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道声音说:“我力气大,吃得少,而且我会赶车,姐姐不如选我吧!”
季非月闻声而望,见说话的是一个被关在不远处铁笼中的小孩。
她微微蹙眉,这孩子看起来不过六七岁的样子,一身黑色的衣袍裹在身上,活脱脱像偷穿了大人的衣服。乌黑的头发乱糟糟地顶在脑袋上,脸上也是脏兮兮的,看不清长相,倒是一双眼睛出奇的亮。
看罢,季非月收回视线没再理会他,一个童工她买回去能干什么。
季非月问了鱼三方才她挑中那人的价钱。鱼三伸出五根手指,笑道:“不多不少,五十文。”
小孩见此情景双手着急地摇晃着铁笼,双手上铐着的铁链在笼子上撞击着,发出哐哐的响声,他喊道:“我真的很能干的,姐姐!”
“求求你了。”眼见无望,他的声音渐渐小了。
他像被关在笼子里一只任人宰割的小狗,企图奋力抓住一个能带他走的人,但众人眼里只有冷漠,和无情的嬉笑。
季非月掏钱的手一顿,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生出了一探究竟的心思。她对鱼三说:“等等。”
转身牵着驴子,绕过人群来到铁笼旁。
那孩子以为她回心转意了,眼里又燃起了希望,忙道:“姐姐,我什么都会做,求求你买下我吧。”话语透着几分急切和恳求。
季非月反问道:“你这么希望我买下你?”
他点点头。
她又问:“理由呢?你想被我买走的理由是什么?”
他的眼睛眨了一下,似乎在思考,而后道:“我符合姐姐要买的人的要求,而且我不喜欢待在这里。”
不可否认,他确实有点小聪明在身上。知道先说自己符合她的要求,而后才说他自己的感受,这样会让人觉得他在为你考虑,同时又能感受到他的真诚。
季非月:“真是个聪明的孩子。”
他问:“那姐姐会买下我吗?”
季非月在他身前蹲下,看着他的眼睛,片刻后方道:“你这双眼睛不该流露出渴望与急切才对,应该是内敛,稳重,哦对了还要带着笑。”就像现在躺在玄冰水晶棺里的那个人一样。
她总算看出来这个孩子像谁了。
她不赞同原主的舔狗行为,温彻渣男一个,不值得。“亲身体验”原主的经历之后,不免对温彻产生厌恶。
现在温彻三魂七魄不在位,她有理由怀疑他的某一魄是不是暗藏在其他人身上,比如眼前这个孩子。
旁边的人慢慢围过来看热闹。
小孩听不懂季非月话中的意思,更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说这样的话,只小心地,固执地问道:“姐姐会买我走吗?”
季非月不语,她倒要看看这个小崽子还能折腾出什么花样来。
鱼三见出了状况,看了看地段,“这孩子是谁负责的?出来!”
“哎!来了来了。”
一个四十岁上下的女人站了出来,她是彭家花娘,专门在黑市做皮肉生意的。
彭花娘谄媚道:“回三爷的话,这孩子是奴家负责的。前几日来的,性子烈,但抗揍。”
她别有深意道:“享用起来,定然别有一番滋味儿。”
这话多多少少有点说给季非月听的意思,彭花娘又退一步道:“先前晕过去了,才醒,打搅了三爷和贵客,是花娘看管不力,还望恕罪。”
季非月仍没说话,目光带着审视,把那个孩子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那孩子露在衣服外的肌肤没一块好皮肉,最严重是左脚踝上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被利器割开的皮肉混着脏污的血迹,他只要稍微一动,脚上粗粝的铁链就会在伤口上摩擦。苍蝇在上面飞来飞去,时不时停在伤口上。
他却像不知道疼痛一般,仍目光炯炯地看着她。
鱼三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意思,只好在一旁等着。
没多久,季非月拍拍裙角的灰尘站起身,平静道:“你刚刚说自己符合我的要求,现在不如听听我的想法吧。”
小孩没作声,静静听着。
季非月道:“其一,你的个头不高,年岁太小,力气能有多大?怕是拉不住我的驴子吧。其二,你这身上的伤不少,我买回去少不得要给你治治,这不是平白增添了我的麻烦?”
她说:“小小年纪要学好。为一己私欲张嘴就是谎,空口白牙就求我买你,也过于草率了。我来这儿是买人给我干活的,不是买个娃娃回去让我当妈子的。”
嗓音凉凉的,厚厚的脂粉显得她这张脸更森冷了。
那孩子倒也不怕,抿了抿干涩的双唇,正色道:“我没说谎,我长得很快的,力气也会慢慢变大。身上的伤不打紧,姐姐无需花钱给我治。而且我会赶车,会乖,会听话的。”
季非月不由被他自我推销的口才感动了一点点。
彭家花娘见季非月没立即离开,一双精明的眼珠一转,快步走到铁笼旁,抓住那孩子的头发,就着他宽大的衣衫袖子擦了擦他脸上的污渍,嘴上道:“贵客要不再看看?这崽子是个俊模样,牙口也齐整,人也机灵。”
她说:“您若是要,价钱好商量。”
商人重利,只要能做买卖,是个物件都能给你说出花儿来。季非月正要拒绝,看见他那张熟悉的脸,不由一愣,“你叫什么名字?”
与其说他像温彻,倒不如说更像宋疏尘。五官精致,清冷的气质还未养成,带着点儿傲气,活脱脱是个没长开的宋疏尘!
他说:“阿书。”
季非月心间一震。
阿书,阿疏?
她在前世的记忆中搜寻一番,原主第一次见到宋疏尘时他已经跛了一只脚,这她也是知道的。
只是原主那时已经跟苏凝欢势不两立,自然不会过多关注宋疏尘,就算有过好奇的时候也从未打听过他这些伤是怎么来的。
后来原主嫁给温彻,入住琼华阁听婢女说是年少时受伤所致,至于具体是时候受的伤没人知道。他那时面冷得像个冰块,谁也不敢在他背后乱嚼舌根。他又长得好看,多是惋惜之言,若是他没跛脚该多好,诸如此类。
脚上的伤是对上了,难道真是宋疏尘这个跟屁虫?
听闻宋疏尘幼年孤苦,是苏凝欢带他入的无量宗,又让他拜她父亲苏寄为师。或许这时候苏凝欢还没出现,不然他不该在这儿被人栓得像狗一样,准备卖出去。
不不不。
季非月很快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年龄对不上,眼前这个“阿书”似乎太小了。
也许这孩子只是巧合?
季非月暗叹自己想多了,是与不是,验一验就知道了。
毕竟前世宋疏尘死后,她可是仔细看过的,长相不会看错,但现在靠长相已经分辨不出来了,她记得他耳垂后面有颗芝麻大小的朱砂痣,她那时还想这样一个冷冰冰的人居然长了一个这样秀气的痣。
现在就看这个“阿书”耳垂后面也没有痣了。
季非月随即伸手捏住他的下巴往一旁轻轻一带,露出黑发下的耳垂,她仔细地将左右两边都看了。直到看见那颗小小的朱砂痣,她才笃定这人就是宋疏尘。
既然人没错,断然没有将他留在这里的道理。也算是还他一次救命之恩。
阿书不知道季非月在看什么,以为她和那些酒色之徒一样,见他长得好,要买回去当娈|童,不由眼神一暗,倘若押错人无疑是跳入另一处火坑。
余光瞥见那口漆黑的棺材,他担忧的神色才渐渐消失了,隐隐变成了期待。
只是季非月没看到。
她说:“人我要了。”
人她要定了,只等彭花娘说价。
彭花娘哎了声,笑呵呵地说了价钱,还不忘解释,“他可是奴家手里拔尖儿的货,一口价,一百五十文。”
商人果然是商人,没卖出去之前还说价钱好商量,现在却说什么一口价。
季非月懒得计较,她今日折腾得够久了,得加快脚程才行,于是爽利地交了钱。
彭花娘得了银钱喜滋滋地退到一旁,让人把宋疏尘人放出来。
看热闹的人里有人酸溜溜的道:“皮相好就是不一样,不但容易卖出去,价钱也高。刚刚被挑中的那位兄弟,可惜咯。”
季非月充耳不闻,等宋疏尘出了笼子后,她将手上的竹枝往他怀里一丢,头也不回道:“上路。”
“好的,姐姐。”
宋疏尘拿好竹枝,一瘸一拐地跟在她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