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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今昔如新我是绝对不会喜欢你的,所以…(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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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晓时分,晨钟声响。

她推门而出。

放眼望去,满院寒梅。

冰蓝色薄衫的青年,散发立于奚蓝山冬晨的云霭间。

他气质温润,面色澄净,宛如羽化仙人,不染任何凡尘欲念。

江欢一步步走入院中,仙人若有所觉,低垂的眼睫轻颤,朝她看过来。

浅白色的天光穿透山间袅袅的薄雾,轻轻洒落于其清瘦的肩头。

他的眼神专注而虔诚。

江欢脚步一顿,不愿再靠近,好奇怪,为何她越是看他,越觉得心口憋闷。

酸酸的,空空的。

好像前世欠了他不少钱,没来得及还的负疚感。

江欢是不信鬼神的人,此刻竟冒出前世因果的念头来。

连自己都深觉可笑。

可纵然她翻遍记忆,却都找不出半分有关于此人的痕迹。

常人或有时过境迁而忘记之人,但江欢不会。

她自幼早慧,过目不忘。连婴孩时期,生父欲偷偷掐死她的事都可以记得清清楚楚。

因此,她几乎可以确定,她二十余年人生里的每一年,遇到过的每一个人里,都没有他。

庭中徐徐晨风,吹起满阶纷飞如雪的落梅。

青年主动向她走来,行动时流云一样的广袖不知不觉拂落残花,空余暗香盈袖。

“江欢,你来啦。”

他的喜上眉梢带着几分小心翼翼,“我一直在等你。我以为你不会来了……”

可她还是来了。

他守在院中,一夜未眠,唯恐她暗自离去……

惶恐、不安、贪恋,种种执念让高高在上的仙人瞬间跌落神坛,为她低入了尘埃里。

这要换了往常,以江欢的自恋劲儿,她一定是不以为意,甚至还要嗤之以鼻。

但此时此刻,换了眼前此人,江欢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你等我做什么?”

“我又不认得你。”

一句话,让谢珩白皙的眼尾染上一层淡淡的薄红。

“不认得,也没关系……”

往事不堪问,那便重新开始吧。

他红着眼,压下多余的情绪,隐忍而深情地看着她,“在下谢珩,思慕郡主已久,望请垂怜。”

他黏腻的眼神,让江欢很烦躁,微微侧身避开。

“可我已有心上人了。”

虽然现在已经不喜欢了,江欢心里默默补了一句。

“我是绝对不会喜欢你的,所以趁早了断不该有的心思,省得浪费时间。”

谢珩脸色彻底白了,说是晴天霹雳也不为过。

她离开的十年里,有了心上人……

也对,十年前,她拜江南第一名士崔景为师,崔氏子的风华自是绝世无双,遑论慕名而来拜他为师的众世家子弟,十年相伴,难免动心。

谢珩双唇紧抿一言不发,眼尾一圈红过一圈……

江欢:“……”

她是不是话说得太狠了,虽然他一天到晚哭唧唧的,但好歹是个七尺男儿,或许还留存着些许的自尊心……

突然,狠戾的掌风自暗处袭来。

江欢眸中一冷,闪过一丝嗜杀之念。

太陵江氏的爪牙还真是阴魂不散哪!

不过算算时间,也确实该找到这里了……

她表面不动声色,实则暗自掌心凝力。

谁知,温暖干燥的手掌先一步握住她冰冷的手。

青年身上带着体温的梅香,暖云般涌上她的肩头。

方才还在独自伤怀的人,竟下意识地与她掉转位置,迎上那一掌。

他袖中寒光一闪,削铁如泥的匕首,穿过刺客的胸口,“铮”地一声,深深地钉入对面的树干。

随即谢珩单手扶着胸口,殷红的鲜血缓缓从嘴角滑落。

江欢微微一怔,手比脑子先行一步,一边扶他,一边去探脉。

看他这幅旧伤复发的样子,江欢的火气蹭蹭就上来了。

赌气一样,内力不要钱似的源源不断地往他体内输送。

又是这样……

“武功那么差,还爱多管闲事,区区宵小,我碾死他就像碾死一只蚂蚁,何用你救……”

“别以为这样,我就会感到亏欠,就会喜欢上你……”

怎么可能?

英雄救美,多么老掉牙的桥段,她江欢不吃这一套。

“我从不多管闲事,也不要你的亏欠……”

谢珩虚弱地抬手拭血,浅色衣衫顿时赤血殷然,他抬眼看她,被水泽浸透的眼眶似有无尽伤情。

“只是,你是我心悦之人,我宁愿自己粉身碎骨,也绝不愿意看到你在我面前有丝毫的伤痛。”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江欢深吸一口气,不理他,低头去看地上气绝身亡的刺客。

此人是潜入刺探的斥候,若不按时回去,派他来的人必然起疑。

他们无非是不想她回都城,不想她查太子谋反,皇后自尽之事,就算不在般若寺动手,她也绝不能被他们牵绊在此。

江欢眉眼一沉,决定先走为妙。

“等等,你要去何处,”一心都在她身上的谢珩哪能不知道她的想法。

他知道江欢不喜被他触碰,就只是拉住了她的衣角。

江欢回头扫了他一眼。

“你没看见吗,追杀我的人,就要来了,你说我要去何处,自然是逃命要紧。”

“怎么,你是扮演深情有瘾吗,我本就无心情爱,也不信你的话,若你不想死,就离我远一点……”

说着,不留余情地夺回衣角。

“如果我说我能帮你呢?”

江欢自是不信,“你都虚得快要不能直立行走了,能帮什么……”

谢珩却只是看着她,“跟我走。”

说完,拉着她往外走。

或许是被男子眼中的认真蛊惑了,江欢竟真的随他去了。

“真是疯了……”她为什么会相信一个认识不到三天的陌生人。

谢珩带着她找到净空,三言两语说明情况。

一向淡然平和的净空,破天荒地眉间一凝。

直接领着他们二人,打开隐藏在禅房中的一条密道,都不带多问一句半句的。

原本以为将要厮杀一番的江欢,怎么也没想到,不过半柱香的功夫,她就站在奚蓝山脚下的小镇中了。

“你与净空原本就相识。”江欢几乎可以肯定。

“他出家前曾是王家三郎,与我阿兄是至交好友。”

也对,王谢二家,同住朱雀桥边,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有交情也实属正常。

不对。

所以她带着重伤的他可以入住寒蝉院不是靠她师尊崔氏的面子,而是因为净空认出了谢珩。

唯一奇怪的是净空明知真相,却没有揭破她的谎言,还很配合地与她演戏。

但江欢不是喜欢矫情纠结的性子,目的已达到,过程不重要,既然出得寺来,转头便将一切抛诸脑后。

小镇旁的官道上,一队人马匆匆往山上去。

看服饰,当是太陵江氏部曲无疑了,她一眼便认出了领头之人。

江西塬?

江欢眼中精光一闪,嘴角笑意渐深,“谢珩,你若真的心悦于我,便为我做件事吧。”

今日,白河郡来了位重金求医的世家娘子,呼奴使婢,足有十数个随从,惹人注目。

得病的是她家郎君。

大约是没得治了。

小娘子哭得妆容尽乱,泪人儿似的,连城门口铁骨铮铮的将军,都心生不忍。

查验过他们的牛车里,只夫妻二人,确无旁人,便匆匆放行。

这要是耽误了治病救人,也是罪过不是。

只郡丞张生素来多长个心眼,瞧着那小娘子有几分眼熟,便匆匆去向郡守禀报。

不眠不休在山上搜人的郡守,悬着两只硕大的乌眼圈,冲报信之人狠狠啐了一口。

“你脑子被狗吃了?他们呼奴使婢,香车宝马的,这是狼狈逃命之人该有的样子吗,还如此大张旗鼓地入城,唯恐旁人不知?”

郡守幽幽一叹:“看排场,估计又是哪个世家门阀里的人物……”

“真的不是吗?”郡丞盯了一眼手中的画像,他是真的觉得那名哭花脸的娘子看着与这画中人有几分相似……

郡守头晕眼花地就要寻地方坐下,“老子今日腿都跑细了,你可莫要再横生枝节,没事找事。”

然而四下不是雪地就是泥地,哪有落座之处。

见郡丞还在盯着那个鬼画像,郡守火冒三丈,“你就不要再盯着那张破纸了,本府在外奔忙,你不送轿辇茶点来分忧也就罢了,偏揪着这点子事不放,要你何用,滚!”

他心疼地弯腰揉了揉自己发软的两条腿。

豪门大族,一向不把他们寒门放在眼里,他一个养尊处优的郡守,硬是被逼着城里城外颠颠地跑了一日一夜!

这要真是搜捕出个反贼盗匪的立个功,也就罢了。可偏偏要找的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丫头片子……

天擦黑,郡守精疲力竭地瘫在大轿里,被人担着往城门走。

毫无疑问,他们两手空空,一无所获。

大老远,便看到一长串车马,连带着好几十箱的行李财帛,一行人风风火火地出城。

手下在郡守耳边低语道:“这便是今日入城延医看病的那户人家。”

“八成是已经死了,才如此匆匆离城……”

郡守一摔帘子,连呼晦气,“那还不避着点走,嫌本府点儿还不够背吗?”

白河郡城外,官道边的馄饨摊。

谢珩皱着一张好看的脸,整个人都闷闷不乐的。

江欢一口一个小馄饨,“你就算盯死我,吃完馄饨也必须要散伙。”

他叹气,转念一番思索后,又追问道:“为什么?凭你的身手明明可以直接入都城,何必如此大费周折。”

谢珩万万没有想到,江欢让他做的事是让他躺着不动,扮演半死不活的重病之人,配合她骗人……

“招募那些明显心术不正的流民当家仆,用夫君重病将死的谎言在城中折腾一番后,又重金遣散他们,为什么?”

为什么?

江欢冷笑,因为有一个人,她想生擒他,又暂时不想被人发现,便只能花些心思,引他上钩。

人嘛,总有那么点劣根性,她不过是利用利用罢了。

江欢不言语,谢珩固执地看着她,仿佛非要等一个答案出来。

他的想法是,即便最终要被赶走,也必须知道她的计划,若有危险,也好第一时间赶到。

江欢优雅地翻了个白眼。

“我的计划,为什么要告诉你?”

“还有,你一个芝兰玉树的谢家子,为何非要纠缠我这么个亡命天涯之徒?”

谁知,谢珩一听这话急了,“你不是弋阳郡主吗?怎会如此?这十年里,你不是在南凉州,崔景还有顾风将军他们……”

江欢“叮”地一声,将勺子扔进碗里,幽幽一笑,“我的前尘往事,你倒是一清二楚啊。”

谢珩自知失言,补救道:“我是在都城听家里的长辈说,你十年前拜清河崔氏崔景先生为师,崔氏最重礼节,怎会不管束门下弟子,让你……”

让你亡命天涯,无枝可依。

什么计划不计划的,他都顾不得追问了。

谢珩单是想到那些可能出现过的画面,心都要碎了。

江欢对此一无所知,

她抓起桌上的流光剑,一边起身,一边冷冷道:“与你无关。”

事实上,她在崔氏只待了不到两年,后来她仗剑天涯,上过战场,做过生意,行过医,走过镖……

虽漂泊无定,但欢喜自在,若非都城生变,她原本是一辈子都不想回都城的。

谢珩红着眼,手指轻轻抓着她的衣摆,“那你的心上人呢,他也不管你吗?”

“我们已有十年不曾见面,他还在都城里,等着我回去救他。”

女郎头也不回地走了。

徒留同行的那个漂亮得不像话的郎君独自一人,对着一口未动的馄饨,满脸愕然,一动不动。

不久,豆大的泪水,从他玉一样好看的脸上滑过,下雨般一滴滴落进汤里。

仿佛看透一切的馄饨摊老叟,叹着气取走女郎留在桌上的银钱。

说实话,他在官道边上,开了二十几年的店,每天迎来送往的那么多客人,什么场面没见过。

每个月总有十几对,哭哭啼啼地在此诀别,这些小年轻,一天天的,就知道谈情说爱,儿女情长,真是可惜了他的馄饨。

【作者题外话】:小剧场:

欢欢:好烦……

哼哼:心好痛……

无辜被刀的梅树:首先我没有惹你们任何人……

注:女主一直以来喜欢的只有男主,但她记忆存在偏差,且无法辨别不同的情感。只记得有个默默保护她的青梅竹马,误以为那个人是太子。但她对太子只有兄妹之情,所以傻乎乎地以为是感情破裂了。太子是助攻,他知道一切,并且长了嘴,后期会帮女主跟男主解释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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