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羽只好笑了笑,他不想辩解,只好一个人低着头喝酒。
这时候,酒馆里突然吵了起来,是旁边桌子上的两个人,一个是膀大腰圆的光头,另一个是一身青衫的中年男人。
“妈的,就你也想跟老子抢,滚回你的长白山去。”光头的那人骂道。
青衫男人也毫不示弱,指着那光头叫道:“光秃驴,你觉得那东西就是你的吗?你也不看看这厉州镇来了多少人?我看你还是趁早滚回你的狗窝去才好。”
光头大怒,一撸袖子就要上去干仗,不过,他被旁边的人拉住了。
“消消气,消消气,现在动气早点了,别让人渔翁得利!”
那光头好像被劝住了,骂骂咧咧的坐了下去。青衫男人也坐了下去。
“切,就那两个货还想抢那宝贝,纯粹找死!”旁边的那人嘲笑了句。
百里羽随手喝了一口酒,笑着问道:“那两人谁啊?”
“他俩啊?”那人指了指那边刚才吵架的两个,“光头的那个叫光维扬,人称光头屠夫,其实他原本就是个杀猪的,后来不知道跟谁学了一身功夫。穿青衫的那个叫厉胜天,切还胜天,我看他想升天还差不多,就他那三脚猫的功夫还想来抢万佛丹!”
两个人的名字百里羽倒是没太注意,他是被最后的“万佛丹”三个字给吸引住了。
万佛丹!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啊?值得这么多人来抢。
没等百里羽问呢,有人已经给他了答案。
一个身背双斧的大汉在那边大声说着:“我说大哥,咱们要是能把这万佛丹弄到手的话,是吃了还是留着呢?”
另一个人声音也不小,“笨蛋,当然是吃了,吃了的话能增长几十年的内力,还能百毒不侵。”
那背双斧的大汉粗声粗气地说:“可万佛丹就一个,咱们三兄弟谁吃啊?还不如留着呢,留着能解百毒!”
哦,原来这个万佛丹吃了的话能增长功力百毒不侵,用它泡水喝还能解百毒,这确实是个好宝贝,怪不得这么多人来争抢。更怪不得幽冥教也来了这么多人。
身边的那个人冷笑了两声:“呵呵.....咱们这些人估计都是白忙活,没看到来了这么多幽冥教的人啊。”
这东西到底在哪呢?在谁手里啊?
百里羽禁不住好奇,伸过头问道:“老哥,那宝贝现在在哪呢?”
那人看了他一眼,以一种鄙视的眼光俯视着他,可能他没想到还有这么孤陋寡闻的人。
“那东西啊,现在还在路上呢。它是羌戎族贡献给大周的礼物,这一次大周皇帝的妹妹芙蓉郡主出嫁西苏,大周皇帝把它当作嫁妆送给了芙蓉郡主。这次芙蓉郡主出嫁一定会经过厉州镇的。”
好啊,原来这些人是来抢夺皇族结亲队伍的啊。看来为了宝物,江湖人是不惜于皇家为敌。
百里羽感到很纳闷,既然是抢夺,那就是要做到先下手为强,为何不一早就在路上下手抢呢,还非得等到到了这厉州镇再抢夺啊?
其实百里羽不知道,这些人也不是没有在前面下过手,可惜护送结亲的队伍里的皇家高手太多,大家根本没有得手的机会。这一路上不知道死了多少英雄豪杰呢。
到了这厉州镇上,皇家高手要和西苏交换,这些人就是想等到大周的皇家高手一走再下手抢夺,所以才都来到了这厉州镇上聚集。
百里羽对于增长功力没多大的兴趣,自己现在都已经一百多年的内力了,对于百毒不侵也没什么兴趣,自己本身就已经百毒不侵了,他感兴趣的是解毒,如果能够得到这个万佛丹,有了这个解毒圣物,自己就能够解救幽冥教那些被毒药控制的人了。
不过想到这东西是人家的陪嫁之物,就这样抢来有点于心不忍。不想打搅一个无辜女孩的幸福的出嫁。
算了,还是先去找云霓吧,自己没有必要搅和到这里面来。
想到这儿,百里羽放下手中的酒杯,站起身来刚要走,酒馆里的人骚动起来。
“来了,来了,马上就到了!”
从外面跑进来的人大声说着。他这么一叫,酒馆里的人都开始准备起来。人群一拥挤,百里羽也不好出去了。
百里羽仔细一听,确实有动静,马匹声,马车声,脚步声混杂在一起,不过,听声音判断,至少也要在五里之外。应该还没有走进这厉州镇,还应该在厉州镇的外面。
这些人都聚在厉州镇上,看样子皇家护送队和西苏的交换应该会在镇外进行。
看着这么多的江湖人跃跃欲试,百里羽突然同情起这个正要出嫁的郡主了。大家这么一出手抢夺,还不搞得整个送亲队伍七零八落,血流成河啊。
想到这儿,百里羽刚要想法出去,突然外面一阵兵器碰撞的声音,原来小酒馆外,三个人打了起来。
看样子是为了争夺这个宝贝一言不合就出手了。真是好笑啊,宝贝还没见到了,这些人先自相残杀起来。
外面打斗的三个人,其中两个人是看来是一伙的,两个人一起合力对付另一个人。
看得出来,另一个人的武功看来确实比对方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人要高,不过,他一个人对付两个人还是明显的有点吃力。
看着街道上打斗的三个人,两边商铺里站满了各色江湖中人,他们在一旁有的叫好,有的起哄,还有的是观而不语。
百里羽看着他们,问了下身边的一个人,“他们这是打的啥呢,东西还没来呢,有什么可打的啊?”
旁边的人是一个黑衣人,四十岁左右,他淡淡地说了句:“现在先把对手给干掉,东西来了不就是自己的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人的心真的是难以琢磨。
百里羽摇摇头,对于这样的人这样的事,他无法理解也不想去理解。江湖上的江湖客,刀头舔血惯了,他们就是要争、要抢,就是要你死我活!
啊!外面一声惨叫,三个人中的一个人的一条胳膊被对付给一刀砍断了,一条胳膊掉在了地上,立马血肉模糊。
两个人中的已经伤了一个,另一个立马慌了,心中一慌,手上的招式就乱了,没有几招就被那人给逼的连连败退,后来一看情势不妙,干脆掉头就跑。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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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一章 夺万佛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