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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加入墩军(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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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昨天那一个插曲,贺存瑁从此对杜青歌有了点别样的感觉,生怕她再凑近自己来一次拥抱。幸好接下来的时间,这丫头还算规规矩矩。

两人决意已定,打算先去加入墩军。

在此,先说明一下什么是大明的墩军。

明代北部沿边,地形起伏不一,在防守上常有死角,因此是否设立有一座墩台,在军事上有天壤之别。

大明在边境各地设置墩台,一般是三里一墩,五里一台,如果某处地理位置重要,则会一里一墩,近塞称为边墩,腹地则为火路墩,一般沿边每十里或七八里筑一大墩。通常每墩会有五至七名士兵守卫。五里、四里筑一小台,大墩守军十人,小台五人;

自边墙至城,每十里或八里,只用大墩。宣平府军报上描述说:“筑墙围之,环以壕堑”,留一小门,拨夜不收五人戍守,遇警接递传报”。

从这段军报里可以看出,墩台和墩台各不相同。横向的大墩与小台派普通军士,纵向的大墩则使用夜不收军。

边军之苦,莫若墩军!

曾经有宣府镇开平卫的左千户呈报上级官府,声称——

守墩官军“眠霜卧雪,冐雨冲风,衣食失时,难苦尤甚。”开平卫所辖共有墩台七十四座,应守暸旗军三百七十三名,但全卫军士扣除各项任务与差役,仅剩九十二名可以差遣上墩,而且其中还不乏一些老弱病残,留下守暸墩台和报信的人。

一般而言,守墩士卒多半为卫所正军。但正军不足,则只好抽调余丁。

墩军穿的衣服,是大明军队的制式服装——鸳鸯战袄。按照惯例,大明士兵的军服是每三年发一套,可是因为各方面原因,很多大明边军的士兵几乎十年也等不来一件崭新的鸳鸯战袄。

如此一来,大明边军的衣服往往是破烂不堪,通常会有很多的补丁,以及长时间的浆洗导致衣服褪色,看不出原本的面貌。倘若有的士兵懒惰,从不清洗战袄,那可就不止是破旧,还会有一股子恶臭,可谓是又臭又破!

墩台外面设有围墙,围墙大约高4米,围墙之外则是壕沟,壕沟内有许多陷阱,稍有不慎便会有性命之忧!

每座墩台通常只会有一个大门,大门上面是一个悬楼,悬楼内设立滚木擂石等守卫武器,大门前还有一个吊桥,由悬楼控制,日常里墩军进出墩台,都要依靠这座吊桥。

墩台内空间本就不大,却容纳着数名士兵以及他们的家眷,这些人生活在墩台里,没什么要紧之事一般不会出去。

每个墩台里面还会有一块石碑,上面写着戍守墩台的士兵以及他们家眷的名字,另外墩台内的器械、兵器等等都会被记在上面,以防有士兵偷窃。

依照明代的卫所制度,墩军会得到官府封发的几十亩土地,并且还有种子、牛具等,这一举措的初衷是让墩军专心戍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墩军的土地大多都被各级军官所侵占,这直接导致很多墩军的生活变得十分窘迫。

其实本来墩军是有每月一石的饷米,许多人参军的目的就是为了拿到粮饷,不过这么一级一级的发下来,中间经过军官的处处克扣,普通士兵拿到手时便已经所剩无几了。

即使如此,身处边境,衣食双缺的墩军却需要面对鞑子的直接进攻。那么墩军战力,可想而知!

而且当鞑子大举压境犯边时,墩军还需要及时点燃烽火警示后方,他们要常常直面鞑子的快马弯刀,其生命安危往往悬于一线。可谓是身负重任,时刻命悬一线了。

而所谓的夜不收军,则是因为他们昼夜在外巡逻、驻守、哨探,夜间不回营地而得名。有时出任务,需要远达数千里,常常需要昼伏夜行,或者远涉荒漠、冲沙冒雪,他们的辛苦和危险,可想而知!

而且,正因为夜不收军是最先对敌人造成致命一击的人,深入虏穴,九死一生。每次对战,他们必定往往也最先成为敌人杀戮或者俘虏的对象!

因此,守卫墩台的墩军与情报人员中的夜不收军,被并称为是边防上的两大苦差事!

而贺存瑁与杜青歌不远万里辞去锦衣卫职务而来,要加入的,便是这么一支队伍!

辽东镇辖有定辽、三万、辽海、铁岭、沈阳、东宁、海州、盖州、复州、金州、义州、定辽、广宁、宁远等二十五个卫,和抚顺、汛河、懿路蒲河等十一个所。

首先接待他们的,便是宁远卫所副千户——赵重。

赵重籍贯陕西,乃是武举出身,今年刚过四十岁,紫红脸膛,身材魁梧。然而这个年纪对于一个副千户来说,如果三五年内升不上去的话,以后基本上便也是升迁无望了。

当看了贺存瑁二人的路引和相关证件后,赵重十分惊诧。

若不是贺存瑁说出他此时无官一身轻的事,赵重几乎以为贺存瑁此来是准备争宁远卫正千户呢!

人家有这想法也正常。

你说说你一介将军府四公子,又是好端端的锦衣卫副千户,居然不远万里跑到辽东……

怎么想都是别有所图!

而且赵重听了贺存瑁的打算后,压根一个字都没信。你堂堂贺四公子,不要身份地位的跑到这里,只为跟着墩军打鞑子?

骗鬼吧!肯定是为了混一段时间,有了经历回去再升职时好给履历上贴金嘛!瞧瞧这个公子哥儿,居然还带个女人!

赵重当然不知道杜青歌是什么人,他自以为猜中了贺存瑁的心思,于是对他们客气无比,还特意让手下宰了一头猪,专门招待贺四爷,和他的那位红粉知己。

就连吃过饭后贺存瑁提出要亲自上墩台看地形,赵重也满口应允了,当即便套了车子打算给二人坐着去。

谁知贺存瑁却眉毛一拧:“不必了。我们骑马就行!”

于是赵重眼睁睁的看见,这位贺四公子和那个很白很好看的丫头一起,熟练的翻身上了马,一夹马腹便纵马撒开四蹄跑了,利索无比!

“贺公子,好骑术!”

赵重呼呼哧哧的骑着马赶上来,伸出来个大拇指,诚心诚意的夸赞:“没想到这位姑娘也这么好一手骑术!”

贺存瑁淡淡一笑:“赵大人错了。她的骑术其实一般,真正厉害的是她的刀法,那才是厉害呢!”

“她的刀法学自戚家刀,有时候我都得甘拜下风!”

赵重闻言,立刻大声称赞一番。不过他内心里根本不相信。

一个毛丫头,她的刀法能有多好?无非是会挥舞几下子,舞得好看罢了!京城里有女子剑舞,还有刀舞,武举出身的赵重,早年在京城时也是见识过的。

贺存瑁看出了他的敷衍。不过他并不在乎!

一个人真正想要做什么事时,只要自己知道就好,他根本不会太在意别人怎么看待,又会如何想!

太过在意那些外人看法,等于自己给自己套上枷锁,最终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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