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不琢给出的这个预告, 明显不是开头,而像是从书中“取”了几段画面下来似的。
预告开头从一片议论声中切入,茶馆、食摊、酒楼、百姓邻里、世家宅院……所有人都在围绕着一件事交谈:本年城中的赌石大会快要开始了。沈若伊在句子中看到了好几个疑似重要角色的人物, 但都没有出现姓名。
而后, 翡不琢笔调忽而慢下来,画面切换来到了一座豪华的大宅中。
这回视角落在了一个男雇役身上,从他的心理活动中,沈若伊得知, 这座宅院的主人即将和客人进行一场私人的斗石。
“斗石?”沈若伊重复了一下,她刚刚好几次看见这个词了, 但现实中她没听过这样的活动。南部某些地区在端午倒是有叫这个名字的习俗,可显然和文中不是一个意思。
这与那些纨绔们斗鸡斗蝈蝈是一样的吗?
文中,男雇役端着茶具进入了花厅里。茶桌边已经坐着一个满脸凶相的男子——正是宅院之主邀请的那位“客人”。
用雇役的心里话说, 此人就是个大奸之人。他是城中有名的青帮帮主, 无恶不作, 丧尽天良。
前些日子,他强夺一户百姓之女,并在酒后灵能失控, 将该女子的全家残忍杀害。事情闹大了, 满城风雨, 然而此男是城主的座上宾, 有一手精妙的相石技巧, 为城主赢得无数荣华富贵。
而且,赌石大会即将开始了, 城主保持沉默, 似乎不知该如何决断。
关键时刻, 有一个人站出来说愿替这件案子做个了结——正是这宅院的主人, 谢家大小姐!
她称要与帮主来一场斗石,若她赢了,则帮主归她处置,且以后由她为城主相石;若帮主赢了,则此事一笔勾销,她愿自断一臂抵偿。
看到这,沈若伊已经意识到这个书中世界无比动荡混乱,匪狼横行,权贵草菅人命,法规在那里形同虚设。那受害女子定是走投无路,才会同意谢小姐的这一决定;而旁人若想处置那位帮主,也只能通过这种迂回方式。
好一个扭曲的世界!什么样的“石”,才能有如此之高的地位?!
沈若伊不禁感到了紧张,这帮主如此凶恶,谢小姐无异于与猛虎搏斗,她究竟能不能替受害女子主持公道?
城主同意了。舆论早已哗然,沈若伊在开头也看到了人们对“谢大小姐”的议论,说她根本不是本家小姐,只是一个麻雀飞上枝头的旁系孤女!
——前情铺垫完毕,主角终于登场。
翡不琢最先写的是一片织金的百褶裙裙摆,禁步玉佩轻晃;再往上,是蝴蝶穿花纹的抹胸与镶珍珠的叠穿褙子。
十六岁的少女坐到了桌案上首,通身华贵,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佩戴的成套紫翡首饰。她面带微笑,看起来恬淡文秀,但背后却站着数十个黑衣侍卫,柔美与凶悍形成了极端对比。
“一刀切下,生死自负。梁帮主,按契吧。”
接下来就是重头戏了。城主的石行将数百个其貌不扬的原石送进花厅内,二人相石,挑出自认为最优的进行比斗。
沈若伊都没察觉自己的心跳快得发麻,仿佛也被卷入了那个疯狂的场面中。
解石人持刀剖玉,梁帮主的石头内泄出迷人的水色,他呼吸放慢,已压抑不住紧张的喜色;而谢小姐的石头则露出了几缕斑白,她却依旧沉静,笑不改色。
可再下一刀,天翻地覆。第一块石头除了那点水头,剩下皆是败絮;谢小姐的石头内部却露出了一汪艳丽欲滴的绿!
解石人浇下清水,那片翠色愈发明艳,犹如从春天裁下来的一段风景。
梁帮主面色灰败,当即便腿软跪了下来。而谢小姐也终于露出了不一样的表情,她抚掌而笑,起身道:“梁帮主,你赌输了。”
“替我将梁帮主这幅大好四肢打断,丢到颜姑娘门前去。”谢小姐玩味道,“记得替我留下一只右腕,作为纪念。”
惨呼之中,血色沾染了翡翠,却使得那片帝王绿色更加惊心动魄。
——谢氏谢知玉,一相成名!
“哗啦!”
预告到此结束,沈若伊下意识还想再翻,却被哥哥拿了去,“看完了,轮到我了!”
沈瑜瞧她愣愣的样子,咂摸道,“这么好看?你看《千金》的时候也没这么入神过。”
沈若伊道:“不一样……”
这两篇文章的情绪基调,太不一样了!
《赌翠》仅仅只是一个小的片段,就让人忍不住血液澎湃。它的底色不像《千金》那样是有序的,而是迷乱的、血腥的、乃至疯狂的。
两个主角也全然不同,虽然都沾了“名门闺秀”的边,但这次的谢知玉……她明显不是个好人啊!
翡不琢就算没明写,但谢氏和青帮也没差了吧?
大小姐才十六岁,就能下打断四肢、砍别人手这种命令,放在现实里真是残忍又乖张,哪有一点闺秀的影子?可在小说的那种背景下,她竟然也显得“有序”了起来,甚至可以称得上正义。
其实这种做法在小说角色里倒不罕见,绿林好汉小说里常有。好汉小说在市面上亦是经久不衰的类别,早年白话小说最开始流行的时候,就有一本叫《绿林传》的被奉为经典。
但是像翡不琢先生这样写的,沈若伊还真没见过。
青帮还能建造如此华丽的宅邸,秩序井然,大张旗鼓?
沈若伊觉得很离谱,但又忍不住觉得……很吸引人。尤其是写谢知玉背后站着一帮镖客守卫的那段,好让她心动啊!
还有文里提到的“翡翠”。
翡翠古时指翡翠鸟之羽,后来可指颜色相类的矿石。看文中的意思,这却是一种明确的专指,且这种开采、赌解的方法她闻所未闻。沈家是商人之家,沈若伊也算见过天下奇珍,她怎么不知道有这种石头?
那边沈瑜也看了起来,连呼“好!真好看!”,激动得在房间里到处走动。他听了妹妹的疑问,想了一会儿道:“这样的石头……我好像外经商时听过,但似乎是异邦人比较喜欢。”
他说得也很犹豫,毕竟没有亲眼见过。
大雅的衣冠风尚总体来说沿袭前朝,喜欢雅致精巧,不爱过分浓墨重彩。文中的翡翠,色泽如此浓丽,的确不贴大雅人对玉的审美。
玉为君子,沈瑜想象了一下,觉得浓绿的玉有点俗。
但这不妨碍他看小说看得嗷嗷直叫,冷静下来,又喜又忧地道:“先生这次的题材真精彩啊!唯一一点不好,怕又要被说道了……”
*
剪花阵法打开后,又掀起了一轮新的讨论狂潮。
“江湖帮派小说还能这样写?翡不琢先生总是能出新意!”
“可恨,为什么偏偏下月才开始登载正文!我已经等不及了。”
“谢知玉实乃奇女子!怎么办,才看了几千字,我就已经喜欢她胜过柳妹了!”
“她身上匪气太重,我不太喜欢……我倒是很好奇她身世如何,是怎么进入谢家的?”
“梁帮主是几十年的相玉高手,怎么败给了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姑娘?”
“你看这里的细节,‘似在凝望石头内部’——她很可能是有天生异眼。”
人皆有赌性,那一刀穷、一刀富的描述能激发人最原始的野心,且文内的背景更为这种情绪添砖加瓦。
绿林好汉的小说为何流行?——大雅人生活平静祥和,看这类小说才会觉得刺激。如果真的身处于动乱之中,反而不想看这种“写实”的文章了。
“新奇又爽快,还是先生一贯的风格。说来,这翡翠到底是不是真的?”
“我早年从边陲得到了一块玉石,似乎就是这种‘翡翠’……”
“先生把细节写得这么真实,是不是因为现实里确有其事?”
“翡不琢也是奇人啊……若是在真的,那这些知识是她从哪里了解到的?”
“实不相瞒,我已经切了一天的石头了,但里面都没有玉。我爹骂我是不是痴了。”
“文内描述颇令我心动!谢小姐的那套首饰是‘紫翡’,所以翡翠是不是还有其他颜色?”
虽然大雅人喜好偏淡雅,但鲜丽的颜色本身就能给人热闹与富贵的感觉,若真有这种玉石,摆来看看也不错。
皖州重商,一时间,各方商人都嗅到了商机,高价求有关翡翠的线索。
冰湖狂生更是考据派的代表者,他当即撰文,对文内各家各派的势力进行了分析,认为书中有灵力,但“修道者”与普通人区别不是太大,类似玄春闱武试里除妖师和普通人的差别。并且他认为,书中翡翠地位极高,应该并不只是因为它好看,还很可能关系到书中人的灵力获取。
“谢知玉有异眼”之说,也是他分析出来的。他甚至还把翡翠可能的颜色给列出来了,自己也放了个趣味性质的悬赏,看看有无紫翡玉石。
期待下文者有,关注玉石者有,考究推理者有,剩下的一种声音则是反对了。
反翡者观望了几天,跳出来发言:
“写这种小说,会引得坏风气!”
“谢知玉这样狠毒的女子,怎么能做主人公?”
“瞧瞧这都写的什么,砍手断足,这是淑女所为吗?”
“一个小姑娘,举止和江湖强人似的!”
当然,支持者们反唇相讥。某种程度上,“古人”是比现代人更快意恩仇、信奉一命还一命的:
“其他人写得江湖帮派文,怎么翡不琢就写不得了?”
“那孤女没了全家,谢知玉把仇敌交给她,这是大快人心的举动!”
反翡读者寡不敌众,便又展开了新战场,专门抨击翡翠:
“翡不琢瞎编一个玉石,你们还真信了啊?”
“她又是哗众取宠!这等大俗的玉石还引得书中世界人追捧,可见其格调之低……”
这一次没有大能下场,严理繁仅仅对《千金》的结局进行了一番批判,日常劝说翡不琢改投复古派。
《千金》的结局热度还没有褪下,各种说书、杂剧正风生水起。《赌翠》又添了把火,几日之内,翡不琢再次博得万众瞩目。
*
琅嬛。
要诗千改来说,她这篇文的主题,准确来说其实有两个。
一是赌石,二是□□——两者都是早年网文大热过的元素。
在后者上,她一点都不怀疑这篇文会受欢迎,以前港澳台剧流行的时候,满大街都在说古惑仔,她妈妈还和她说过那时候的流行:戴墨镜、叼根烟、勾肩搭背在街上走……咳,年轻人总是有点中二病在身上的。
至于赌石,它的灵感来源……诗千改只和一个人说了。
【所以翡姐姐写这本书,只是因为想要那翡翠?】
灵犀玉网里,秦方浓道。
诗千改看着这句话,颇有“为了这碟醋包了顿饺子”的感觉:【……你这么说,还真是这样。】
她自己是很喜欢宝石的,翡翠当然也爱,笔名里的那个“翡”字就源于它。
可惜她穿过来之后看过很多大雅的珠宝店,都没见着卖翡翠的。
出于小小的怨念心态,她定下了这个主题。
大雅的翡翠市场……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市场。
在她前世的华夏历史里,翡翠彻底流行起来则是在清朝,在这点上,慈禧堪称带货达人。而此前,华夏对玉的主流审美一直和翡翠搭不上勾。
这让诗千改能够放心大胆地写了,就算未来翡翠成为一时流行,也绝不可能掀起文内那样的血腥事件。况且,大雅朝的治安还是很给力的。
她和秦方浓加上道友后每天只聊一两句,预告放出去后,她才知道对方竟然见过翡翠。
秦方浓是这样说的:【我是在蒲甘一带见到的。当地人的话我听不懂,但姐姐叫它“翡翠”,很贴切。】
诗千改初听时有几分惊讶,因为这个世界的边境地区不仅仅是管理混乱的问题,更是有魔气存在。
秦圆道对她说过自己弟弟喜欢云游,这都到缅甸去了,看来是真的很喜欢乱跑了。
由此,二人的聊天频率陡然增加。今天又发散聊到了灵感,便有了一开始秦方浓的问题。
秦方浓悠悠道:【早知姐姐喜欢,我合该买回来。】
他发了一个自己画的简笔笑脸。
诗千改觉得这人好有意思,居然都无师自通会表情包了。
【这种石头,大雅也有矿藏,只是还没被发现。】她道,【我不能开小差了,师父要问了。】
“和谁谈天呢,这么入神。”简升白翻着报纸,啧啧乐道,“说起来,你这次的名字这么正经,我还不习惯了。”
诗千改远目,心想,她自己也不习惯啊!
她本来打算像《千金》一样中途再改,但被吴丽春拼死压下了:“我的祖宗啊,你现在自己的名头就已经够了,不需要再用难听的文名来吸引注意了!”
诗千改:可恶,为什么说《开天眼后她走上了人生巅峰》很难听?多切合文章!
简升白摸摸胡子:“我已经帮你把名报上了,你要不要来看看你竞争对手都写的是什么?”
现在已经三月下旬,准备用长篇小说参与徵文的,基本都开始造势了。诗千改凑过去,看到了最上方的名字——
岑枝,《万鬼集》。
瑶华魁首写的是恐怖小说?诗千改翻了翻这份来自滇云州的报纸,发觉岑枝的氛围营造相当不错。就算生在她前世,估计也能成为恐怖小说的小神。
其实她也考虑过要不要写恐怖文,并且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题材,然而……这是个古代修真|世界,她要是写掘坟,估计第二天就要被人套麻袋。
她和岑枝的情绪主题在某种意义上还挺像,都是负面的。
“这次瑶华和北斗的魁首像是反过来了,北斗的魁首邱元蓝反而柔情蜜意。”简升白笑道。
瑶华以温柔缱绻出名,北斗则以壮阔冷峻出名,就像两地的气候一样。
邱元蓝是男修,年纪也不大,才十九岁。
诗千改心想,在灵犀玉网的吃瓜群众口中,她早和邱元蓝“打”过一次了——今年北斗的文试大文题是要写关于剑的故事,他来了个剑客和剑灵感天动地的爱情,令考官瞠目结舌。
出于对创意的褒奖,给了他文试第三的成绩,作为前三甲小小出名了一把。
而那个时候,她的《假契真结》刚好被发到灵犀玉网上,同样是爱情题材,自然被拿出来比了,从群众的反应来看,应当是她完胜。
这位仁兄最后的魁首,是靠武试拉分的,很有北斗不服就干的精神。
纸上,邱元蓝名字后跟的文名是《花下鸳鸯传》,显然又是个爱情小说。
诗千改还看到了顾厄叶的名字,写的也是恐怖主题的志怪小说。不过有岑枝珠玉在前,他就显得逊色了。
她把所有的文章都过了一遍,剩下的都没什么竞争力,便收拾收拾准备去上灵武剑道课业。
——灵武道夫子,这是诗千改最近一直在头疼的问题。
她的那把本命剑太轻太窄,与其他人的本命剑有很大差别,连平日训练的剑都得特制,因此夫子们也都很犹豫要把她交给谁带。
夫子们表示,这定是她从小对剑的认知不合常理,所以本命剑才会是这个模样。
诗千改:“……”
她从小对剑的认知,只有动画片,可恶!
整个琅嬛,只有一个人的本命剑和她相似——施明夷。
夫子们说得比较委婉:“施前辈年幼时,对剑的想象也和你一样大胆。”
也就是一样的光顾着美观,没顾得上实用。
诗千改已经做好最后要去拜施明夷的准备了,但愿前辈没被她气得不愿教人。
她掀开门帘,发现小班比平时多了一个人。
那人身着琅嬛的短打,正是顾厄叶。
他正在指点一位师弟,周围还围着几个学生。
“诗小友,今日你与顾师兄对局一场。”夫子没有发现二人之间气氛的微妙,点名道,“你顾师兄难得有空来指点后辈,机会不可错过。”
顾厄叶侧过身来,对她笑温和一笑,抱手道:“师妹,请多指教。”
诗千改扬了下眉,扣好护腕的袖子,站到了他对面。
二人手中都是木剑,剑刃包裹着一层铁皮,比斗不使用灵力和灵技。
修士拿本命灵武时有天然优势,但换到平时训练用凡器时就不一样了。所有的错漏都会被放大,只有这样,才能进步更快。
诗千改一对上他,就觉得此人好难缠!
她之前听夫子说武试里鬼物的战斗力是被削弱过的时候,还不以为然,此刻才清晰地感觉到了自己作为初学者的弱小。
顾厄叶的刻苦是所有人有目共睹的,他对基础身法的掌握在同届的学生里能排到最优,相比之下,诗千改那速成的剑法顿时相形见绌。
短短两分钟,诗千改就身形不稳摔出去三次,一次都没近过顾厄叶的身!
木剑击打在皮肉上的闷声不断响起,伴随着诗千改的抽气声。夫子都有点犹豫要不要喊停了,心说顾小友今天怎么这么认真?
来蹭课的夜九阳看得眉头紧锁,疑心顾厄叶在公报私仇。
诗千改倒是觉得自己学到了很多,顾厄叶绝没有一丝逾矩之处,而且还是用指导者的方式来和她打的。
她应对得无比艰难,很快就觉得四肢酸痛,背上被汗水浸湿。
二人的相斗让其他学生都放下了剑,连其他小班的同窗都闻讯赶来,纷纷给诗千改鼓劲:
“诗道友,不争馒头争口气啊!”
“拖住顾师兄一刻钟就是胜利!”
“打他,打到他就是赢!”
诗千改:“……”
你们会不会当啦啦队啊!
“铮!”
第十三分钟,诗千改终于进入了顾厄叶周身半米范围内。二剑相抵,她的剑本身就轻,现在直接被震得发出了轻微的断裂声。其实本命灵武也是有可能在战斗中损坏的,但再回丹田一次就会恢复。这当中的间隙,就是修士需要警惕的时刻。
顾厄叶也没想到诗千改连躲都不躲,和他硬碰硬,神情有一瞬微愕。诗千改则抓住这个空隙,直接抓住他的胳膊一个扫堂腿过去!
后者连忙闪避,差点被扫了个踉跄,姿势狼狈中透着滑稽。
但作为代价,他一剑过去,诗千改的练习剑应声而断!
“我打到他了!”
诗千改十分光棍地举起手投降,飞速退了老远,往夜九阳身边一躺,“好累。”
她手腕都肿了,小腿踢到顾厄叶的时候也被狠狠反震,差点以为自己踢到了钢板。
众学生欢呼,给她端茶递水,仿佛她刚刚把顾厄叶打了个落花流水。
“老大厉害!诗道友受我一拜!”
“下次必能让顾师兄屁股开花!”
“诗道友教教我,刚刚那一剑是怎么出的?”
顾厄叶:“……”
夫子:“……”
顾厄叶颇觉好笑,仿佛看到了自己。他在大部分寒门同窗中的声望,也与这个场面相似。
诗千改被夜九阳拉着坐起身,脑海中还在复盘顾厄叶刚刚使用的技巧。
她能感觉到,顾厄叶有很多动作是“不必要”的,但却使出来了,而且很刻意,显然是展示给她看的。如果不是有这些多余动作,她应该更晚才能近他的身,但那个时候她的体力肯定不够扫堂腿了。
……这算是对昨天事件的道歉吗?用给她打指导赛的方式?
诗千改不由内心吐槽,这人比薛小公主还别扭。
夜九阳给她递水递糖糕,嘀咕道:“公报私仇!等你变厉害了,一定要痛扁他一顿。”
那边顾厄叶不再看她,朝夫子行了个礼,施施然告别了。他全程只和诗千改说了一句话,就是最开始的“请多指教”。
顾厄叶摘掉了护腕,披上琅嬛外袍,沿着山道往下走。
但到山脚下时,前方树下却走出几个人堵住了他的去路。
“听说你刚刚欺负了咱们的诗小师妹?”
为首青年开口道,他抱着手,流里流气,衣着鲜亮,活像只花枝招展的大公鸡。身后几人也都是类似的打扮,一看便知出身非富即贵。
“你有没有眼色啊?知不知道那是我们周兄看上的姑娘?”一个青年上前搡了顾厄叶一把,还有人笑嘻嘻地拍他的脸。
顾厄叶站定看了周姓青年一眼,神色与刚刚在剑室内完全不同,目光极冷。
周姓青年丝毫不惧,扬了扬下巴笑嘻嘻道:“顾大先生这样不识趣,我只好给小师妹报个仇了。兄弟们,你们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