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整治沈万三这种地痞恶霸,其实很简单,找个权强势大的人硬压就行。
想了想,北歌打算让刘士奇出面帮忙处理,以他县局刑警队长的身份,整治一个乡镇小混混足够了。
然而他刚准备给刘士奇打电话,没想到江城市长陆恒的电话就先打了进来。
北歌电话接通,问他:“陆市长,有事吗?”
电话里传来陆恒笑呵呵的声音,道:“北先生,你在凤尾吗?我在锡林县考察调研,距离凤尾不远。您在家的话,我们想去拜访拜访您。”
北歌闻言一喜,市长的名头可比刘士奇的刑警队长好用多了,道:“我在凤尾,我一哥们今天结婚,陆市长你要是不嫌弃,可以过来喝两杯。”
陆恒哪敢嫌弃啊,自从他抱上北歌这条大腿后,政绩是水涨船高,特别是拿下ca1项目后,他的名字已经传到京城了。
前些日子省里刚对他通过了用人考核,接下来不出意外的话,他很快就能高升了。
他以后想要爬得更高,走得更远,那么北歌这条大腿就必须得死死抱住。
“不嫌弃,不嫌弃,那我马上过去。”陆恒忙回。
北歌笑道:“我记得从锡林来凤尾正好要路过清河镇吧?新娘子正好是清河镇的,你们可以先到清河镇,我待会要过去接亲。”
陆恒自然没意见,应声答应下来。
结束通话,他对何壮道:“壮哥,你通知嫂子那边,让他们多准备一些好酒好菜,待会会有几个大人物到场”
“大人物?”何壮听得一愣,道:“哪来的大人物?老弟你请来的?”
北歌笑着拍了拍他的肩头,笑道:“照我说的去做,保证让你把面子赚足,顺带把那个什么沈万三给解决了。”
说话间,院门口突然传来一阵汽车的引擎声,随后是乡亲们的惊呼。
北歌听到声音,就猜到是苏婉蓉来了,对何壮道:“走吧,接亲用的车队到了。”
俩人来到门口,果然看到一长串的豪车缓缓停下,大概得有二三十辆,全都是清一色的豪车,最便宜的都在百万以上,总价值过亿。
看着这豪华车队,北歌也也忍不住暗自瞠目结舌。
苏婉蓉开门下车,随后是苏婉君那个小丫头。
她看到北歌,也不顾周围乡亲们异样的目光,直接冲过来扑进北歌怀里,小脸兴奋得微微通红。
“老师,我终于可以出来玩了。”
香风入怀,北歌有些尴尬,道:“注意点形象啊,乡亲们都看着呢。”
苏婉君毫不在意道:“看就看呗,眼睛长他们脸上,我还能让他们闭眼不成?”
“老师,你快考考我,我觉得自己已经成一个小神医了。”
北歌忍不住轻笑摇头,道:“现在不行,晚点再说吧。”
这时,苏婉蓉走了过来,无奈道:“婉君,别闹,再这样下次我就不带你出门了。”
苏婉君这才俏皮的吐了吐舌头,“嘿嘿”一笑离开北歌的怀抱。
车队到了,稍作休息,便在何壮带领下,浩浩荡荡的前往清河镇接亲。
清河镇是凤尾管辖下的一个小镇,距离凤尾有二十多公里,前些年刚通的水泥公路。
同往清河镇的山路,几乎全都是从几十米上百米高的半山穿过,九曲十八弯,异常险峻。为了安全起见,车队的速度很慢,来到清河镇时已经是将近下午两点了。
何壮的未婚妻叫吴玉梅,是清河镇中学的老师,家也住在镇上。
这会原本应该热闹喜庆的吴家,眼下却是一片清冷,连帮忙的乡亲们都不见了,厨房做好的饭菜都没人吃。
而吴家门口,坐着一群小混混,就算是寒冬腊月时分,一个个也穿着奇装异服,头发染成五颜六色,把整个大门给堵了个水泄不通,进出不能。
至于吴家人,这会都躲在屋内偷偷抹眼泪呢,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玉梅,你的命就是嫁给我沈万三,那个姓何的娶不走你的。”
院子里,一个三十多岁、满脸横肉的汉子正一脸嚣张的冲屋里大喊,他便是清河镇一霸沈万三了。
屋内,新娘子吴玉梅这会正抱着母亲哭得梨花带泪,听到沈万三的声音,哭的就更大声了。
就在他们绝望之时,何壮带着北歌等人到了,一行数十辆车浩浩荡荡,排场十足,让镇上的居民纷纷出门驻足观望。
吴玉梅听到声音,猛的抬头,眼里闪过一丝喜色,哽咽道:“爸,妈,应该是何壮来了,咱们快出去看看吧。”
车队来到吴家门口停下,北歌等人下车,冷眼看着堵在门口的混混。
这时,沈万三从院里出来,看到何壮便嘲讽道:“哟,何壮,没想到你还有点本事嘛。居然还能请到车队来接亲,花了不少钱吧?”
“我告诉你,玉梅是我的女人,你今天接不走的,识相的赶紧滚吧。”
何壮穿着一身礼服,指着沈万三怒声道:“沈万三,你欺人太甚,现在是法治社会,难不成你想抢人吗?”
沈万三“嘿嘿”狞笑,道:“法治社会?在清河镇,老子就是法,你能奈我何?”
他话声刚落,数辆印着“江城公务”的车子缓缓驶过来,有人认出那块江c·0001的车牌,顿时惊呼道:“我的天,你不是是市长的座驾吗?市长大人怎么会来咱们这个穷乡僻壤?”
沈万三自然也看到车牌,他愣了一下,眼里终于升起一丝惊恐之色。
待车子停稳,陆恒从车里下来,接着又从后面那几辆车上下来几个人,都是经常出现在新闻里的大人物。
这一幕,让沈万三额头上的冷汗刷一下流了下来,心里更是惊骇一片,腿肚子直打颤。
陆恒走到北歌身旁跟他握了握手,看着门口堵着的混混问道:“北先生,我接到电话就立马赶过来了,这是怎么回事?”
北歌指着沈万三道:“这人是清河镇的恶霸,带着一帮混混想要抢新娘子呢。陆市长你来得正好,你觉得如何处理这人?”
沈万三这会已经亡魂大冒,心里更是一片冰凉,他知道,自己这次彻底的栽了。
陆恒眉头一皱,目光冷冷的看了沈万三一眼,随后对身旁的秘书道:“把清河镇的领导叫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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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章 来了几个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