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仲孙留春腹诽不已的时候,门房送来了一个消息,说林府林公子求见。
说曹操,曹操到。
仲孙留春眼前一亮!
上次见那人的时候,《红楼梦》还没有问世,也可能是在金陵发售的时候,自己刚好回了临安城。
到了临安城没几天之后,仲孙留春就收到了赵琦儿寄来的第一部《红楼梦》,也就是前面几回的内容。
如果当时仲孙留春知道林途就是那本书的作者,见了面之后免不了要仔细问问他那本书以后的内容会是什么样子的。
不过,现在林途主动登门,这个时候问出问题好像也不是很晚。
林途迈步走了进来,远远的就开始对仲孙甲庚作揖行礼。
“老哥,我刚回到临安城,很快就又要去上村……哎,没办法的事情,天生的劳碌命!”
“老哥你看,我曾经还说想要当个逍遥自在的地主,现如今就开始身不由己了,真是天不遂人愿啊!”
仲孙甲庚早就把书放下了,此刻笑着起身迎接,说道:“虽然忙碌了一点,但是生活会变得充实很多,不像是老哥我,一天天除了喝茶看书之外,就没别的事情可以做了,反倒显得碌碌无为无所事事……”
说话间,他又转头对旁边煮茶的仲孙留春说:“留春啊,为林老弟煮茶。”
“来,林老弟请坐。”
仲孙甲庚与林途二人先后落座,而仲孙留春却是看的眼睛都直了。
乖乖,真的是他啊!
此时此刻,仲孙留春看着近在咫尺的那个人,眼睛都快要冒星星了。
要知道,眼前这人可是《红楼梦》的作者啊!
仲孙留春忽然起身一溜烟跑了出去,很快又一溜烟跑了回来。
仲孙甲庚看的一愣一愣的,就连林途都有着摸不着头脑,心说这丫头原来如此怕生的吗?
只不过,当仲孙留春再次回到凉亭之后,手里却是多了一根笔。
她红着脸来到林途的面前,递出手中的那根笔,扭捏着说了一句:“林公子,你能不能帮我在这本书上写下你的名字?”
签名?
林途低头再看,那本书原来是自己写的《红楼梦》,他顿时就笑了。
原来不光是二十一世纪的女人喜欢追星,就连古代的女子都是一样啊!
不过是签名而已,林途还不至于连这点儿小事儿都不帮忙。
于是,他接过那根笔准备写下自己的名字。
只不过,在打开《红楼梦》的书页之后,他却是愣住了——扉页上赫然写着自己的名字!
林途皱了皱眉,他觉得这么大的字写自己的名字当真是碍眼,实在是不知道赵琦儿当初是怎么想的。
刚要落笔,林途又想起来一件事,抬头问那仲孙留春:“我的字怕吓着你,你确定要我写?”
“字儿而已,又不会吃人,怎么会吓人呢?”
仲孙留春抬手指了指书上某个位置,说道:“林公子写在这里就可以。”
既然对方执意要写,林途也就不再扭扭捏捏。
“那我可就真的写了,你别后悔!”
“不后悔,写吧写吧!”
仲孙留春激动的直跺脚,一个劲儿的催促林途落笔。
这可是世界上第一本有真人署名的《红楼梦》,要是书院的那些同窗知道了这事儿,肯定会羡慕死的!
这位林公子生的如此俊俏,肯定写的字儿也十分好……好丑!
下一刻,仲孙留春脸上激动的笑容就瞬间凝固了,心中悔恨不已。
好好的一本书,就这样糟蹋了啊!
造孽啊!
……
“我过些日子也要去一趟金陵城,就是四处走走,一来对身体好,二来也能多看看不同的风景。”
仲孙甲庚苦笑着摇了摇头,显然是不太愿意出远门的。
林途抿了一口茶水,皱眉说道:“老哥,过些日子怕是就不太平了啊!”
“这话怎么说?”
“镇北大将军一举击溃蛮子直至今日,已经过去四十多年。
先帝在位期间,文臣有燕云川,武将有那位岳将军,我朝国力空前强大。
而自从新皇帝登基之后,蛮子已经停止纳贡两年多,前些日子,蛮子的首领拓跋沛向我朝皇帝请旨,说是倾慕我朝公主殿下的才华,还以教化蛮子归于汉学为理由,请求皇帝陛下赐婚,把公主殿下下嫁给他拓跋沛,许诺蛮子与我朝世代友好……这是赤裸裸的狼子野心啊!”
“我倒是听说了这些事情……”仲孙甲庚皱了皱眉,想了想之后又说:“后来不是皇帝陛下下旨斥责了那个拓跋沛,拒绝了他的联姻请求吗?”
林途点了点头:“根据最新线报显示,蛮子的兵马正在集结,这一次恐怕要开打了。”
对于打仗的事情,林途十分感兴趣,毕竟这也算是他的专业之一了。
只不过,林途并不太清楚宋国的兵力部署和战斗力究竟为何,所以问了一句:
“老哥,想来我国兵强马壮,蛮子不过是一些尚未开化的野人,打起来不费吹灰之力,你为什么要去金陵?”
不料,仲孙甲庚却是面色严肃的摇了摇头。
“林老弟啊,切不可小觑了那些蛮子!”
“蛮子从小就在马背上生活,骑术非常了得,真要打起来,我国骑兵还真不是他们的对手!”
“哦?”
林途眉头皱了皱,开始沉吟不语。
或许是担心林途想差了,仲孙甲庚又补充了一句:“倒不是老哥我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而是我国已经四十多年没有打仗了,而蛮子却是连年征战不断。
他们在这短短四十多年里,已经征服了整个北边草原,尤其是消灭了草原上最大的部落……”
“在我看来,蛮子的实力已经远超当年,而我国在岳将军之后,却是再无卓越将领。”
“这或许还不是最关键的地方,毕竟我们有雁门关雄踞一方,后边儿就是北地雄城忻州,雁门关屯兵三万,忻州更是有驻北边军整整三十万,我并不担心蛮子能够攻破雁门关南下……”
“我真正担心的,是那东夷国啊!”
“东夷国?难道那边儿也有了异动?”
仲孙甲庚重重叹了口气,也没心情喝茶了,面色凝重的回答说:“林老弟有所不知,蛮子与东夷国的人结盟了。”
东夷国和蛮子结盟了?
林途蹭的一下就站了起来:“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儿?”
“七月初一的时候。”
仲孙甲庚也跟着站了起来,抬头看向远方说道:“我之所以去金陵,倒也不是济世救国,就只是去看看燕北溪。”
“此人是谁?”
“林老弟不知道?”
见林途一脸疑惑不像是作伪,仲孙甲庚便解释说:“金陵严家一门三相,前面说的辅佐先皇的丞相是燕云川,燕北溪是燕云川的儿子。
而燕北溪的儿子燕景烁如今是枢密院枢密使,我朝下一任的宰相也非他莫属了……”
“哎,这就是我朝最有名望的家族了。”
“林老弟,顺便提醒你一句,这燕景烁的儿子燕律文是去年科举榜眼,他很喜欢琦儿。”
林途挠了挠后脑勺,嘀咕道:“额……这样看来,对手有点儿强大了啊!”
不过,林途并不纠结这个问题,而是回过神来之后问道:“老哥,按照你的估计,双方战争什么时候开启?”
“可能就在近些日子,也可能是三年五年之后,我也不太确定。”
仲孙甲庚摇了摇头,说:“我手里也没有更多情报,所以无法判断这件事情,只能是未雨绸缪一些罢了,”
“刘贵妃回苏州探亲,船队明日会经过临安城,并且会在这里略作停留,我估计你明天是走不了了。”
林途一头雾水,心说贵妃回家探亲,和我林途有什么关系?
我又不是你刘贵妃的小情人,你经过临安城,还能影响我的行程?
仲孙甲庚一脸坏笑的看着林途,故意卖了一会儿关子,这才解释说:“你是不知道,这位刘贵妃非常喜欢你写的书,而且,这位刘贵妃还是当朝齐安公主的母亲!”
……
从临安书院出来之后,林途又去了一趟临安城知府大人那里。
林中举告知林途,说自己会与他一起拜访那位知府大人,并且落实采矿批文这件事情。
马车里,林途回想着刚刚仲孙甲庚说的那些话,心头难免有些别扭。
他是个热爱和平的人,并不希望国家爆发战争。
谁都渴望生活在和平稳定的年代,谁都不希望受到战火的摧残,可根据林途过往的经验来看,战争往往不会因为个人的意志而有所转移。
未雨绸缪是一个很好的习惯,仲孙甲庚做的很好。
虽然那些蛮子不至于一路打到临安城这边儿,但怕就怕大宋国内有流民和匪寇做那趁火打劫的事情。
在这个法律尚未健全的社会,这种事情再正常不过了。
正因为如此,林途希望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一股力量,也愈发希望依山别院那边儿可以更快的完成火枪火炮的研究和应用。
这个时代已经有了火药,但多数是用在烟花爆竹身上的。
林途并不知道这个时代的火器究竟发展到了哪一个阶段,但根据他对冶铁和火药作坊的了解,估计火枪火炮的研究应该还停留在最原始的阶段,也就是打一枪填充一次火药的那种,这和曾经的宋国差不多。
如果是这种火枪的话,在大规模作战中起到的作用并不会太大,整体来说也没有多少优点,杀伤力甚至还比不上弓弩。
想到这里,林途忽然记起一事——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好像和一个黑色的盒子有关!
那个盒子也不知道来没来到这个世界。
林途摇了摇头,不再考虑盒子的事情。
至于仲孙甲庚后边儿提到的刘贵妃和齐安公主,如果她们真的想要见自己,林途觉得那是无论如何都躲不过去的,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如果他们非要自己当场作诗,大不了当场抄给她们好了,有什么大不了的。
至于翻写《红楼梦》的火爆程度,林途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好意外的。
如果这本书都不受待见了,那才是怪事儿。
至于说通过这本书能够收获多少利益和名望,林途压根没考虑过这种事情。
反正这本书的刊印和销售从头到尾都是赵琦儿在处理,那之后的事情就同样交给赵琦儿去做好了。
最让林途感到意外的,是《红楼梦》这本书的单本定价——赵琦儿居然别开生面,独创了一章节收费一次的先例!
一个章节一百颗铜板,而每一次林途更新了章节内容,赵琦儿都会把把前面的章节一起刊印出来,这就有些坑人了。
有人为了看到《红楼梦》的最新章节,前面已经花了好几两银子去买章节内容,现如今新的章节更新,居然还要花钱去买旧的章节,这难免让不少人怨声载道。
这本书更新到最后,自己究竟可以赚多少钱?
林途仔细想了想,好像根本无法估算出来。
看来啊,自己后边儿得写信劝一劝赵琦儿,可不能再这样坑人了。
翻写《红楼梦》少说也有一百回,如果按照赵琦儿这样的售卖方式,最后看完一本书,普通人家都要破产了!
一路上,林途都在思考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不知不觉中,马车就来到了临安城知府大人的府邸门口。
林途下了马车,林中举早就在门口等待,一看见林途出现便笑着迎了上来,口中介绍着说道:
“我儿林途,这位是为父之前与你提过的柳二爷,就是柳二爷帮我们与知府大人牵桥搭线的,快快问好。”
林途赶忙作揖行礼,恭敬说道:“林途见过柳二爷。”
“林公子不必如此,生分了不是?”
“林公子现如今是临安城四大才子之首,不必如此多礼,起来吧起来吧。”
柳二爷捋着胡须笑吟吟的打量了几眼林途,然后点了点头,说道: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林公子写的一首好诗啊!”
“就算不说那一首诗和两首词,光是现在的《红楼梦》就足以让林公子名动天下了。”
说完这话,他转身向府邸内部走去。
“林老爷,林公子,请随我来。”
他们穿过侧门,经过一片花园和一条长廊,跨过月亮门才来到后院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