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个想法只在何芳蓉的脑子里待了一瞬,虽然她并不想让其他人觉得妞妞是特别的,但是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妞妞比一般的孩子要幸运很多。
而且现在妞妞和村里的人们都相处得很好,她也没必要那么紧张,惊讶了过后,她问道:“妞妞这是要做什么?”
张小妞咧开嘴角,笑起来十分可爱,她比划着:“那天哥哥从坏人手里保护了妞妞,妞妞想给哥哥送一件礼物。”
这是应该的,听警察局那边的消息,上次的事情对方的目标原本就是妞妞,李明睿可以说是被无辜牵连的,更别说他还一直保护妞妞。
何芳蓉原本就想着就这件事情好好感谢一番李家,但是她一提出这个想法,就被李夫人阻止了。
她觉得正是因为有了妞妞,自己儿子的身体才越来越好,要是妞妞真的出了什么事,儿子肯定也不会好过。
再说,两个孩子的关系那么好,要是因为这件事让张家拿出什么补偿来,岂不是伤了两家的情分吗?
这个理由天衣无缝,何芳蓉也觉得很有道理。
但是后来一想,也明白了这是李夫人知道现在正是他们攒钱办厂的关键时候,不想让他们在这个时候分心才那么说的。
因为这件事,她这几天心里一直过意不去,但又找不到好的办法。如果现在妞妞给李家少爷送礼物,那倒是很好,不仅尽了心意,也不会伤了情分。
何芳蓉让张小妞先不要去送,等到第二天再送。
张小妞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娘都这么说了,她还是点头答应了下来。
因为要保守秘密,一个下午张小妞都没有去李家找李明睿玩,他找过来的时候,在家的张大勇撒谎说妞妞跟着何芳蓉去镇上了,这才把李明睿劝了回去。
不是说好的下午一起念字吗?李明睿有些没趣地想,他生了会儿闷气,又开始担心起来妞妞会不会在路上遇到什么危险,会不会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情。
一个下午过得又担忧又有些生气。
而在此刻,被他心心念念着的张小妞正在隔壁自己的房间里,和自己的妈妈一起编绳结。
自从去了纺织厂,从不缺席迟到的何芳蓉破天荒地请了半天假。细绳有两根,一根红色,一根蓝色,何芳蓉的的手很巧,编出来的绳结精致好看。
张大勇关上门后拿了一个小铃铛进来,这是竹铃,和铁做的不一样,更好看。原本很难找到适合做竹铃的竹子,因为要能响出清脆的声音。
但是张小妞出门找了一圈,竟然真的找回了一根。张大勇动手做铃铛,张小妞和何芳蓉一起编绳结,天刚擦黑的时候就全面完工了。
张小妞兴奋地用绳结穿过铃铛,挂在了有些昏昏欲睡的小鸭子脖子上。
“哥哥会喜欢吗?”
她睁着大眼睛问道。
何芳蓉摸了摸她的脑袋,笑着说:“只要妞妞是真心的,哥哥肯定能感受到。”
张小妞重重点头,她是真的很想送这份礼物给哥哥。安心下来过来,困倦涌了上来,一家人收拾收拾上床睡觉。
第二天一早,李明睿担心了一晚上,还是觉得妞妞要去哪却什么都不和自己说的事情有些奇怪,连早饭都没吃就想着去隔壁找她。
结果刚一开门,就撞上了同样来敲门的张小妞。
她穿着一身红扑扑的衣裳,小脸和衣裳相得益彰,手里抱着一个精致的盒子,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见到他第一句话就是:“哥哥,这个送给你!”
李明睿先是被她的笑治愈了一晚上的负面情绪,有些呆愣地将盒子接了过来,打开一看,竟然是昨天那只蓝色的小鸭子!
小鸭子脖子上还有一个漂亮的铃铛,摇起来十分清脆。
“这,这是给我的?”
李明睿眼底泛起惊喜的光。
张小妞把铃铛的由来说了一遍,又有些忐忑地问:“哥哥喜欢吗?”
“喜欢!”
他猛地抬头,随后意识到自己有些太激动了,轻咳了一声后才继续道:“妞妞送的哥哥当然喜欢,它叫什么名字啊?”
张小妞眨巴了一下眼睛,看着她眼里的疑惑李明睿就明白了,估计她还没想过这回事呢。
两人一起想了半天,决定叫小鸭子蓝蓝,虽然有些敷衍,但是李明睿却很喜欢,这个名字一听就是妞妞的风格。
总是昂着头的蓝蓝蹭了蹭张小妞的小腿,接受了这个名字。
警察局很快就传来了消息,虽然赵三供认不讳,但是王开凤一直否认,两人的交易也没有旁人看到,所以王开凤虽然最后还是进了大牢,但是时间不长,只有一年。
这个消息传到张大志耳朵里,他第一时间想的是没了娘,以后怕不是更难吃饭了。
他本来就好吃懒做,就靠着家里其他人接济,王开凤在的时候还有她的一点儿老本和从别人那讹诈来的钱,现在就真的什么也没有了。
但是即使到了这种时候,他想的也不是出去找活,养活一家人。而是把期望都放在了还没有办离婚手续的罗慧身上。
每天伸手对她要吃的不说,心情不顺的时候还动辄拿张小美发脾气,经常把她打得浑身是伤。
这种情况下,罗慧更加坚定了要和张大志离婚的决心。但是张大志现在怎么可能轻易放过罗慧,对这件事是闭口不提,她要是敢提,就是一顿拳脚相加。
清晨,太阳已经落下了第一缕阳光。罗慧已经给给水缸上满了水,煮好了粥,张大志还在睡懒觉。
张小美正在院子里收拾柴禾,她个子小小的,手中扎成一捆的柴禾虽然不重,但是却有很多刺,一不注意就会被划一个口子。
她手上到处都是这种伤。罗慧忽然走了过来,轻轻唤了一声她的名字:“美美。”
张小美奇怪地看着罗慧肩膀上的大包小包,不明白她想干什么。
“美美,小声点儿,跟娘回娘的家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