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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血浓于水(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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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家族一直是达安城中的名门望族。

百里福溪的父亲百里不达曾经做过南朝的兵部尚书,对李克几还有过知遇之恩。

百里福溪的姐姐百里花开更是登上了妃位,成为李逸轩的皇妃,还诞下了皇子李戒急。

可随着百里不达离世,李克几起兵攻陷达安,一切都有了微妙的变化。

首先是皇妃百里花开惊悸而死。

当年李克几率兵攻打达安,其实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作为南朝的都城,达安被攻破标志着南朝作为一个政权,已经成为了历史。

作为前朝皇帝的未亡人,住在深宫中的百里花开根本不知道发生了战争。

面对突如其来的北境士兵,百里花开惊吓过度,当场故去。

可当时只有八岁的李戒急既不哭也不闹,只是呆呆的站在母亲的尸体旁边,不知在想些什么。

直到有人将李戒急抱走,他都始终没哭过一声。

百里福溪的几个哥哥殉国而死。

百里不达泉下有知,一定会为自己有过这样的几个儿子而感到自豪。

达安城破之时,百里不达的大儿子百里福荫在自己的府中自杀殉国。

二儿子百里福威作为一名武将,与李克几的军队战斗到了最后,后来北境士兵杀入达安城,百里福威亲自率领士兵与北境士兵展开了巷战。

最后百里福威力竭而死。

作为百里家最后的血脉,百里福溪倒是没有以身殉国的念头。

自己的至亲之人全部离世,百里福溪内心该有多么苦痛。

可天性豁达的百里福溪始终认为,不管人活多久,都要有价值有意义。

为了报答当初百里不达的提携之恩,李克几找到百里福溪。

“当初百里大人待我恩重如山。要没有百里大人的提携,恐怕这辈子我都不知所踪。如今你们百里家

人丁凋敝,你就留在达安,做达安府尹吧。”

克己给的不光是一个官位,给出的更是一种情怀。

故人虽然不在,但是我不能对不起故人。

小戒急无父无母,克己从小就比较疼爱这个弟弟,所以决定将戒急带在自己身边抚养。

虽然戒急年龄不大,可是那时候的戒急已经开始让人捉摸不透了。

极少言语,看人的眼光更是阴冷至极,让人如醉冰窟。

每当戒急用那样的眼神看他,他都感觉如芒在背,浑身不自在。

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百里福溪就有些惧怕李戒急,以至于现在一见到李戒急,心中总有种害怕的感觉。

听完百里福溪的陈述,陈子昂陷入了沉思,一个八岁的孩子便能让人不寒而栗,现在岂不还要严重一些?

“那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跟瑞王搅在一起?”

这些话放在从前,陈子昂肯定不会轻易对百里福溪说出口,可不知为何,他忽然觉得有些事情自己有必要提醒一下他。

百里福溪似乎没料到陈子会如此说话。

“其实也不算搅在一起。戒急无父无母,我这个做娘舅的不帮他谁帮他?”

陈子昂言尽于此,听与不听,全凭百里福溪自己了。

“总之做事要三思而后行。朝廷之中,专门有人负责挑刺找毛病的,有了错处他们一定会抓住不放的。就好像我一样,无中都能生有。”

陈子昂此刻倒是有感而发。

像御史台陆子游那样的人,每天也不去品尝人间疾苦,只知道坐在朝廷里指手画脚,挑人错处,此等官僚要之何用?

“子昂不必灰心,你我相交一场,即便将来你不愿为官,愚兄这里永远有你一席之地。”

“多谢百里兄。”

世家子弟总是有些天真。

“百里兄,我要闭门谢客了。陛下对我严加斥责,风口浪尖之时,我还是收敛一点比较好。”

“也好。不过瑞王那里你不必担心,我听说他把几个下人的舌头割了去,以后恐怕再没人敢乱嚼舌根了。”

陈子昂觉得十分的好笑。

明明自己到处跟人炫耀说我送给他什么字画之类的,到头来却要怪罪在下人身上,看来这个瑞王心理已经扭曲到极点了。

“无论如何,还是隐秘些好,毕竟再传到皇上耳中,怕又是一场轩然大波。”

皇上祭祖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无论如何也要抓紧时间查出李戒急的计划是什么。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二百零三章 血浓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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