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李肃肃就爬到了二楼,这是一个三室一厅的屋子,房间里的东西乱成一片,可以看出房主走的时候非常匆忙根本来不及收拾。
二楼不像一楼那么空旷,反而挤挤攘攘的放着好些东西。房间里因为很久没人住的缘故充斥着一股霉气,沙发上、床上、桌子上到处都是灰层,李肃肃连一个落脚地都没有。
李肃肃先去了左边的卧室,这应该是一对夫妻的房间,床头上还摆着一张结婚照。可惜房子空了太久时间了,照片已经脱胶了完全看不出照片里的人长什么样。
李肃肃没多做纠结,就开始在房间里找了起来,床头柜已经很久时间没有被拉开过了,所以刚拉开就发出一声刺耳的声音,把李肃肃吓了一跳。
“咳咳,咳咳……”
柜子一拉开,房间就被灰层所占据,李肃肃只好撕了一块布当作简易版口罩。太阳快落山了,留给李肃肃的时间不多了。
根据她十几年看小说的经验,末世的晚上危机重重,根本不可能冒险点灯。更何况就算她想家里难道会有电嘛,如果没猜错的话,这里恐怕早就断水断电了吧!
在客厅找到一双女士拖鞋,李肃肃毫不犹豫的蹬掉脚底的鞋子,把自己的脚丫子放进拖鞋里,感觉身体的疲惫都缓和不少。
确定间房子没有任何被人入侵的痕迹,李肃肃在刚刚发现的被子的房间抱了一床厚厚的被子,换上房间里的衣服匆匆下了楼。
在客厅的沙发上小小的休息了一会儿,李肃肃趁着太阳仅剩的一丝余晖。李肃肃刚才路过的时候,就发现离自己家不远的地方长着一片嫩生生的油麦菜。李肃肃当时顾虑住的地方还没定下来,所以留着它。现在自己已经决定在这里住下,油麦菜就成了自己的囊中之物。
这片油麦菜虽然没人打理,和各种野草长在一起。但是春天正是油麦菜的季节,它嫩生生的一碰就出浆。李肃肃是个在农村长大的姑娘,摘油麦菜的时候,直接把土里的野草都除了个干净。
相信假以时日,这块油麦菜地就会焕发出勃勃生机。
没在家里找到打火机之类的东西,李肃肃看了看天色,没有继续出门的意思。还好油麦菜可以生吃,不然穿越的第一天就得饿肚子。
春天正是油麦菜的季节,李肃肃摘的这把油麦菜也没有用过什么化肥。油麦菜入口有一丝微微的甜意,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下咽。
勉强吃完晚饭,外面的天已经被夜色所占据。李肃肃抱着有些霉气的被子,沉沉睡了过去。睡觉前的最后一个念头是明天一定要好好晒晒被子,一股霉味。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客厅的窗户打在李肃肃的脸上,李肃肃马上就清醒了过来。
还好今天天气不错,不然李肃肃不知道自己还要裹着这霉气冲天的被子睡多久。
早上吃了点昨天剩下的油麦菜垫肚子,李肃肃迫不及待地把家里的被子抱到外面去晾晒,就算是没有太阳,吹吹风散散味儿也是好的。
来到末世的第二天,李肃肃利用昨天在二楼找到的铅笔,在墙面狠狠的划下“正”字的第二笔,然后背着背篓去周围的房间找找煤油这类生活必需品,当然,要是能找到红薯、玉米、之类的主食就再好不过了。
周围的房子都和小楼房差不多,甚至更差。看着那一碰就倒的门,李肃肃加快了自己的速度,毕竟这些房子一看就好几年没人住,家里就算有吃的都发霉,根本不用想。
找到了一圈后,李肃肃终于在最边上的房子里找到了自己目前最想要的煤油,以后生火不成问题。
李肃肃虽然不知道这片土地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看到这里的房屋都空无一人,周围的土地都长满了野草。就知道这个世界在几年前一定发生过特大危机。
所有人都在政府的带领下都离开了这里,也因为这个原因。李肃肃搜过的房间,房间里都一片凌乱,各种东西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
说明这里的人都走得很急,可能是遇到了什么紧急情况。
李肃肃在房间里找了很久,但几乎没有找到能入口的食物,要不就是已经生虫发霉了。
甚至很多散乱在外面的衣服都风化了,一碰就碎。
从这家人的布置不难看出,家里应该长期只有两个老人居住,家里面的东西都偏实用,虽然没有找到心心念念的粮食,但是这家人的厨房放着一个陶瓷做的大水缸。
比起其他因为风化一碰就碎的桶和盆,这个水缸还算可以用得上。
李肃肃想起自己老家也有这样一个水缸,是家里用来装饮用水的容器。每天早上爷爷都会早早地起床,把家里的水缸灌满,那就是一家人一整天的用水。
想到这里李肃肃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水缸搬到了自己住的地方,还好陶瓷的水缸比一般瓷器结实,不然就李肃肃这一走一停,路上还有各种瓦砾,早就碎了。
上午搜完周围的房间,李肃肃给自己找了几件保存得比较好的衣裳换洗。
当务之急,李肃肃是要尽快在附近找到一个合适的水源,好好的洗个脸,搓个澡,不然衣服都馊了。
李肃肃自从决定在这里定居还没出去过呢,看着脚下正拼命伸展身体的小草,又是一年春。
李肃肃上辈子是南方人,每到春天不用别人提醒,她只要在老家就会背上背篓去山上采摘各种美味。
特别是春天的时候,万物复苏。各种菌菇野菜都如同雨后春笋一样一个接一个的冒了出来。
李肃肃背上家里唯一没有散架的背篓,带上镰刀。给自己全副武装后开始往后山进发。
之前在村里找东西的时候,李肃肃在路口边的一个房间里发现一个保存比较完整的海报才知道这里叫其实是个名为连山湾的村庄。
连山湾顾名思义就是周围都是连绵的群山,李肃肃背着背篓走在山里。
春天的太阳很温暖,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李肃肃慢慢走进山里,发现山里并不像村里一样一片寂静。反而越靠近群山,山里的鸟叫更加明显。
因为这一片已经很久没有走了,原本的路基本上都被草所占据。
李肃肃每一步都走得非常小心谨慎,她此次进山是想找一些可以饱腹的食物,因此即便看见路边的野葱和芥菜都没有停下前进脚步。
只是简单的打了一个记号就继续往山里走。其实听见山里那些“咕咕”叫的飞禽,李肃肃就馋了,可是现在的自己并没有可以与之相匹配的狩猎能力,一旦遇上猛禽还不是给人家送餐!
李肃肃边想边继续埋头往前走,在她的记忆里可以直接当主食的除了红薯、土豆、玉米好像就没有其他东西了,也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这些食物的收获季节。
李肃肃一边纠结一边继续向前走,突然脚底的板鞋不小心踩到一个绿色藤曼上面,脚底一个打滑,直接连人带背篓一起像山坡下面滑去。
即便李肃肃下意识抓紧了地上的植物企图增加摩擦,有避免不了被滑下山坡的命运。
还好山坡不高,李肃肃很快从地上爬了起来,“呸呸呸……”呸了好几下才把刚才滑下山坡的时候掉进嘴里的泥巴给吐出去。
刚才的一番挣扎,导致李肃肃手肘的位置被划出几条血痕,还好伤口不是很深,不然就要无功而返了。
用家里的破布简单的包扎了一下手肘的伤口,李肃肃就开始观察起周围的情景。
李肃肃现在所站的位置都被一种绿色的藤曼所占据,也不知道是什么植物。以李肃肃的眼力可以很明显看出这不是常见的红薯,凉薯……
叶子是桃心状的,藤曼的茎上接着许多小球。李肃肃用镰刀割开小球,发现小球中间是非常粘稠的透明液体。
明明看这植物的叶子,李肃肃是不认识的。但是看到茎上的小球流出的透明液体,李肃肃却觉得似曾相识。
好像记忆里她曾把玩过一样。电光火石之间李肃肃想起了自己以前上学的时候会路过一家养着黄狗的人。
他家门前的橘子树就爬满这种植物,每到春天的时候绿油油的叶子爬满了橘子树,茎上就会长出这种外表黑乎乎还凹凸不平,里面却是绿色的小球。
李肃肃这样不知四六的小孩就会争相去树上摘小球,然后当胶水一样涂在裂开的书逢里面。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就是脚板苕,一挖就是超大一块,十几二十斤勾自己吃好长时间了。
心动不如行动,李肃肃拿出背篓里的镰刀,先把自己站的这片脚板苕的根茎都给割掉,然后就拿出锄头开挖。
因为没有经验,李肃肃一锄头下去直接把脚板苕拦腰挖断,露出了白嫩嫩的肉。
李肃肃顿时心疼不已,要知道自己如果在这座山上找不到其他可以替代的主食的话,这片脚板苕就是自己活下去的希望。
脚板苕外表黑乎乎的还长着各种根茎,长相酷似魔芋,但又没有人家光滑。一块就有李肃肃两个手掌那么大,这一片也不知道多长时间没人来了,脚板苕几乎长得遍地都是。
估计自己刚才在上面踩到的藤曼也是脚板苕家族竞争的结果,毕竟这块地已经不够他们生存了,当然要向上攀爬。
几分钟钱李肃肃还怪这个绿色的藤曼阻挡了自己前进的步伐,现在却觉得人家做的好。女人果然就是善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