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声起,清脆入耳的声音,令人心旷神怡。
本来调子极慢,显得些许优雅,但接下来万逸楼唱的速度,小奴儿秀眉微蹙,拨弦的速度越发快起来。
“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前一段,有些学子评头论足,倒是一般般,正常的叙事手法,并不见太高水准,只能说是中规中矩。
有些学问高一些的学子,已经开始皱眉。
“忽闻水上琵琶声,主人忘归客不发,寻声暗问弹者谁,琵琶声停欲语迟。”
小奴儿看着手中琵琶,会心一笑。
怪不得要用琵琶来演奏呢。
“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志……东船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
周围的人群瞬间安静下来,这种描述,已是大家的水准了。
小奴儿也是眼前一亮,曲子倒是不错,只是吟唱的人,一副公鸭嗓,坏了雅致。
接下来万逸楼所吟唱的内容,宛若在人群中扔了个重磅炸·弹。
“沉吟放拨插弦中,整顿衣裳起敛容……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
这是卖艺女的自述,小奴儿的琵琶声不自觉的幽怨起来,她眨巴眨巴眼,感觉有东西流到嘴角,有些咸,是眼泪。
周围看热闹的风尘女子,早已哭成泪人,这不就是他们的真实写照吗?
青楼静悄悄的,人群中有人在掩面哭泣,也有男子在叹息。
卖身女子,年轻时以色侍人,等老了,自然色衰爱弛。
“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唧唧……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莫辞更坐弹一曲,为君翻作琵琶行……”
学子们眼睛都直了,这词,真是这莽夫写的?
他们羞红了脸,刚刚还说对牛弹琴,现在想想,这牛,怕是说的他们吧?
而且这曲子,千古未闻,极为新颖,让人听了心中舒适。
一曲唱罢,在无人开口。
词曲,当真一绝,即便是当朝大儒,也难出其右。
……
许久,小奴儿才缓过神来,她轻轻擦拭脸上的泪滴,看着周围其他姐妹涕泗横流,轻叹一声:“公子真乃奴家知音。”
万逸楼嘿嘿笑着,挠了挠后脑勺。
“还请公子入内,为奴家解惑。”
“解衣我倒在行,不过这解惑嘛,倒是容我考虑考虑。”
他一脸贱笑的样子,让周围学子恨的牙痒痒,又无可奈何,谁让人家写出如此佳句呢?
小奴儿这朵鲜花,怕是今晚要插在牛粪上了。
……
入帐后,一阵芬芳扑面而来,这味道甜而不腻,让人心旷神怡。
万逸楼猛嗅两口,随后嘿嘿奸笑两声:“美人,春宵苦短,你我还是早些休息吧。”
说着,他脱掉外衣,快步朝着牙床走去。
“万公子莫急,此时太阳还未下山,你我还是先研讨研讨诗词吧。”
小奴儿脸上露出一抹绯红:“公子真是文武双全,写出如此诗句,怕是手上功夫也是极好的。”
“小娘子好眼力,竟能看出我是有修为傍身的。”
“公子仪表堂堂,相貌不凡,螳螂腿,马蜂腰,身段更是一绝,如此身材,若不是长期习武,如何能保持的呢?”
螳螂腿,马蜂腰,飞鱼服,绣春刀。
这本是外人对锦衣卫的形容,后被人拿来形容男子身形俊俏。
万逸楼双手抱着后脑,在屋内来回踱步:“你眼力不错。”
这是胡扯了。
沈黎也能看出他是习武之人,青楼所有人都能看出他是习武之人,完全是他不知遮掩,走起路来虎虎生风,又无半点动静,恨不得告诉全天下老子是习武之人了。
“相逢何必曾相识,诗中这一句是极为出彩的,敢问万公子,是何时所得此诗的呢?”
“呃,也就是端午节吧。”
万逸楼岔开话题道:“良宵苦短,咱们还是快些宽衣,到了牙床上,你我聊聊心里话。”
小奴儿寄身风尘中,察言观色更是一流,万逸楼越是转移话题,她就越是怀疑,这诗,根本就不是他写的。
他说端午节?也就是前两日,莫非是哪位大儒所做,还没来得及宣告世人,便被他剽窃了?
必然如此。
她美眸流转,浅笑嫣然的看向万逸楼:“万公子当真好文采,小女子沉迷此诗无法自拔,不如……”
“你无法自拔,我帮你拔。”
万逸楼越是这么说,越是坚定了小奴儿的猜测。
“不如公子在作一诗,若是还让小女子惊为天人,小女子即刻宽衣解带,服侍公子。”
一听宽衣解带,万逸楼眼睛都直了,可说到作诗,他又如霜打的茄子。
无论如何,气势不能输,他忙答道:“你要知道,这名诗佳句,都是需要天时地利与人和才能做出的,如何转眼间就做出另外一首名诗了?”
“不妨,公子随意写一首便是,说得过去也是可以的。”
万逸楼一听写诗,顿时心里有些发怵,这首《琵琶行》,可是他费了好大的功夫才背诵下来的,至于写诗,他更是一窍不通。
他一个武夫,背这玩意儿比被武林秘籍还难。
不过沈黎那小子肯定会写,他顿时灵光一闪:“我所作诗,必须在家中书房苦思一晚,呃,你们……我们诗词界有一种人,叫做苦吟派,我便是苦吟派其中一员,不如这样,明日此时,我再来答复你。”
“如此,甚好。”
小奴儿也松了口气,总是将这登徒子送走了,若是明日他还能拿出佳句,我便再考教他一番,确定是他写的,我才能以身相许。
……
……
……
夜幕渐渐降临,沈黎守在妞妞床前,看着她红肿小脸尚未消肿,心都碎了。
生活总得继续,林晴无精打采的收拾家中和院子,大雨过后,将她的菜圃冲的七零八落。
收拾一阵后,她踩着泥泞走到院子中间的石板路上,在断断续续的石板路间,她一脚踩到一块硬物,拿起来一看,正是昨日沈黎阴干的墨块。
地上,除了土灰色,完全不见墨迹。
而那块墨块,也变成了淡灰色,依旧散发着槐花的香味。
她有些奇怪,正常的墨,融化后不应该连周围的地都变成黑色吗?怎么现在都成无色了?
这种墨,用来写字的话,若是沾了雨水,会不会也变成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