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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故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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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巨灵早就有收拾夏言的心思了,只是一直没找到太充分的理由。

运河岸边,两人差距很大,出手那是欺负人。

不但不能出气,反而会被屠苏瞧不起。

到了罗刹城里,眼看夏言境界上来了,房满山又拦着。

夏言这边也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

一开始是确实打不过,况且人家在保护自己的爹。

后来到了先天境,自己实力跨越有些大,反而不怎么想打了。

就跟李巨灵在运河岸边似的,不想欺负人。

如今大论剑赛场小世界之内,远离世俗喧嚣,赛期有十年之久,也就无所谓江湖上的道义规矩。

看人不爽,先揍一顿再说。

湖面之上,两人遥遥站定。

李巨灵将背后大剑摘下,问道:“你的剑呢?”

夏言实话实说:“正在考虑要不要用。”

李巨灵手中大剑一指:“用!”

夏言点点头:“嗯。”

言罢右手一晃,诛仙化形,一把锈迹斑斑的铁剑已经握在手中。

李巨灵眉毛一挑:“就这?”

夏言心里也很犯愁,在紫府内劝道:“不是,小诛,给点儿面子。”

丹田内,小诛本体软趴趴地躺在水灵龟背上,语气懒洋洋的:“不想打架。”

如今小诛在语言上进步了不少,一口气能说四个字了。

夏言继续苦口婆心:“他好歹算半个情敌,男人嘛,不蒸馒头争口气,你换个拉风一点的造型。”

“关我屁事。”小诛晃了晃剑尖。

夏言心里有些无奈,剑种不听剑主的命令,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可这事儿也没处评理去,而且夏言也知道为什么最近小诛不开心。

一方面是自己最近算半个木匠,把小诛召唤出来之后,不是当手斧就是当刨子。

小家伙心气儿高,觉得受委屈了。

另一方面,小诛是有灵智的。

有些事情,它要是没见过,那没事儿。

一旦见过了,它心里就会琢磨。

然后剑种剑主之间又心意相通,所以它在琢磨什么,夏言其实最清楚。

这事儿夏言原本打算装糊涂的,这下看来糊弄不过去了,只好说道:

“那回头我跟屠苏商量商量,她丹田里的御剑灵以后一旦能化形了,就跟你凑一对。”

诛仙剑本体一下子就立了起来,语音清脆而又亢奋:“真的?”

“你我休戚与共,我骗你做什么?”夏言反问道。

“好!”

事情就是这样,剑主剑种心意相通,夏言这十天跟屠苏行夫妻之实,小诛于是就食髓知味。

不过屠苏的剑种虽然是转世剑种,可现在还是一个气团。

这就相当于人家孩子还是个胚胎呢,就去商量以后结婚的事儿了。

实在太早,夏言不好跟屠苏说出口。

更关键的是,剑种化灵之后,按理说是剑主的身外化身,能承担剑主的一缕分神。

说白了,御剑灵以后哪怕化形了,也不具备独立人格。

像小诛这么思想独立的,那是天地造化,也不知道是祸是福。

这就相当于让屠苏本人跟自己结道侣,然后修炼出来的剑种,还得跟小诛结道侣,那也是屠苏。

眼前情敌还没摆平呢,这就又许出去一个,这不摁下葫芦起了瓢吗?

不过转念一想,夏言也就想开了。

小诛毕竟是自己的剑种,再怎么着,肉也是烂在自己这口锅里的,不用分那么细致。

这边夏言想明白了,那边小诛也想明白了。

夏言就感觉到,自己的右手微微一沉,剑柄的手感不一样了。

之前是一块油乎乎湿漉漉的布条包裹,手掌的触感就跟抓了一条死鱼似的。

这会儿,剑茎裹着好的鲨鱼皮,又温润又防滑。

形状也跟夏言的掌心完全贴合,就跟倒过模似的。

低头一看,剑格也就是护手,那花纹叫做青龙吐水。

至于剑身什么情况,夏言这会儿看不清。

太亮了,晃眼睛。

夏言随手一抖,剑啸乍起,激起脚下湖水阵阵涟漪。

有这么把剑捏在手里,面子这就算有了。

夏言不是那种喜欢做表面文章的人,只是这次不一样。

就算不为自己,也得为屠苏争个面子。

她男人,不能在别的男人面前丢人。

尤其是李巨灵。

仗剑在手,夏言抬头看了看对面的北昆仑。

李巨灵整个人就仿佛被打了一记闷棍似的,表情有些呆滞。

夏言也愣了一下,仔细一想也对。

凭空变出一把剑来,那好解释,可能是身上有什么机关。

可一把剑亮出来之后,当着人面,变成了另一把剑,这就过分了。

修行人要做到这点,先天境就别想了,化灵境起步。

自己这一手,有点吓着李巨灵了。

于是夏言笑了笑,信口胡编道:“这是我夏家家传的障眼法,其实就是变戏法,不是什么真能耐,见笑了。”

李巨灵瞪了夏言一眼:“你骗鬼呢?”

夏言只好换一个说法:“其实这是我变异剑种的自带神通,花里胡哨的,没啥大用。”

李巨灵神情凝重:“变异剑种,既然如此,我也不藏着掖着了。”

话音刚落,北昆仑整个人的颜色迅速消失,变成了一尊湖蓝色的雕像。

然后“哗”一声,雕像化水,隐没于湖面之下。

变异剑种,“山河图”。

御庆朝近十年来,剑道人才井喷。

王绣春的“万象森林”、左清秋的“金秋肃杀”、姜苑的“赤凤炎”、屠苏的“御剑灵”,还有周无极的“五行混沌”。

这些不仅是变异剑种,还个个是变异剑种中的极品。

其中,又以周无极的“五行混沌”评价最高。

以上这些人,都是以修行种子的身份被世人知晓,他们具备巨大的修行潜力,只是眼下,还依然是有待成长的幼苗。

而李巨灵,跟这些人不一样。

明明没大上几岁,可在世人的印象里,他已经是上一辈的成名人物,如日中天。

他的强大,让这些天才学弟学妹们,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也让范必安这样跟他一时齐名,然后又被甩得尾灯都看不见的人,心服口服。

半年前,他受邀以种子选手的身份,参加大论剑。

两个月前,他为了九年前的一桩旧案,孤身入御庆皇宫,一人独战皇城白发及其麾下九大高手。

在十个先天境巅峰的围攻下,他轻轻松松就制住了白发剑师,逼她说出了九年前的实情。

今天这一战,面对夏言的剑种化灵,李巨灵知道此人不可轻视,直接亮出了底牌。

夏言也是识货的,到了这个时候也就看透了。

北昆仑李巨灵,终究还是被世人小看了。

御庆剑道榜榜眼,笑话。

剑道榜里的一百个剑修,除了他本人,其他人包括小姨和荆飞白,全绑在一块儿,都不是他的对手。

要知道世俗界剑道的最大桎梏,不是对手,也不是自身,而是天劫。

天下之人,无论天赋多好境界多高,只要在世俗界动手,必须将力量层级限定在炼形境之下。

高手相争,争得就是境界的精妙程度,无限接近炼形境,但又不超越。

夏言在大梁国对付十大供奉,那是点了十盏天灯。

让天劫知道知道,地上有您这十位高人,赶紧接走。

夏言自己的强大,关键还不在诛仙剑,而是他拥有一具先天境初期的身体。

以身躯为障,迷惑天劫。

否则诛仙剑再强,天劫来得勤快一些,夏言早晚也会被请走。

而李巨灵的强大,是因为他的山河图,能让他与天地相融。

天人合一,天劫自然就找不到他。

他的境界,没有天劫限制,自然天下无敌。

可惜这里,并不是李巨灵熟悉的那个天下。

……

湖面上,对手不见了,夏言于是以九鼎八卦术索敌。

不出所料,北昆仑与此间天地相融,无处不在,神念锁不住他。

小世界的天地,他都能这么快地融合,还真是个修行天才。

不过这一战,夏言知道自己必胜无疑。

他抬头看着天空,心里有些黯然。

跟屠苏相守十日,自己沉浸其中,有些事情暂时抛到了脑后。

敢面对的事情,终究还是要面对的。

你李巨灵此刻天人合一,哪哪儿都有你。

那我这一剑,斩哪儿就行。

不用追求准确度,一力降十会。

有本事,你境界超过了我手中诛仙的化灵境。

这一剑,我不必顾忌天劫,你也大可不必。

因为这里不是世俗界。

地球,没有天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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