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落,张珊为罗石推开了办公室的大门。
刚推开门,就听到了员工办公大厅中传来一声尖锐的嘶吼:“放手!这是我的狗!”
“你就是抢劫!你就是偷狗!再不放手我就报警了!”
“你报警也没用!这是个人纠纷,就算是警察来了,更多情况也是让你们自己协商处理懂了吗?而且到了这里,就听我们律师的,要是不行,我们会帮你起诉的行不行?”一声雷霆爆喝响起。
整个办公室内回荡的都是他的嗓音。
正是纪英毅看不下去开口了。
被纪英毅这一嗓子给吓到了的李女士悻悻的说道:“哦,哦,好好吧,那你说说看?”
原本周游在布置工位的时候,是有给纪英毅准备一个单人的办公室的,却被纪英毅拒绝了,他喜欢和普通员工在一起上班。
于是才会在这关键的时候站出来。
原本他正欲说点什么的,看到罗石来了,也是莞尔一笑:“你找罗石吧,他出来了,正好,我继续准备材料了。”
纪英毅转身便走。
而听到了罗石名字的‘张三’和李女士,也都转头看来。
“罗石!”
“真的是罗石耶!没想到你在公司啊?罗律师帮帮我,这人不把狗还给我!”
抱着狗的年青人摇头道:“她都没有把钱给我,我为啥要把狗还给她?”
眼看着二人就又要争执起来,罗石连忙站到了两个人的中间,抬起手说道:“好了好了,不要争了,你们的情况我大概都听说了。”
“这位女士,请问一下,为什么别人替你的狗治好了病,你不给他医药费呢?这难道不是你的狗吗?难道不是你的狗治了病吗?我看这位先生的手里,都有宠物医院的收据。”
那女人听到了罗石的询问之后,非常硬气的说道:“那又怎么样?”
“是他自己要带着去的,我都没有让他带着去治病,这是他的自愿行为,我愿意给他钱,是情分,不愿意给他是本分,有什么问题吗?”
听闻此语,那年青人更生气了:“我就没见过像你这么不要脸的人,我就问你一句话,这钱你给还是不给?”
女人尖声高叫道:“不给!”
“狗,我要,钱一分你都别想要!”
“好!那这条狗,就是我的了,是我把它治好的,你想要,做梦吧你!”年青人也是火了,抱着狗就想走。
两个人抓着狗,你拉我扯的。
给罗石都整无语了。
正在看直播的人也都愣住了:“臣卜木曹?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给你是情分,不给你是本分?这玩意,这话是用在这里的?”
“有一说一要不是这条狗这么小,我建议直接准备葱姜八角,可以炖了吃了,可惜这条狗太小了,炖肉都吃不了两口。”
“不仅要给狗看病的费用,还要给人家照顾了狗的辛苦费,我觉得给钱是本分,不给钱是是不要脸!”
“他妈的,果然是长的丑的女人,心肠也不好你看她长得那个尖嘴猴腮的样子,就不是什么好女人,还浓妆艳抹的,说不定是夜场工作的草了。”
“我想,到时候这条狗死了,她还敢站出来要赔偿吧?我生活中见过不要脸的女的,其中养狗的女人就占据了百分之八十!”
“.”
弹幕中清一色对于李女士的都是谩骂。
她正欲发狂,也猛然发现了有个手机镜头对准了自己。
于是惊恐的说道:“罗律师你们不会还在直播吧?”
罗石点头:“嗯,我们求说法公司的律师做调解和普法的时候,都是公开公正的,从来不会偏袒任何一方,且刚才我正在做普法直播,被你们的争吵声影响到了,我就出来了。”
“没想到,你似乎并不愿意接受我的调解。”
“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你们继续争吧,累了之后准备起诉就行我这儿律师多,你随便挑,若是不满意,我能为你转介绍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还行,美丽善良的女士?”罗石非常有礼貌的说道。
实则都是冷嘲热讽,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人。
别人治了你的狗吧,一句谢谢都没有,也不给钱,居然还污蔑别人偷狗抢狗。
真是不要脸到了极致了。
却见其有些害怕了:“罗律师,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当然是听你们的调解的,只是这个钱我确实不出是本分,出了是情分,你看他这个要钱的样子,哪里是真的要钱,我怀疑都是作假的收据,就是想讹我的钱而已。”
“呵。我就不该救你的狗!走!傻狗,回去找你的主人去,看看你以后的日子好不好过!”年青人当即将手中的狗放在了地上,那是一条毛色还好看的柯基,白白胖胖的,显然这些天照顾的挺不错。
然而戏剧性的一幕来了。
见到那年青人将狗放在了地上,李女士当即蹲下,嘬嘬嘬的说着,似乎这样就能把狗吸引过来那般。
其中还夹杂着狗的名字:“小贝小贝!”
“小贝,快点过来,小贝!”
“小贝到妈妈这里来!”
呼啦!
原本已经跑到了李女士面前的柯基犬,转头就跑向了那个年青人。
如此一幕,真是相当打脸了。
“看到了吗?”
“狗都不跟你了!”
“你确定这条狗是你的吗?我现在非常的奇怪,如果这是你的狗,为什么你叫他的名字,他都不理你?还妈妈?”
“狗都不要的妈妈,笑死我了。”
年青人冷冷的说道。
此情此景,李女士蹲在地上也是愣住了:“那没什么好说的了,起诉吧,罗律师,帮我安排一个律师,我要起诉这个人,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手段,把我的狗骗过去了!”
说着,她起身,用恶狠狠的语气说道。
而罗石则是回应道:“李女士,像你们的这种情况,在法律中是有提到过的,你们这种叫做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在没有口头或者纸面约定的义务情况下,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管理此债务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