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闻,星子深深,日走月沉···
瘟神收了神通,走进酒肆,要了一壶酒,麻衣白发,一步一步走了出去,三转两转,走进满是温柔乡的青楼楚馆。这一次,没有看见三娘,也对,三娘这时应在忙着自己的大喜之日吧。走,这就去看看小妮子。
瘟神去了门首,向城外走去。
有人漏液下西洋,有人风雪归故乡,小心翼翼的选择而已,我不怪你,小妮子,我筑山川,我筑星河,我祝你余生都是喜乐。
···
瘟神路过三娘的现场,没有进去,只是在门首坐下,就像他那日在酒肆门前一般,这小妮子可承受不起他的贺,若进去了,难免小妮子阳寿有损。瘟神有点感慨,自己都活了好久了,有多久自己都记不清了,救三娘时,她还只是个小娃娃,把她带来这个国度,不觉已十九年了,寿阳公主的梅花妆,小妮子画了十几载,也有几个浪子诗人为她写下对镜贴花黄的辞藻,不知是是谁家的公子,这般有福气,和小妮子成为了眷侣。也罢,在意这个作甚,这人间的事说不清道不明。我管它作何,喝完我的酒,就可以回城继续歇着了。那边还有一事未了,我得去解决了。临走之前先去看看店小二的小公子怎么样,为小子留点福荫,日后给我买酒也不错。
瘟神不知该躲哪里,走进店小二的家门,他的小男孩出生了,长得清秀,长得靓丽,有些惋惜,这小孩子要是出生在朱雀桥旁,要是出生在先生家,那该有多好呀。环境会在一个人身上留下这辈子都难以磨灭的印记,就像麻衣下的虱子,盗贼眼里的诡谲,或者就像白衣胜雪,就像胭脂水粉,一点浩然之气都没有,又怎么会有千里快哉风,荒天下之大谬,滑天下之大稽。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秀,则与之化一;与不善人交,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奇丑,亦与之化已。善书者自有风骨,穷一生之力而送之,我们栖息的桌子飘向麦地,我们安坐的灯火涌向星辰,只希望有一天百姓安居乐业,纸纸婚约,女儿花香,男儿般爽朗,她的将军不用死守边关。我的肩膀是一定扛得起银河的重量的,瘟神也这样想,对呀,他是扛得起的,他已经扛了许久了,久到自己都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可谁又曾想到,当初扛得起,现而今却放不下了。
店小二的儿子还没有取名,白衣胜雪,胭脂水粉,就叫他白衣吧,以后你小子就给我沽酒了,瘟神心里暗自想到···
他出了门首,示意店小二不必相送,就一个人径自走了出去。想必瘟神不开心吧,四级更迭都是随着他的心意的,他向城外走去,城中不知不觉间竟飘起了大雪,还真是白衣胜雪,不知道他此刻是喜是悲,对于有些人,是看不得雪的,而对于有些人,看这雪,就像文人笔下的千军万马一般令人心神驰往。所谓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如是而已。这天地目力所及之处,皆是晨曦到达不了的地方···
壁画上的商贾,走过了丝绸之路,瘟神一个人走出城,雪大而急,他褴褛的披风,穿透城门西出。荒原上没有方向,没有希望,这会儿,哪怕遇到几处亡人的坟墓,都是合适的,但什么都没有。
也对,本来就什么都没有,是他一手创造的,只是后来全都毁灭了而已,自己毁灭的,怨不得别人。
荒原里,雪忽然骤停,停在空中,就像时间停止,也不对,若有一种大道规则让这岁月停止十万载,又让它继续运转,而我们这些凡桃俗李又从何得知呢?我们连那晚的雪虐风饕都扛不住,怎么扛得住那些要来却没来的。
荒原里,瘟神站着,四下无人,四周的雪停在空中,慢慢开始聚集,开始聚集,就一刹那,聚集为了六个人形,在空中沉浮。
那是六缕魂魄,如果这人世间存在魂魄的话,奥,这本就是他的世界,也不足为奇。六缕魂魄向瘟神冲去,冲入眉间,瘟神沉沉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