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里,二皇子赵弘盛听完手下人的汇报,薄薄的嘴唇轻轻一勾,露出一抹玩味的笑容:“有意思,真是有意思。”
不得不说,这次的事情完全就是赵弘盛一手策划的,从遇到大喇叭开始,一直到之后指认大喇叭为贼,当然还有“联合”吴掌柜一起将大喇叭送入大牢,都是赵弘盛一手安排好了的。
为什么这么说,还不是因为夏征!
安乐公主和苏秋语偷偷溜出京城到驻马镇的事,早已被有心人透露到了他的耳朵里,再稍稍一打听,自然就知道了福满楼的东家就是夏征了。而林媛的名字,也跟夏征一起传到了他这里。能让夏征看进眼里的女人,定然不是一般人。
果然,赵弘盛稍稍一用计,就谈清楚了林媛的能耐。的确是不容小觑啊!
不过,在赵弘盛精明如狼的眼眸里,散发出来的则更多的是好奇,还有征服。
同样得到消息的自然还有三皇子赵弘德,不过从母妃那里听到的消息来看,这林媛的确是个很不简单的女子,光是让安乐公主一个劲儿地夸赞就看出来了。
苏秋语那女子,可是当朝丞相的唯一爱女,连她都入不了安乐公主的眼,更别说别人了。可是这个林媛呢,真真是厉害!
对林媛好奇的同时,赵弘德又有些担心,这小丫头若是个精明厉害的也就罢了,但是若是跟田惠嫂嫂似的,是个性情温和的女子,那可就麻烦了。田惠毕竟出身高贵,有个当朝为妃的姑母给她撑腰,又有安乐公主这个厉害婆婆做主,在京城里自然吃得开。
但是林媛呢?她只是个出身乡村的小丫头而已,娘家没有强大的后盾,京城没有厉害的朋友亲戚,将来若是真的跟夏征成亲了,只怕在京城里很难交到朋友吧?
赵弘德叹了一口气,对夏征和林媛的将来有些担心。不过,他好像也听出了安乐公主的意思,想要找个机会给林媛一个合适的名分,这倒是可以,毕竟在京城里,出身这种东西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东西。
邺城的事情告一段落,林媛几人就高高兴兴地回了驻马镇。虽然才几天没有见,但是刘氏还是担心的不行,即便林媛没有把跟醉仙居的矛盾说出来。
似是为了安慰母亲,林薇和小林霜两人全都争着抢着地跟娘亲说邺城的见闻,大高楼啊,好多人啊,当然还有好吃的东西啦。小林霜还在临出发前给爹娘买了两大块儿甜糕呢,虽然最后那些甜糕大部分都进了她的肚子。
刘家酒庄已经装修好了,而且酿出来的米酒和山楂酒也已经开始上市出售,作为刘家酒庄的合作者,福满楼自然是拿了头一份的美酒了。特别是山楂酒,在冬季里吃完了火锅之后,再来上一杯这样酸酸甜甜又不算很烈的酒,真真是让人味蕾大开酣畅淋漓。
除了向福满楼供酒以外,刘家酒庄自己也开铺子做生意,虽然只是个新开的酒庄,名声不及孟家酒坊大,但是贵在酒的品种新,且更适合不喝烈酒的女子。所以,刘家酒庄的生意也在慢慢地好转。
孟家酒坊以生产烈酒出名,在听说自己的竞争对手竟然是个只给女人产酒的未婚女子之后,根本就没有把她放在眼里。孟同甚至还在刘家酒庄开业当天,带着自己的一坛子烈酒去给刘丽敏庆贺呢。
说是庆贺,实际就是嘲笑。哪个正经家的女子会自己开铺子卖酒的?再说了酒娘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当的了的。
不过,在看到刘丽敏那秀丽又微微有些倔强俊朗的脸蛋儿后,孟同顿时忘记了自己前来刘家酒庄的目的了。一双眼睛色眯眯的,毫不掩饰地盯着她看了半晌。
刘丽敏对这种年纪大了还色心不死的男人最是反感,不过一想到对方的身份,倒是没有立即就显现出不耐烦来。刘丽敏可是个聪明又能屈能伸的女子,不就是让他看一眼吗,等着吧,早晚有他后悔的时候!
话虽如此说,但是林媛却是在知道这件事后,还是赶紧让刘掌柜去请了十来个护卫安排在了刘家酒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而且,还把自己跟刘丽敏的关系也让人透露了出去,孟同那个老色狼若是还有点理智的话,应该不会对刘丽敏有什么非分之想。刘丽敏还是个没有出阁的姑娘呢,若是被那个混蛋给盯上了,可得好好地防范才行。
当然,鉴于那人是孟春燕的爹,林媛也对他没有什么好感,最好他只是有色心没有色胆,不然的话,她整起人来绝对不会手软!
马上就要到年关了,这也是林媛来到这里头一次过年,她早早地就开始着手准备过年的东西了。吃食蔬菜什么的都是酒楼里现成的,根本不用她再操心。唯一需要她做的就是家里人的新衣裳了。一想到新衣裳,林媛就想到了家里养的那些兔子了。
原本她就是打算培养一些毛皮纯白的兔子出来,然后取毛皮做衣裳。平时都是林薇在家里饲养兔子的,这次她去看了看兔舍,还真让她大吃一惊,兔舍里竟然已经繁殖了不少白兔子了。她数了数,大大小小的竟然也有了二十来只了。
跟林薇商量了一番后,林媛就挑了几只公兔子准备杀掉取毛皮,然后用毛皮来做衣裳了。
虽然林薇很是不舍得自己一手喂养起来的兔子被杀掉,但是看着这些兔子的确有些太多了,连兔舍都快要装不下了,她也就没再说什么。
说是用兔子毛做衣裳,但是哪里能够?林媛请了镇上专门的猎户来给兔子扒皮熟皮,那个猎户还一只念叨着,自己做了这么多年猎户,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多毛色纯正的兔子呢。
兔子皮扒下来以后还要做熟才行,做熟不是把兔子皮煮熟或者烤熟,而是为了防止它们霉变或者有味道,经过一系列的特殊加工做好的。
这些都是猎户的秘密武器,林媛没能问出来一二三,也就不再问了。
拿着做熟的几张兔子皮,林媛就到了莫三娘的布匹店。现在莫三娘已经不仅仅是卖布了,自从在林媛这里接了几单做衣裳的生意后,她就尝到了做成衣再卖出去的甜头。
现在,莫三娘还招了几个手脚麻利,女红精细的女人在店里专门做衣裳呢。
见到林媛来了,莫三娘放下手头的活儿笑着迎了上来。
“妹子,好久不见你了呢。呦,这是啥?是,兔子皮?”
莫三娘摸了摸林媛手里的兔子皮,只觉得触手软滑,特别舒服,不禁更是好奇,这么白的兔子毛啊,她还从来没有见过呢。
林媛将手里的兔子皮递给莫三娘,而后从怀中拿出了自己画的衣裳图纸,对她说道:“莫姐姐现在生意越来越好了呢,我这小生意都不好意思跟你谈了。”
莫三娘接过她的图纸,嗔了她一眼,哼道:“瞧你这话说的,到底是谁生意越来越好了?你瞧瞧你那稻花香,一天天的就没有闲着的时候。还有你那福满楼就跟别提啦,你倒好,居然跑我这里来打趣我了。”
林媛一边听着,一边好笑地掩了掩唇,戏谑道:“莫姐姐怎么知道稻花香生意好的就没有闲着的时候呢?是谁跟你说的?”
莫三娘正低头研究着林媛拿来的那几张新衣裳的图纸,下意识地就接了一句:“还能有谁,当然是那个榆木脑……”
说到一半,莫三娘才猛然醒悟过来自己被林媛这个小妮子给涮了,脸色一红,碎了她一口,赶紧岔开了话题:“你这新衣裳,是自己研究出来的?啧啧,真是不错,这里这里,都用兔毛滚一圈边?哎呀,你这小脑袋瓜子,到底是怎么想的,居然还能想出这么好的创意。”
林媛十分坦然地听着莫三娘的恭维,虽然她知道她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紧张和羞涩罢了。
不过,林媛却对自己做的这几件衣裳十分满意,特别是兔子毛的运用,简直是绝了。而且,她一下子就设计了四套,她们姐妹仨全都是一模一样的,小弟弟永严也有,只不过改成了男孩的样式。
“莫姐姐,怎么样,能不能做出来?”
莫三娘佯怒地嗔了她一眼:“说的什么话,我莫三娘还有做不出来的衣裳?放心吧,我这里好几个绣娘呢,用不了十天。保管给你做出来,过年那天,你们啊,就等着穿新衣裳吧!”
得到莫三娘的保证,林媛开心地连连点头,指着那些兔子毛问道:“这些,够吗?”
莫三娘看了看手里的数据和图纸,又拿起那些兔子毛大致量了量,点头道:“够,还剩下不少呢。”
那就好,跟林媛想得差不多!
“那,还能多做两个手捂吗?”
两个手捂?莫三娘拿起笔来在纸上画了画,而后冲林媛比划了一下:“这么大的吗?不能说还能剩下多少,但是我觉得,应该能做的出来,只是手捂的里边就不能全都用兔毛了,只能外边用。”
外边用就行,手捂的里边一般都是棉花和软布,这样才会暖和。林媛点点头,跟莫三娘把衣裳和手捂的事定了下来。
这手捂是给刘氏和安乐公主准备的,再有半个月就要过年了,夏征显然不会跟他们一起过年的,在外边窜了这么久,过年若是再不回家团聚,安乐公主肯定要哭死了。
林媛想着那个对自己十分和善的夫人,心里一阵温暖,她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送给她,就只能做这些新奇而又可心的东西送出去了,希望安乐公主能够喜欢这个手捂。
许久不跟莫三娘见面了,林媛也没有什么事,就坐下来跟她聊了会天。想起方才她说起孟良冬时那脸红的模样,林媛就一阵好笑,冲她挤了挤眼睛:“莫姐姐,还在想着谢致远那家伙吗?”
莫三娘一愣,翻了个白眼儿:“臭丫头,哪壶不开提哪壶!我什么时候想着那个小人了?”
说这话,林媛还特别注意到她的眼睛时不时地往门口扫去,似是在看谁。顺着她的目光瞧去,果然就看到了稻花香的门口。
林媛嘻嘻一笑,看来这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好了。
不过林媛看出来莫三娘没有想要跟她讨论孟良冬的意思,而是眼珠一转,笑道:“我听说,谢致远成亲以后过得不怎么好?”
莫三娘撇撇嘴:“能过得好才怪呢,还没有成亲就把亲娘撵了出来,你觉得这两人的日子能过好吗?”
林媛点点头,这还都是六子刚刚在稻花香跟她说的呢,据说那谢氏被媳妇撵了出来以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不仅如此,那马小倩把家里所有的银子都掌握在自己手里,别说给谢氏银子了,就连谢致远的花销都得经过她一层一层地盘问才会给他呢。
林媛不禁有些佩服这个马小倩了,果然是马家庄出来的小姐啊,这么精明会打算。
☆、065 程老先生
只是,这可苦了那个谢氏了,年轻守寡,好不容易熬到享福的时候了,没想到又回到了当初四处给人家洗衣服挣银子的地步。若是早知道自己娶了这么个彪悍媳妇儿,当初肯定不会阻扰儿子和莫三娘之间的事了。
说到这里,莫三娘不禁对谢致远有些不齿了:“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谢氏有责任不说,其实所有的责任都在谢致远的身上。若是他强硬一点,也不至于把自己老娘逼到了这个地步。哎,妹子,昨天我听过来买布的人说呢,那谢氏现在啊,是三天两头的病着,人都瘦了一大圈了。”
“莫姐姐,你该不会又心软了吧?”林媛挑眉,她可不希望这个莫三娘心一软又做了什么糊涂事。
莫三娘撇撇嘴,神色一点也没有变:“心软?哼,上次她来找我的时候,就该知道我绝对不会再跟谢致远有任何瓜葛了。那样的男人,哎,我现在就是后悔当初怎么没有看清楚他的真实面目,没能早点离开他呢。要是我早点对他死心的话……”
“你要是早点对他死心的话,恐怕就等不到孟先生这么好的男人了!”林媛故意挑眉,笑着接了莫三娘的话。
莫三娘脸色一红,碎了她一口:“臭丫头,我是看出来了,你今儿根本就不是过来做衣裳的,你是专门跑来看我的热闹的!”
林媛嘻嘻一笑,下巴往门口一翘:“哪里是我来看热闹的?明明就是你们非要让我看而已嘛!”
莫三娘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果然看到孟良冬一边整理着自己的衣衫,一边疾步往这边走来。看到熟悉的身影,莫三娘如水的眼眸里顿时散发出柔和的光芒来,下意识地用手抿了抿鬓边的碎发。
“三娘,你忙不忙?”孟良冬一进门,还没有看到莫三娘的人呢,就迫不及待地唤起了她的名字。
莫三娘张了张嘴,还没等她说话,一旁的林媛突然插嘴道:“不忙,不忙,孟先生快进来吧。”
孟良冬刚刚迈进门槛的脚丫子就是一顿,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把自己给绊倒。
东,东家?
孟良冬像是看到什么不可思议的人物似的,睁大了眼睛紧紧盯着坐在一旁椅子上巧笑嫣然的林媛,结结巴巴地吐出了几个字:“东家,您,您怎么也在啊?”
林媛被他这个样子逗笑了,咬着唇道:“怎么,就许孟先生你能过来找莫姐姐,就不许我过来跟莫姐姐说几句话了?”
孟良冬连连摆手:“不是,不是,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他这么一摆手,原本被攥在手心里的东西立马呈现在了大家的眼前。那是一支做工十分精细的银钗,虽然没有什么华丽的装饰,但是贵在精巧,即便是没有拿在手里仔细端详,但是林媛也看出了那银钗的独特之处。
精致而不华丽,正如莫三娘这个人,外表不争不抢,内心却十分火热志诚,十分适合她的银钗。
林媛暗自点头,谁说这孟良冬是个榆木脑袋的,明明就很有眼光嘛,还知道给心爱的人买银钗呢,可比夏征都强!
见孟良冬被林媛逗得脸都红了,莫三娘于心不忍,皱眉嗔了林媛一眼,道:“行了,你就知道欺负老实人!有本事回去欺负你家少东家去!”
“哎呦!”林媛眼珠子一亮,好笑地在他们两人中间来回扫射:“我逗孟先生呢,连孟先生都没有生气呢,怎么莫姐姐就先生气了呢?嗯?快说,你们两个,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说到最后,林媛居然露出了猥琐又调皮的表情,说的这两人简直都要找个地缝钻进去躲起来了。
孟良冬看看林媛,又看看莫三娘,知道已经瞒不下去了,咳嗽一声,索性大大方方地就把手里攥着的银钗放到了柜台上:“那个,我,我发工钱了,这是,给你的,你,收着吧。”
说完,也不等莫三娘反应过来,就猛地一转身,跟林媛道了声“我先走了”就逃也似的跑出了布匹店。因为走的太急,竟然连门槛都忘了,脚丫子差一点被绊倒在门槛上。
“哎!”莫三娘担心地蹭一下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你小心点!”
孟良冬两只手扶住了店门,才堪堪没有摔倒。他尴尬地回头哈哈笑了两声,憨憨地说着“没事没事”就赶紧走了。
林媛终于忍不住捂住肚子大笑起来,这个孟良冬真是太可爱了,以前可没有看出来他居然还有这么马虎的一面,看来,爱情真的会让人变傻啊。
被林媛的笑声拉回了视线,莫三娘白了她一眼,三两步走到她面前,长长地手指戳上林媛的额头,哼道:“都怪你!非要逗人家,看看,看看,摔了吧?他要是有个好歹,看我怎么收拾你!”
林媛一把将莫三娘的手指头紧紧攥在了手心里,故意学着孟良冬的神情和语气说道:“好娘子,莫生气了,为夫知道错了。”
“呸!”莫三娘这次连脖子都红透了,使劲儿把自己的手指头抽了回来,“谁是他娘子,别瞎说!”
“早晚的事嘛!”林媛看了看柜台上的银钗,“你看,人家刚发了工钱就给你买了个银钗呢。我说怎么刚才去店里没有见到孟先生呢,敢情是去给你买好东西的了啊。嘻嘻,真是个好男人呢。”
莫三娘嘴巴嘟了嘟,没有说什么,而是轻轻拿起那支银钗细细看了看,而后小心翼翼地用一方帕子收了起来放入了怀中。
林媛好笑地看着她,过去讲那银钗拿了出来:“哎呀,莫姐姐,你怎么收起来了呀?赶紧戴上嘛!”
莫三娘耳根子红得跟颗相思豆似的,将银钗从她手里抢了回来,蚊子嗡嗡似的低头说道:“头上,这不是有吗?”
“这个怎么能跟孟先生送的比呢?你得戴孟先生刚刚……”
等等!
莫三娘这欲语还休的表情是怎么回事?难不成……
林媛抬头看向了莫三娘头上戴着的那支钗,翠绿的,但是玉质不能算是极好,不过头上用一朵小巧的梅花做装饰,还真是又可爱又漂亮。
“哦!”林媛恍然大悟,“原来这个也是孟先生送的啊!哈哈,我就说呢,怎么莫姐姐你会舍得把那银钗收起来,原来你们两个人,早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