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小明一脸的不爽,好像别人欠他钱一样,眼睛死死的盯着夏苑的旁边,因为那里有一只笑嘻嘻的,没他高,没他帅的兔妖。
“姐,你为什么出来带他都不带我!”白小明一脸的委屈。
“就算我不带你,你不还是跟来了嘛!”夏苑没有理会他的委屈。
白小明小声的说道:“就你们两个人出来,我不跟来能行嘛!”
“你说什么?”夏苑问道。
“没……没什么!”说完,白小明依旧死死的盯着那个兔妖。
这只兔妖笑嘻嘻的提着自己的行李箱,向他伸出手,说道:“正式认识一下,我叫冯茂。”
白小明故意无视他伸处的手,说道:“你好,疯帽子。”
冯茂眼睛一抽,很有涵养的说道:“我的名字是叫冯茂。”
“不用再说一遍,我知道,疯帽子。”
“砰!”
夏苑上去给了白小明一拳,说道:“你是小孩子嘛!好好说话。”
“哦。”白小明不乐意的伸出手,说道:“你好,冯茂。”
然后,提起夏苑的箱子跟上了夏苑,还不忘回头,冲冯茂翻了个白眼,用口型说道“疯帽子。”
冯茂无奈的也提起箱子追了上去。
休息了一夜之后,冯茂和夏苑要去一个地方,刚出门又遇到白小明,夏苑刚要说什么,白小明就抢先说道:“我不呆在这,我身体很好,我也要去。”
双方对视了几秒,夏苑说:“跟在我身边,不许到其他地方去。”
“好”,然后兴高采烈地跟了上去。
要到达目的地,需要做好几个小时的车,天生晕车的白小明在车上,不停地用橘子捂住自己的口鼻,不一会居然睡着了。
“冯老板,那件衣服还能帮他维持多久?”
“云锦虽说可以展示帮助他,不会让他灵魂消散,但是经过那天晚上的重创后,他体内的蛊虫恐怕会提前苏醒,夏小姐还是早做准备。”冯茂在旁边,带着一副墨镜,悄声对夏苑说。
“嗯,如果这次的行程有结果的话,就能再给他拖一段时间。”夏苑看着窗外的风景。
“那天晚上的事,你去查了没有?”
“去过了,但是如你所说,那地方已经什么都没有了,连当初那股令人作呕的死尸味都没有了,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照这样看来,已经有些东西盯上了他,其实你可以跟他说出他身上发生的事的,他未必接受不了,他也没有看起来那么娇弱。”
夏苑沉默了一会,说道:“再等等吧,还不到时候。”
这次他们来到的地方是宝乐山,一行人坐着巴士,从城中坐到了城外,窗外的风景也因为巴士的运动而变换。相比于城市的灯红酒绿,夏苑更喜欢外面的景色,一湾湖泊出现在众人面前,在当地人心中,这片湖泊是当年天地初开之时自然形成的,代表上天的恩赐,这也是当地人的生命之水。
坐在夏苑前面的一个中年男子回过头说:“你们是第一次来这里吧,要是去山上玩,最好做好心理准备。”
冯茂好奇的问道:“为什么?”
“这里的所有人都特别的固执,好几年前,政府要出钱给他们修建房屋,路,把这里开发成一个风景区,被当地人用他们手里的工具打成了重伤,以至于到现在还需要去河边,才能有水喝。”
“这个,每个人有每个人不同的生活方式嘛!”
“话是没错,但是这样生活也太麻烦了。”
“咱们也管不了别人嘛,可能他们喜欢这种清净的生活吧。”
前面的人没有再说话,也转过头去静静的看着窗外。
出了城之后,就很快到达了目的地,三个人下了车,走进这座山时,所有人都用一种不友好的眼神看着他们。
白小明挡在了夏苑的身前,边走边谨慎地看着四周。
“到了!”
夏苑刚上去敲敲门,就从屋里传来一声极其暴躁的“滚!”并且还随之来的一个板凳,从里面又骂骂咧咧出来一个男人,就是刚刚和他们聊天的男人。
夏苑进屋后,说道:“你这样的态度可是会吓跑客人的。”
“你不应该这个时候来,那个人打扰了我和你的重逢。”一个男人的声音自屋内传出并且伴随着酒香味。
仔细一看,屋内摆满了各种酒缸,旁边还有一个酿酒器,干净无一丝杂质的酒,从中源源不断的流出,并带着一股果香。
“要不要来一杯?”那个男人从屋里走出,顺便拿出来几个碗。走到阳光下之后,众人才看清那人的脸上有一道可怖的伤疤,是直直的躺在那人的脸中间。
“别人喝酒用杯子,你喝酒用碗?”
那个男人一脸的鄙夷,说:“别装了,当初是谁说的用碗喝的才痛快。”说完,就直接从酒缸里倒出来了几碗酒。
喝完之后,白小明说道:“这酒是甜的!”
“对,给你的是用玉米酿的酒,玉米酿出来的酒比较甜,适合刚开始喝酒的人。”那个男人放下碗,问道:“夏小姐今日找我来不只是讨要酒的吧!”
夏苑看了身旁的白小明一眼,说道:“小明,你先出去吧,我们有事情要谈。”
“我为什么不能再在这?我不能听吗?”
夏苑笑着摸了摸他的头说道:“乖,你先出去,这件事情很重要,我们谈完了事再叫你进来。”
白小明轻飘飘的拿下了夏苑的手,说道:“我不是小孩子,不要老是摸我的头。”说完,一脸不高兴的出去了。白小明心里想知道夏苑到底是怎么看自己的,难道自己在她眼中就只是一个孩子?
夏苑能够感觉到白小明的怨气,但现在没有功夫去理他。
“四百年前的约定还作数吧!”
“四百年啊,原来已经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
男人看着窗外的阳光,思绪回到了几百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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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城中的人都传开了,认为丞相家的公子—疯了,他居然喜欢上一个丑女。
街边的小摊上几个人边吃饭边谈起这件事。
“听说丞相家的公子每天游手好闲,是城中的小霸王,年纪轻轻不学好,去那什么春宵楼中寻欢作乐,他那父亲是当朝响当当的大人物,而他现在变成了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这不得把他爹气的半死啊!”
“他父亲给他请了许多的教书先生,还没一日,就让那位公子给气走了,还有一位几乎是被丞相公子给打出门的。就连给他请的一个军中教头来当他的老师,虽然可以压制住这位小霸王,但是依旧是每天投跑出去游玩。”
“但是听说最近,丞相家公子像是变了性子一样,对家中的先生毕恭毕敬,况且公子天赋异禀,在那位军中教头的教导下,武艺更是飞速进步,也再也没有去过春宵楼了。但是,丞相公子似乎喜欢上了城东的那个新搬来的原桐,就是最近城中都在讨论的人,那个女的每天都用一块银色的面罩遮住了半边脸,说话的声音特别小,看起来很害羞,可她却做着酒贩生意。”
“听说有人见过她的一边的脸,脸上有一道特别明显的烧伤的痕迹,特别吓人,这样的女人,怎么会被丞相家公子给迷住呢?”
“有人说这女的会妖法,可以迷惑人的心智,连她家的酒中都被下了这种惑人心智的东西,不能去喝。”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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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初酒(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