儿多,不知道的还以为那是他表姐呢。
陈蕾一看到陆建时,也精神起来了,忙拢了拢头发,笑着打招呼:“挽挽,建时,你们进城呢?”
他们既然打招呼,吉普车只好先停下来了。
初挽继续闭着眼睛装睡,亲戚关系有什么大不了,睡觉才是最要紧的。
陆建时跳下车和陈蕾说话,陈蕾一双眼睛直接往车上瞄,又说起昨晚的经历来,说是坐着驴车没多远就遇到暴风雨,雨水冲得太厉害,驴不往前走了,只能跑到附近一户山里人家躲避,一大早雨停了这才重新出发。
陆建时听着,也是感慨连连,说起自己昨晚的遭遇。
陈蕾:“还是坐车好,我这是报名了城里的补习班,我真怕耽误了。”
这暗示得太明显了,初挽只好睁开眼睛醒来,下车,之后看看,才说:“可惜了,车子只能装四个人,再多就超重了,不然就载姐姐一程了。”
陆建时有些意外地看初挽,之后给初挽使眼色。
初挽明白他的意思,好笑,于是道:“看你们自己的吧。”
陆守俨这个时候突然道:“走吧,再耽误就没时间了。”
陆建时虽然不知道陆守俨说的哪门子时间,不过还是忙道:“那……姐,我们先走了。”
陈蕾很是失望,不过也不好什么,只好笑着道:“好,你们走吧,我们慢慢走就行。”
初挽点点头,连礼貌地让一句都没有。
礼什么礼貌呢,反正等自己太爷爷一咽气,表姐一家子就要和自己争一个你死我活。
现在就算赔了笑脸也无济于事,趁早省心了。
陆建时上了车,他便叹了一声:“初挽,你做事就是太孤僻了,那是你表姐,不是外人,你好歹也得说几句客气话。”
初挽听着,纳闷地打量着他。
自己十九,他二十,也没多大,怎么说话这么老气横秋,还来教训自己了。
他连自个儿都未必能管好吧。
陆建时语重心长:“我也是为了你好,你们都是一家人,打断骨头连着筋呢,以后有什么事,自家人肯定互相帮衬着,我看你姐还挺上进的,以后肯定有前途。”
初挽便明白了,这是出于陆建时以往家族相处的经验,陆家这一大家子确实比较团结和睦,堂兄弟姐妹都帮衬着,心齐。
可人和人不一样,家族和家族不一样。
她便不解释了,直接打了一个哈欠:“困了。”
陆建时愣了下,很是无可奈何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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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普车出了山区后就开得快多了,下午三点多的时候顺利到达了陆家。
陆建时高高兴兴地搬着竹筐,初挽跟着下车。
她下车的时候,陆守俨突然道:“挽挽,那个物件给你吧。”
初挽意外地看向陆守俨。
陆守俨解释道:“易九爷送的那物件,本来就是随便选的,我自己留着也没用,你懂行,放你手里吧。”
初挽神情微顿,她沉默地看着他,半晌,确认他不是和自己开玩笑的。
他非常诚恳,想把一件好东西让给她。
初挽便一本正经地道:“七叔,那是九爷要送你的谢礼,你自己挑的。”
陆守俨打量着她那过于严肃的小脸:“随便挑的而已,我也没想要,我想着你拿着可能有用。”
初挽越发严肃起来:“相逢便是缘,人和人之间有缘,人和物也一样有缘,缘既然来了,就别推。我若拿了,才是没用,我看七叔留着最合适了。”
说完,她看都没多看他一眼,转身就往院子里走。
陆守俨看着她的背影,倒是微怔了下。
初挽径自跟着陆建时过去了客厅,恰好陆家几位晚辈都在,不但陆建晨陆建晖陆建昭几个在,就连陆家长孙陆建昆和二孙侄陆建星都在,他们见到初挽,都打了招呼。
陆老爷子看到初挽,高兴得很,拉着初挽让初挽坐下,又说起初挽太爷爷:“前几天我还给你们村支书打电话,和老太爷说了话,我看他最近身体不如之前了。”
初挽对此倒是很平静了:“年纪大了,这也是自然规律。”
陆老爷子见此,叹了一声,道:“挽挽,你小小年纪,倒是看得很,生老病死,谁也逃不过,况且初老已经九十有八了。”
初挽道:“是,太爷爷说,祖爷爷活到了九十九岁,寿终正寝,他不想越过祖爷爷去。”
陆老爷子听着,也笑了:“其实活到九十八,已经够本了,从光绪年间一口气活到了改革开放,这世上能有几人有这样的造化,我呢,能活到八十岁我就知足了!”
这么说笑着,陆守俨进来了,初挽抬眼看过去。
或许是初挽坐在沙发上的缘故,只觉得进屋的他格外挺拔,他走过来,一丝不苟地和陆老爷子问好。
其它几个晚辈都向陆守俨打了招呼,初挽也微起身,算是见礼。
陆老爷子让初挽重新坐下,便随意问了陆守俨几句。
初挽从旁听着,大概知道,陆守俨如今转业,果然是要调到那个关键部门去,看来这辈子和上辈子路线大差不差。
这父子两个说话的时候,初挽便想起陆守俨上辈子。
人这一辈子有得必有失,陆守俨的事业可谓是一帆风顺,前途无量,可偏偏婚姻上却一败涂地,成为四九城的一个笑话。
别人夸他一声气量恢弘时,难免不是一个叹息,叹他人到中年形只影单。
她这么想着,陆守俨的视线却扫过来,眸中略带了几分疑惑。
他好像察觉到她的打量了。
这个人好像生来敏锐。
对此,初挽脸不红心不跳,对他礼貌地笑了笑,微微颔首,应对十分得体。
陆守俨收回目光,便不再看她了,说是回房收拾下,先告退了。
陆老爷子叮嘱:“回头你过来下,我还有话要问你。”
陆守俨颔首,这才出去。
陆老爷子便重新和初挽说话,却是提起来初挽的婚事:“孩子,你也别怪爷爷说话直,初老现在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他肯定是要看着你早点完婚,这才能心安,这件事办不妥,我心里也不踏实。”
初挽抿唇,低声说:“陆爷爷,我知道你的意思。”
陆老爷子叹道:“看你自己怎么想的,如果真能定下来,我就给你做主,凡事都不至于委屈了你,肯定让你风风光光地嫁进陆家。”
陆老爷子说这话的时候,在场其它子孙,全都意识到,那个最关键的时候到了。
这其中,已经婚配的陆建昆陆建星两位自然是事不关己,只是从旁看看而已,陆建晨陆建晖和陆建昭几个,却是神情各异。
无论对于这桩由上一辈指定的婚事,他们心里到底揣着心思,现在初挽的决定毕竟关系着他们的婚姻大事。
一时之间,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落在了初挽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