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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狐惑(二十五)(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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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大喜的前一天,她去大牢里看了乔菁。

她穿着一身华贵的衣物去了大牢,轻巧的鞋子,明晃晃的首饰。大牢中的人明显对这个与周遭不合的人很有兴趣。而夏之秋从小也是被娇生惯养的,没有见过这阵仗,也从不知道这大牢中会是如此的阴暗,潮湿。偶尔跑过她身边的老鼠都能把她吓到!

她被牢头带到了一个大牢前,让他打开了门。

乔菁颓废的坐在那里,很难让人跟那天晚上的人联系在一起。她的衣服破破烂烂的,头发上沾了几根稻草,身上那些受伤的地方只是被简单包扎了一下,在糟糕的环境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有些伤口已经发炎,从她的身上散发出了难闻的味道。

“你来着这里干什么?”乔菁有气无力的说道,“如果你是来跟我炫耀的话,就请你现在就出去!”

“我只是想和你聊聊!不欢迎吗?”夏之秋坐到了她身边,挑了一个比较干净的稻草。

“随便你!”

两个人就这样坐着,谁都没有先说话。最后,还是夏之秋先开口了,“能跟我说说你身上发生的变化吗?”

“什么意思?”

“你知道我什么意思?我去过你家,查了一下你家里的情况。你出生在一个商贾之家,从小父母对你宠爱有家,但也对你很严格。在城中,开了一家店铺,对外说是你父母在经营这家店铺。但实际上,我查到了你父母在城中买下一处宅子的证据,但是据店中的伙计来说,店面开起来之后就从来没有见过你父母,从那时到现在,经营那间店面的人是你,那你的父母呢,城中各处举行的活动都是你来出席的。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的父母不是不想去参加,而是不能去参加了吧!”

“那又怎么样?”

“我来到你家之后,彻查了你家!”说到这,乔菁的身体轻微的动了一下。“你的家里,一个人都没有,仆人,父母,什么都没有。除了你的房间里有一些生活的痕迹之外,其他的房间有的只是漫天的蛛网和尘土。我一直很好奇,你和羿泽平相恋了这么久,你的父母就从未说过什么吗?我从小在这里长大,也从未见过你的父母。不知道乔小姐是不是能给我解释一下呢?”

“你不是都会查了吗?还需要我说?”

“没关系!我替你说,我让人挖开你的房间后面的那块空地,从土中我找到了一些有趣的东西。比如说,你父母的尸骨!”

“哼哼哼——,哈哈哈——!”乔菁开始大笑了起来,“你真是很厉害,我都埋得那么深了,你都能找到!没错,是我做的!”

“你知道你干了什么吗?这样的罪行你会……”

“我知道!但是如果我不那么做,我总有一天会被逼疯的,被我父母逼疯!”乔菁躺了下来,叹了口气。“你是家中的大小姐,所有的事都是围着你绕的,你想要什么东西,想要做什么事情,都会如你所愿。人们都说,我家中的父母对我很好,女孩子不可以读书写字,他们都让我做了,我不应该有什么不满意的!但是,别人只是看到了其中一面,看不到另一面。”

乔菁突然抱紧了自己,身体在微微的发抖。“读书写诗,这些根本不是我想要的,他们给我制定了严格的计划,每天必须什么时候该干什么。从起睁眼的那刻起,到闭上眼睛睡觉,没有一刻是我自己的时间。可是,就连睡觉也给我规定了睡姿,只要没有让他们满意,就会被打。吃饭,走路,看书,每一个都有严格的规定。好不容易有一次,我和朋友们出去玩,就因为回来晚了一会,就被我父亲关进了柴房里,在里面冲我大吼道‘我们这么辛苦都是为了你,你怎么就不能好好听话呢!’那天晚上,下着大雪,我一个人在柴房里过了一晚上。第二天,我发烧了,在床上躺了一天,也想了一天!晚上,所有人都睡着了,我就拿了厨房的菜刀,走进了我父母的房间!”

“再后来,我就离开了那里,来到这里。以我父母的名义买了房子,开了店铺。把他们埋在了后院。我要让他们看看,没有他们的规则,我可以活的更好!我本来以为生活就会这样过去,可是有一天我遇见了羿泽平!那个在众人中,低头思索的少年!”

乔菁的眼神突然变得很温柔。“和他在一起的每天,我都很开心,但是一回到家里,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就很厌恶。我讨厌自己手上的抹不掉的血迹,讨厌自己手上因为练武而磨出的茧子,也讨厌在他面前伪装的自己!这根本不是我,我从来不是他口中那种温文尔雅的女孩。可我就是喜欢他,我拼劲全力不放过任何机会改变自己,就是希望自己能够配得上他!”

“可是你放弃了真正的自己,这值得吗?”

“值得!”乔菁毫不犹豫的说道:“在他之前,我从不认为会真正爱上一个人,也是第一次明白爱不是限制一个人,而是给对方绝对的自由,但是我们彼此知道对方心中的自己。我可以为他去做任何事情,我可以为了保护他,把他讨厌的样子显露出来。我不在乎他还会不会喜欢我。我只希望她能好好的活着!”

夏之秋睁开眼睛,入目是一片红色。她感觉有些不真实,耳边传来了一句“一拜天地!”

堂上爆发出一阵掌声夏时义也笑呵呵的看着两个孩子。

接着,两人转向夏时义。夏之秋在此闭上了眼睛,思绪回到了那天。

“我真是彻彻底底的输给你了!”夏之秋悄悄擦掉了眼泪。“我知道你们可能不会再相信我,但是如果今天不赶紧走的话,明天就走不了了!”

“你说什么!”乔菁终于直面看着夏之秋,脸上一面茫然。

夏之秋又睁开眼睛,耳边传来第二句,“二拜高堂!”

“好!好!好!”夏时义摸着胡子,不住地说着。

夏之秋闭着眼睛,像人偶一样拜了拜自己的父亲,耳边有一个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在大牢里,夏之秋看着面前的人,说:“跟我走,我带你们离开这里。我已经让羿泽平在原定的地方等你了!走!”

夏之秋让青儿忽悠着牢头和他的手下,去喝酒,她趁机带着乔菁出去。出去了之后,给乔菁那里一套衣服,带她去了计划中那有船的地方。

“夫妻对拜!”

夏之秋这几天计划自己的婚礼,但暗地里做了不少的工作,重新规划了路线,略带威胁的带羿泽平去了那条河边。

夏之秋看着乔菁略带不安的走向羿泽平,后者猛地抱住乔菁,说道:“我不管你以前做了什么事!我也不管真正的你是什么样子的!我喜欢的只是你,也只有你!”

夏之秋流着泪看着两人上了船,永远的离开了这里。

“送入洞房!”

在一片叫好声里,两个人簇拥着,被送入洞房。然而这时,像是上天的安排一样,一阵微风袭来,把新郎面前的那块略微透明的红纱布吹了起来。

新郎慌忙扯下来,盖住了自己的脸,可夏时义在那一瞬间看的很清楚。那红纱布下面根本不是羿泽平,而是……阿叶!

几天前,夏之秋求阿叶来顶替羿泽平来去自己,阿叶本是想拒绝的,他不想自己是其他人的替代品,可是夏之秋在他面前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了,希望阿叶能帮帮自己。一直以来高高在上的夏之秋这样求自己,让阿叶只好松口答应了。

在场的宾客们,没有注意到这件事情,依旧喜气洋洋的在谈论着。而夏时义的神情,已经变得很僵硬了。

新娘进入洞房之后,夏时义招呼着宾客们入座,他一把拉着新郎的胳膊把他拽到了一边。

“你给我说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你会穿着这身衣服?羿泽平那混小子呢?他去哪了?”夏时义两眼发红的问道,双手狠狠的掐着阿叶的脖子。

“我……我不知道,我……”阿叶想起夏之秋对自己说过的话:“如果被我父亲发现,他问起来,你就全都推到我身上。我知道这件事会让夏家丢了面子,所以你推到我身上就好,之后的事我来处理!”

“我……喜欢……小姐!羿泽……平对小姐根……本不是真心地,他……不能为小姐……带来幸福。所以……我代替了他,我是……真心地,可以让小姐永远……的幸福。我希……望老爷能……成全。”

阿叶艰难的说完了这句话。

“混蛋!”夏时义一拳打过去,阿叶连声音都叫不出来了,痛苦地趴在地上。“我告诉你,今天我可以不处置你,你给我出去,好好的尽到新郎的责任。晚上,也不要想和我女儿在一个房间,明天在跟你算总账!”

阿叶艰难的站了起来,带着红色的面纱在外面,模仿着羿泽平的习惯,在外面忙了一天。晚上回到了夏之秋的房间,夏之秋在穿上坐着,一身红喜服,红色的桌布,红色的蜡烛。到处都是一派幸福的场面,可是阿叶明白,这一切都应该是羿泽平和夏之秋的,自己不应该出现在这。

他转身想要离开,夏之秋突然喊了一句:“留下来吧!我已经跟父亲说了,你今晚可以住在这里!”

阿叶回过头,夏之秋自己把红盖头摘了下来,不得不说,阿叶虽然每天和夏之秋呆在一起,但是还是被她给震惊了。红色朱唇,眼光流转,恰到好处的美丽,在一片红色之中,她依然是那朵最娇艳的花。但这朵花,永远都不可能属于自己。

“小姐!你这样做,想过以后该怎么办吗?我不可能永远戴着这副面纱,也不可能用羿泽平的身份活着!”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你放心,我知道父亲可能会迁怒于你,但我会护着你,我绝不会让你死的!夏之秋坚定的看着阿叶。

不知道是不是红烛让房间的温度越来越高了,阿叶感觉身体有些发热,他好像快要陷入这双眼睛中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九十三章 狐惑(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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