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恩当即双眼一亮,溢出浓浓的感动之色,弗拉德果然还是爱他的!
就算他似乎犯了很大的错,弗拉德还是时时刻刻在为他的远大抱负考虑,是真兄弟啊!
生命汲取·神之触-
随着一团浓郁绿光从潘恩身上闪起,成百上千条荆棘藤蔓从光芒中蔓延而出,宛若一条条游龙朝着潜入水下的海贼们席卷而去。
没一会儿,海底绿光大作,紧接着一具具瘦的只剩皮包骨眼眶深陷的尸体,在海水压力下被挤浮在海面上。
没空搭理站在船舷傻乐的潘恩,弗拉德茫然地看向奥兹玛、马库斯和塞万提斯,抓起一把头发无奈道:
“我现在是没办法了,睡一觉起来多年经营全都没了,你们有什么好点子就快说说吧。”
塞万提斯就听到彩虹迷雾的时候好奇了一下里面是否会有什么珍兽,现在又变回那副老神在在的模样。
一直装作智者模样的马库斯瞥了奥兹玛一眼,摊开手掌耸了耸肩,表示自己也很茫然。
奥兹玛扫了他们一眼,无奈叹了口气,双手抱胸认真分析道:“从那个海贼说凯多现在才声名鹊起,还有洛克斯·d·吉贝克目前还活着来看,我们穿越的时间大概是四十三年到三十八年前。”
“废话,我当然知道这个,我要你说的是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弗拉德忍不住插嘴,随后指出关键点。
“如果我们找不到回到未来的方法,那我们就需要熬四十年左右才能见到我那繁荣昌盛的伊甸园帝国,还有我那心心念念的贝加庞克!”
“不不!”马库斯摆摆手,反驳道:“伊甸园这个我没话说,但现在你应该也可以见到贝加庞克吧,毕竟那老小子年龄挺大的,现在多半已经是个年轻小伙儿了。”
“是吗!”
弗拉德眉头一挑,歪着脑袋看向他,嘴角缓缓勾起,脸上洋溢着浓浓的喜色。
年纪大的贝加庞克他不一定能忽悠,现在年轻的贝加庞克岂不是任他摆布!
见他振作起来,马库斯趁热打铁道:“而且贝加庞克是在未来王国研究出某种东西声名大噪后,才被世界政府关注并强行聘请,我们现在去找贝加庞克的话会比四十年后轻松很多!”
“呵!聘请?”奥兹玛不屑一笑,“明明就是囚禁!”
这个时间的他,年龄和凯多那小子差不多,关于这件事当时他还是有所耳闻的。
“别计较这些了。”
弗拉德摆摆手,自古都是成王败寇,书写一个对自己名声有益的历史是胜者的特权。
“既然天都要助我们,那我们就在这个时代大闹一场吧,谁敢阻挡在我们面前,就碾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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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岛未来王国是天才诞生的国度,位于伟大航路某座冬岛上,定好目的地的弗拉德一伙便直接朝着颠倒山航行而去。
由于在穿越来之前他们已经在海上航行了几天,船上的补给已经见底,于是决定在进入伟大航路之前先找一座岛屿补充淡水和食物。
其实最重要的是补充水果,长期不摄入维生素会让抵抗力下降,极有可能会得败血症等感染疾病。
“哟!看见岛了!”
担当瞭望手弥补过错的潘恩,站在桅杆顶的瞭望台上大喊一声。
弗拉德淡然点点头,其实不用这家伙提醒,他已经隐约看见了海平线上的小黑点。
这一路上异常顺利,除了最初遇见的那群疑似新手村boss的海贼团外,他们接下来连一艘海贼船都没遇到过。
这不由得让弗拉德感概,哥尔·d·罗杰真是个罪孽深重的家伙,四十年后海贼可不像如今这么少。
望山跑死马,望黑点等死人,在海上行驶了小半天后,岛屿的模样才逐渐放大在弗拉德一伙眼前。
这已经不能说是岛屿,面积大约堪比半个阿拉巴斯坦,陆上的情况也与阿拉巴斯坦相似,明明地处热带却到处都是光秃秃的。
就在弗拉德刚将船停泊在深水区,准备放下小艇划上岸的时候......
咻-
一伙身穿类似王国军队制服的壮汉冲到岸边,为首的家伙肩上扛着劣质版玛祖卡火箭筒,朝着他们就是一发射来。
见潘恩身上钻出藤蔓阻挡炮弹后,弗拉德抬起头看向自己船的旗帜。
“是衔尾蛇商会的标志啊,又不是挂的骷髅,这些孽障打我们干什么?”
弗拉德有些懵,到底是民风彪悍,还是他们真的太吸引仇恨?!
不知道潘恩在书刊上学了些什么,这些荆棘藤蔓灵活地将这一伙人捆住,姿势略有些羞耻。
唯独为首的大汉走位异常风骚,旋转跳跃扭腰躲开藤蔓后,非常果决地朝着陆地深处跑去。
这一幕看得弗拉德等人一愣一愣的,现在的潘恩最起码也单挑得过‘将星’卡塔库栗,然而却在西海的无名大陆上被秀了一脸。
四十年前的家伙,普遍都这么强的吗!
“玛德法克!”
潘恩气得不行,藤蔓从身后延伸缠绕住桅杆形成一条弓绳,拉扯紧绷到极致后,就要将他朝着陆地上弹去。
弗拉德连忙上前拽住回缩的藤蔓,劝道:“算了,穷寇莫追,人生地不熟的,我们还是不要分开行动。”
屡屡见到身手不错的家伙,这让弗拉德警惕起来,一旦陷入围攻可不是蚁多咬象,而是豺狼捕杀狮子了。
才犯了错的潘恩听话得很,点点头后,老老实实的跟着众人乘坐小艇上岸。
上岸后,弗拉德发现土地上斑驳着点点黑褐色的痕迹,蹲下身抓起一把在手中搓了搓后,才确定这是已经干涸的血迹。
血迹洒落得到处都是,大概估算的话,这里起码发生过一场伤亡规模不小于千人的战争。
左右扫了一眼,尸体和残肢断臂倒是没有,应该是怕引发瘟疫被集中处理了。
“怪不得那伙海贼大半夜的在鸟不拉屎的海上袭击我们,原来他们不是新手村的boss啊!”
弗拉德恍然大悟,陆地上比大海上还要凶险!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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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欢迎来到洛克斯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