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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五章 救救孩子!成了工!(3章月(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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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

“序。”

“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

“分隔多年,消息渐阙。”

镜头里面,迟余完全进入到了一种写作的状态,就似他当年写老师布置的文章时一样。

有时句子会自动流淌出来,有时又明明有话,却挤在一起,不知道如何下笔。

写写停停,停停写写。

这一屋之内,只有他一人。

万籁俱寂,灯油灯里的火光,照着他的影子在墙上,墙上是那汉画砖的拓印作品。

时间流逝着,毛笔在纸上并没有声音。

“一。”

“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

“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

“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

写到这里,迟余的手里的烟停了,然后又点了一根。

他们对我一笑,我应当如何?

烟雾中,迟余想到了人群中那些手里拿着碗的干瘦的手, 想到了那些挤在大人腿下的小孩子的天真的好奇的眼睛。

“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得他们布置, 都已妥当了。”

“我可不怕, 仍旧走我的路。”

又写满了一页纸, 坐在椅子里,看着写完的这些文字, 有些字句大抵是有些艰涩了,便划掉,然后思索一阵, 在旁边换上新的句子。

要写白话文,要通俗易懂。

迟余去找装在盘子里的辣椒,找装在盘子里的辣椒,想边吃边写。

然后桌子却有些拥挤。

于是便端着东西放在地上,墨汁、辣椒、辣椒、香烟, 还有烟灰缸。

写完的稿子, 已经编了号, 也不怕散乱。

写废掉的稿子, 便扔到一边,写好的稿子, 就摞在面前,以待随时回看、修改。

“凡事总须研究, 才会明白。”

“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 可是不甚清楚。”

“我翻开历史一查, 这历史没有年代, 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

“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写到这里, 迟余感觉自己的手在颤抖, 身体在颤抖。

于是拿又点了烟,慢慢地抽了两口,好让自己平静下来。

是的,要平静下来。

香烟, 配上一根辣椒,辣椒极辣,再加上两颗蚕豆,终于是好些。

迟余趴在地上,盯着那眼前的那一张张稿纸,随后在墨碗里沾了墨汁,刮到不至于出现墨团,然后继续写下去。

“书上写着这许多字,佃户说了这许多话,却都笑吟吟的睁着怪眼看我。”

“我也是人,他们想要吃我了!”

……

“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

“去了这心思,放心做事走路吃饭睡觉,何等舒服。这只是一条门槛,一个关头。”

“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掣,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

……

“十二。”

“不能想了。”

“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着家务,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和在饭菜里,暗暗给我们吃。”

“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

此时,外面一片安静。

即便是已经凌晨, 东方已经微微亮,但竟无一人感觉到困意。

虽然在“创作”的只是屋里的迟余一人, 但是在外面的这些人, 他们都将参与到这一场“伟大的创作”过程中, 内心何其激动。

他们通过迟余写下的, 迅哥儿的这些句子,内心更是在震颤。

天知道,当时第一个读到的人,该有多激动。

“十三。”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一九一八年四月”

写到最后一个字,迟余突然感觉到内心一阵空虚,身体也是一阵空虚。

此时,已经是清晨,阳光照了进来。

他定定地看着纸上的文字,那些曾经经过的一幅幅画面,一个个在他脑子中闪过,开始倒退。

那把砍刀,离开了小偷的脖子,小孩收回天真的好奇的目光。

那把砍刀,离开了迟老板的脖子,那个大汉收回了“迟老板,走好”的话,喷在刀上的酒收回到嘴里。

疯了的表弟又正常起来,脸上是纯真的笑。

那位弟弟口中所说的杨开铭,终究是救下了那位寡妇,脸上带出的是,欣然的笑。

一切在以某种或倒退、或假想的画面,在他脑子里闪回着。

迟余的眼睛离开了眼前已经花了的文字,眼睛布满了血丝,但是身体是激动的,然后在四月的月后面,画了一个句号。

这一刻,迟余大脑一片空虚。

监视器前,张永辛忍住激动,没有喊停,而是直接指挥道:“金心异,准备好了,直接出场吧!”

金心异愣了愣。

这场戏,按说是先停一下,确定之前的没有问题,他再出场的。

但是怎么改掉了?

“金心异,争取一遍过!”张永辛又追加了一句。

金心异但知道,刚刚的戏,已经足够了。

“好!”

金心异深吸一口气。

他一直在等着这一刻的到来,他也知道,自己的情绪和状态,已经到了最佳,肯定不会出错的。

这时,镜头里,屋里,迟余躺在地上,神情有些恍惚,目光看向前方。

然后他闭上了眼,胸膛剧烈地起伏着,内心很不平静。

他不知道,这一刻,刚刚划上句号的那一刻,到底意味着什么。

他只知道,所有想写的,定段时间以来的,内心的压抑与挣扎,在这一刻,得到了全部的释放。

镜头的调度,经过一夜的排练——如果之前的,都称之为排练的话,现在已经很熟悉,根本不用导演喊。

特定镜头、七分身镜头、中景镜头、远景镜头、深焦镜头、俯拍镜头、过肩镜头、主视角镜头、顶摄镜头……

所有的镜头,什么时候用哪个镜头,都在迅速地调动着。

为了这一场戏,张永辛可以说是,调动了剧组所有能用的摄像机,突出一个字,偏心!

这时,门开了,穿着西装皮鞋,永远拎着公文包的金心异走了起来。

他一推门,就看到迟余躲在地上,地上散落着一地的稿纸,心中一紧:“豫才?怎么了,豫才?”

他单膝跪坐在地板上,晃着迟余的胳膊:“豫才,你……”

迟余没有睁眼,只是摆摆手,示意自己无事。

“怎么了?怎么了?”

迟余突然笑了。

这是他这些时日以来的,第一次笑,天真的,释然的笑。

金心异看到迟余笑了,然后看着地板上的稿纸,心里浮起了一个念头,压着声音问:“成了?”

迟余没有回答,渐渐平缓的呼吸,表示他内心仍然不是平静。

“是不是成了?”金心异追问道。

迟余点了点头。

金心异连忙爬起来,在这一零乱稿间,找哪些是最后的稿子,最后在迟余手肘处,看到了那一叠大约四五十张的摞在一起的稿纸。

忙拿在手里,顺势盘腿坐在地上,看一眼,然后问迟余:“这么说,我现在手上拿着的,就是华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的手稿?而我将成为第一个读者?”

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一种虔诚。

听到他的话,迟余睁开眼。

方才意味道,自己大概或许做了一件很了不得的事情。

金心异却急了,一脸遗憾地说道:“你说,你说早知道你能大功告成,我就应该带个相机来,记录下这历史性的一刻呀,我,这,哎!”

他的叹息,也几乎是所有人的叹息。

作为现代文学史的开端,这一幕,确实太值得记录下来。

如今却只能在版画油画国画等画作里,在一些回忆的文字里,在影视作品里去看到。

这实在不能不说是一个伟大的遗憾。

金心异激动地看着稿子,而迟余便在地上躺着,双目盯着上方。

他不知道自己应该想些什么,想这一篇小说,能不能达到振聋发聩的效果?想以后的人们,如何解读的自己的这一篇小说?

他躺着,像往常早起时躲在床上抽烟一样,点了一根烟。

“激烈得快的,也平和的快,甚至于也颓废的快。”

“明言着轻蔑什么人,并不是十足的轻蔑。惟沉默是最高的轻蔑。最高的轻蔑是无言,而且连眼珠也不转过去。”

“当我沉默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他想着“自己”说过的那些话,内心感到一种空虚。

“狂人日记,序,君昆仲,今隐其……”

看到这里,金心异问道:“豫才,这怎么没署名啊?豫才,这孩子的爹是谁啊?”

迟余扭过头,看着金心异。

严格地说,是看着金心异手上的稿子。

是啊,孩子的爹是谁?

或者说,应该署个什么名字?

迟余伸手,然后金心异把稿纸放在他手里。

他拿出是上边的,开头的那一张稿纸,然后翻身放在地上,内心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然后一滴眼泪,在他根本没有意识到时,流了出来。

迟余在墨碗里沾墨,把笔沾圆,然后在纸上,直接写了一个“鲁”字。

这个字,是他母亲的姓氏。

写完这个字后,他陷入一时的沉思,抬头看向前方。

然后终于,低下头,在鲁的下边,写下了第二个字。

迅!

鲁迅!

写完后,他把毛笔一扔,拿起稿纸,眼睛盯着那两个字,交给了金心异,然后躺了回去,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金心异看着这两个字,有些不解。

迟余说道:“周树人,从今往后,就叫鲁迅!”

“鲁迅!鲁迅!”

金心异嘴里反复念叨着这两个字。

在这一刻,如果是历史上真实的场景,他们大概都不知道,这两个字,这个简单的名字,将成为一个文化符号,成为,一个投向某一群体的利刃。

更不会知道,在许多年后,不少孩子,在看到目录里的出现这个名字后,就想到被那文后第一行的“熟读并背诵全篇,并默写××段”支配的恐惧。

救救孩子!

“好!停!”

终于,监视器前,张永辛喊了停。

然后场记打板。

所有人都沉默了。

所有人都在沉默,他们有预感,可能会过了。

但是,这个决定权,在监视器前的张永辛手中。

“大抵是没有问题的。”于何伟握着拳头,轻声说道。

“我刚刚有那么一瞬间,仿佛觉得,这一幕,就是先生创作《狂人日记》的全部过程!”张童激动地说道。

马少桦感慨了一句:“不管这一条过不过。我从迟余的身上,看到他已经更进了一步。”

他的话,让其他几位沉默了。

然后就是苦笑和羡慕。

又进了一步!

天呐,已经拿到了戛纳和东京影帝,还不满足吗?

其实不少人后来分析了,迟余能够拿戛纳影帝,更多的,是因为他一个人饰演一部电影,演技也达到了影帝的水准。

但也仅此而已。

而刚刚这部戏,在马少桦看来,迟余演出了人物的灵魂,把一个历史上的真实存在的人物,复活了。

“等这部剧播出以后,大概迟余的迅哥儿,就是一个经典的形象了。”于何伟说道。

马少桦点点头:“大概是这样的。”

这时,张永辛终于快速地回看完了镜头,主要后面的这些镜头。

“怎么样?”同样守在镜头前的制作人刘国桦问道。

“能成吗?”编剧龙萍萍同样也在,他有些激动。

张永辛沉默着,然后点点头,大声地宣布:“这一场戏,过了!我们,收工!”

“嗷嗷嗷嗷!”

“啊啊啊啊!”

“过了!我们过了!”

“收工啦!收工啦!”

所有人,一直拍到早晨,眼睛都已经熬得通红,但是这一刻,所有人都是兴奋的,甚至有人,眼睛里面流出了泪花。

这里的每一个人,从导演到最低层的工作人中,基本是都读过迅哥儿,背过迅哥儿的文章。

这一刻,大家都觉得,拍了一场好戏。

这一晚上的付出,极为值得,大家都和小孩一样,那么兴奋、满足。

“老张,我们成功了!”刘国桦用力地抱着张永辛。

“是的,我们成功了!”张永辛声音有些哽咽。

“老张,我们终于成功了!”编剧龙萍萍虽然上了岁数,但这一刻,同样是激动不已。

“是的,我们终于成功了!”张永辛眼泪已经出来了。

这一刻,他知道自己一直以来的坚持,一直以来对迅哥儿的偏心,甚至被人认为是对迟余的偏心,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

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其他人,都在向导演祝贺。

他们都参加了这一场近乎无声的戏的拍摄,包括旁观的于何伟、张童、马少桦、毕延君等人,他们都在为导演贺。

最真诚的祝贺。

有些人,已经意识到了,他们做了一场多么牛逼的事情。

这一刻,没有人抱怨。

没有人抱怨,即便是熬了一晚上,只出场了几个镜头的金心异,同样沉浸在一种“拍了一场好戏”的兴奋满足中。

“完成了!我们完成了一个历史性的画面!”

金心异听到外边的欢呼声,用力地拍着迟余的,激动地说道。

迟余站起来,两人拥抱,用力地拥抱,眼睛已经湿润。

他无比回味今天晚上的这一场戏,自己好像经历了一场“分娩”的过程,有阵痛,有喜悦,有满足。

他回味着,演员之间,导演之间,我们建立的这份信任,我觉得内心非常的值得骄傲。

生活中,大家聊天喝酒什么的好像很容易拉近距离亲近起来,但真正站在镜头前的时候,那种完全把自己交付给对方的信任,很难遇上。

这一段时间,哪怕没有自己的戏份,大家也在日常生活中,一起成长。

大部分人,会倾向于隐藏自己的情感,因为可能觉得在别人面前流露失控的真情是件丢脸的事情、很不成熟的事情。

但是这一刻,似乎都在宣泄着情绪、情感。

作为一个穿越过来的古人,一个成长在福利院的孩子,是个胆小的人,在生活中,忧公忘私不太敢释放很多真实的情感。

也没有合适的场合,也没有合适的契机。

唯有的,是酒醉的那次,是第一次。

现在,是第二次。

而作为演员来说,日常生活中大家朋友聊天,都没有像在戏里面,那么需要掏出全部的自己,完全赤诚地把自己交出来。

这一刻,他发现,这份职业让他有了机会表达自己的情感。

而且更幸运的是,在这个剧组里面,他的真实情感和观众之间达成了某种奇妙的共鸣。

“谢谢,我会永远珍惜这一刻。”

迟余说着,内心仍然在热血沸腾着。

这时,他听到了掌声,在这个屋子里的掌声。

屋内,那些摄像大哥,举收音筒的工作人员,对着迟余鼓掌,眼睛里是真诚的祝贺。

“牛逼!”他们大声地说道。

这是最简单的,赞赏。

迅哥儿说过,我实在没有说过这样一句话。

“厉害!我敢保证,这将是最经典的,迅哥儿的镜头!没有之一!”金心异松开迟余,然后退后两步,用力地鼓掌。

迟余深吸一口气,看着那些手稿,桌子上、椅子上、地板上,那些写废了的,写好了的手稿,内心激动不已。

“走,大家都在等着你呢。”金心异用力拍着迟余的肩膀。

“呼!好。”

迟余长出一口气,脸上扯出一个艰难的笑容,然后突然眼前一黑,腿一软,跌坐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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