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城下了一场秋雨,中秋节前的秋雨。
一场朝堂弹劾,对李元来说只能算是虚惊一场,甚至可以说是根本不算事。
退朝的时候,感受着秋雨扑面而来的凉意,竟然有种莫名的舒服。
李元刚准备离开,程咬金等人就又拦住了他。
李元看到他们这些人的表情后,顿时就明白了他们的意图,所以,不等这些人开口,李元就说了起来。
“弹棉花的机器还有很多,你们想要可以卖给你们,价格不算很贵,你们都承受得起。”
见李元直接说了出来,程咬金等人也就免费口舌了。
“你小子,成精了啊。”
李元苦笑,自己那里是成精了,分明是你们这些人想赚钱的心思都写在脸上了,谁看不出来?
“走走,喝酒去,这样的天气喝酒最舒服了。”
程咬金拉着叶小天要去喝酒,李元倒也没有拒绝。
一群人很快来到了李元家的客栈,然后要了好酒好菜。
只是,他们刚吃没多久,小荷急匆匆的跑了来。
“驸马,公主殿下要你赶快回复,有大事。”
小荷显得有些急切,这让李元心头咯噔了一下,他也无心继续喝酒,连忙向公主府赶去,甚至把小荷都给远远的丢到了后面。
可是,等李元回到府上,并没有觉得公主府的气氛有多么的紧张,他急匆匆的跑去了永乐公主的卧室,更是发现永乐公主跟丹阳公主有说有笑。
这丹阳公主是永乐公主的妹妹,两人关系不错,丹阳公主经常来这里找永乐公主玩。
看到这一切,李元懵逼了,心想莫非是小荷傻了?
“公主殿下,小荷说你找我?”
永乐公主点点头,紧接着整个人有点羞涩,不怎么好说出口。
反倒是旁边的丹阳公主,最是无所顾忌,道:“驸马姐夫,永乐姐姐有身孕了,刚刚让御医给把过脉的。”
“什么,有身孕了?”
李元在这一刻,惊喜交加,紧接着就走过去给永乐公主把脉,他前世可谓是中西医结合的,这把脉的手段也是不弱。
他这么把完之后,整个人都欣喜了起来。
“真的有了身孕,太好了,太好了啊,我李元很快也要有孩子了。”
这种喜悦有些难以言说,永乐公主见叶小天如此,心里顿时有些暖意。
他希望自己的孩子是个男孩,跟李元一样聪明,帅气。
两个人这样说着,不知不觉就有点肉麻,丹阳公主看到这个,顿时就有点受不了了。
“你们两个慢慢亲热,我就先走了啊。”
丹阳公主这么开口,两个人才顿时反应过来旁边还坐着丹阳公主呢。
长乐公主脸颊又羞红了起来,李元倒是故作镇定,直到丹阳公主真的告辞离开,两个人才多少恢复了一些。
“你希望是男孩还是女孩啊?”
“男孩女孩我都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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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这一生之中,总会发生一些不经意的惊喜。比如说永乐公主有了身孕。
这对李元来说就是惊喜,也让他对于未来更多了一些期待。
只是,就在李元想着多陪陪永乐公主的时候,曹州那边却是出事了。
这天早朝,一名官员急匆匆的站了出来。
“陛下,曹州那边,有一伙贼寇在梁山占山为王,屡屡对附近百姓进行掠夺,如今那个地方的百姓,可谓是苦不堪言啊。
更可恨的是,那些贼寇竟然打出了替天行道的旗号,真是可恶至极啊。”
听到这个,李世民眼眸微凝,大唐开国之前,是乱世,乱世之中,贼寇很多,虽然有不少都被他们大唐或者招安,或者给灭掉了,但仍旧又很多贼寇残留。
他们在朝廷的夹击下苟延残喘,但有的时候,却也能够凝聚出一股不小的势力来。
“那梁山贼寇有多少,附近的州府可有派兵围剿?”
“回陛下的话,那贼寇透明名叫宋老三,隋末大乱的时候就已经是贼寇了,后来被朝廷围剿,他便躲了起来。
谁曾想着一两年他又活泛了起来,在梁山那边聚集了三四千兵马,那梁山四周全是水,想要攻打陛下过河。
可是河不好过,曹州的刺史武易倒是派兵围剿过,可是皆失利,没有办法,他才上报的朝廷。”
听完这些之后,李世民顿时就冷哼了一声:“小小贼寇,竟然敢如此猖狂,诸位爱卿,谁愿意领兵,去灭了这贼寇啊?”
李世民说完,朝堂上的官员立马就争了起来。“陛下,我程咬金愿意领兵,前往水泊梁山,灭了那伙贼寇。”
“陛下,这种事情,交给我侯君集吧,保证让那伙贼寇吃不了兜着走。”
“陛下,陛下,还是交给我苏定方吧,我苏定方保证灭了他们。”
“…………”
水泊梁山只有四千左右贼寇,不算很多,这事真的算不得很大,可若是能够灭了他们,这军功却是不小啊。
大唐的这些将军都是很喜欢军功的,如此一来,谁都不想放弃这块肥肉。
大殿之上,争吵不休,李元这样的文官,反倒是不用搀和其中的。
李世民反倒觉得这样的小贼,若是让大唐的大将军都出马了,未免显得朝廷无人。
所以,思虑了片刻后,李世民道:“好了,此事交给胡兵胡爱卿就行了,朕给你两千兵马,你去了之后跟曹州刺史武易联手,务必要将那伙贼寇给我斩草除根。”
对于这伙贼寇,李世民是有点生气的,因为他们太猖狂了,不停的欺压百姓,竟然还敢打出什么替天行道的旗号,这样的贼寇岂能姑息了?
必须灭了他们啊,不灭了他们,都对不起被那些贼寇欺压过的百姓。
李世民说完,那个叫胡兵的将军立马领命了。程咬金等人看到这个,都有点失落,军功啊,竟然就这样跟他们擦肩而过了,真是便宜那个胡兵了。
陛下真是糊涂啊,怎么就让胡兵去剿灭那伙贼寇呢?他们很不理解,但李世民都这样说了,他们也改变不了什么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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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章 永乐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