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很多人都羡慕我们生在了一个有钱的人家里,其实在人多的家庭里面,尤其是女人多的家庭里面生活真的很艰难。
如果受宠还好,要是不受宠的话,就会人人都可以欺负,不仅如此还要每天小心翼翼的生活,防止任何人随时都会对你下毒还陷害你。
我相对而言,算是比较幸运的,因为我父母比较恩爱,我爹也没有纳妾,所以我说的问题也就不用担心。
不过像我这种情况的只是很少数的情况下,不用争宠就可以每天安稳的生活。
大部分就像我话里说的那样,大抵每个家庭都是小妾多的存在,往往小妾在的地方,就会出现宠妾灭妻的情况,那么这个时候如果你的母亲和你在家里比较受宠或者是有话语权,你的日子会好过一些。
如果你的母亲是个不入你父亲眼里的存在,或者已经不在人世了,再加上你自己也不讨喜,那么你在这个家里的日子就会变得相当的难。”
陆依她已经在脑海里幻想着一个嫡女只因不讨得父亲的欢心,每日过得连猪狗都不如的日子。
“姐姐,那也就是说你们的婚姻,你们自己并做不了主,有的时候也可能是家族的牺牲品,是这样吗?”
“确实,我们只是表面看起来比较亮丽光鲜,如果家族真的出现了什么问题的话,需要联姻去解决的话,那个时候并不是我们自己能决定嫁与不嫁的,除非你有一定的本能帮助家族起死回生,否则你就要乖乖地去嫁人。
这也是我爹与我娘在跟我谈起沈与行的婚约时,我并没有反对的原因。
当然了,不怕妹妹你笑话,姐姐之所以同意嫁人的最关键点是我娘和我说嫁了人之后,就没有人管着我,就可以大口吃肉了,我认为这个买卖还是比较划算的。”
额,她还是头一次看见有人把自己的婚姻比做买卖,还划算。
“姐姐你怕不是上当了吧?嫁了人之后,该会有人管你的,自然还会有人管你,你看我二哥有的时候还管我二嫂呢。”
陆同年要是在这里的话,一定会朝陆依嚷嚷着,我什么时侯管你二嫂了,我哪有那个胆子管你二嫂啊,可惜他不在。
“管我?谁管我?沈与行吗?还是他那个娘啊?我作为一个新儿媳进门的话,可能在第一天和第二天敬茶的时候会卖给她一个薄面,之后她怎么对我,我就怎么对她,我不会让自己因为一个男子而受委屈。”罗曼依斩钉截铁道。
陆依她希望罗曼依不会有打脸的一天。
“姐姐你小声些,姐姐,我们进铺子吧。”陆依说着,牵着罗曼依的手回了铺子。
沈与行见陆依她们进来,起身说:“曼依,要我不我们出去聊聊?”
“跟你聊?行,我今日看在妹妹的份上,卖给你一个薄面,咱们这就走吧,别打扰妹妹做生意。”罗曼依说着便往外走。
沈与行跟在她身后,手背对着朝陆依竖了个大拇指。
沈与行与罗曼依他们离开了,她也要继续接待客人了,好在她每次都是在人少或者是没人的时候与罗曼依她们说话,要是人多的情况下,她都属于不好好做工作,容易被她自己炒鱿鱼。
“小姑,我好痛啊。”陆程泽连跑带走的陆依这边来,来到她身边时,伸出手掌给陆依看,只见手掌心有一道小口子,上面流着血。
陆依赶紧把陆程泽抱在怀里,带着他回陆有年与苏菊花夫妇的屋子,在经过厨房时,陆依问道:“你们屋子里有包扎用的麻布吗?”
“有啊,小妹你受伤了?”苏菊花见陆依问有没有麻布,关心着。
“有就好,大嫂你先放下手中的活和我一起进屋给程泽包扎伤口。”
苏菊花听到要给陆程泽包扎伤口,赶紧放下手中的活,“小妹,这是怎么回事啊?”
“大嫂,咱先回屋给程泽包扎伤口要紧。”
苏菊花知道此时不宜多说话,跟着陆依回到她们的屋子。
她们到了屋子,苏菊花赶紧从柜子里拿出药箱,从里面取出药瓶与麻布给陆依。
陆依把陆程泽放在床上,用干净的手巾轻轻地擦拭着陆程泽手掌心伤口处的血渍。
她擦好后,接过苏菊花手中的药瓶往陆程泽的伤口处撒着药粉,随后用麻布包扎。
“小姑,好痛哦。”陆程泽痛的流出了眼泪。
“你这臭小子,小姑还没有问你,你是怎么弄的呢?怎么把手给弄出血的啊?”
陆程泽回头用小手指头指着屋外,说:“我下去时没有看好,有个小石头它弄我。”
小石头弄他?陆依她猜的没错的话,应该是下台阶时没有注意摔倒了,手撑住了地,结果硌在了石子上,恰巧石子的头坚硬,划破了手掌心。
“程泽不哭,下次在下台阶的时候不要着急,咱们慢慢下好吗?”陆依说着,用手擦掉陆程泽的眼泪。
陆程泽点点头,说道:“好,小姑,我不着急。”
“真乖,我们程泽真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小姑给吹吹就不疼了。”陆依吹着陆程泽受伤的地方。
“小姑,还有点儿疼。”陆程泽他还好痛的。
“还有点疼啊?小姑再给吹吹。”陆依再次朝着陆程泽受伤的地方吹着气。
陆依吹完抬起头,见苏菊花在哭泣。
“大嫂,小孩子嘛难免会磕磕碰碰的,你不要哭。”
“大嫂心疼。”苏菊花说,疼在陆程泽身上,痛在她心上。
“大嫂,小孩子都要经历疼痛的,忍忍就好了。”
苏菊花擦掉眼泪,把陆程泽抱在怀里说:“大嫂晓得,大嫂就是看不得孩子受伤。”
陆依把药瓶放在药箱里,放到柜子上,说:“大嫂你先陪程泽玩一会儿吧,我先出去了。”
陆依回到铺子,白冬菊问道:“闺女,程泽没事吧?我刚听你二嫂说程泽受伤了?”
“嗯,手掌心出现个口子,这会儿上过药了,我大嫂心疼程泽,都哭了。”陆依说。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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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三章陆程泽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