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配当人。
但是所有的人,都能成为父母,毕竟这门职业不用考试。
七月流火,热的仿佛要烧起来,空气中弥漫着灼热的味道,仿佛下一秒就会被融化掉一般。
此刻,正值高二的暑假。
林舟看着一个跟自己同龄的女孩低着头从她面前走过,她背着一个沉甸甸的背篓,长长的刘海遮住了一半的眼睛,汗水一滴滴落下。
林舟的脸上忽然闪过一丝怜悯,但是这一丝怜悯仅仅是闪过而已,很快便消失无踪。
两人擦肩而过。
“丁娟娟,这么热的天还背这么重的东西,要不要我帮你啊?”林舟笑眯眯的问道。
林舟的声音响起,吓了丁娟娟一跳,她回过头来,看到林舟的脸时,心中顿时松了口气。
“不用了,我自己就行。”丁娟娟回答道。
似乎是没想到林舟会叫住自己,她的脸色很红,不知道是热的还是别的原因。
520看的真切:真是一个内向又容易害羞的小家伙。
“你都流了这么多汗,还是让我来吧。”
林舟说着已经走上前来,从丁娟娟背上取下背篓,她看起来也很瘦弱,但是却有力,背着这么重的东西,竟然丝毫不吃力。
她将背篓背好后,便率先朝前走去,“去你家对吧,也没几步路,老师不是教育我们助人为快乐之本么。”
丁娟娟跟在林舟身后,有些开心,“嗯……谢谢你,林同学。”
同班相处两年,林舟一直是那种学习成绩贼差的家伙,打架逃课啥都干,是老师眼中的问题学生。凶得很,平时跟她也是井水不犯河水。
没想到这次偶然遇见,她居然愿意帮自己。
看来林同学是个热心的好人啊,果然看人不能只看一面。
走在前面的林舟,不用回头也知道丁娟娟如今在想什么,她只能感叹着,这孩子,真是从出生起就在倒霉。
这是一个真假千金调换的故事。
十六年前,一户有钱人家在省医院生下了一个女婴,正是丁娟娟。
这个时间段生产的人特别多,医院照看人手不够,护士、医生个个忙的脚不沾地。
当时在同一家医院生产的丁母看着这女婴,又看了看没有大人守着的婴儿室,不知怎么的突然有了一个可怕的想法。
她把丁娟娟的牌子跟自己出生没几天的女儿的牌子互换,想要让自己的女儿去富人家过好日子。
随后,完成这一系列缺德事的她联系上了自己男人,匆匆办理出院手续,带着孩子回到村里老宅。
到家之后她才把一切都向自己的丈夫和盘托出,没想到他并没有怪她,反而夸奖她聪明,觉得她做的很对,这样自己的女儿就可以去有钱人家过小姐一般的生活了。
贫穷不是犯罪的理由,也并不必然导致犯罪。但是在犯罪的土壤中,贫穷一定是“养料”的一种。
两个人的三观歪的没边了。
丁娟娟并非两人亲生的,因此,他们对于这个“女儿”并不是特别在意,对她一点都不好。
尤其是六年后,丁母又生了一个男孩,丁娟娟的处境更加悲惨。
明明还是个几岁的小孩,却要承担起整个家庭的家务,再大一些,就要帮忙去地里割草、去山上挖蘑菇赚钱,这对夫妻是一点都不心疼丁娟娟——他们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了自己的小儿子身上。
幸亏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上学是免费的,他们看周围的小孩都被家长送去学校,为了避免旁人说闲话,只能也把丁娟娟送去读书。
当然,放学之后,该她干的活还是一点都不能少。
丁娟娟倒是很争气,就算家里给她拖了无数后腿,她的学习成绩在这个乡村小学依旧是优异无比,常年霸占第一名的位置,是个名副其实的学霸。
她从小缺爱,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不讨父母欢心,于是拼命为他们做的更多,渴望他们能够低下头,将一直粘在弟弟身上的目光分她一点。
她十分卑微,以为自己只要听话,早晚有一天,他们会接受自己的。
很快,义务教育结束,即将进入高中生活。
丁父丁母本来不打算让丁娟娟继续念书,早点嫁人收点彩礼算了,没想到由于丁娟娟的学习成绩太好,学校不愿意放弃成绩这么好的学生。
于是学校开出条件,丁娟娟高中三年学费全免,甚至每个月还会往她的饭卡打五百块钱营养费。
条件这么丰厚,短视的两人互望一眼,同意了丁娟娟继续上高中这件事。
但是丁母有个条件,丁娟娟每天要从食堂里打包饭菜带回去给他们,丁母看上了她那张每个月五百的饭卡——这可比他们原本吃的饭好多了。
丁娟娟每天吃什么呢?这不重要,随便弄点剩饭剩菜,反正只要保证她不被饿死不就行了么?
看到这里的时候,520的表情都是震惊的——身为一只一路抱着林舟大腿飞升的单纯统,它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世上居然有这么卑劣无耻、连饭卡里的钱都要贪的人。
丁娟娟吃不饱,营养不良,明明都是高中生了还跟个初中生一样瘦小。
读完了三年高中之后,丁父丁母不让她去参加高考——隔壁村的杀猪老王死了老婆,他看中了丁娟娟的年轻漂亮,想娶她续弦。
杀猪老王给出了丰厚的彩礼,令丁父丁女瞬间心动,说什么都要把丁娟娟嫁出去。
丁娟娟不愿意,但是向来对她非打即骂的丁母,这时候居然愿意牵着她的手,向她哭诉,“这都是为了你弟弟将来娶媳妇啊,娟娟,只要你同意嫁过去,我们会永远感激你的。”
从来没有接受过一丝一毫父母亲情的丁娟娟在丁母的哭诉央求中,当即软化,同意了。
就这样,才十八岁的丁娟娟被她的“亲生父母”以丰厚的价格卖给了杀猪老王。
等结婚了丁娟娟才知道,这是一个有家暴倾向的男人,他的上一任老婆就是被他打死的。
就在这个时候,丁母还一直偷偷劝丁娟娟,“娟娟啊,家里穷,你看你嫁的这么好,给我们拿点钱过来啊……”
他们对于丁娟娟身上被打的伤不闻不问。
……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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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偷走的人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