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真的有用吗?”
巍峨的雪山中,法外狂徒将背上虚弱昏迷的云宝,转交给了江城。
眼神中,残留着一丝希望。
他给脸色苍白的云宝,包上了很多衣物。
尽管,他知道对于昏迷的云宝来说,没有多少用途,但他还是这么做了。
江城没有说话,只是背起了被裹得严严实实的云宝。
用长绳牢牢的拴在了自己身上,拍了拍法外狂徒的肩膀,
“放心,我会尽我自己最大的努力。”
法外狂徒闻言,双膝重重磕在了雪地上,炸起不少雪花,哽咽道,“师傅,谢谢你。”
说完,他疲惫的低下了头,眼角模糊,不争气的留下了泪水。
他的年纪,已经很大了。
但,这是他自懂事之后,人生中,第二次流泪。
当初他被人害得家破人亡,妻子与三岁的女儿惨死,他没有哭。
当初,他被陷害,顶着杀妻弑女的罪名,在漫长的逃亡岁月中,提心呆胆,承受漫长的孤寂,他也没有哭。
只是江城猝死后,他曾落过一次泪,但也仅仅是片刻,便振作了。
因为他知道,为自己的妻女报仇和维护师傅的声名,都比伤春悲秋,要来的更加重要。
但今天,他却要眼睁睁看着一个脆弱的生命,在自己面前消逝。
没有人知道,当一个承受着无尽孤寂的人,再次遇到一个能让他感受到那种温暖的人时。
那种发自内心,想要极度珍惜的心情。
没有人清楚,那一天的夜晚,在听到云宝那句表白之后,
他那颗被妻女之死而冰封死寂的心,掀起了多大的波澜。
他的心中,有多震撼,有多温暖。
心情又是多么的忐忑,彷徨,复杂。
也没有人清楚,他到底经历了什么样的煎熬,犹豫,挣扎!
又反复思虑了多久!
才敢毅然面对世俗的偏见,来接受这个比他小了整整20岁,都可以当他女儿的小女孩,成为他的恋人。
她热情,开朗,活泼,古灵精怪,敢爱敢恨,从不在意世俗的眼光。
就算每天都有人对他们指指点点,就算有人在网上,对他们的感情不断抨击。
云宝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身边永远是欢声笑语。
她,是那么的可爱善良。
如果说江城是他暗无天日的冰冷人生中,绽放的一道光。
那云宝,就是化开他寒冬冰雪的暖阳。
在冰冻三尺的世界,绽放着灿烂的光辉。
可这样一个勇敢追求自己幸福的女孩,为何要面对这样的苦难?
抽血,骨髓穿刺,化疗,换血,是她每天都要经历一遍,甚至很多遍的事情。
她甚至不能像一个正常女孩一样,正常的来生理期。
因为,白血病人会引发败血症,每一次生理期,都是大出血,很有可能,止不住。
每一次,都像是在死神的镰刀下,走了一遭。
所以,她只能从12岁开始,就不停的打着抑制发育的抑制针,来延缓她身体的发育。
这也让她的身体,永远保持在了12岁的年纪。
很难想象,当初第一眼看到的那个天真浪漫,活泼开朗,永远带着笑声的女孩。
背后竟然有着这样的遭遇。
就是这样一个饱经无数苦难的小女孩,在生活中,却比他这样一个35岁的大叔,还要懂得照顾人。
他永远忘不了自己生日那天,云宝给他织的那条三长两短的毛衣。
永远忘不了自己胃疼的那天,她学着老大妈的语气,语重心长的让他乖乖吃药的场景。
而他,却只能亲眼看着一个如此可爱的生命,在自己的面前渐渐流逝,无能为力。
“臭……大…叔,你……的身子很冷嘞,是不……是又偷偷吃冰棍……咳咳,都……说了……你胃不好……”
在江城背后陷入昏迷的云宝,似乎是感受到了江城身体的冰冷,忽然有了一丝意识,嘴里不停地呢喃着。
“你要乖……以后没有……”
云宝呢喃了一句,没有将话说完,又再次陷入了昏迷。
法外狂徒五指抓着的雪,被他握成了一个雪疙瘩,于指缝中洒下。
他哭的更狠了。
只是,江城没有给他释放痛苦的时间。
因为,时间确实不多了。
江城虽然早知道云宝有白血病,但没想到病情发展的这么急。
当然,就算知道了,当时的他,也无能为力。
因为,神之种只说落在了蛮荒。
但蛮荒这么大,让他去找,简直犹如大海捞针。
所以他很早就把琼楼的人员,去蛮荒打探了。
也是直到昨天,霍思楼才确认好一颗神之种,大概散落在了什么地方。
而且,也仅仅是疑似。
神之种这种绝世宝物,对于这个世界的原住民和怪物来说,充满着绝对的诱惑力。
也就是对他们玩家来说,多少会有些芥蒂。
但对于大荒的生灵来说,没有谁,能够抵挡这样的诱惑。
蛮荒的势力错综复杂,甚至,还没有在玩家面前,揭开它那神秘的面纱。
就算是他,也没有绝对的把握,能从这些蛮荒生灵中,抢下来。
只是如今,不管有没有把握,他,也必须去。
一缕黑烟,在雪地中缓缓飘起,并迅速凝聚成一匹有着深红双眼,犹如地狱中现身的黑甲冥驹。
由惊鸿赤电进化而成的杀神千驹,浑身被闪耀着幽光的黑甲覆盖,冒着黑色的气焰,出现在了江城的身后。
在出现的一瞬间,便迅速在雪地中奔走。
三点黑光在雪地中闪过,江城的身影,已经被杀神千驹带离,在雪地中消失不见。
原地,只留下一串浅浅的马蹄印,在茫茫的雪地中,不断飘着黑色的气焰,经久不散。
那脚印所过之处,犹如一条通往冥间的幽冥之路。
对手是谁?
不清楚。
实力有多强?
不清楚。
势力有多庞大?
不清楚。
江城只清楚,还有三天。
杀神千驹将踏之地,必须没有任何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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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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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0章 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