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林清语的确是二十年前,林大成夫妇二人买回来的。
当时林大成夫妻二人已经结婚三年多了,但一直没有孩子,后来夫妻二人去医院检查一番,才得知是林大成的老婆因为身体原因,根本没法生育。
绝望之下,林大成夫妻二人决定花钱买一个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抚养。
几经波折,最终从一个妇女手里花了五千现金买下了当时只有七个月大的林清语。
按照林大成的回忆,当初他们第一次看到林清语时,林清语身上穿着的衣服十分奢侈,身上还带着一个精美的的香包,一看就是豪门大户人家的孩子,所以他们并不敢买。
不过那个妇女见状,就开出了一个极低的价格,并向林大成夫妻二人保证,买下林清语绝对安全,这才让林大成夫妻二人狠下心买了林清语。
从那之后,林大成夫妻二人把林清语当成自己的孩子,宠爱有加,一直抚养他长大成人。
直到两个月前,林大成因重病在身,以为自己命不久矣,才把真相告诉了林清语,并把那个香包也还给了她。
北歌听完,若有所思。
当初他第一次见到林大成时,还有些奇怪,以林大成的基因怎么可能生出林清语这样的大美女?除非是基因突变了。
现在想想,疑惑自然就解了。
“清语,那个香包你带在身上了吗?能不能给我看看?”
北歌很好奇林清语的真是身世是什么,像她这样的人,真实身份绝对不简单。
要知道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比如林清语身上的气质,就不是一个农家孩子所具备的。
林清语闻言,忙道:“香包我一直带在身上,不过里面就一块玉佩,我看不出什么特别之处。除此以外,并没有别的东西。”
“玉佩?”北歌闻言,好奇道:“会不会是某个大家族的身份象征?给我看看。”
林清语赶紧从贴身的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华美的香囊递给北歌。
北歌接过香囊,心里暗自惊心,香囊还透着淡淡香气,他一闻便知里面的香味是由好几种名贵中药混合而成,具有驱蚊的安神的效果。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让他震惊,就是这只香囊虽然过去了二十来年,但依旧精美艳丽如初,散发着华丽的色彩。
这等东西,非豪门大户莫属,一般人家绝对用不起这样的材质。
他仔细观察片刻,香囊表面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接着他打开香囊取出林清语口中的玉佩。
玉佩只要婴儿手掌大小,通体晶莹,呈圆形,入手温润,是用顶级的羊脂玉制作而成。
正面雕刻着福寿康宁四字,背面则是一个大大的“侯”字。
侯,肯定是姓,也就是说林清语的本姓姓侯。
不过在龙国范围内,并没有听说过侯姓的豪门大户啊。
北歌疑惑了,难道林清语不是龙国人?
他偷偷瞥了一眼醉意微醺的林清语,这……
不可能吧?
此时,林清语留意突然上头,整个人趴在桌子上,沉沉睡了过去,人事不省。
北歌仔细看了看玉佩,除了能够确认玉佩的材质和姓氏之外,并没有找到其他有用信息。
他想了想,把玉佩装进香囊还给林清语,然后抱着她出了酒楼,回了迎晖山庄的别墅。
刚回到别墅,北歌手机就响了,是苏婉蓉打来的,说是有很重要的事需要他帮忙,让他赶紧过去一趟。
北歌没办法,只好把林清语交给了妹妹北清和母亲姜慧,自己又开车匆忙赶往苏婉蓉发来的地址。
来到目的地,是一处豪华的庄园,苏婉蓉已经站在门口等着他了,神色有些焦急。
北歌开门下车,疑惑道:“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苏婉蓉闻言,忙道:“北大哥,我爸正在做一次很重要的交易,这是他当上家主以后的第一次生意,很重要,不能出任何岔子。”
“我叫你过来,是想让你帮忙掌掌眼。”
北歌听得好奇,问道:“到底是什么生意?居然需要我帮忙掌眼。”
“古董。”苏婉蓉捋了捋耳旁微卷的秀发,说道:“是我爸一个朋友介绍的,听说那些古董全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二人进了庄园来到大厅,北歌果然看到大厅中坐着好几个人,中央摆放一张长桌,上面放着几个木盘,盘中摆着十几件古董。
苏明成正拿着放大镜仔细查看,神色严峻。
北歌走过去轻声道:“叔叔,这些都东西都什么来路?”
苏明成听到声音,这才抬起头,看到是北歌忙道笑道:“你来啦。”
“这些都是早年流落到海外的宝贝,每一种都足以称得上是国宝,我打算买下来捐赠给国家博物馆。”
“你来了正好,帮忙掌掌眼,千万不能出什么岔子,不然到时候丢钱是小事,闹了笑话可就不好了。”
北歌点点头,龙国的近代史他是知道的,百余年前是有无数奇珍异宝落入贼人之首,流出海外。
如果这些都真品,那么他也算是为国家的文物工作,做出一点微薄贡献了。
他走到旁边一座彩色陶马旁仔细观看起来,陶马神韵丰满,马身有三种颜色,跟传说中的盛唐三彩极为相似。
不过他却从这尊盛唐三彩陶马身上闻到了两个时代的气息,也就是说这尊陶马绝对有问题。
稍微看了看,北歌眼底金芒一闪,开启天道瞳把整个陶马仔细看了一遍,随后便了然了。
陶马是赝品不假,不过作假之人的手段极其高明,而且下了大功夫。
陶马底座的确是唐三彩真品,只不过原本的马身估计毁坏了,这具马身是近期用作假技术重新做上去的,这就是为什么他从陶马身上闻到了两个时代气息的原因。
北歌发现了问题,不过也没着急说破,而且不动声色的继续往下看。
他想知道谢谢东西里面,到底有没有真品,而且对方拿这些东西来欺骗苏明成的目的是什么。
他看的第二件宝物,是一副残缺不全的字贴,看落款是东晋著名大书法家王羲之所作。
不过北歌却发现字帖也是假的,应该是清末民初的仿品,虽然放在现在也算个古董,但价值却要打大折扣。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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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抓住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