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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经历之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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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哥,你又没回答嘟嘟的问题,是谁伤的你。”

这是嘟嘟第四次问这个问题了,不过吴莫还是没回答,道,“嘟嘟,大哥哥没事。”

嘟嘟第一次对吴莫有了点小情绪,嘟嘟嘴有些不开心,道,“大哥哥都被无心火烧的那么可怜了,肯定很疼,如果不是嘟嘟看见了大哥哥,大哥哥说不定都要没了…”

吴莫才知道,自已的伤是嘟嘟治了,不过想到当初在无魔大陆,嘟嘟治自己断肢的事也就释然了!

好奇问道,“嘟嘟,无心火是什么?”

“大哥哥不知道?”嘟嘟很奇怪的斜着脖子,“无心火是所有天火中排在第二的火焰,仅次于第一的三昧真火,要不是大哥哥体质特殊,被无心火烧过的人嘟嘟也救不了…”

天火排名第二?

吴莫愣了一下,天地异火都是一些特殊的强大火焰,分天火和地火,前者更强。

当初的青天炎也属于天地异火,只是吴莫不知道是天火还是地火,又排名多少…

但嘟嘟口中的无心火确实让吴莫意外,谁能想到一群看似平凡的原始人竟然有这等火焰?

还有,排在第一的三昧真火,这不是太上老君炼丹用的火焰吗???

想了一会,吴莫说道,“嘟嘟,我想出去走走,还有,能带我去见见那个带我回来的人吗?”

他感觉了一下,自己现在除了有些虚弱,伤势好了许多,再次惊叹嘟嘟的疗伤能力,他可是清楚自己被烧的有多惨!

“当然可以呀?大哥哥,我带你出去玩。”嘟嘟显得很开心,小手舞了一下,手中便出现一枚丹药,“大哥哥,这个给你吃!”

吴莫知道这应该是一枚疗伤丹药,可奇怪的是他怎么说也一个九品炼丹师,竟然认不出这是什么丹药…

还有,这丹药显然是嘟嘟从储物戒中拿出的,但他观嘟嘟身上毫无气息波动,也就是看不出嘟嘟的修为。

而结合之前她对大熊猫的姿态,以及那股寒意,种种迹象表明,嘟嘟绝不是一个凡人小女孩,想到这,吴莫生出一个让自己都觉得荒唐的念头…

难道,嘟嘟的修为高于自己,所以他才看不出来?

到最后,吴莫还是没有问出来,不管是什么,嘟嘟实力强自己越应该高兴不是吗???

………

嘟嘟小手牵着吴莫一根手指,蹦蹦跳跳与一个真正的两岁孩童差不多,显得很是开心的走出了厢房。

一出厢房,门口两侧站着两个全身笼罩在黑袍的黑衣人,见到嘟嘟后,扑通一下单膝跪地,恭敬的喊了一声,“小主。”

嘟嘟小眉头皱了一下,“别跟着,我要和大哥哥出去玩。”

其中一人闻言犹豫了一下,“小主…”

嘟嘟牵着吴莫的手头也不回,声音有些冷,“我不想说第二遍。”

这话一出,那两人头更低了,吴莫还看到他们颤了一下,异口同声道,“是,小主。”

………

嘟嘟口中的魔皇道宫很大,大的出乎吴莫的意料,一座座恢弘古朴又带着威严的殿宇林立,数不胜数。

一路上,遇到很多黑衣人,全是用黑袍遮掩,看不出真实面目,嘟嘟路过之处,无一人不行礼…

终于,在足足走了一个时辰后,出了一道巨大的宫门,不过,嘟嘟告诉他,这里还是魔皇道宫,是魔皇道宫的外宫,而前面的则是内宫。

到了这里,见到的人虽然还是黑衣,还却不遮面了。

“大哥哥,我带你去宫外玩,那里有好多嘟嘟的朋友,你也和他们做朋友好不好?”

吴莫笑道,“好啊!”

啪嗒!

然而,还没等嘟嘟继续说话,一道脆物碎地的声音打断了两人,随即,吴莫便见到一群端着各和器具的黑衣女子跑伏一地,“见过少主。”

这一路上对嘟嘟行礼的太多了,吴莫原本不在意,眼神只是无意扫视了刚才碎地的东西,那是一个类似茶壶的东西,正在其中一黑衣女子面前…

下意识的就看了一眼那女子,对方头比其他人更低,几乎要趴在地上了,可尽管如此,吴莫还是认出了对方,惊疑的脱口而出道,“是你?”

那人听到吴莫的话,身体如筛子一般打摆,却未曾言语。

这人算是吴莫的仇人,曾经巴不得斩杀了对方,她,正是当初废吴莫四肢,那个无魔大陆风沐城,沐家沐至南引以为傲的女儿,皓月宗的杂役弟子沐晴晴…

往事随风,岁月悠悠,吴莫没想到能再次碰到对方,不过,如今的吴莫心绪平静,曾经或许恨过,可如今,经历了这么多事,如不是再见到对方,说不定都想不起这个人是要知道,当初吴莫有能力灭沐家一家实力时,曾回过风沐城找二剩子他们,可他也没有说去沐家怎么样,更不要说如今了。

而见到沐晴晴吴莫也记起了,当初那老妪掳走嘟嘟时,对方确实也在一旁…

这时,嘟嘟突然说道,似乎带着一点愧疚,“大哥哥,嘟嘟知道这坏女人是弄好断你手脚的人,不过,刚来时她对嘟嘟挺好的人所有嘟嘟就没为大哥哥报仇,大哥哥,对不起…”

吴莫看到嘟嘟竟是为没帮自己报仇而自责,心中感动时也有些心疼,可以想象,当初那么天真烂漫的嘟嘟,突然被陌生人带走是多么的无助。

温柔的摸了摸她的头,道,“嘟嘟不用和大哥哥说对不起,你没有做错,再说大哥哥现在也不恨她了。”

“真的吗?”嘟嘟听到这话才又恢复了笑容。

吴莫这才又看了一眼沐晴晴,这么多年过去了,对方已经是圣人境了,修行速度不算慢,只不过,她身上再也没有了往日那种高高在上,天之骄女的样子,有的只有那种让人感叹世事无常的卑微…

犹豫了下,道,“你不用担心,我不会找你麻烦,说起来我们还是老乡,曾经我也叫过你一声小姐呢!”

沐晴晴缓缓抬起头,不过却不敢与吴莫对视,更不要说看嘟嘟了,声音细弱蚊音,“吴…公子,多谢!”

“嗯!”

吴莫只是淡淡的点了下头,便牵着嘟嘟继续往前走了。

他走过好几个世界了,人经历的多了,很多曾经认为至关重要的事,慢慢就觉得无关紧要了。。。

………

嘟嘟说的一群好朋友,竟然是依附在魔皇道宫周边城池内的一群小乞丐。

这一幕又是让吴莫一阵自责,他很清楚,嘟嘟一直惦记着那些在风沐城关照她的小乞丐,也就是大剩子二剩子他们。

曾经,吴莫答应大剩子他们一定找回嘟嘟,可是一直未能做到了,直到今日才机缘巧合下遇到。

同样,他也没照顾好大剩子他们,他们从风沐城消失了,吴莫寻过也没找到,此刻,看到嘟嘟恢复了往常风沐城的样子,一口一个什么哥叫着这些有些脏兮兮的大孩子时,甚至都有些不敢面对对方,因为他怕嘟嘟问起大剩子他们的情况…

“呶,这就是我的大哥哥…”

嘟嘟有些骄傲的对着一群小乞丐介绍着吴莫,那些小乞丐便纷纷朝着吴莫喊,“大哥哥!”

不过吴莫能看出,这些半大的孩子,在见到嘟嘟时眼神是亲切中带着感激的,但看他时就有些拘谨了。

吴莫露出和善的笑容,正想说话,便听到一道凶巴巴的喝声,声音很是尖锐,“你们这群兔崽子不想吃饭了是吗?这么久还不出去做事?”

随着声音的落下,一个最多也就一米五的瘦小男子走了过来,一双眯眯眼,给人一种很刻薄的感觉,眸中带着凶光一副恶狠狠的样子,就想开训时见到吴莫愣了一下,随即又见到嘟嘟,那表情变的比翻书还快…

露出让人一看就很假的笑容,尖声道,“哟,原来是您小祖宗来了!不过,郭大头他们要去干活了,您看?”

嘟嘟面对这瘦小男子也不复之前的童真,一句话也没说,小脸冷巴巴的拿出一颗鹅蛋大小类似夜明珠的东西丢给对方。

那瘦小男子见状眼中露出贪婪之色,欣喜的看了好一会才收起来,谄媚笑道,“得嘞!小祖宗,让郭大头他们陪您多玩一会…”

说着,又严厉的告诫一群小乞丐,“你们几个,好好陪这小姑娘,怠慢了老子扒了你们的皮…”

说完,又朝着吴莫笑了一下,然后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吴莫从头看到尾,这种事情在地球上也有,尤其是早些年,有些泯灭人性的畜生,为了利益什么丧良心的招都能想出,其中就用这种“丐帮帮主”。

这种人自己享受着过富有物质的生活,让一群孩子出去乞讨,讨回来的钱全部上交,而那些孩子最多也就口饭吃,甚至连温饱都做不到…

可是,没有那么多孩子怎么办?这些人就想到了拐,或者去卖,拐卖回来后一顿残忍的“培训”,把孩子教的一点反抗之心都没有,然后就可以上岗为他们赚钱了。

更可恶的事,他们想引起路人爱心,甚至把好好的孩子打断手脚弄残废丢到街上去乞讨,至于孩子的死活完全不在意,在这些畜生的想法里,孩子没了再去拐卖就是…

吴莫对这种人是最痛恶了,这种有人样没人心的人抓到就应该用古代那种极刑招待也不为过。

可是,吴莫也是无力的,不管是地球还是其它世界,有白就有黑,有光明就有龌龊,修士也好,凡人也罢,终于是人,有善人的同时也有恶人,除非他能到达一念可通天地的实力,不然这种事不能杜绝,他也管不了…

(说到这里,小随说一件亲身经历的事,大概在零五还是零六年,具体我也忘了,当时我初中刚毕业,大家知道,那正是更年期的伙伴叛逆期的时候,小随也一样,那个呦,死活不想再上高中,父母为了让我体验生活的不易,就让我哥带我去打工,那时候,我哥在g东d莞工作,工作内容是雕刻,就是那种用木头雕出各类形状,简称木雕。)

(我哥对我不读书也有恨铁不成钢的心思,作为我师傅的他,可谓名副其实的严师,说实话当初还真有点小怕我哥,什么脏活累活都给我,动不动就加班,我哥负责雕,我负责修,可能读者不知道什么意思,简单说就是我哥按模型做出大概的造型,而我就是把瑕疵修掉,算是精修。做精修就是用各种木雕专用的刀具,一头顶在肩膀窝上,借力修刻,别以为很简单,木头很硬需要用很大的劲,加上那时是夏天,单薄的衣服没几天肩膀就脱皮了,汗水一浸,那滋味,现在想想都觉得刺激…)

(不好意思,好像跑题了,但我不会告诉你们是因为卡文想水点字。。。言归正传,我哥毕竟不是周扒皮,我也不是不会累的驴,有工作日自然有休息日,所以说,人有时候真的很j,在那么辛苦的工作下,到了休息日是我最开心的时候,哪怕只有半天,读书时一星期两天都没这么开心。有一次,终于又到了休息日,还是一整天,我哥又给了我一百块钱,因为我是学徒,没有工资,吃喝用都要我哥负责…)

(有休有钱,当时我腰板就硬了,一出厂门,就霸气的在门口小卖部,花了整整一块五大洋,卖了一大块冰镇西瓜,没错,西瓜是按块卖的,一块应该是一个西瓜的八分之一,然后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哼着当时最火的一道叫求佛的歌,用11路公交车往距厂有四五里路的集市打算给自己买件衣服,别杠说一百块钱买了块西瓜,剩九十八块五怎么买衣服?事实上我真买到了,除了我那不外传的砍价大法外,别忘了,那是零几年,我不仅买了件短袖,还买了条七分裤,外加一双可拖可凉的凉鞋,总共才花了刚好六十块钱…)

(完了,好像水习惯了,又不小心水了一段,我保证,这段绝对奔主题。。。回去的路上,还是11路公交,身上还有三十五块五的我仍觉得是个大款,腰板还是很直,可能有小可爱会问,一百减一块五再减六十不是三十八块五吗?怎么剩三十五块五了???我告诉你,因为在回去前,在集市的一个小网吧内登了上51回味青春,又玩了会刺激的qq飞车,不见的三块就是在这里花掉的。。。)

(哎,我发誓,上一段是最后一段,不然诅咒我自己这辈子卡里余额到不了十位数。。。吃也吃了,玩也玩了,买了也买了,所以我拎着三样奢侈品心满意足的回去了,主题就是在路上发生的,集市很热闹,集市外乞丐的也不少,然后,我就看到一个小孩子,大概七八岁,因为他真的瘦的和柴火一样,有可能更大一些,这小孩也是乞丐的一员,皮肤很黑,一眼就能看出营养不良,就跪在路边用,胸前挂着一个小桶,那是用来乞丐装钱用的,至于他为什么不拿手提桶,是因为他的双手都是断的,别话误会,不是被完成斩断的那种断,而是骨头的断,两只手无力的下垂着,肘部方向呈很诡异的姿势,就像那种被生生把手肘扭断成反向的一样。)

(当时我觉得他挺可怜的,便想献爱心,可身上只有三张十块,一张五块,还有一张五毛的,十块太大,五毛太扣,可五块当时对我来说也是个巨款,能吃三块西瓜还多五毛,能买包软白沙还能多一块,可不知为何,看到那个小孩,最后还是狠心往桶里丢了五块,然后带着一丝骄傲慢慢往回走…)

(然而,我第二次遇到这小孩是在不到半小时后,由于我闲逛回去走的慢,可能距厂还有一半路,在一个比较偏僻的巷子处,我看到了那小孩,当时看与他大概也就十几米,往来也有零稀一点人,而这小孩与另三个大小不一的小孩整整齐齐站在一个胖男人面前,我依稀记得,那三个也有“残疾”,都低着头,胖男人则一个个从他们桶里拿钱出现,印象最深的是当她拿其中一个小孩钱时,脸上就露出不开心的表情,随即狠狠的打了那小孩一巴掌,愤愤说废物,才八块钱,晚上别吃饭了,胖男人似乎完全不在意这一幕被人看到,他打的很重,被打的小孩踉跄了一下,但还是马上站回原地,一声不敢吭…)

(诸位请清楚,括号里的都是真实的,不是小说,当时我没想太多,只有一点气愤,不过很快我就走了。现在想想,或许那些小孩的残疾都是那胖男人弄的吧???说实话,这一幕尽管过去了十几年,可偶尔还会在脑海里出现,我在想,当时我也是未成年,看到这样事只能袖手旁观,但如果现在遇到,我会怎么做呢??其实我也不知道,或许会上,也或许与十几年前一样的选择。当然,我也庆幸当年没管,毕竟那时候这个城市确实我有些乱…)

(好了,这章就以这里结尾,说这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说,但小随只是想告诉大家一点,我不怂恿大家遇到不平一定要见义勇为,但假如,假如你正巧碰到人贩子以各种手段拐卖孩童,请务必保证自己安全的前题下伸手援手,哪怕帮忙报警也可以,真的,一个孩子被拐卖,对一个家庭真的是一个不可承受的代价,因为你不知道这孩子会面临什么,以后的生活会多么黑暗,甚至你一想都会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所以,我个人认为,人贩子,是最可恶的人,没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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