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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03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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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挂掉电话, 卫孟喜心头的堵塞之感才逐渐消失。

上辈子的她一直不信,世界上怎么会有不爱自己亲生孩子的母亲呢?都说幸福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 她是用一辈子来治愈童年的。

原生家庭给她带来的种种消极影响, 总是能在夜深人静时折磨着她,哪怕后来成为众人眼里不错的人,但心里好像永远缺了一块。

死过一次, 她的执念不可能完全消失, 只希望以后各自安好,不要再有联系吧。

也幸好, 孟淑娴虽然不是个好母亲,但对于她需要小学毕业证的事也不多问, 并答应下礼拜依然结婚的时候会一并带来。

相较继父的老奸巨猾和唯利是图, 母亲只是蠢罢了。所以她并未直接给县二小挂电话,而是打给孟淑娴,不然这个毕业证能不能拿到手还不好说呢。

***

第一天主动出击, 卫孟喜收起开小饭馆的盲目自信, 不确定生意怎么样, 也不敢备太多的菜,既然是要卖盒饭, 那就像大食堂一样,炒几个固定的菜式就行。

今儿,她准备的都是不怎么费时的菜,蒜苗回锅肉、辣子鸡丁、大酱炖茄子和酸辣土豆丝,还有一个紫菜蛋花汤, 只要洗好切好, 掐着点十点半开始下锅炒。

嫌油烟太呛, 黄文凤主动把小呦呦接过去, 给她喂饱了鸡蛋羹和稀饭。

四菜一汤再加一锅大白米饭,五个大大的红花搪瓷盆并未装满,只装了三分之一……天气热,要是卖不完可就浪费了。

单独盛出足够一家子吃的份量,卫孟喜就推着“轻如鸿毛”的手推车往矿区后门走去。

“哟,小卫这是干啥去?”刘红菊得意得尾巴都快翘上天了,她店里现在的客人可不少,足足有三桌哩!

见卫孟喜不搭话,她又垫着脚看手推车,搪瓷盆都用干净的白纱布和棕榈编的锅盖盖着。

虽然看不见是啥,但香味儿却是藏不住的,尤其那嫩嫩的青蒜爆的回锅肉,肉香,蒜香和豆豉香,小饭馆里的食客闻见都要咽口水。

白捡的宣传机会,卫孟喜会放过吗?

只见她大大方方的掀开白纱布,一盆盆香喷喷的饭菜就展现在众人面前,刘红菊顿时脸色一变。

可她还嫌香味儿跑得不够快似的,用手中的蒲扇扇了扇,“香吧?很便宜的,一勺才一角五。”

“真的?”有俩男工人正准备进严家小饭馆,寻思着今儿怎么也得整俩硬菜打打牙祭,嘴巴是馋了,但心里也有点痛,俩人点三个菜怎么也得画四五块,几天工资就没了啊。

“这么香的回锅肉一勺居然只要一角五分?是真的一勺吗?”可别像食堂老大姐似的,双手筛糠啊。

另一人则是注意到一盆紫黑色的汤,既有股若有似无的鱼鲜味儿,又有股熟悉的鸡蛋香,他搓了搓手:“这是啥?”

他们的问题一个接一个,卫孟喜实在是不能一次性回答完,只能先挑他们最关心的:“当然是真的,只是我这儿没碗,两位大哥要是想尝尝,可以回宿舍拿自个儿的饭盒来,回锅肉和辣子鸡丁一角五,茄子九分,土豆丝八分,鸡蛋汤只要五分。”

“我说咋有鸡蛋味儿呢,咱们大食堂的鸡蛋汤是荤菜,卖一角钱哩。”还他娘的压根看不见一丝鸡蛋的影子。

这么多鸡蛋,还这么香,只需要食堂一半的价钱,总觉着不真实。

卫孟喜见又围过来三名工人,跃跃欲试,就连小饭馆里的食客都忍不住出来看热闹了,忙拿起女□□头大的勺子晃了晃,“咱们小本买卖,勺子就这么大,还希望各位大哥体谅一下。”

她本就长得好看,这段时间休养得好,整个人看着愈发漂亮,像一朵娇艳的玫瑰花。这副花容月貌要是放身材娇小的女同志身上很容易给人“不正派”的感觉,但她个子很高,大大方方地任人打量,不仅不让人觉着不正经,还自有一种令人信服的力量。

众人纷纷点头,表示理解。小本买卖嘛,也不能要求别人给你吃个够,只要能下着主食把肚子吃饱就行,要啥自行车呢?

这不,趁着人多,卫孟喜又迅速地揭开锅盖,居然是一锅热气腾腾的白米饭。“我这儿米饭管够,二分钱一两,大哥吃半斤够吗?”

她的米饭颗粒分明,软硬适中,还有一股天然的谷物香味,不像大食堂的,采购为了节约成本都是去粮站买陈粮二手粮,霉变的不少,为了增加重量还加了很多水,故意煮成稀烂饭,吃着不香也就罢了,还不抗饿。

被问到的男人连忙点头,“够了够了。”这样的半斤就是一角钱,加上菜肯定能吃饱。

“那给我来半斤米饭,一勺红烧肉,一勺茄子和土豆丝吧。”围观的人里正好有一个是拿着饭盒的。

卫孟喜把推车推到大门口,固定好刹车,这才戴上袖套,擦干净手,刷刷刷就是满满的几勺。

众人就这么眼巴巴看着,那香喷喷的饭菜装满了两个铝皮饭盒,男人端起就吃。

只见他好吃得闭上了眼睛,嘴巴里还含糊不清的发出喟叹声,那就是满足啊!所有人都心动了,这么满满两大盒才四角二分钱,要在大食堂那至少得七八角开外,要是下馆子那就更贵了!

“大妹子你等一下,咱们这就回宿舍拿饭盒。”几个男人迅速跑远。

刘红菊眼睛都快红得滴血了,这个卫孟喜真是打不死的小强,无论怎么弄,就是弄不垮她。

是的,卫孟喜一直奇怪,明明自己做菜手艺不差,价格也不贵,顶多就是位置差点儿,怎么生意就是起不来,原来是严家两口子没少在背后“使力”。遇到曾经去吃过的老食客准备找过去,这两口子就告诉人家,卫孟喜这段时间都不开门,回老家了。

男人们终究是粗心些,也不可能真走到门前去一探究竟,毕竟人家也是个丈夫经常不在家的年轻小媳妇。

遇到新的食客想去尝尝的,这两口子就绘声绘色说谁谁谁吃了卫孟喜小饭馆,肚子拉了三天啥的……终于,在他们百折不挠的干涉下,越来越没人愿意往那边走了。

当然,现在的卫孟喜还不知道这茬,她数钱盛饭还忙不过来呢!

几乎每个拿了饭盒的工人都是一荤两素,大方的直接两荤两素,有的再加个鸡蛋汤,她不仅手上动作要快准稳,保证每一样菜都是满满一勺,还得保持脑子的高速运转,噼里啪啦算账。

这个大哥的四角二分,那个的五角七分,另一个的又是另一个价,她准备的零钱不够多,就只能用菜抵,仅仅打了十个人的饭,她脑袋就快成浆糊了。

她这脑袋瓜可不像陆广全,人家那叫计算器,她这就是普通人类的脑袋,既要保证运算速度还得保证运算准确率,别说多难了!

好容易把这一波卖完,擦了把额角的汗,正想靠门上休息两分钟呢,又来一波。

“大妹子,俺听工友说你这儿卖饭,还有吗?”有打到的端着饭盒边走边吃,熟悉的工友看菜式跟大食堂不一样,自然要多问几句。

卫孟喜赶紧笑脸相迎,“有有有,大哥您要多少?”

“俺听说你的大白米饭两分钱一两,是真的吗?”比食堂的好,还比食堂便宜那么多。

“是真的,大哥您要多少?”

“嘿嘿,俺饭量大,你给来一斤吧。”明显是有备而来,递过来的一个洗脸盆一样大的饭盆。

卫孟喜就是再累,那也不能跟钱过不去不是?就这么一份又一份,也不知道卖了多少份,太阳越来越晒的时候,回锅肉率先卖光了。

接下来是茄子和辣子鸡丁,酸辣土豆丝因为份量稍微多点儿,跟紫菜蛋花汤一样是最后卖完的。

她卫生做得好,哪怕盆底都卖光了,搪瓷盆一圈还是干干净净,就连白纱布也没滴上几滴油。

在刘红菊羡慕嫉妒恨的眼光里,卫孟喜挺直了腰杆,推着便捷的手推车回家了。

四个大的放学,黄文凤过来帮他们热了饭菜,此刻已经吃饱喝足睡午觉了。卫孟喜实在是太累了,浑身上下仿佛被汗水湿透,到家一点儿吃饭的胃口都没有,倒头就在床上睡着了,哪里还顾得上洗刷一下。

这一觉睡得深沉,醒来的时候孩子已经上学去了,根花还很贴心地悄悄给她盖了一床小被子,至于袜子,估计是根宝帮忙脱的,毕竟自己那对铁憨憨是不会照顾人的。

卫孟喜笑笑,摸出床头的劳力士手表看时间,已经下午两点半了,但她一点儿也不饿,得先数钱算账。

中午忙着干活,只负责收钱补钱,都不知道具体卖了多少。这不数不知道,一数差点吓一跳,一堆五颜六色的角票和分币加起来,居然有六块九毛六分,刨除成本也还有两块多的利润!

这可比开小饭馆等客人上门赚得多了!一顿就能挣两块,那以后要是每一天都能卖两顿,每顿都能把搪瓷盆装满呢?岂不是得有十块?一个月轻轻松松收入破三百啊!

万元户还会远吗?

要说不激动那是假的,即使上辈子手里过的钱不少,可卫孟喜也没有此刻高兴,原本以为复刻上辈子的路径就能轻松成功,可穿越大神并不想让她好过,谁能想到她又能绝处逢生呢?上辈子的路走不通,她也能有办法自己踩一条路出来。

这种成就感很快化为食欲,卫孟喜就着剩菜一连吃了两碗米饭,把厨房收拾干净,开始准备晚上的菜。

中午已经卖过的她不想再卖,幸好时间还早,五花肉还有几斤,她就干脆烧了个土豆红烧肉,又炒了个豆角肉丝,炝白菜和大蒜炖茄子,因为她发现茄子很受欢迎,利润稍微也比别的素菜高。

掐着点做好,又掐着点推车过去,居然已经有人等在那儿了。

“哎哟大妹子你可来了,我们还以为你不卖了呢。”毕竟跟食堂比起来她真的赚不了几个钱,生怕她被吓跑。

卫孟喜爽朗一笑,“谢谢大哥捧场,以后我每天早晚都会在这儿卖,除非有特别紧急的事儿,你们要是想吃,只管拎着饭盒过来,但凡盆里还有菜绝不让大家伙跑空。”

爽朗好说话,还长得漂亮的女人,谁不喜欢呢?大家伙都被她逗得哈哈大笑,你一言我一语的聊起来。

要是进店吃饭的时候聊天,大家伙还会有点尴尬,要避嫌嘛。但在这种人人都看得见的公共场合,参与的人多,双方都自在。

煤矿工人一年到头也见不到几个能正眼看他们的女同志,家里老婆见不着面,矿上的女工眼睛都长头顶上,这样相谈甚欢的场面,仿佛给他们枯燥乏味的生活增加了一点点生机。

此时的卫孟喜还不懂,她只是觉着,自己的生意好得有点离谱。

本来以为,晚饭试探着做半盆,不知道能不能卖掉,结果好几个工人来晚了没买到还恨不得跟她回小饭馆吃呢,第二天开始她做满盆,也依然有人没买到。

一传十十传百,整个金水矿上万名煤矿工人,她满满一盆菜顶多也就够盛四十勺,可不就是供不应求了嘛?

短短一个礼拜的时间,她就赚了八十多块钱,腰包那叫一个鼓。

但即使如此,到了吃席的日子,她也不含糊,提前两天跟熟客们说好,礼拜天她要歇业一天,大家纷纷表示理解。

知道陆广全要加班,卫孟喜也没等他,刚吃过早饭就直接一拖五上市区去了。

“妈妈咱们去哪儿?不是要去吃席吗?”卫东捂着瘪瘪的肚子,老大不乐意呢,知道今儿要吃席他从昨天中午就开始咬紧牙关滴米未进了。

因为卫红悄悄说过,结婚的是坏小姨,以前都不让他们回姥姥家,这次他卫东要不把坏小姨吃破产他就不姓卫。

“吃席当然得穿新衣服。”卫孟喜其实一直记着答应他们的东西,现在手里宽裕了当然得买。

别说以后有条件再买,很多东西过了这个年纪就不会喜欢了,再说大人搪塞的“有条件”只是个相对概念,只要他们愿意,任何时候都会“没条件”,之所以一直没能实现的,那都是不走心,不在意孩子感受罢了。

父亲以前对卫孟喜虽说不是有求必应,但一旦答应她的事,都会努力做到,一块钱有一块钱爱孩子的方式,十块钱有十块钱的方式,只要是力所能及的,卫孟喜都不想让他们失望。

一行六人坐着厂里免费的中巴车,直接杀到金水市百货商店。这年代的百货商店是质量最好的地方,虽然售货员眼睛长头顶上,但跟外头刚刚冒头的,质量良莠不齐的私人小摊比起来,卫孟喜觉着这口气还是得忍。

至于态度实在太差的,她当然不会客气,她是来花钱消费,不是来找气受的。

卫红根花心心念念的小皮鞋,比矿区商店便宜多了,每人一双,买!

卫东想要的绿军装,还带迷彩绣五角星,附送小皮带的,买!

根宝就比较别致了,居然想要一只毛茸茸的小熊玩具,卫孟喜稍微犹豫一下,看着孩子忐忑不安的眼睛,还是买了。

至于小呦呦,那自然是买奶粉,现在的她吃饱肚子跟上营养是最重要的,穿着主要以舒服为主。

当然,卫孟喜也不想再委屈自己,买了一条浅绿色的半袖连衣裙。裙子领口是鸡心形的,又不低胸,既能显出修长洁白的脖颈,还能把腰身收得很好,把那腰肢显得盈盈不足一握。

当然,因为她个子高挑,在普通女同志身上能到膝下的裙长,在她身上就只能到膝盖以上两寸,露出一双光洁的骨肉均匀的小腿,别提多漂亮了!

“同志你穿这裙子可真漂亮,就跟量身定做的一样。”

“就是,我要有这么高挑的个头,我也买。”

卫东根宝没感觉,反正妈妈穿啥都好看,卫红根花可是秒变星星眼的,“哇哦,我妈妈真漂亮!”

卫孟喜高兴,就咬牙忽略价格,买了!

当然,为了配上这么气质的裙子,卫孟喜发现自己还缺一管口红。上辈子她一直活到四十岁那年才开始拥有人生中的第一只口红,可惜那时候思想观念还没完全转变过来,总觉着涂口红就是好打扮,就不是好女人,白天她都不敢涂,只有晚上才能悄悄的对着镜子涂几下。

越是不涂越是不会涂,越是不会涂越是容易出丑,有一晚正好自己手底下的会计来找她,看见她一张“血盆大口”,差点没把人吓死,没几天饭店上下看她的眼神都像在看一只老不正经的妖怪……自此,更是不好意思涂了。

卫孟喜看着镜子里自己紧致白嫩的脸蛋,大大方方地说:“同志你好,我想买只口红,但我没经验,能不能麻烦你帮我看一下啥样的适合我?”

既然自己一窍不通,那就相信售货员吧。

这售货员是个刚高中毕业的小姑娘,才二十岁不到,面庞虽然稚嫩,但却画着精致的妆容,眉毛和嘴唇画得最好,衬托得一张普通的小脸也出彩不少。

但就是因为太好打扮,总被其他售货员排挤,背后当面都没少说她的坏话,无非就是“小小年纪不学好”之类的,连带着很多顾客也不喜欢她。

忽然被这么一个漂亮女同志客气的对待,小姑娘愣了愣,“姐……姐姐你是在跟我说话吗?”

卫孟喜点点头,非常诚恳的说:“我觉得你的眉毛和嘴唇画得特别漂亮,你能不能教教我?”

小姑娘立马高兴得差点蹦起来,拿出三只口红给她挑选,还一一说它们的优劣,但因为这年代的化妆品是不能试用的,小姑娘就只能以自己为例子,说哪一只涂上去啥效果。她因为喜欢研究这些,经常是自己花钱买去用,再跟顾客说效果的。

甚至什么样的颜色搭配什么样的服装,什么样的场合穿出去,她都有研究。这不就是妥妥的后世的美妆博主吗?只不过是线下的。

喜欢美,并且有实践美的勇气和能力,这就是青春啊。

青春的活力,让卫孟喜也忍不住心驰神往。最终,她选了一管不容易出错的正红色,还学会了薄涂和深涂,她并不笨,只要不怕羞,多请教这位“美妆博主”,一下子就领会了什么样的场合适合什么样的涂法。

她由衷地说:“谢谢你啊小妹妹,不知道怎么称呼,下次我要再有需要还找你。”

“我叫李晓梅,姐姐记得找我啊。”虽然这年头的国营单位还没有提成一说,但能增加点营业额,自己脸上也好看不是?

李晓梅是高中毕业后家里安排进来上班的,她爸爸原本是市百货公司的采购经理,经常京市海城开会采购,偶尔还能出国呢,是真正肥得流油的好岗位啊,家里从不缺客人。

可自从三年前爸爸突发脑溢血去世后,能把她安排进百货公司就已经是曾经的老相识念旧情了,想要在里头混个风生水起,那得全靠她自己。

偏偏李晓梅也有自己的骄傲,不愿阿谀奉承,看不上捧高踩低,每天只沉迷于“打扮”,再加上以前李父的宿敌穿小鞋,她在百货商场的日子并不好过。

卫孟喜认真记下她的名字,离开百货商店,直到坐上中巴车的一瞬间,这才想起来,一通买买买,刚赚的还没捂热乎的八十多块钱……居然,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花光了。

当然,虽然恨其不争,但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儿子饿出胃病,刚下车她就拎着卫东去吃了一碗水饺,亲眼看着他吃完,把汤喝完。

***

矿招待所规模很大,跟外头普通招待所不一样,不仅有住宿,还有一个大餐厅,而且厨师手艺不错。唯一的儿子结婚,李家也舍得下血本,包了十几桌酒席,每一桌都是十个菜,六荤四素,那叫一个奢侈!

卫东刚才吃了半碗水饺的肚子,又开始咕噜咕噜叫了,流着哈喇子问:“妈那是啥?”

卫孟喜在他指着的手上轻轻拍了一下,“不许指,好好说,那是红烧大肘子。”足有两三斤重,烧得又软又烂,通红通红的,堪称全桌最硬的菜。

几个孩子同时咽口水,这也太香了吧?吃席能吃红烧大肘子,这得啥人家啊?看来要把坏小姨家吃破产是任重道远咯。

新人早早来到,正在招待四方来客,谢依然穿着一套非常罕见的粉红色毛呢套裙,丝袜黑皮鞋,盘的新娘头上打着摩丝定型,还插着几朵塑料假话,跟胸前的“新娘”花相得益彰。

以后世的眼光看,这身打扮非常一般,甚至有点土,但在其他新人都穿解放装戴绿帽子的1980年,这是当之无愧的洋气!

显然,谢依然也很满意这副打扮,直接过来显摆,“李干部非说这身衣服配我,要我自个儿花钱我是舍不得的。”

卫孟喜只是笑笑,人家花老公的钱也没错。

“听爸爸说要送我一份新婚礼物,姐姐你说会是什么呢?”

能让她这么得意的,肯定很值钱,而谢父那样自诩文化人的狗东西,肯定不会送明晃晃的“铜臭之物”,应该是能显他逼格的书画古玩之类的。

古玩不适合长途班车携带,所以应该是书画。

而书画,卫孟喜这个曾经天天打扫卫生的小保姆,怎么会不知道是哪一幅呢?

卫孟喜当年是六岁,不是六个月,有些事情她可记着呢。“谢依然,那你可得提醒他,忙着借花献佛之前,要先摸着良心想想东西是不是自己的,不然拍马屁可是会拍到马痔疮的哦。”

谢依然没想到她这么伶牙俐齿,被怼得说不上话,正好李怀恩过来,她不想自己丈夫的目光被卫孟喜吸引,立马先过去挽着他,有说有笑。

卫孟喜一行是在市里逛够了才往回赶的,来的时候不早不晚,刚坐下一会儿,门口就簇拥着进来四名胸前戴红花的老人。

卫孟喜抱着孩子的手一僵,眼睛下意识就落后面那个中年女人身上。

四十出头的孟淑娴,比养尊处优的李母还年轻,主要是没吃过苦。卫父虽然走得早,但活着时候夫妻恩爱,让她做了七年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太太;后来的老谢,虽然急功近利,把“晋升”俩字写脑门上,但不知是出于真爱还是为了稳住她的目的,对她也很宠爱。

就这样,四十岁的孟淑娴,外形风韵犹存,神情中还保留着小女孩的天真浪漫,谁不得夸她命好呢?

卫孟喜心里暗暗叹口气,傻也有傻的福分。

她在看别人,别人也在看她。卫孟喜实在是太漂亮了,往日里不修边幅就能鹤立鸡群,此时穿上浅绿色的收腰连衣裙,头发披散下来,又涂了恰到好处的口红,简直就是人群里当之无愧的风景线。

孟淑娴一开始只是觉着这个女同志挺漂亮的,也不知道是依然的啥朋友,或者是李家的啥亲戚。同为漂亮女人,她也忍不住要多看两眼,可越看吧越觉着有点眼熟。

卫孟喜把呦呦递给卫东根宝,根花用干净的小手,小心地帮她捋了捋裙子,确保前面后面都没有一个褶皱。

“妈,谢叔叔。”

老谢也愣了愣,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依依?”

以前的“谢依依”虽然也生得漂亮,但跟孟淑娴这样的金丝雀不一样,她胆小,怯懦,无所依仗,家里来客人的时候永远像只小鹌鹑一样缩在角落,但她还是一只眼里有活的小鹌鹑,知道给客人端茶倒水,给他提拖鞋,给妹妹拿书包。

本来一开始他也是不愿养这个拖油瓶的,但耐不住妻子苦苦哀求,最关键是这个女孩真的很懂事很乖巧,几乎不哭不闹,还会经常用自己辛勤的劳动讨好“谢叔叔”。

唯一的忤逆,就是改名那一次。

刚随母亲改嫁过去的时候,谢鼎曾经想给她改名“谢依依”,正好跟亲生闺女相配,可卫孟喜那时候刚丧父不久,很反感继父着急忙慌抹除生父印记的样子,哭着闹着不同意,那是她在谢家唯一一次大哭大闹,后来也成了继父不让她继续念书的原罪之一。

卫孟喜笑了笑,周围宾客只觉眼前一亮,美人笑起来比不笑那是好看一万倍啊。“看谢叔叔记性,我叫卫孟喜,不叫谢依依。”

就在众人疑惑他们到底是啥关系的时候,卫孟喜迅速地一把握住孟淑娴的胳膊,从眼里挤出两滴眼泪,“妈,这么多年不见我可想死你了。”

孟淑娴就像一只被主人圈养多年的金丝雀,好吃好喝供着风吹不着雨淋不着,连神经反应也慢了半拍不止,半晌才说:“你是小喜?”

那个驼背含胸,不敢用正眼看人的小喜,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抬头挺胸,这么好看?

此话一出,所有宾客倒吸一口凉气,这是亲妈?这世上还有不认识自己亲闺女的母亲?

李家父母已经听李怀恩说过,儿媳妇有一个异父异母的继姐,此时哪还有不明白的?儿子的大喜之日可不能成为亲朋好友的八卦之日,“小喜是吧,可真漂亮,你能来依然和怀恩不知道多高兴,大家都赶紧入座吧,今儿一定要吃好喝好,啊。”

搞妇女工作的侯爱琴,几句话就把大家伙的注意力转移到吃席上来——这一桌菜可实在是太丰盛了!远超这个年代的酒席水平,难怪大家都说李家不一样了,李家兄弟俩一个在机关,一个在矿务系统,往上数三代都只是泥腿子,可耐不住兄弟俩官运好能力强啊。

要搁旧社会,俩一穷二白无父无母的小伙子,想要出人头地那就是做梦,可新社会不一样,抓住机遇,泥腿子也能变身城市名流。

作为兄长的李奎勇一家也来了,看见卫孟喜也怔了怔,这是小陆家属?上一次见的时候顶多觉着是个漂亮的小女同志,现在总觉着哪里不一样了。

见李家老小十几口人全看过来,卫孟喜无比庆幸自己今儿这八十多花得值。卫红根花是有衣服穿,还有裙子,可那都是李茉莉送的,万一让李家人一眼看出来,不说啥也就罢了,要是说点不中听的,这不是伤害孩子自尊心吗?

李茉莉挎着小皮包,咚咚咚过来,摸了摸根花脑袋,“小卫雪,你也来啦?”

她对这孩子的喜爱从不掩饰,但对同样眼巴巴的卫红就视若未见。

卫孟喜轻轻抚了抚卫红的头发,“你呀,不是念着要吃席嘛,可别把新衣服弄脏啊。”

果然,新衣服和吃席来得太快,快到卫红都来不及悲伤。在红星县那边吃席是不兴带小孩去的,但在金水矿嘛,很多都是双职工家庭,不可能把孩子扔家里,所以只要能自己吃饭的小孩都能有一个座位。

卫孟喜这一行直接就占了半大桌,李家的孩子也要跟小姑留在这边,一瞬间这桌就坐得满满登登。作为唯二的大人,卫孟喜和李茉莉自然是手忙脚乱。

李家四个男孩一个女孩,就连女孩也跟爷爷是一样的暴脾气,拉着卫东根宝喊打喊杀,一会儿玩打游击战,一会儿警察抓小偷,卫东几个又要忙着好吃的又要忙着跟他们玩儿,没多久就小脸通红满头大汗。

但好在婚礼现场本来就很吵,他们声音也控制得很好,没咋影响到其他人。

卫孟喜吃着碗里的红烧肘子,心里想的是明天的菜式。这几天已经把大多数家常菜都做遍了,作为厨子,她喜欢自己做的食物给别人带来快乐的感觉,但每天最艰难的就是备菜。

不行就还是回锅肉吧,最好是肥多瘦少那种,干体力活的男人们最喜欢。

“小喜。”忽然,身后传来怯生生的声音,卫孟喜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

她从容的吃完嘴里东西,擦了擦嘴,这才回头,“妈。”

孟淑娴上下打量她,拍着胸脯说:“我还以为你过得不好呢,上次你婆家来县里大闹了好几场,说你……看你现在过得这么好,我也放心了。”

她只看见她穿着新裙子,却不知道裙子是今儿临时买来撑场面的,更不知道钱是风里来雨里去挣的。

说着,孟淑娴从随身包里掏出一个绿色的小本子。

卫孟喜顾不上伤春悲秋,先把东西检查两遍,确保是写了姓名编号盖了钢印的小学毕业证,这才放心。不是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而是姓谢的就是一家子小人,要是知道她的用途,保不准又会从中使坏,所以她在电话里也没告诉母亲。

“小喜,我听说你在陆家又生了个闺女,但妈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一定要好生待人家前头老婆生的那对,只要你真心对他们好,真心付出,总有一天能看见你的好,男人的心很容易捂热,以后……”

卫孟喜烦透了这套讨好别人的说辞,上辈子她在讨好型人格上吃的苦还不够吗?

“你如果只想跟我说这些,我看还是免了。”

卫孟喜真觉着跟她多说一句都是浪费,但她还不能走,重头戏才刚开始呢。

此时,两位亲家公正在台上发表结亲感言,无非是两个孩子多么优秀,成家后要如何孝敬双方老人,为国家早日实现四个现代化做贡献啥的,乏善可陈。

直到李父从手里掏出一支红木匣子,这场婚礼才走到卫孟喜感兴趣的时候。

那是一对梅花牌男女表,在目前国内也算奢侈品级别的,虽然没说价格,但所有人都知道这份新婚礼物不一般。现在的普通工人,辛辛苦苦攒半年也只舍得买一只上海牌或者宝石牌红旗牌之类的,一口气买俩,也就李家能有这经济条件。

虽说再过几年,到八十年代中后期结婚“三大件”会变成彩电冰箱和洗衣机,但这时候的“三大件”还是手表、自行车和缝纫机,自行车和缝纫机小两口新房已经摆上了,最贵的手表却是当众送的,甭管是已婚未婚的都掩饰不住羡慕。

任何年代,结婚都是两个家庭的较量,李家这么大方,谢依然这小县城姑娘可不就是嫁进了福窝窝吗?

曾经的卫孟喜也曾渴望过这样的画面,但现实一次又一次给了她响亮的耳光,让她知道别人给的任何时候都有机会收回去,只有自己挣的才会捏在自己手里。

在众人的夸赞声中,卫孟喜看向谢鼎,果然,他脸上闪过一丝不悦,但很快,他就露出老狐狸的笑容,“我们经济条件不如亲家,就是个教书匠,但我们对新人的祝福和期盼却是一样的,都希望爱女与贤婿琴瑟和鸣,永寿偕爱。”

这文绉绉的用词,着实令人耳目一新,唯独李母侯爱琴却眉头一跳,啥叫两家人不一样,合着他谢家是书香门第知识分子,她李家就是暴发户吗?

卫孟喜憋笑,老谢真是不放过任何一个能出风头的机会啊。

当然,更出风头的还在后面。只见他推了推眼镜,让人送上一卷画轴样的东西。

所有人都停下了筷子,好奇地看着他葫芦里卖什么药。李家送高档手表,谢家不可能就是送一幅老丈人作的画吧?虽然心意是好的,但比起来确实不够看,他又不是名家大师。

兴许是看出宾客的轻视,谢鼎胸腔里提起一口气,“为父一辈子教书育人,除了书房里那些老物件儿,也拿不出什么值钱的,唯独这幅字,是咱们谢家祖传了六代的藏品,如今为父赠与爱女贤婿,就是……”

谢依然眼睛一亮,是那幅字?父亲平时最宝贵的,除了有志趣相投的朋友上门,否则他都不会拿出来的。

而且,她曾听父亲喝醉酒的时候透露过,这副啥大师的字现在已经炒到五千块了,要放黑市说不定还能翻倍!

一万块是啥概念?哪怕李家再有钱也不可能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听说外头现在鼓励“万元户”,把那些所有家业加起来能有一万块的人戴上大红花,上夸富会呢!

据她明里暗里打听,公婆一个月也就八十块工资,一万块得老两口不吃不喝攒五年!

要是有了这幅字,她还会受婆婆白眼吗?

这就是最宝贵的嫁妆,是她在婆家立稳脚跟的嫁妆!

李父离得近,一眼就认出来,“亲家公手上的是《兰亭集序》?诶等等……”他揉了揉眼睛,发现左下角盖着的一个红色的章子,是……

“这是白术山人的临摹本?”

谢鼎挺了挺胸膛,“正是。”他已经请很多人看过,这个正是白术山人的临摹本。

“虽然与书圣的比不了,但在历代临摹本中,因其最能体现兰亭原貌和意蕴,是临摹本里最珍贵的版本之一,与冯承素、虞世南临摹本齐名。”

白术山人其实是清顺治年间一位有名的书画大家,一辈子寄情山水无心仕途,最重要的是,他是石兰人,而且故居就在阳城市一带,前十年因为破四旧被一把火烧光之后,他的字画忽然就被炒起来。

大概,这就是物以稀为贵吧。

在座的宾客们,大小也算文化人,听见“白术山人”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这份新婚礼物是当之无愧的大礼。

然而,就在谢鼎享受众人称赞羡慕的时候,人群里忽然传来一把清脆的声音:“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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