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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章 哀兵必胜(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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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儿咯咯地笑道:“高公子,这可不是野鸭子,这是大雁呀。”

大雁跟鸭子长得的确十分相似,只是嘴巴稍短一些,羽翼也更加丰满,乍眼一看,很多人都会以为是鸭子。

高不凡定睛一看,脱口道:“原来真是一只呆雁。”

崔诗柔噗哧的失笑出声,掩住小嘴儿纠正道:“是大雁,不是呆雁。”

此女本来就生得明眸皓齿,眉目如画,掩嘴而笑的样子更是娇憨可人,十分之生动。

高不凡哈哈一笑,问道:“这只大雁哪来的!”

“前几天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刚好落在院子里。”崔诗柔一边说,一边怜惜地摸了摸大雁的脑袋,旁边的绿鹦鹉见状也蹦过来“讨摸”,崔诗柔也摸了摸它的脑袋。

高不凡闻言“惊讶”地道:“如此说来,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说法竟是真的,古人诚不欺我。”

崔诗柔愕了一下,继而刷的一下子霞飞双颊,低着臻首赧然地解释道:“才……才不是呢,它……它只是受伤了,高大哥好讨厌,开柔儿玩笑!”

婢女舒儿笑嘻嘻地凑趣道:“婢子咋不觉得高公子在开玩笑?高公子只不过是说实话而已。”

“实话!实话!”绿鹦鹉扯着喉咙得意洋洋地叫嚷着。

崔诗柔更是窘得连脖子都红了,伸出食指嗔怪地点了绿鹦鹉的脑袋一下。高不凡也知这小萝莉脸皮薄,倒是不忍再逗她了,轻咳一声道:“噢噢,原来是受伤了啊,敢情诗柔姑娘还会给动物治伤。”

“柔儿也不懂,只是随便用了些金创药而已。”崔诗柔小声地道,脸蛋儿依旧红扑扑的,让人忍不住要咬上一口。

高不凡见这只灰雁竟如此温驯,便也想伸手去摸一摸,结果灰雁立即一嘴巴便狠狠啄了过来,把某人的手都啄得红了一块。

“高大哥小心,啊,没伤着吧!”崔诗柔急忙抓住高不几的手焦急地问,一边撅起鲜红的小嘴儿对着后者的手背吹了吹气。

高不凡的心中不由生出一丝异样的情绪来,笑了笑道:“没事,高大哥皮糙肉厚,这呆雁果然比鸭子要凶猛。”说完不动声色地把手收了回来。

崔诗柔眼中闪过一丝羞涩,连忙捧起大雁放回一只竹篾编织成的笼子中。高不凡有些好奇地问:“怪了,它为何不会攻击诗柔姑娘你呢?”

野生动物的攻击性一般都很强,这只灰雁在崔诗柔手中竟如此温驯,实在让人费解。

“因为柔儿和它已经是朋友了,它就自然不会攻击柔儿了。”崔诗柔认真地道。

高不凡愕然道:“朋友?莫非诗柔姑娘懂鸟语……不是,我的意思是诗柔姑娘能跟大雁交流?”

崔诗柔有些茫然地巴眨了一下眼睛道:“柔儿能在它的眼睛中读懂一些意思,不仅大雁,还有其他动物也差不多,只要柔儿用心去看它们的眼睛,也能看出它们的一些意图来,高大哥,这算是交流吗?”

“当然算,没想到诗柔姑娘竟然有这样的本事,厉害厉害!”高不凡心中暗暗吃惊,以前看新闻,据说一些心思特别灵巧的人能跟动物交流,他是不太相信的,现在他信了,大千世界,果然无奇不有。

崔诗柔有点不好意思地道:“这算什么本事呀,高大哥您才叫厉害呢。”

高不凡微笑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别人都会,你也会的不叫本事,别人都不会,只有你会的,那就是一种本事。”

崔诗柔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问道:“高大哥,状元是什么?”

高不凡暗汗,大隋虽然出现了科举,但至今还没有状元榜眼探花的说法,于是含糊的解释道:“状元就是翘楚,首屈一指的意思。”

崔诗柔恍然道:“原来如此。”

“对了,诗柔姑娘是不是跟所有动物都能交流。”高不凡问道。

崔诗柔犹豫道:“柔儿也不清楚,反正家里的小猫小狗,牛呀马呀什么的,柔儿也大概懂得它们的意思。”

“那老鹰这些猛禽呢?”

“柔儿没试过!”崔诗柔眨了眨眼,问道:“莫非高大哥想让柔儿驯鹰?”

高不凡不由暗赞此女聪颖,老鹰这种猛擒不仅速度快耐力足,目力也非常敏锐,军中若能训养出几头来,其作用无疑等于多了几台高空无人侦察机,及时掌握敌人的一举一动,绝对是无往不利。

高不凡念及此不由也激动起来,点了点头道:“对,能不能请柔儿帮个忙?”

崔诗柔顿时又红了小脸,高大哥竟然叫她柔儿,不过能帮上高大哥的忙,她也很开心,点了点头道:“柔儿可以试试。”

高不凡喜道:“谢谢……嗯,诗柔……柔儿!”

崔诗柔一直自称柔儿,高不凡刚才一时口快也顺着语气叫了柔儿,现在才意识到,不由有点尴尬,不过再改口反而显得刻意,干脆大方地直呼柔儿了。

“高大哥不用客气。”崔诗柔心中莫名的欣喜。

舒儿眼珠一转,笑道:“高公子,要不留下来吃饭吧,舒儿烧的菜还行。”

高不凡摆手道:“不必了,大军马上就要开拨,几天不来,我有点不放心,所以过来看看你们,现在得走了。”

崔诗柔急忙问:“高大哥要追击奚贼了?”

高不凡点了点头道:“奚贼撤往了密云城,那边的压力肯定很大,我担心密云城抵挡不住,必须尽快出兵驰援。”

崔诗柔闻言不由愁眉不展,既担心父亲在密云城有危险,又担心高大哥出兵跟奚人野战有危险。

高不凡只以为崔诗柔害怕了,微笑安慰道:“柔儿不用担心,怀柔城还一千守军,留在城中会很安全,要不我现在派人送你们回蓟县也行。”

崔诗柔连忙道:“柔儿不回蓟县,柔儿在这里等高大哥……和父亲!”

高不凡点了点头,咐咐道:“好吧,舒儿,照顾好你家姑娘,没事不要贸然出城。”

“婢子会的,高公子放心吧!”舒儿福了一礼道。

“嗯,那我走了,若是有急事,你们可以找卢县令帮忙。”高不凡看了崔诗柔,转身往屋外行去。

“高大哥且慢!”崔诗柔然追了出去。

高不凡停下脚步,转过身来问道:“柔儿还有事吗?”

崔诗柔红着小脸,有睦地忸怩取出一只绣花小香包来,羞涩地递给高不凡,低声道:“这是柔儿前段时间在蓟县水月庵求的平安符,高大哥带着能保平,祝高大哥旗开得胜,平安凯旋!”

高不凡愕了一下,伸手接过放入怀中,点了点头道:“谢谢柔儿!”说完转身大步行出了院子。

崔诗柔看着高不凡挺拔的背影消失在门外,两颊还有点发烧呢。舒儿凑近前笑嘻嘻地道:“婢子之前就奇怪姑娘为何要求两枚平安符,原来一枚是给老爷,另一枚却是给高公子准备的。”

崔诗柔掩住脸蛋跑回屋里,太羞人了,小萝莉到现在还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有胆子当面送平安符给高大哥,这无疑是一种表白,关键高大哥还没拒绝,小萝莉羞涩之余又心喜不已。

且说高不凡离开崔诗柔的住处,径直上马出城回营,上午十时许,大军正式开拔,朝着燕乐城的方向进发。

由于渔阳郡丞李景的到来,高不凡如今麾下的兵力已经超过六千,再加上这几天不断有人应征入伍,鹰扬府本身的兵力也超过了四千人,一千人留守怀柔城,其余人马全部开拔。

下午时三时许,大军便抵达了燕乐城,只是现在的燕乐城已经被奚人破坏得不成样了,四城洞开,城门全部被烧毁,城中的房屋也没有一座是完整的,完全成了一片废虚,到处是腐烂发臭的尸体,郡守宋庚新和郡尉周醒的人头还挂在城头上飘来荡去。

眼见此情此景,众将士无不悲愤难当,目此尽裂,有人甚至悲愤地挥刀咆哮,无形的怒火和杀意在慢慢的积聚。

高不凡命人把宋庚新和周醒的人头取来收敛安葬,同时将城中百姓的尸体收集起来付诸一炬,最后把骨灰掩埋在城西的一处山脚下。

当高不凡率领众将士向着掩埋百姓骨灰的无名冡鞠躬祭拜时,所有将士的怒火和杀意已然飙升到顶点,几欲喷薄而出。

西风凛烈,黄沙漫天,高不凡在鹰扬府的军旗下拔出了腰刀,厉声道:“杀奚贼,报血仇!”

“杀奚贼,报血仇!”

“杀奚贼,报血仇!”

众将士齐齐拔出了兵器剑指苍穹,发出排山倒海般的咆哮。

“出发!”高不凡一声令下,大军开赴密云城。

哀兵必胜!!!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444章 哀兵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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