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梦。
烈日炙烤着万物,树木花丛无精打采的耷拉着脑袋,像是即将脱水死亡,在这炎炎夏日,什么都是死气沉沉的样子,只有知了不知疲倦的叫个不停,无端惹人躁意。
要说这么热的天,就应该呆在空调屋里吃西瓜,偏偏有个小孩儿蹲坐在别人家大门口。
他低着头,汗水浸湿额发再顺着侧脸滚落,掉在地面转瞬即逝,他像是浑然不觉,面无表情的盯着地上排队走的蚂蚁,黑漆漆的瞳孔和这夏日一样毫无生气。
视线里突然出现一个篮球,慢慢向自己滚进,撵过蚂蚁,惊的它们四处逃散。
男孩抬眼,看向踢球的那群人。
那群人中的一个男生开口,高高在上的指挥道:“嘿,把那个球扔过来。”
另一个有些疑惑的说:“好像从来没见过他,蹲在叶叔叔门口,不会是想要偷东西吧。”
“把他撵出去吧。”有人提议。
这样一说引来了一群小孩的附和。
他们捡起地上的小石子丢过去打在他身上,嬉骂道:“快滚。”
男孩眼眸黑沉,漠然看他们一眼后,又垂下眼睑。
那些人见他不理自己,火气登的就起来了。
他们围上去,其中一个伸手想把他拽起来,嘴里嚷嚷着:“让你瞧瞧我的厉害。”
忽地传来一声娇喝:“你们干什么!”
吓得那人手倏地收了回去。
来人是个女孩,大概九、十岁的样子,微扬头,语气带着鄙视:“孙浩,你只知道欺负人吗。”
伸手那个男生梗着脖子,争辩道:“我是在撵小偷,沈时你乱说。”
那个叫沈时的女孩语气更不屑了:“敢做不敢认?”
那时的沈时已经是院子里的小霸王了,怼又怼不过,打也打不赢,孙浩气得脸都红了也只有干瞪着她,嘴里哆嗦着:“你你你……”
沈时突然用脚勾过来那球,一脚往对面院子里踢,她笑得眉眼弯弯像只小狐狸:“别你了,还不快去捡。”
那些人嘴里骂着:“沈时你王八蛋。”脚步飞快的去追,对面院子住的是个脾气很暴躁的怪人,如果球滚进去了那就别想要了。
等人走了,沈时才靠近男孩,见他一直低着头,用脚尖轻抵了下他的脚尖。
他抬起头,眯眼看着她。
“你在这儿干嘛?”
“……”
“你不热吗?”
“……”
“我从来没有在院子里看见过你,你是新来的?”
“……”
“你爸爸妈妈呢?”
“……”
男孩一直不说话,沈时皱着眉嘟囔:“不会说话吗?”
他依旧无言。
沈时暗暗惋惜,这么好看的人,居然是个哑巴。
“喏”沈时把手里的酸奶和从兜里掏出的大白兔一起不由分说的塞进他怀里。
留下句“早点回家”就匆匆跑了。
画面一转,昔日孩童已是少年之姿,站在街沿看着淅淅沥沥的雨幕发呆。
怀里猝然被人塞进一把伞,一声:“发广告送的,不用还。”忽得入耳
他定睛看去,是个少女,顶着雨快步跃向不远处的车里。
里面有人在催:“沈时,你快点!”
闻言,少年愣了愣,目光晦莫不明的看着,直到车跑得没了影才收回目光。
低头时意味不明的笑了笑。
…………
宋在醒的时候是凌晨两点半,他睁开眼意味莫名的看着无边的黑暗。
已经数不清是第几次梦见沈时了,不是小时候,就是初中时的那匆匆一面。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目光就会被她吸引,在校门口的人潮拥挤中,总是能一眼就看见她,会因为她的那些暧昧不清的话有片刻的欣喜,甚至在她和别的男生说笑时想自私的把她藏起来。
宋在觉得自己越来越病态了,他厌恶这种不受控制的感觉,连带着厌恶她的靠近,却又控制不住对她在意,当初在楼梯转角时,他明明可以躲开,却像被勾住了脚似的站那里等她撞进来……
不能再想她了,宋在头痛的揉了揉额角,想下床倒杯水。
黑暗中碰掉了床柜上的东西,打开灯才看清是相片。
一个剑眉星目的男人,嘴角微微勾着,眼里的光隔着照片似乎都能溢出来,他身边站着一个男孩,长得十分俊俏,相片右边被人剪掉了一截,徒留下搭在男孩肩上的手,看起来像是个女人。
宋在扯扯嘴角,暗藏讽刺。
真是替他感到悲哀,爱到疯魔的人却在自己忌日的时候,陪在别的男人身边笑。
当初爱张榕爱的愚蠢偏执,被人耍得团团转都甘之如饴,像个疯子一样。
笑着笑着发现,自己和这个男人又用什么区别呢,都是控制不住感情的废物。
宋在抓过柜子上的糖,目光晦涩的看了看,突然扬手一扔,进了垃圾桶。
————
十二月中旬是南述一年一度的冬季运动会。
这次运动会和以往的不太一样,以马拉松为主题,绕三环路跑,全程近十五公里。
为了激发学生参赛积极性,学校还弄了宣传海报,上面有各种奖品的照片,沈时对其他的都不感兴趣,独独一眼看上了那支笔。
——那是一支非常漂亮的钢笔。
笔身线条流畅,笔杆是黑色磨砂质感,是那种在阳光下都会闪烁迷人光芒的黑色,笔盖头镶嵌着金边,很有质量感。
沈时本来对参加马拉松没什么兴趣,看了奖品后眼睛放光,想都没想就报了名。
体育委员收报名单的时候都惊呆了,看了看她貌似瘦弱的小身板不可置信的问:“你行不行哦,可别打肿脸充胖子。”
沈时挑起眼尾,似笑非笑的开口:“到时候不就知道了。”
体育委员小小的嘁了一声,不屑的撇撇嘴,到时候可别打脸。突然想起女子三千米班里还没有人参加,倒回去问沈时:“不如女子三千米你参加吧,当锻炼。”
沈时微迷着眼,似笑非笑的的看了体育委员好一会儿才开口:“行啊。”
同时对这支笔感兴趣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袁野。
江谨言的生日快到了,他正愁不知道送什么呢,第一眼看见那支笔就觉得和江谨言很配。
当即掀了宣传海报兴冲冲的去找江谨言,指着奖品问:“喜欢哪一个?”
江谨言指了指钢笔。
袁野笑得更开心了,露出白晃晃的牙,下颌一扬,傲声说:“那我赢给你。”
到了运动会前几天他才知道,原来沈时对那支笔也虎视眈眈。
“你为什么想要那支钢笔?”沈时问,袁野可不是喜欢这种东西的人。
袁野实话实说:“江谨言生日不是快到了嘛,我送给他。”
沈时目光带着探究,有些疑惑的问:“你什么时候和他关系这么好了,以前不是看不起成绩好的三好学生?”
他以前追过一个好成绩的女孩,被人家怼的体无完肤,看不起他是职高的话可以换好几个方式说,那蠢货刚开始愣是没听懂。明白以后,他气愤放言绝对不和三好学生交朋友。
被打脸的袁某人,尴尬的摸摸鼻尖,弱弱开口:“江小二又不是那种自视清高的人,再说了人家还帮了我呢。”
啧,连小名儿都叫上了,看样子关系匪浅。
沈时开着玩笑:“那要不我让你?”
“不”袁野笑“我们公平竞争,我不让你,你也不让我。”
沈时也笑,微翘的眼尾流露出万种风情:“那你到时候输了可别后悔。”
袁野用手点她肩膀,带了点撒娇的语气:“那我就找你哭鼻子!”
沈时小小的嘁了一声,就装吧,也不知道是谁在初三的时候就拿了个市马拉松季军。
从两个人在一起说话开始,宋在余光就不自觉的注意着,看着两个人凑一起打闹调笑,脑子里突然想起林致曾说过的那句:“她喜欢你但不一定只喜欢你。”目光实实在在的冷了下去。
从报了名起一直到运动会那天,沈时一直都在锻炼,每天早上都汗津津的来,看样子对奖励很是势在必得。
某人看她那么认真的样子,想起在厕所里听见袁野说过自己喜欢那只钢笔,平时看沈时的眼底都像是结了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