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丽娜发现,王笑天这个大男孩儿很特别,不仅在绘画方面很有才、他的身手也不错,还是班里的学霸,聪明活泼很会说话,还带着一点点顽劣,是个不让人讨厌的小帅哥。
王笑天的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很奇怪,对包丽娜很有吸引力,让她对这个既有才又有点儿蔫坏的、还十分英俊的大男孩儿产生了兴趣。
(这充分说明,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确是句至理名言,尤其是再有一副好皮囊,另外加上点儿才能,那就更具有杀伤力了,嘿嘿------)
包丽娜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很有主见的人,别人的想法是左右不了她的。
然而跟王笑天在一起,她自觉不自觉的就很接受王笑天提出来的意见和建议,感觉他说什么都是对的,自己在王笑天面前厉害不起来了,也不想对他发脾气,挺想跟他接近的。
包丽娜从来不给向她无事献殷勤的臭男人好脸色,他们那副小心巴结她的样子令包丽娜非常讨厌和反感。
王笑天很明显是被自己的容貌给吸引住了,他直白地夸赞自己长得好看漂亮,不加掩饰地表现出来对自己的好感,可包丽娜对王笑天在她面前表现出来这副样子不仅不觉得厌恶,反而心里很欢喜、很得意,觉得美滋滋的。
再到自己受伤被医生抢救过来,听医生和父亲跟她说,王笑天得知她受了重伤赶到医院,在医生已经放弃抢救她时,是王笑天发现自己一息尚存,在他的恳求下医生又继续对她进行救治。
王笑天还超过正常人的极限让医生从他身上抽了800CC鲜血输给了自己,如果没有王笑天为自己提供了抢救她所需的必不可少的血液,那医生的医术再高超,也是救不回来她的,可以说她的命是王笑天给她的。
包丽娜对王笑天心存感激,她本来就对王笑天王笑天有了好感,这时她意识到自己的身体里面流着王笑天的血液,王笑天几乎天天都来看她照顾她陪她说话,她见到王笑天出现在自己面前,心里就很开心,越看越觉得王笑天哪儿都挺好、挺顺眼的。
她很喜欢跟王笑天说话聊天,在他面前,包丽娜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小女孩儿,很乐意听他的话、照他说得做,这样王笑天就很高兴,她看到他开心快乐的样子,自己也很愉悦开心。
包丽娜自己都不知道是从哪一天哪一刻起,她只要一天见不到王笑天,就六神无主心烦意乱,对陪护她的哥哥、护士等人发脾气,不配合医生的治疗检查,看什么都不顺眼,睡觉都睡不踏实。
不知不觉之间,包丽娜就喜欢上、爱上这个聪明的、帅气的、充满了自信心的、很会照顾她的、哄她开心的大男孩儿了。
包丽娜是意识到自己与王笑天在年龄上有很大差距的,而且王笑天现在还是个高中生,自己与他谈情说爱是不太合适的。
她虽然一直压抑着自己不考虑这方面的事情,但她并不是不想男女方面的事,反而比一般人还更渴望和迫切的有这方面的需求。
她的内心里面是极其想要被人爱和去爱一个人的,只不过一直以来没有谁能打动她的心。
这些年包丽娜把自己熬得够苦的了,她觉得再这样下去自己就老了,青春就虚度了,恰好王笑天就在这个时候撞进到她的心房里来了。
压抑的越久爆发的也就越猛烈,包丽娜无法控制住自己对王笑天的情感,她只想由着自己的性子去好好的感受一下爱与被爱的感觉,与王笑天把关系更进一步。
谁说两个人有了感情就必须做夫妻了,虽然看起来那是最好的结果,但并不是唯一的选择,做夫妻他们俩不适合,包丽娜给她和王笑天之间的关系做了如此定位。
但是这并不妨碍她继续实现想要和王笑天发生实质性进展的想法,她不要王笑天对自己负责,这是自己心甘情愿和希望与王笑天之间发生点儿什么,王笑天并没有逼迫自己,想爱就爱、想做就做,这是包丽娜做人做事的风格。
她如愿以偿的得到了王笑天,她把自己给了他,自己是他的第一个女人,他是她的男人了。
王笑天对她极尽温柔,他的体力充沛不知疲倦,好像还挺在行、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使包丽娜对他的表现满意极了。
这几天在工作闲暇独处之际,包丽娜会不由自主的回味起和王笑天在一起缠绵悱恻的旖旎时光。
想到害羞处,她会身子微微冒汗,心跳加速,感觉自己是不是成了个不好的女人,怎么就会想和盼着跟王笑天做那些事呢。
可是她无法不让自己往哪方面想,那感觉真的是美妙,而且自己只是想和心爱的小天在一起,与爱人一同徜徉爱河相互从对方那里获得身心上的满足和享受,不是很正常的么。
包丽娜感觉家里最重要的一件家具就是卧室里面的那张大床,她最想的就是跟王笑天待在那上面,因为在那上面,王笑天会跟她做她最喜欢和他做的事,给她带来无尽的快乐和满足。
他可真厉害呀,自己都有点儿怕他了,她愿意顺从他、听他的话,只要能让他欢喜、让他快乐,让他能不厌倦自己,为他做什么她都愿意。
包丽娜是个有一定社会阅历、社会地位、心性成熟、很有主见、独立开放的女子,她敢作敢当、敢爱敢恨,可是唯独在王笑天这里,包丽娜却拿不定主意了。
她不愿失去王笑天,她想永远跟他在一起,可是有些事情她不得不考虑、不得不有所顾忌。
她在某些方面的观念很固执、或者说是有一点点不自信和自卑,这是就她和王笑天的关系而言,她设身处地为王笑天着想,觉得自己有点儿配不上他,不想把王笑天给耽误了。
包丽娜觉得自己已经是占了便宜了,这个在未来一定会成为人中龙凤的优秀男人,他的第一次是属于她的,她是他的第一个女人,从这点来说,谁能比得过她,这就足够了。
她愿意做他的后盾,做他累了倦了想要从她这里获得藉慰、快乐的加油站,她的门会一直为他敞开着,只要他想,随时都可以进来找她,她永远都不会拒绝他。
她离不开他,可是包丽娜又不想也不能把她和王笑天的关系公开化,那会给他、给自己都带来很大的麻烦,主要是会对王笑天造成不好的影响,她自己倒是无所谓,在鹿城还没有人敢把她怎么样。
可是王笑天不行呀,他还是个学生,如果让人知道他跟自己都已经做过那些事儿了,那世俗的流言蜚语会把他给毁了的,自己就把他给害了。
因此包丽娜很小心地把对王笑天的爱恋埋在心里、只有跟他独处的时候才完全向他展现出来。
在人前她尽力掩饰着自己对他的炙热情感,只让人们感觉到他们是很好的朋友,而且关系挺亲密,她把王笑天当做是亲弟弟一般对待。
因为王笑天救了她的命,她对他好一点儿是无可厚非、很正常的一件事,她待人接物就是这种风格。
丁文婷对王笑天是什么心思,现在的包丽娜能够敏锐地察觉到,所以她面对丁文婷时,稍稍有些心虚,一点儿都不敢大意,小心地应对着她。
包丽娜都在心里暗暗骂自己,你是老大,怎么还怕上这个还没长开的小丫头了,你个没出息的货。
可是包丽娜很明白,丁文婷是个非常有心的女孩儿,她可不是表面上看起来恬静不喜与人攀比争强的柔顺性子,那只不过是还没有人或者事触碰到她的底线,没有使她有机会表现出来她强势的一面。
丁文婷很小的时候,包丽娜就认识她了,两个人的年龄差着比较大,没有什么较深较多的接触,但是丁文婷做过的一件事却给包丽娜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那是在六年以前的七八月份,包丽娜家和丁文婷家当时还都住在昆仑区的公安厅老家属院儿,两家是前后楼,所以包丽娜才会认识丁文婷,知道她是省厅政治部副主任丁一男的女儿,那时丁一男还没有升任政治部主任。
有天早上的八点来钟,包丽娜从家出来去上班途经七号楼的时候,看到在二单元的楼道门口围着十几个人在吵吵嚷嚷,像是在议论争执着什么。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包丽娜也凑了过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儿,这一看可把自认为泼辣胆大、没人敢招惹她的包丽娜给震惊到了,让她刷新了对当时还只有十一岁、上小学五年级、平常话语不多、文文静静的丁文婷小姑娘的认识。
只见身高已经有一米六左右、身穿粉白两色连衣裙、脚穿黑色女式系带布鞋、略显瘦弱的丁文婷,正对着二单元的楼道门站在门洞口,她的双手背在身后,手中居然握着一块完整的红砖头。
丁文婷的对面站着省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雷德福和他的老婆,雷德福的老婆正在咋咋呼呼的对丁文婷说道:“婷婷,昨天晚上我跟你雷叔叔已经去你们家向你和你妈妈道过歉了,明明跟你是同班同学,他那就是随便说说,是跟你开玩笑呐,你还没完没了啦?
你想干啥呀,我就是把明明叫出来,你能打得过他吗?差不多得了啊。”
“阿姨,我年龄小不会说话,哪里说得不礼貌,我先给你道个歉,请你和雷叔叔原谅我,”丁文婷语音清脆地说道。
停顿了一下,丁文婷继续说道:“我再跟你和雷叔叔说一遍事情经过,昨天中午,我和雷明、曹飞鹏、还有高莹,在院儿里的九号楼那里玩儿跳皮筋儿。
轮到雷明和高莹撑皮筋儿了,雷明说他不玩儿了,我就把徐丽娟叫过来跟我们一块儿玩儿,我和高莹撑着皮筋儿让曹飞鹏和徐丽娟先跳,坏了再换我和高莹跳,曹飞鹏和徐丽娟给我俩撑皮筋儿。
你们家雷明走了又返回来,要跟着曹飞鹏和徐丽娟一块儿跳,我就跟他说你要跳也行,但我是替你撑的皮筋儿,要玩儿你就先把我换下来撑皮筋儿,轮到你跳的时候你再跳。
可你们家雷明说我事儿多,他就要先跳,不替我撑皮筋儿。
皮筋儿是我的,雷明不排队好好玩儿,我就不让他跳,我也不玩儿了,拿上皮筋儿我要回家。
你们家雷明当时就骂我,他骂我是没有爸爸的小气鬼。
我告诉我他不是没有爸爸,我的爸爸是得了病去世了,让他把嘴放干净点。
雷明这已经不是头一次骂我没爸爸了,他在班里还跟同学说过这件事。
因为这个我就跟他吵起来了,但是我没有对他说脏话,这个可以由曹飞鹏、徐丽娟、高莹为我作证,你们家雷明也跟你们承认,我没有骂他脏话。
可是昨天他太放肆了,跟我吵到后来,骂我是没人管教的野种!
叔叔阿姨,换给你们,有人这样骂你们,你们会怎么办?
我让雷明给我道歉,不许他再骂我是野种,可你们家雷明不仅不停止,还绕着九号楼跑,边跑边喊‘丁文婷是野种’。
我当然不让他喊了,我追着他让他闭嘴、给我道歉,可是你们家雷明把我推倒之后就跑回家了。
昨天我穿的是那条白色的裙子,你们也看到了,裙子都杵破了。
裙子破了不要紧,但我不能让雷明白骂我,我就追到你们家门口,敲门让他出来给我道歉。
开始雷明不出来,昨天中午你们也都不在家,但是这几位叔叔阿姨都看到我来你们家敲门了。”
丁文婷回手指了指围观的人群中的几个人,包丽娜观察到,丁文婷的脸色有些发红,可是她的神情不卑不亢,脸上没有泪痕,目光也是很清澈。
得到围观人群中几人的回应,丁文婷转过身来对着雷德福夫妇接着说道:“你们家雷明在家里也不吱声,我就一直敲你家的们,让他出来给我道歉。
到了下午三点多时,雷明开门出来了,但是他没有给我道歉,而是端了一盆凉水泼到了我身上,骂我不要脸,让我滚蛋。
整个过程也有几位叔叔阿姨看到了,你们也问过他们,知道我说的都是真的。
雷明用水泼完我还往楼道外面推我,我又被雷鸣推倒一次,就摔倒在楼道门口这儿,雷明还用手里的洗脸盆打我,被人拉开之后他又回到家里不出来了,这就是整件事情的全部过程。
后来人们看我身上全是水,有人把我劝回家去换衣服,我回家换了衣服就又来你们家找雷明,我必须让他给我道歉。
在你们家楼道口,我碰见了雷明,他看见我就又跑回家了,我敲门让他出来给我道歉,这次他就躲在家里再不出来了。
我就一直在这儿等着他出来,直到下午六点多雷叔叔你下班回来碰见我那会儿。
雷叔叔,当时我跟你说了这件事,也跟你说了我的要求,我只有一个要求,就是雷明他必须当面向我道歉、给我认错,承认我不是野种,我是有爸爸的。
你跟我说回家跟你们家雷明还有看见这件事的人了解一下情况,如果我说的是真的,你们会带雷明去想我赔礼道歉,让我回家等着,我就回家去了。
我回家也没有跟我妈妈说这件事,到了晚上八点多,叔叔阿姨你们俩来了我家,可是你们并没有带着雷明。
你们跟我妈妈说,我和雷明中午在院儿里因为互相开玩笑吵了架后来打起来了,你们家雷明把我的衣服给弄坏了,你们替雷明来给我道个歉,看看衣服值多少钱赔给我。
我当时就给你们说了,你们说的不对,事情不是那样的,我不接受你们的道歉。
我妈妈急着要写材料,她不让我说话,也没有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跟你们客气了几句就让你们走了。
可是这件事并不能就这样完了,我妈不问我,我也没必要跟她说,这是我和雷明的事儿,我自己能处理。
所以今天早上我妈一走,我就又来你们家找雷明了,我必须让他给我道歉。
刚才是阿姨给我开的门,你没让我进你们家,问我又来干什么。
我跟阿姨你说,请你把雷明叫出来,我是来让他给我道歉的。
阿姨你跟我说,昨天晚上你和雷叔叔到我们家给我道过歉了,让我别没完没了。
刚才雷明在屋里又骂我,让我滚,还说要打死我,这你和雷叔叔也都听见了吧?
我今天不会走的,雷明不给我赔礼道歉我就一直不走。
他要打死我,我打不过他,但是我也不会让他白打我,他要是敢再对我动手,我就用手里的砖头拍他。
我就一个条件,让雷明当着众人的面儿给我赔礼道歉,向我承认错误,告诉人们我有爸爸,不是野种。
他一天不向我道歉,我就一天跟他没完。
他如果再骂我,那他怎么骂的我,我就会怎么骂回去,别以为我骂不出口去。
他要打我就让他来打,他打不死我,我就打死他!”
丁文婷口齿伶俐,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的清清楚楚,对雷德福夫妇很有礼貌,态度也很坚决,提出了她的条件。
包丽娜听得明明白白,她不仅支持丁文婷的做法,还觉得这个漂亮的混血小姑娘颇有她的风范,不欺负人,但是也绝不受人欺负,自己的事儿就是得自己处理,用不着家里人出面。
包丽娜很佩服丁文婷的胆量和处事方式,她才十来岁,自己像她这么大的时候,恐怕还没她这两下子呢,不过那会儿也没谁敢像雷明这样跟她说话,那是自己找揍来了。
眼前的丁文婷除了战斗力差的一批,打不过那个什么雷明以外,小姑娘绝对不是个怕事儿的人。
打不过雷明她不怕,她敢跟雷明玩儿命。
丁文婷不是在跟雷明和雷德福夫妻胡搅蛮缠,雷明骂她是野种,这话谁都接受不了,何况是对于父亲早逝的丁文婷来说,这对她的伤害太大了。
雷德福夫妻在里面和稀泥,想跟丁文婷和她妈妈丁一男把这事不疼不痒的糊弄过去,哪有那么简单,这是涉及到丁文婷尊严的严重事件,丁文婷岂能善罢甘休。
包丽娜设身处地的想了想,这事儿要是换给自己,不把那个雷明打得满地找牙、薅着他的脖领子让他在全院儿转着圈儿大声给自己道歉,那她跟雷明绝对没个完。
就雷德福夫妻这样胳膊肘向里拐护着自己的儿子想糊弄事儿,包丽娜不把他们家的窗户玻璃给砸个稀巴烂将雷明揪出来往死了揍,那她是绝咽不下这口气的。
当时围观的人越聚越多,不少人都向着丁文婷说话,那会儿的人可不怎么会拍马屁,他们不是看丁文婷的妈妈是丁一男就向着她,而是向理不向人,这事儿从哪方面来说都是雷明和雷德福夫妇有错在先,他们应该给丁文婷一个交待和说法。
包丽娜着急上班走,围观的人不少,料想丁文婷也不会再吃亏,她就没有再往下看,赶着时间上班去了。
不过这个事儿给她的印象很深,过后她还跟院儿里的人打听过结果,听人说雷德福把雷朋给揍了一顿,领着雷明去丁文婷家,让雷明当面向丁文婷赔了礼道了歉。
后来她还在院儿里碰见过丁文婷,丁文婷又恢复了文静寡言的样子,与以前没什么不一样,但是包丽娜发现,院儿里的孩子们跟丁文婷说话都变得客客气气,不怎么跟她在一块儿玩儿了。
这样一个丁文婷,尤其是现在她、丁文婷、和王笑天三个人之间的这种关系,包丽娜可不敢不小心对待丁文婷,谁知道她要是知道了王笑天和自己已经那样了,会出现什么反应呀,包丽娜不能不小心应付着丁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