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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一十四章 比斗(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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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刚刚说话的龙晶再次施礼,随后看向孙云峰道:“钱家主,晚辈龙晶想与您这新收的徒弟,讨教一二,不知可否?”

钱森笑了笑,随后转头看向孙云峰道:“好徒儿,有人向你发起挑战,你可应?这是每个家主收徒都会遇到的,会有人向你发起挑战,试试你够不够格,成为八大家主的徒弟,若是你不够格,是不可能成为八大家族家主的徒弟的!”

这话一出,其他人都看向了孙云峰,毕竟这的确是八大家族传统的规矩,每一个家主新收徒弟,都会被挑战。

当然,也有不少是根本没人挑战的,那是因为这些人本就名声在外,实力自然是没的说,挑战那不过是自取其辱。

而这孙云峰只是个中等宗门走上来的小子,其他七大家族的家主弟子怎会服气,看得上他,自然认为孙云峰不够格跟他们平起平坐。

毕竟他们都是本族之人,而孙云峰则是外姓,钱家主这次也算是破例收徒了,被人挑战也在情理之中。

听到钱家主的话,孙云峰恭敬的冲着钱森以及其他家主施礼道:“晚辈愿意一试!”

“哈哈哈,好,不愧是我的好徒儿,有胆识,走,我们一起去外面的习武堂比划比划,让他们看看我徒儿的实力如何!”钱森开怀的笑道,孙云峰没有怯战,自然赢得了他更大的好感。

若是孙云峰怯战,或许他嘴上不说什么,但心里也会将孙云峰打一个大大的叉,会渐渐放弃孙云峰的。

众人来到外面,八大家主自然是坐在下方观众席,徒弟们则站在后面,侍女早已布置好了,瓜果,茶水一应俱全。

喝着茶水,八大家族的家主们谈笑风生,而看台上,二人也准备就绪。

在一声开始的令下后,二人就冲向了对方。

对于眼前的小子,孙云峰自然是看不上眼的,他看似武皇中期,实则已经是武帝初期的实力,比之下面在座的一些人实力都要强。

只不过为了进入钱家,这才将自己的修为给封印了,外人自然看不出。

虽说只能动用武皇中期的实力,但其见识,所用的武功,可不是同境界之人能比的。

就算眼前的龙晶实力比他还要高一阶,达到武皇后期,依旧不被孙云峰放在眼里。

二人所用的武器都是木质,这也是为了不伤和气,即使击打到了对方,也不会令对方受伤,

然而武器与武器也看人用,在别人手中只是把木剑,可在孙云峰手中,这可是杀人的利器。

钱家外的酒楼内,秦科将这一切都收入眼中,看向孙云峰的目光总带着一丝困惑,秦科总觉得此人在哪里见过,有着熟悉的感觉。

可就是想不起是谁,在哪见过了。

不过当其动手之时,秦科眼眸就是一亮,随后摇了摇头,嘴里喃喃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没想到啊,没想到,你居然玩起了无间道,混入了钱家,也难怪他们找不到你,搞了半天你成为了钱家家主的徒弟,这还怎么着?”

“换做谁都不会怀疑,钱家家主的徒弟居然会是魔族吧,可笑,当真是可笑啊!”

秦科毕竟与魔族青年交过手,同时对魔族的气息也极其敏感,并且他也接触过魔族的魔气,就算孙云峰动手时逸散的很少,但还是被秦科给发现了。

至于孙云峰的模样改变,这对秦科来说也不是事,更别说魔族改换身形的功法那都是顶阶的。

秦科实在没想到,自己来凑个热闹,却让他找到自己想要找的人,眼下,就是如何揭穿孙云峰的身份,让其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

秦科也不傻,直接上门诉说,这样不但起不到作用,还会被人误会秦科是羡慕嫉妒孙云峰。

虽说秦科的实力在那摆着,但谁又知道秦科是不是喜欢钱家大小姐,因爱生恨,想要拆散孙云峰与秦家大小姐呢。

这个不急,反正已经找到了人,可以慢慢想办法,秦科饶有兴趣的看着那比武台上对战的二人。

不用想都知道,那龙家青年肯定不是孙云峰的对手,其早已经是武帝的境界,对付起一个只有武皇后期之人,那还不跟玩一样。

只不过受到限制,这才没有一下子就将眼前的对手击败罢了,若是认真起来,孙云峰怕是一剑就能将其斩杀,这可不管手里是木剑,还是铁剑。

龙晶原本信心满满,觉得自己的境界压孙云峰一头,要不了多久就能比斗胜利,好好让众人知道,孙云峰不配与他们站在一起。

可交手之后发现,孙云峰的实力要比想象中的强的多,他不但奈何不了,反而没过几招就被孙云峰所压制,这让他脸色微沉,心情也不美丽了。

尤其是听到不远处的钱家大小姐,为孙云峰加油打气的声音,就更让他气不打一处来。

结果就悲剧了,一个不小心,被孙云峰一剑给挑出了看台,摔落在地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一千三百一十四章 比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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